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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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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了解过作家汪曾祺的生平事迹,或许在读《受戒》这篇小说时,仿佛总能从字里行间感受作者十七岁那年的回忆。在小说结束后作者有一个署名:一九八0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这简单的语言却又寓意深厚。而这一句话也不禁让我产生一个疑问:四十三年前作家曾经有过什么梦?而这个梦为什么直到四十三年后才又继续?汪曾祺曾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受业于沈从文,所以,在创作风格上深受沈从文的影响,而这篇小说全篇也随处可见自然环境优美与乡土风俗人情的描写。这与作者所说的梦有什么联系呢?我怀揣着这一颗探究之心踏进这梦之旅。
全篇没有一个固定的情节,作者以一种随xing的文笔将这篇小说娓娓道来。而散文化的写作方式给人一种轻松自得之感,仿佛也将你带入作者所编织的美好、平静的梦境之中。和尚本该是一个遵守清规戒律的身份,而出家也意味着脱离红尘俗世,不受世间的纷纷扰扰,可这些合乎常理的事在作家笔下却反其道而行。(星辰ww)所以,在明海的家乡出家叫当和尚,这里的和尚指的是一种职业,一种类似于劁猪、织席子、箍桶、弹棉花、画匠的职业,那么从人xing是每个人都需要的这一特点出发,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受戒》中的和尚可以娶妻、吃肉、喝酒、抽烟。在品味的过程中,我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放纵不堪,可作者所描写的这种不合乎常理的生活却如一汩淡雅、平凡、唯美的甘泉流入我的心中。我是否可以把这种生活当做是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未完之梦?
晨钟暮鼓、袅袅香烟,这是荸荠庵的闲适悠然;瓜果飘香、五谷丰登,这是小英子家的殷实美满;春花烂漫、芦苇摇曳,这是庵赵庄的春夏秋冬。作者用如诗般的语言给读者描绘了一幅舒徐明快、怡然自得的画卷。这是一片没有纷争、没有喧嚣,只有和平与美好、安宁与自由的桃花源。这或许就是作者四十三年前掉入脑海中的一个梦,一片祥和安宁的精神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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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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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作品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下面是汪曾祺《受戒》读后感3篇,请参考!
【篇一: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接受的,这不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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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星辰ww)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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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是名家大作汪曾祺的《受戒》。品读后许久,始终忘不掉,文中描述的那个场景。
英子跳进中舱,两只桨飞快的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这段叙述最令我记忆尤新,久久不能忘怀。我猜想,大概是这段文字虽朴实,但有华,精彩且令人回味。平平淡淡,朴朴素素却依旧写出了一种静谧安逸之美。美得令人忘却时间,美得令人心醉痴迷,美的令人向往一见。
全篇少见或几乎不见华丽的辞藻,但所表述的内容却深出了新高度,令人不由眼前一亮,感到新颖。似梦非梦,明明讲述的是人间世间日常琐碎之事,世俗之事。但我却在此中感受到了一种高雅的境界和清新,灵净的意境。仿佛已不食人间烟火,已超脱于世俗,使人不由惊叹作者淡雅,匀净的手笔。
阅完这篇小说,我有些向往作者描述的那个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凡事都可以轻松解决,任何事都非常纯粹,简单的那个纯洁世界。不受凡尘沾染,污浊,(星辰ww)如一股清流注入了每个阅读者的心中。影响,感染着我们。且那种青涩,羞涩刚还是懵懂状态的情感,打动,触动了我。叩响了我的心弦,我不禁倾佩作者极高深的文学造诣,想要如他般用简洁,淳朴的文字感化每一个读者,感化每一个在思考的人。
纯纯的情感融化了我们的心,恬雅,清淡的文笔拉近了我们的心,纯真的美好洗涤了我们的心,以真心换真心,心心相印,纯真无敌,解脱束缚,抛开世俗,用内心的美好和灵澈去接受所有人。
查看更多>>>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 “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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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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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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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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