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维特读后感450字

《少年维特的烦恼》讲述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热爱自然的青年维特独自一人到青山幽谷、晨曦暮露的小山村,他尽情地沉醉于这梦幻般的自然景色中,怡然自得。这种惬意的日子没过多久,维特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一位年轻美貌的姑娘绿蒂,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可谁也没想到绿蒂竟然已经订婚了,她的忠诚使她无法将自己的感情献给维特。这无疑是给热恋中的维特一个沉重的打击,一系列的烦恼也随之而来,他只好告别绿蒂,不舍地离开了。

歌德描述了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很同情维特,也很明白他为何如此烦恼。但同时,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无论遇到了什么烦恼,什么挫折,都不能像维特一样选取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都是平地,不可能都布满鸟语花香,我们绝不能跌一跤就说没路好走,就放下。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只能应对。重要的是在挫折中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直至击败挫折。

因此我们要勇敢应对生活。维特,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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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个故事叫傻瓜汉斯。故事讲的是位叫汉斯的,每次到朋友家都要带回点东西。第一次带了缝衣针,他放在了装着干草的车上,回到家妈妈告诉她应该放在衣袖上,他点头说知道了。第二次到朋友家,朋友给了他一把刀,他便放在此衣袖里。回家妈妈告诉他应该放在口袋里。结果他又去了,这次朋友送了一头羊,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放在口袋里。看了后觉得他不是傻,而是做事不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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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和《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的姊妹篇。小说描写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天真烂漫但并不是无忧无虑的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构的教义何呆板的生活环境,做出了种种历险经历。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三章洞中历险。汤姆和贝琪无聊地走,走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幸迷路了。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他们两人互相安慰、互相鼓励、相依为命,当贝琪准备放弃时,汤姆自己也十分害怕,但他还安慰、照顾、鼓励贝琪,让她不放弃。最终他们成功走出了山洞。体现了汤姆的勇敢、果断、镇静。

这一章告诉了我在困境时只要不放弃、坚持就可以走出困境。虽然因为汤姆调皮、淘气,但是在关键时刻他的勇敢、英雄气概救了自己和贝琪。

这部小说告诉我旧代的教育方法十分庸俗。学生不是学习的机器,他们是一个有思想、活生生的人:他们也有追求快乐、向往自由的权利。让孩子们的童年不要被功课所占有,应该多给他们一些空间。不要让他们对学习厌烦、反感,应该让他们在学习时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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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傻瓜读后感(一)

今天,在家里观看了一部印救片,名叫【三个傻子】,又名为【三傻大闹宝莱坞】,之所以选择这一部电一影是来源于上次美术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看了一部分,正好里面的一位主演兰彻是【地球上的星星】里面的一位老师,看见他,特别熟悉,我也被这部影片吸引到了。

影片开始于一架飞机上面,法罕在飞机上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便装病晕倒在飞机上,飞机拿他没有办法,只能回到原点,再坐车来到了木兰踏上,还有一个叫拉加也随之到达。

这么着急干嘛?是因为,他们要找到他们的朋友兰彻了。在以前,他们三个在帝国工学院上学,并且是很好的朋友。兰彻是个很棒很特别的学生,因为兰彻不会按照老师教的死记硬背,而是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兰彻还有一个智慧心得,特别有用,那就是,把手摸一着自己的心脏,对心脏温柔的说:一切都好、一切都好这样,就不会害怕了。帝国工学院的院长被同学们称为病揪,病揪院长曾对同学们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命就像赛跑,不跑快点你就会被踩过去。

驹啊,说的那么形象,生命只有一次,珍惜。兰彻、法罕、拉加偷偷来到了一个婚礼现场,可以这样说,他们是来蹭饭的。

来到这里,佩雅和一位只求金钱之人要结婚了,可是兰彻却认为他不会给她幸福。而佩雅正是病揪的二女儿。这下,他们惨咯。病揪不让法罕、拉加和兰彻玩,因为兰彻会把他们带坏,但,种种方面,我都支持兰彻。

兰彻还是成功的说服了佩雅,经过这件事情,佩雅和兰彻互相喜欢上对方了。要考试了,这次最重要的考试,考试成绩出来了;兰彻全年级第一,而法罕、拉加分别是倒数一、二。只能说,他们不适合做这些,他们分离了,上面这些都是回忆篇。

这时,法罕拉加早就已经结婚了,但他们没有看见他们的朋友,兰彻,他们准备去找兰彻。他们开着车来到了一个宫殿,这里非常豪华。可是,他们看到了兰彻,但不是兰彻本人,同一个学位,同一个名字,但却不是同一个人。原来,兰彻只是在兰彻家的一个仆人的儿子,从小,就一直饰演着兰彻,但它的真实名字是丘德。

卡罕拉加知道了丘德现在正在学校当老师,便叫上佩雅一起来到了这个学校。大家在一个沙滩上看到了他,丘德,便齐齐对他进行了痛打,因为丘德没有给他们打一声招呼就跑到了这里,知道了他的名字,原来是王杜,王杜是当代的着名科学家,王杜一直坚信,也总是说着:追求卓越,就一定会成功!

三个傻瓜读后感(二)

去年,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了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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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感1000字(一)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德国作者约翰沃尔夫冈歌德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歌德是德国近代杰出的诗人、作家和思想家。【少年维特之烦恼】这部以第一人称写就的书信体小说,不仅传达了欧洲从古老的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度的转型时期,中青年一代追求个一性一解放、感情自一由、恢复自然的社会状态、建立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强烈愿望,也阐明了作者自身鲜明的立场。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一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一性一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一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一爱一的自然本一性一。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一爱一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

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为了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一爱一虽是炽一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一爱一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一性一的、变一态的一爱一,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与其说他一爱一的是绿蒂,不如说他一爱一的是他自己千方百计地要从对异一性一的征服中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在理一性一的藩篱面前维特的内心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纠葛和深沉的痛苦。他在现实与绿蒂之间徘徊而终究得不到一爱一人的事实又使维特变得愈加疯狂。最终他还是失去了绿蒂维特全部的人生希望、青春的热情、生活的勇气都被一道摧毁从而只得以极端的方式自一杀来表露对现实的反抗。席勒深刻地分析了维特的悲剧他说:一个人物以热烈的感情拥抱一个理想并且逃避现实以便追求非现实的无限;他不断地在他身外寻求他永远在他自己的天一性一中所破坏的东西;他觉得他自己的梦想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自己的经验无非是永久的束缚;他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束缚应当把它粉碎以便深入绝对的现实。

在作家的笔下一爱一情是伟大的主人公为它生可以死死可以生;在作家的笔下一爱一情又是渺小的只不过是承载个一性一解放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小说里主人公那绵绵无尽的情思、激烈的内心冲突、亦苦亦甜的恋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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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死了,那个青衣黄裤的少年,用一把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静静地合上书页,仿佛听到了那砰的一声,一切都须臾即逝。但我的脑中一直不断重复着维特死之前说的那段话,我要先去啦,去见我的天父,你的天父!我将向他诉说我的不幸,他定会安慰我,知道你的到来,那是我将奔向你,拥抱你,当着无所不能的上帝的面,永远永远的和你拥抱在一起!这样声嘶力竭的呐喊,听起来是那样哀恸和绝望,他只能把他们的爱情带入坟墓,祈祷着上帝能洒下同情的泪水,让他们的爱情开出花朵。这样伟大而又高傲的一个人,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渺小和可怜,也许他早就预料到自己的结局,因而他告诫后人,做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吧,不要步我的后尘。维特所不知道的是,他的举动已经吞噬了广大青年的心。没有人觉得他不伟大,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为爱而死的勇气。诚如他自己所说,人世间只有很少高尚的人肯为自己的亲眷抛洒热血,以自己的死在他们的友朋中鼓起新的,百倍的生之勇气。尽管维特的做法有些决绝,这样极端的爱也许会让活着的人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失去爱的勇气,但维特还是义无返顾地做了。

在最后一次见绿蒂时,他双眼噙满泪花,为绿蒂读了几首莪相的诗歌,在念到最后那句明天,有位旅人将到来,他见过我美好的青春,他的眼儿将在狂野里四处寻觅,却不见我的踪影。绝望的维特一头倒在绿蒂身上,两人灼热的脸依偎在一起,再也控制不了的狂吻起来。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亲近,也是最后一次。维特心中只有一个强烈的想法,他要为绿蒂死,不是绝望,而是信念。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600字

花了几天时间读完了歌德所著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刻画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年轻人维特寻找自我直至崩溃的心路历程。在此书中,一个热情洋溢的少年维特,因为邂逅了一位已订婚的少女绿蒂,并对她一见钟情无力自拔,而陷入了感情煎熬的无底深渊。经过长期的挣扎,最后因为感到爱情的无望,而走上自杀这条路,这个悲惨的结局,是多么令人惋惜与感伤!

在歌德笔下的维特,虽然拥有许多过人的天赋,在事业上有突出表现,但却不会安排自己的感情生活。他的过度多愁善感让自己的感性淹没了理性的判断力,而陷入意志消沉的境界,而无法开展亮丽的人生。最后,这脱缰的热情,由于没有受到了解与适当宣泄,而沦为为爱结束生命的悲剧。

这种感情深处的美丽与哀愁,为何总是没有标准答案?

例如英国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洒脱;或吴三桂一怒为红颜,引清兵人关的蛮干, 查看更多>>>

耳鸣头晕时看的,没太看清维特都干了啥。和绿蒂通奸了?我怎么没看到。顶多也就结尾时抱了一下吧。无所谓了,这都不重要(哈哈)。

重要的是,后来想想维特这个少年还是很可爱的。虽然偏执感性,但是对情感不加掩饰的表达也能让我们看到他人性的闪光点。那个年代(18世纪)本身就是个人主义萌芽的阶段,太多的年轻人被固化的社会观念压制,得不到情感的宣泄。加上古希腊文学浪漫主义情怀的感染,却来越多的民族本性被激发出来(日耳曼人的原始冲动)。

歌德和卢梭一样,都不厌其烦的表达着对大自然的倾慕。《少年维特》文中大段的景色描写和维特的心情形成一种相互映照式的表达,(手头没书摘抄不了,大概说一下)恋爱时(单恋)环境是初春的万物复苏,被抛弃时(知道没希望了)环境是狂风暴雨外加泥石流。这种象征性的文学表达在现在看来比较过时,但对于德国文学萌芽的18世纪,也只有大文豪能这样写,也只有去哪儿兜里都揣着一本荷马诗集的人才能写出。

其实对于这本名著的好,我也说不出太多。一个是因为看的不仔细,再一个只读了一遍品不出味儿。但是里面关于18世纪历史的小细节让我很感兴趣,最具代表的就是华尔兹这种舞蹈形式。我印象中大上海百乐门里面民国上流青年好像跳的主要就是华尔兹(恰恰牛仔什么的也有,但是会的好像不多),80年代各地流行的交谊舞也是华尔兹。但是没想到这种时尚(相对来说)的舞蹈方式,其实起源于德国农民的即兴舞蹈。而当时(18世纪)上流社会流行的是中世纪的那种对舞。

上图是伊丽莎白一世和他男朋友的对舞,这种舞蹈形式流行了数百年(甚至更长),可以数对男女同时进行,经常会交换舞伴但身体接触较少。步伐笨拙缓慢,手势固定有套路。一个上层女孩子要学会这种标准舞蹈要花费很长很长时间(还会被宫廷舞蹈师严厉呵斥甚至是体罚)。

所以当华尔兹这种搂着腰快速转圈圈的舞蹈传入宫廷时,那些老古板都吓傻了。他们觉得太下流了,步伐一点不成体统。但是年轻人却非常喜欢这种奔放的舞步,渐渐地这种新舞蹈替代对舞就成了上流社会的标配。尤其是我们一想到19世纪哈布斯堡的宫廷舞会,就会想到一对对盛装旋转的王子和公主,而不再是像照镜子一样的对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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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学宝库中有这样一本书,它记载着伟大祖国的复兴,记载着中华民族艰辛的历程,记载着从征讨蚩尤到舜传晓位,记载着本纪、世家、列传。这本永不腐朽的经典就是《史记》。

作者司马迁用卓越的手法,独居匠心的技巧,锻造出了这本文学史的巨着。

在千百精彩绝伦、扣人心弦的列传、世家与本纪中,涿鹿之战是最令我记忆深刻的。

相传,在一个战火纷飞、各路诸侯相互讨伐、民不聊生的年代,黄帝出生了,他生来奇异,在襁褓中便会说话。那时神农氏败落,早已力不从心,于是,黄帝操练士兵,平息了各路诸侯。后来,蚩尤发起战乱,黄帝训练出一批如狼似虎的士兵来到涿鹿和蚩尤展开大战,眼看蚩尤就要战败,他便请来法师,生起大雾,绕乱军心,黄帝并不紧张,凭借着才能与智慧,打造出了指南车,大败蚩尤。

汉代学者称赞《史记》:百代以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我认为,史记是人人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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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匆匆》后,我有了许多感悟,它是我受益匪浅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从容地去过下一天。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会为谁停止。

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任何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时间教书育人。工作之余,在家庭生活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参加有益的活动。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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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450字范文一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名著读后感450字范文二

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倚栏轩文学网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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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维特读后感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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