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读后感3000字

利用在床头、厕所、会上、车上和路上的闲暇,读了几本贾平凹先生的书:《高兴》、《高老庄》、《秦腔》、《废都》、《浮躁》。最喜欢《秦腔》,《浮躁》看起来没劲。

喜欢有喜欢的道理,没劲有没劲的缘由。《浮躁》从第开始就让人觉得贾先生企图在编一个生动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和地点在中国历史上和全球范围内搜索不到,感觉不出这是贾先生的故乡商州。因此,远不如看一些黄易的科幻或者古龙的武侠诸如此类没有时空概念的成人童话。但是,《秦腔》却不同,《秦腔》不仅仅是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更是一幅七八十年代中国秦地农村生活的人情百态,是一个时代的清明上河图。书里没有好人,没有坏人,但却善恶分明;没有企图教化,也没有意识要灌输,春秋冬夏,日出日落说的就是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人全是农村人,有人是疯子,有人是哑巴,有人忤逆,有人奸诈、有人夜里勾搭了别人的媳妇,有人生了个没屁眼的娃,有人会画脸谱,有人喜欢唱秦腔如果看完了这本书一定要总结出个一二三,或者企图发现作者叙事的逻辑,这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从书里可以看到自己和父辈们的生活,甚至那些方言、土话农村人的喜丧操办的方式和礼节秦陕与湖湘居然也惊人的相似。第二、这本十多年前的小说,里面所涉及到的农村问题,有很多仍然是现代农村正面临的问题(比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耕地闲置问题、村镇机构设置问题,农村伦理异化问题),让人着实惊叹贾先生对生活的深入程度。

这本书值得读,当然,如果有人看了不喜欢这也再正常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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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读完了《秦腔》这本贾平凹先生的书,嘴中吐着粗气,大呼过瘾,有点像吃辣椒的爱好者却吃了最好的辣椒,心中填满了辣味,幸福感爆棚,接下来我要对你说一说,这部小说带给我的幸福感,希望能让你的心中充满热气。

《秦腔》讲述贾平凹先生出生,长大chengren的家乡,儿时的贾平凹先生,看着刘高富的土木设计,毛笔字写得宽博温润的贾毛顺,百庆锅黑画出24孝图,下雨天听五林叔口述《封神演义》,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小说的原型,小说中的赵宏声替村子每家的婚事,丧事写着对联,陈星拿着吉他唱着流行的情歌,夏天智画着脸谱,唱着秦腔,小说中的他们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每读到引生犯下的蠢事,我会咧开嘴大笑,脑中全然忘记其他烦心事,清澈的跟一涓泉水,我好像站在引生旁,看着这一切,引生也回过头对着我说:笑球呢。我们翻开书,一行行的字穿过我们的shenti,身子血液流缓了,身子放松了对世人的警惕,书中迎面扑来的一股熟悉感,这样的情节,就是我小时的情节,这样的街道就是我儿时的街道,这样的人就是我儿时捡到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也是我面对的故事!

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好的作家,作家会不停扪心自问自己内心灵魂,叩问世人的人xing,通过文字对人xing的表达和关怀,小说中你会看到瞎瞎摔碗的愚蠢,你会嘲笑他的愚蠢,人之常情,对别人我们总是先放下一句:那人傻x,那人2.可不知自己通过另一种方式演绎着小说人物的愚蠢,小说中夏天义的5个儿子算计着自己的老父亲,仇恨自己的父亲,夏天义一面为村民利益鞠躬尽瘁,一方面怀有歧视,或者说愚昧,就是这样的夏天义血和肉结合,才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像每个村中或者组织中都会有一个人他有很多缺点,但他在一点点努力,让这个组织家庭变得好一点点,他对此坚信不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他把最后的生命也献给了七里沟,他希望感化自己的子女,让他们变得泰山石敢当,但是面对村中年轻人的出走,子女的愚昧,他在小说中已没了生的气息,只追求自己的梦想,吃饭为了七里沟,其他没什么追求了,夏天义死在泥沙中,被七里沟泥沙活埋了,成为七里沟一座碑。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人xing格的百科全书,红楼一梦,朝廷局势转变,贾府落寞,这个大悲剧通过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剧淋淋尽致体现出来,《秦腔》中的清风街在国家局势的巨变下,农村人离开家乡,来到城市,捡垃圾,工地打工,农村常常会有去城里做生意赔了,工地干活摔断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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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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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说《秦腔》读后感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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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宗白华一生着述不多,虽与朱光潜先生是同时代的人,年纪相仿,但是他却不像朱光潜一样着述甚多,宗先生极少写作,《美学散步》是先生生前唯一一部美学着作。这部着作教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如何理解欣赏美及怎样建立审美态度。美学散步顾名思义,我们应当怀着一种轻松愉悦像散步一样徜徉肆恣,有感即发。我们可以一边散步一边享受宗先生在这部书里给我们搭建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

1 用美产生的影响来表现美本身

宗先生翻译莱辛的《拉奥孔》里有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凡是荷马不能按照着各部分来描绘的,他让我们在它的影响里来认识。诗人呀,画出那美所激起的满意、倾倒、爱、喜悦,你就把美自身画出来了。举个例子,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为起因,当海伦到特洛伊人民的长老集会面前,那些尊贵的长老们瞥见她时,一个对一个耳边说:怪不得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为了这个女人这么久忍受苦难呢,她看来活像一个青春永驻的女神。还有什么能给我们一个比这个更生动的美的概念,当这些冷静的长老们也承认她的美是值得这一场流了许多血,洒了那么多泪的战争呢?所以,有时候通过美周围的人事物衬托出来的美以及美自身给周围人事物产生的影响比直接描述美更有渲染力和表现力。

2 诗和画的辩证关系

书中在《诗和画的分界》一章中提到:诗和画各有它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局限着它的表现力和表现范围,不能相代,也不必相代。但各自又可以把对方尽量吸进自己的艺术形式里来。诗和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的艺术意境。诗写的好自然而然就在我们心里描绘出一幅画,而一副好的画也是充满了诗意。

2.1 诗中有画的艺术意境

在我国古代抒情诗里有不少是纯粹的写景,描绘一个客观世界,不写出主题的行动,甚至于不直接说出主观的情感但却充满了诗的气氛和情调,如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初日》:初日净金闺,先照床前暖。斜光入罗幕,稍稍亲丝管。云发不能梳。杨花更吹满。这诗里的境界很像一幅近代印象派大师的画,诗里并没有直接描绘这金闺少女,然而一切的美是归于这看不见的少女的,这是多么艳丽的一幅油画啊,在一个晨光射入的香闺,日光在这幅画里是活跃的主角,它从窗门跳进来,跑到闺女的床前接着穿进了罗帐,轻轻抚摸一下榻上的乐器,枕上的如云美发还散开着,杨花随着晨风春日偷进了闺房亲昵的躲上那枕边的美发上。这首诗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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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看完作者的作品后都能从中收获很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范文资讯网编辑整理了秦腔的读后感范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 篇1

秦腔《马前泼水》观后感

听完烂柯山下故居中朱买臣中的一段唱后,属下端盆上来,此刻,我不去想这是一个悲剧。我并不喜欢用悲或喜这样单纯的字眼来概括一个剧,原因是在我所理解的生活中,悲和喜从来都是共生共存的,生活的情形更多的是介于悲喜之间的复杂。

但接下来这一幕,我是在近乎头皮发麻的状态下看完的。面对着妻子的尸首,转身以后,朱买臣瞬间须发皆白,高音板胡与唢呐共奏的悲凉音乐在此刻萦绕,这一剧的悲剧意蕴达到了极尽的诠释。

聚是爱情,散是故事,生活是打着爱情旗号聚散离合的戏剧,再美好的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日复一日的细碎一天可以,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天天如此,再激动的情愫也终会被生活的琐碎磨的没了耐性。毫无疑问,《马前泼水》的大多数版本中主角都是女性,但这部剧将着力点放在男性朱买臣身上,女性的欣喜与悔恨与朱买臣的人生亦步亦趋,这是生活的现实使然。这部穿着古装的秦腔剧目关注的是赤裸裸的现实,完全是一部现代家庭关系中,女性爱情理想与现实婚姻生活的真实反映。

《红楼梦》中说: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属水,总要有所依傍,她要为爱停留,她像蒲公英,落到哪里,哪里就是家,她必须有爱情和家庭的滋润。男性不同,他是雄鹰,社会的功名是他与生俱来的宿命。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终究逃不过这宿命,恰如上帝在伊甸园中的寓言一般。如果说崔氏在爱情萌芽之初,是基于对朱买臣个人前途考量的目的,是女性择偶观念中的功利心体现,那婚后生活的甜蜜则是爱情与平淡的家庭生活最好的诠释,这目的合乎情理,诸如“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夫荣妻贵”的思想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中的正统,这平淡更是合乎情理,因为没有比家庭更能让人感到安逸的地方了。但人生中总是充满了无奈,剧中朱买臣作为士子他所经历的屡试不第的况味人生,与崔氏对理想婚姻生活中极大落差的不满,则是故事中最大的冲突,这缘分因爱而生,也因爱而断。

人生的悲伤来自于不被理解,来自于希望点燃后被无情的熄灭。哀莫大于心死,所以崔氏在池塘边投水自尽的那一段唱词中:我好恨,我好恨,恨我当初鬼迷心,直落的覆水难收。唱罢并以死亡结束生命,这一刻女性的意识觉醒,是以死亡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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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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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无意翻开路遥的中篇小说《人生》时,我被开篇引用柳青的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这句饱含哲理的话深深地吸引住了,它促使我继续读下去。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曾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最后还被拍成电影,引起巨大的轰动。这部小说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一波三折的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了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在这部小说中路遥的语言朴实无华,景物描写刻画人心,时不时的对主人公的命运进行点评。整部小说读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物很饱满,景物描写细致,让人进入很快,易引起情感的共鸣,如同亲身经历一般。虽然这部小说在结尾,没有给读者人生的答案,但却引领读者去思考人生的答案。这部小说为我们揭示了人生的不可预知性,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总是曲曲折折充满着各种冒险和挑战,唯有始终积极向上方能免受命运摧残。小说中高加林的形象激励着千千万万迷茫的青年,当年马云踩三轮车的时候看了《人生》,意识到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总会有机会,于是奋而创业,成就了亿万富翁。

小说中,路遥为我们刻画的这个心高气傲,性格倔强的年轻人高加林,他是那个时代优秀青年的代表,渴望凭借个人能力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身份。可是,他的民办教师资格被人顶替,经过苦苦煎熬和等待好不容易被调动到县城当上了干部。此时的他感到农村的恋人刘巧珍已经配不上自己,于是转投县城播音员黄亚萍的怀抱,最后却因为感情上的纠葛被人告发了走后门的秘密,最终被退回了农村,而此时一心爱他的刘巧珍早已嫁给了老实本分的马拴,再也没有人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评价主人公高加林呢?正如小说中描述的,人生的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可以说,初恋是美丽的,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小说中这样写到,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做法表达了她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之时。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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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后感3000字

老舍是旗人。

一度风光不再的旗人,在世事变迁中颠沛流离。于是那个盛世王朝消失了,消失得就像他们的一个梦。

从前读,不懂他语言里的韵味。那时只喜欢情节跌沓起伏的一浪一漫主义小说,而且往往还是长篇的;喜欢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情诗和早期左翼作家充满斗志慷慨激昂的希望。然后我突然很担心我老了。我开始喜欢看散文无论是记事的,记景的,怀念旧时小吃的,看见院子前一棵树大发感慨的所以我突然开始喜欢上有北京味的文字。有幽默,有自嘲,有不甘心,有时看了让人哭笑不得。

老舍出身贫寒,而作家习惯从自己熟悉的事物入手。于是上世纪初北京穷苦人家的故事在他的笔下一一展开。那是一个为了饥饿使母女都变成娼妇的年代,是一个父子都为了下一顿饭奔波的年代,是一个巡警谁都不敢惹遭遇兵变发现民众都是恶魔的年代。王利发最终吊死在了父亲留下的老字号茶馆里,莫非这正是一个逝去的时代最后的抗争?

政治教科书上告诉我们,并非时间先后就可以判断事物的新旧。新旧取决于大势,而新事物也不一定强大。总之一句话,被赶走了的就是旧事物,成王了的便是新事物。我们谁也无权判断,得等人家打赢了以后来编历史书,才能告诉你我们的王朝我们的时代有多么的伟大,是手心的花朵地平线上的朝陽灵魂的高歌。

直到这回,我才真正读懂了他作为文学家或者说是人民文学家的魅力。语言在他的笔下生活鲜动而不流于粗俗,生命又一次成为生命而不是在战乱年代惨死的蝼蚁。而你却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们的命运就是蝼蚁;不由自主地在时代的洪流中冲刷前行,一不小心便消亡不见。时代是英雄的时代,生活却是人民的生活。

他是个真正通晓了汉语的魅力和生活的魅力的人。

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有。她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一杀。他的一尸一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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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3000字

文/吉华明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一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一精一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一精一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一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一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一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一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一精一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一性一,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一爱一慕。但她却盲目的一爱一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一性一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一陰一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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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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