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单位上级的指示,现在是时候用心完成一份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是对于我们这一段时间内要完成工作的一个目标设定。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工作计划模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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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浙政办发〔〕176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发〔〕4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乡(镇、街道)、村(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

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与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区通过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逐步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巩固新农合制度,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措施,推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范围,在区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村卫生室在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点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点,在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下,承担行政村(居)或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疗等工作。
(一)设置规划与建设 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或3-10万人口标准,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社区居民出行20分钟可享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若干个社区居委会,或每1—2万人口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分散的行政村,人口超过15000人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立村卫生室;对地处边缘,交通偏远,居民人口1000人以下,且暂不具备条件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可通过设立医疗服务点,对服务人口小于100人的偏远行政村,可采用“开通咨询热线,落实责任医生”的方法,推行驻村医生制度,开展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实现“服务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我区规划设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6所,村卫生室 所,医疗服务点 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主体为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中心主任,建设投入采取一元化方式,由政府投入举办;村卫生室设置主体为所在地村委会,法定代表人为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承担村卫生室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投入可采取多元化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村卫生室由村委会集体投入建设,包括用房、设备、药品等。政府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房屋、及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各项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医疗服务点设置主体为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投入由政府补助,所在地村委会免费提供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的用房和基本装备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执行。
(二)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对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卫技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卫技人员配备要达到《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村卫生室基本标准》的要求,新进入村卫生室卫技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技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并且在核准的范围内执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村卫生室人员聘用需经村委会和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三)业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
二是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三是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
四是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为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五是积极落实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是组织卫技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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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xx《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等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以及《xx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与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搞好组织协调。

(二)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队伍的组织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及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规划和形成双向转诊格局的要求,组织社区内有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居民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形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的功能,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质优价廉的特色和优势。

各乡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四)已进入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驻地的群众进行预防、保舰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的、全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单位职工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财政、民政、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和房屋

(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各级政府投入必要的启动和维持资金;

——主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和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实行义务性服务或者优惠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卫生、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核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

(一)对在居住地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干部职工,其医疗费用应予报销。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和劳保医疗的企业职工,在向上级医院转诊时,须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干部职工的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和办法,执行县卫生、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

(一)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工资按照规划定员实行全额补助,其各种补助不应低于其原在单位和科室的待遇。

(二)从事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不再承担到期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任务。

(三)在国家颁布全科医生职称标准以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晋升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下职称的,评定职称时参照相应级别的预防保健医师标准执行。

七、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与评价

(一)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工作规范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

(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发给卫生服务许可证后,再由民政部门办理社区服务有关手续。

(三)对擅自改变性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收回社区卫生服务证书;对有违法行为者,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四)由县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xxx县卫生局

县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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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xx《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等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以及《xx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与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搞好组织协调。
(二)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队伍的组织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及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规划和形成双向转诊格局的要求,组织社区内有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居民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形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的功能,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质优价廉的特色和优势。
各乡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四)已进入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驻地的群众进行预防、保舰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的、全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单位职工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财政、民政、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和房屋
(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各级政府投入必要的启动和维持资金;
——主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


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xx〕2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技能培训为手段、安置就业为目的,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推动以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就业安置工作,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扩大家政服务消费,促进全市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训组织与实施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青岛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负责全市“家政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工作组下设综合组、考务组,具体组织培训、考核、办证、档案管理等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男性16至55周岁、女性16至50周岁,持《健康证明》,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承办机构和企业

确定青岛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我市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青岛市爱心大姐服务社、青岛多彩职业培训学校和青岛天虹职业培训学校为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

(三)师资要求

高水平的师资是培训质量的保障。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应根据专业设置加强师资储备和管理,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业教师队伍,授课教师必须具备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要适应市场和消费者需要,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四)培训内容

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求,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的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安全卫生知识、礼仪习俗、家庭清洁、烹调、洗涤、家电使用、花卉宠物养护、老幼家庭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50课时,其中集中培训课时不少于80课时,自学课时不少于70课时。

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调整部分专业课时,有重点的培训一批育婴、养老护理、医院陪护等方面的专业性家政服务人才。

(五)培训教学管理

1、开班备案。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根据学员报名情况确定培训开班日期,备齐《培训开班审核表》(见附件1)、《培训学员花名册》(见附件2)、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和安排、考试主要内容等)、师资证明等材料,于开班前三个工作日向市经贸委提出开班备案申请,由市经贸委盖章同意后开始培训教学工作。每期培训班学员不少于30人。

2、培训教学。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获得批准后,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教学内容与《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求相符。培训期间,要加强对培训学员上课出勤管理,认真填写《培训学员出勤簿》(附件3),每次组织学员培训不低于四课时,保证培训学员出勤率不低于培训总课时要求的80%。若因故需延时开课,当日上报市经贸委,待开课时间确定后,按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备案。

3、鉴定考核。教学工作完成后,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备齐鉴定考核有关资料,于鉴定日五个工作日前报“家政服务工程”考务组申请鉴定考核。鉴定考核工作于每月15日、30日各组织一次;如当期学员数量较多,可申请增加临时鉴定考核。基础理论考试由各承办机构(企业)自行组织,考务组统一阅卷;技能操作考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进行。

4、证书发放。鉴定考核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布鉴定成绩,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填写《申报办证花名册》(附件5),报“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由综合组颁发全市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

5、安排就业。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确保在一个月内安排学员就业,就业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年。学员与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作为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的证明材料备查。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培训学员安排就业率不得低于95%。

6、检查验收。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应在每月培训工作完成后,向市经贸委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验收材料。在接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将按照《“家政服务工程”验收表》(附件6)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

7、档案管理。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将培训备案表、备案花名册、培训计划、大纲、师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培训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培训补贴申报、核拨资料等按期次归档,建立健全培训信息资料库。

三、资金拨付

按照《青岛市“

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第2页

家政服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市经贸委、财政局、总工会根据审核验收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四、质量评估与监督检查

(一)建立内部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加强自我监督

培训期间,“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将对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每班不少于一次,建立培训班抽查记录档案,认真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学员到课和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了解学员对培训情况的信息反馈,对不按培训要求开班上课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反映出的问题,督促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限时解决。

(二)建立“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和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用工企业、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应和要求,改进和完善培训工作。二是研究掌握工作规律,探求改进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动“家政服务工程”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提高家政服务业行业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规范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水平,积极推动家政服务就业,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在“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的指导下,广泛利用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增强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学员提高“家政服务工程”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培训新成果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建立互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并及时总结培训经验,大力推广理论教学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家政服务。

县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等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以及《**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与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搞好组织协调。 (二)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队伍的组织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及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规划和形成双向转诊格局的要求,组织社区内有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居民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形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的功能,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质优价廉的特色和优势。 各乡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四)已进入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驻地的群众进行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的、全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单位职工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财政、民政、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和房屋 (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各级政府投入必要的启动和维持资金; ——主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和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实行义务性服务或者优惠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卫生、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核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 (一)对在居住地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干部职工,其医疗费用应予报销。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和劳保医疗的企业职工,在向上级医院转诊时,须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干部职工的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和办法,执行县卫生、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 (一)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工资按照规划定员实行全额补助,其各种补助不应低于其原在单位和科室的待遇。 (二)从事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不再承担到期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任务。 (三)在国家颁布全科医生职称标准以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晋升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下职称的,评定职称时参照相应级别的预防保健医师标准执行。 七、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与评价 (一)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工作规范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 (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发给卫生服务许可证后,再由民政部门办理社区服务有关手续。 (三)对擅自改变性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收回社区卫生服务证书;对有违法行为者,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四)由县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县卫生局
*县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全区乡镇企业工作指导意见


全区乡镇企业工作指导意见

20xx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乡镇企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农民增收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展农民工转移培训,促进乡镇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预计全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5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增加值1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利税5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从业人员64.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劳动者报酬4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50家以上,加工产值130亿元。

20xx年,乡镇企业的发展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部署,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就业为着力点,加快发展;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重点,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以实施“龙头企业升级工程”为抓手,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为平台,强化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实现规模、技术、产品、效益全面升级,加快实现由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跨越。

总体发展目标是: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增长11%,增加值156亿元,增长11.4%,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增长15%;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0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

一、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是积极配合产业办完善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组织制定“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提质、扩量、增效,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向园区、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优势,加快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二是完善、出台“宁夏农产品加工业20xx--20xx年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枸杞、清真牛羊肉、乳制品、马铃薯、脱水蔬菜、水产品、葡萄酒、优质粮食、玉米淀粉及发酵制品、苹果汁、优质牧草、中药材及羊绒等十三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三是积极争取农业部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试点项目。20xx年争取将枸杞太阳能烘干技术列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项目,举办1-2期枸杞太阳能烘干技术培训班。

四是做好20xx年度全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年报汇总和20xx年度定期报表报送工作,加强数据准确率评估,强化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二、开展阳光工程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

在每年培训5万人的基础上,20xx年力争国家计划6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1.5万人。

一是组织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与“温暖工程”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相结合,拓展培训工种,明确任务和补贴标准。要与当地企业紧密联系,突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是开好全区阳光工程培训座谈会、举办管理人员和基地财务人员培训班。规范管理,强化制度,提高质量。

三是加强第三方监管。20xx年,全区所有市县区全部纳入第三方监管范围。

四是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培训“五项制度”及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切实抓好培训质量,提高转移就业率。

五是根据拓展的培训工种需求,进行新培训基地认定。

三、组织开展“诚信企业”监测和第二批评选活动

做好“诚信企业”动态监测。20xx年初,自治区命名了首批94家企业为《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自治区级“诚信企业”》,有效期两年。根据“诚信企业”评选实施办法,命名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及各市县要做好“诚信企业”动态监测。在做好监测的同时,修订完善评选办法和条件,组织开展第二批《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自治区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四、深入开展“村企互动,共建新农村”活动

20xx年全区建立结对关系开展“村企互动”的行政村力争达到750个。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村企对接活动,为村企合作搭建平台。特别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对接,组织川区骨干企业到山区考察、座谈,开展山川互动等活动。加强调研,总结经验,与党委政研室等部门共同对全区开展村企互动、共建新农村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树立典型,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宣传。广泛宣传报道“村企互动”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搞好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乡镇企业东西合作。 依托农业部乡企局,引进大型企业开展对接活动,嫁接我区企业,为企业搭建合作平

全区乡镇企业工作指导意见第2页

台。组织骨干企业参加农业部举办的20xx乡镇企业东西合作贵州经贸洽谈会或黑龙江经贸洽谈会。各地要发挥地域、资源优势,认真筛选合作项目,积极“走出去”,寻求合作,招商引资。

二是建设好“宁夏中小(乡镇)企业网”和“宁夏乡镇企业”刊物,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自治区由农牧厅乡镇企业局和乡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合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确保信息量,并及时反映各地工作动态,各市县(区)确定一名信息员,每月至少报送两篇(条)信息。

三是做好乡镇企业协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开展行业自律。

四是配合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做好农业部“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定点生产企业的认定、报送工作,组织召开专家及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六是加强调研。20xx年重点在农村二三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金融危机对乡镇企业的影响、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进行重点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六、加强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举办“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 20xx年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为我区在东部地区举办“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在东部地区大型企业中进行实地培训、考察、研讨,提高我区乡镇企业管理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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