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

鹿鼎记读后感(一)

前几天爸爸终于把【鹿鼎记】五本都借回来了,看书到一半时因过节而停止,那心里真是全想着它啊,弄得我是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啊。终于昨天看完了,可以踏实了。

整部书的主角就只有一个人韦小宝。韦小宝出身于扬州丽春院中,不知道父亲是谁,直到书的最后,金庸还将此作为一个迷留给了读者。韦小宝字认得不超过七个,却做了一等侯,娶了七个漂亮的老婆,看起来这不是一个运气的问题。

在躲避母亲的棍棒时,他碰到了茅十八,与茅十八一起时遇到了海老公、九难师太、庄家三少一奶一一奶一、康熙等,每个人与韦小宝的相遇都是偶然的,而正是这些偶然才使韦小宝有了后面的结果。韦小宝出生在一妓一一院中,使他从小一便油嘴滑舌,这虽不一定是优点,但若没有这一点,恐怕他早就死了。危急关头他总能说到别人的要害,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看着看着【鹿鼎记】,总觉得里面的神龙教有些像【笑傲江湖】中的日月神教(即魔教)。首先,他们见到教主都要齐念奉承话,教主听了很喜欢。其次,教中都是当年立功的人渐渐被害,年轻人渐渐得宠,一点区别是东方不败只宠一个人。第三,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次要领一导一人,即魔教圣姑任盈盈和教主夫人苏荃。第四,神龙教洪教主虽与夫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而东方不败则是更甚一筹,彻底变成了公公。第五,神龙教和日月神教都是靠给属下服毒来保证他们的忠心,而且都是一年要服一次解药。所以综上所述,神龙教与日月神教简直是一样的啊。

咦,好像我在玩连连看游戏啊?好吧,就先写到这里啦。

鹿鼎记读后感(二)

人为鼎锅,我为麋鹿,古人把鹿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被人欺压的份儿。哪么为什么这本书叫【鹿鼎记】呢?是哪只勇敢的鹿让自己变成鼎锅了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韦小宝,他正是那只勇敢的鹿,说到勇敢,他是有那么一点儿,但是,他最突出的还是他那无人能及的智慧和运气。本书讲得是韦小宝怎样从一个街头小流一氓变成一个富裕的大官的故事,内容离奇又曲折,他一路凭着他那智慧与运气,历经了无数场跨雨,终于取得了成功。

爸爸也是【鹿鼎记】的忠实读者,我曾和爸爸讨论过为什么韦小宝能打败这么多英雄豪杰?每个英雄都有一把武器,比如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关羽的青龙墕月刀

当然韦小宝也有,那就是一带石灰粉、一把小刀,本来是帮助他大哥茅十八打败对手用的,后来成了他的武器。如果韦小宝遇到敌人时,首先向敌人的眼睛洒石灰粉,然后用小刀插敌人,若见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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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隆科多,只是隆科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妓院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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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金庸老先生写的《鹿鼎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清朝康熙时,韦小宝阴差阳错进了宫,当了假太监和皇上成了好朋友.又不小心成了天地会陈近南的徒弟,青木堂堂主.韦小宝夹在这两者之间,两面都帮,在两边都受器重.这期间他帮皇上生擒了鳌败,去五台山替皇上寻老皇帝,遇见九难神尼,又拜其为师邮.后来又当了神农教的白龙使,有一天,皇上知道了他所有的身份,命他反天地会,韦小宝是个重情义的人,最后带着几个老婆隐居小岛了还得到了许多人想到的八本四十二章经,拿到了里面的羊皮,找到了鹿鼎山。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韦小宝这个人物。他的命运很微妙,从一个不起眼的人物,一不小成了那么多大人物眼里的信任的红人了。而且韦小宝这个人物很有义气。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可见,义气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在生活中。要学习韦小宝的义气,为朋友上刀山下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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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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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上学的时候就读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当时只作为一种消遣来读这本小故事的。读过之后,感慨万千。如今再读,依然觉得回味无穷,在这紧张的工作之余,特别是自己真正成为育人者之后,才真正体会到这本书的精髓:几乎人人都有异想天开的童年时光,这种异想天开是何等的奇妙和伟大,但现实的教育世界里,这种顽皮和淘气却一直是我们的教育想要纠正的问题。

作为教师,我们自己似乎也忘记了,成长的过程是个循序渐进的微妙过程,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有可贵的天真特质,我们都忽略了,我们甚至把它漫不经心地遗失和随意处置。虽然自己是个高中老师,但是这个阶段的学生依然有着他们这个年龄阶段特有的调皮与不听话,但似乎自己太急于让他们社会化了,太希望他们能像自己所期望的那样,具备成人化的行为方式。

《窗边的小豆豆》主要讲述的是作者黑柳彻子上小学时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来的学校退了学,来到巴学园。在这座叫巴学园的奇怪学校里,孩子们在用废弃的电车车厢做的教室里上课,按自己喜欢的顺序自由学习各个科目。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座位,不同年级的也可以坐在一起。校长会要求大家自带有山的味道(蔬菜、肉类)和海的味道(鱼、海味)的午饭,也会自己策划包含稀奇古怪项目的运动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如果上午就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大家就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文字中所流露出来的都是新鲜动人的场景,小豆豆也就在这所崇尚自然教育、顺应孩子们自由天性的小学里健康成长。

重温这些场景时,不禁感慨万千,现实的教育为何如此乏味而单调!

为人师表后再次读这本书,最佩服的是书中的小林校长。他对任何一个孩子都那么有耐心。在小豆豆来到新学校的第一天,他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耐心的背后昭示的是何等的了解与爱呀!他应孩子们的要求精心创作了校歌,孩子们不理解不喜欢他也一笑了之;他为永远不可能长高的高桥君,精心设计校运动会,竟使高桥君每个项目都拿了冠军;当小豆豆因被同学拽小辫子而哭泣时,他一句好漂亮的小辫子就让小豆豆破涕为笑;他启发那个饭前无话可说的孩子,就更充满了童心童趣:那个孩子在他的鼓励下说了这样的话:哎,早晨我起床了,然后呢妈妈对我说快刷牙,我就刷牙了,然后呢,我就到学校来了。这样的讲话,竟然赢得了礼堂里一片热烈的鼓掌,孩子们热情地为他找到了话说而鼓掌,以至于一个高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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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2000字范文一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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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录》作者是古罗马帝国皇帝奥勒留,著名的帝王哲学家。这位帝王之所以被人们铭记于心,不在于他的赫赫战功,也不在于他的励精图治,而在于他在鞍马劳顿中用希腊文写成了著名的《沉思录》。该书不同于一般的哲学书籍,而是一位有着强烈道德感的统治者的内心独白。该书不仅仅成为西方历史上最打动人心的巨著,还被许多世界名人视为人间至宝,曾被译成拉丁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俄文等。该书是斯多亚派哲学的重要里程碑,书中记述了作者对宇宙、个体、时间、灵魂、生死、痛苦、神、相处、德行、理性等事物的深刻思考,不乏睿理箴言。

奥勒留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学习过希腊文学、修辞、哲学、法律与绘画等。在他执政的近20年间,古罗马帝国水灾、地震、瘟疫、饥荒、蛮族入侵、军事反叛等天灾人祸不断,尽管他以其坚定的精神和智慧,夙兴夜寐地工作,也不能阻挡古罗马帝国的颓势。公共职责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际遇的沉痛经历使他陷入了极大的悲观中,而使他能忍受下来的是哲学,他试图以哲学的沉思来避开人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安宁。因此,贯穿在书中最为明显的是一种隐忍而无奈的恬淡和达观,以及对人在时间的流动中展开的杯具命运充满忧郁的深刻洞察。

奥勒留是斯多亚派哲学家最杰出的三人之一。根据斯多亚派哲学,人生最高理想即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去生活。所谓自然,不是任性放肆之意,而是宇宙自然。人生除了美德以外便无所谓善,除了罪恶之外便无所谓恶。所谓美德,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智慧,二是公道,三是勇敢,四是节制。外界之事物,如健康与疾病,财富与贫穷,快乐与苦痛,全是一些无关轻重之事。凡事有属于我们潜力控制范围之内的,有属于我们不能控制的,例如爱憎之类即属于前者,高贵尊荣即属于后者,总之在可能范围之内须要克制自己。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对宇宙整体负有义务,应随时不忘自己的本分,致力于整体的利益。如果生存下去无法尽到做人的职责,有时自杀也是正当的。奥勒留在书中对于生死大事反复叮咛,但是他不信轮回。

与2000年前先哲奥勒留进行思想交流,使我的思想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作者完美的人格令人景仰。我觉得他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优秀品质:

1、仁爱宽容。在书中,奥勒留说:我们每一天都要准备碰到各种各样不好的人,但由于他们是我的同类,我仍然要善待他们。不要以恶报恶,而是要忍耐和宽容,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这就是人的义务。他与邻人甚至是恶人相处,铭记同源之情,常怀一颗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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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 查看更多>>>

在分析《皮囊》之前,我想对自己最近的生活做一个总结吧。

坦白的来说,最近几个月,可以说是我这四年来度过的最糟糕又最勇敢的时光了吧,也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的吧。搁在以前,我从来不会坦白的告诉一个人,我喜欢ta,可能几乎是零,最近的自己,大概是在挑战自己的底线吧;不过,这段故事的结局是我放弃了这段感情,这段我自己都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感情哈哈,挺可笑的吧。

图片:是我在南安的海港晨跑的时候拍的,想来那时候似乎也挺难过的哈哈。

不过都过去了。

我记得我妈说,算命先生说,我的婚姻会很晚很迟,以前的我不相信,直至今日,我信了,可能真的有命理这一说。后来,慢慢的我也渐渐的释怀了,此刻的我,也不会再去想究竟谁对谁错,因为感情这种事没有对错吧,可能说,我命里有此劫吧哈哈,神奇不?可能就是这么神奇,你不得不信。

《皮囊》中有一章讲的是“我的神明朋友”,该章节,提到是:作者父亲的逝去那段时光,母亲一直觉得父亲的突然离去是没有释然的,似乎是带着遗憾委屈的离去的;因此,作者母亲,一直会带着作者去寺庙求神明助其丈夫早日解脱,最后,直至母亲梦到了,父亲在梦中,恢复到了年轻时容光焕发的模样。此刻,醒来的母亲也释然了,她的丈夫终于可以洒脱的离去了。那一瞬间,作者母亲的“眼眶像泉眼一样流出汪汪的水”,就像倾盆大雨般无法控制。

人啊,总有那么几个瞬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水吧,可是当泪水都流干了时候,可能那一瞬间,真的痛到了极致吧,之后也就不会觉得痛是一种痛了吧。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个坎儿,跨过去了,一切都会释然了吧,也懂得了,所有的所有都将成为过去的。痛,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沉浸在痛苦中吧。

那时候的作者和我一样,都不明白,为什么人世间会有神明的存在,甚至可以存在于从古至今,不过,后来的我们都懂了。作者说,其实一开始,他的母亲也是不认同神明的存在的,可能说,人世间的种种遭遇,让大家都渐渐地不约而同的去相信世俗这种东西。其实,“世俗就是依靠流传在生活里的大量成规存活”,世俗的生活,并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人只觉得精致完美的生活才是幸福,而普通平淡的生活则是枯燥无味,却不知道,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最质朴的幸福。爱情也一样,轰轰烈烈的感情是经不起时间的挑战的。所以,急躁的我,还是不配拥有爱情,那种细水流长的爱情,我还不值得拥有。

今天,一个大叔说,我的文艺外表下有一个妖怪的心,我不得不承认我是挺怪的,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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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士德读后感2000字

【浮士德】是我迄今为止看的最为晦涩难懂的一本书。诗体哲理悲剧【浮士德】是伟大诗人、作家、思想家歌德最重要的代表作。它与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并列为欧洲文学四大名著。主人公浮士德是16世纪德国历史书和民间传说中的人物,通占卦、天象、巫术、炼金术。歌德在【浮士德】中,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成功地塑造了浮士德和魔鬼一靡一非斯托的形象,展现了一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一精一神生活的发展史。

浮士德的形象反映了歌德对人一性一、对人的一精一神内涵与境界的深刻洞察和把握。他塑造的浮士德一性一格中两重一性一使他处在上帝和魔鬼之间,兼有神一性一和魔一性一。他若不断地追求知识与真理,追求美善的事物,追求高远的理想,会上升到灵的境界;如果他贪图享乐,胸无大志,庸碌无为,且执迷其中不能醒悟,将坠入魔道,走向堕一落。歌德认为,沉一沦和进取的双重引力在浮士德身上并不对等,他的神一性一要强过魔一性一,他本质的、主导一性一的一面是自强不息、发奋进取、永不满足、积极向上,这就是所谓浮士德一精一神。

但歌德并不因此看轻魔一性一在浮士德追求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歌德首先承认魔一性一只能被暂时克服,却不能被永久根除,因它是可以容忍的。【浮士德】中上帝的话其实道出了歌德悟出的智慧箴言:人要奋斗,失误免不了。歌德同样看到,魔一性一与神一性一相对相生,因此是绝对必要的。浮士德的一生是神一性一和魔一性一矛盾斗争的过程。他奋发进取、永不满足的一精一神是他上升的内在动力,一靡一非斯托利用浮士德身上的魔一性一诱使他堕一落,然而浮士德的神一性一使他能够吸取教训,不断克服魔障。正是在这种辩证发展之中,浮士德的一精一神内涵才日益深厚,境界日益提升。

【浮士德】的结尾是光明的。浮士德喊出了你真美呀,请稍稍停留!表面上看,他获得了满足,也准备享受这满足,一靡一非斯托因此要攫走他的灵魂,但上帝派天使把浮士德的灵魂带到了天堂,因为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终能救,正可谓天道酬勤,上帝嘉许之。既然如此,为什么【浮士德】仍然被看成是一部悲剧呢?这主要是因为,歌德相信人类追求至善是没有止境的,但个体的生命却是有限的。浮士德获得了两次生命,这生命仍然有限,所以不可能达到终极的目标。他探索的五个阶段,远没有穷尽人类的一精一神生活。

人的一精一神容易懈怠,贪图安逸,因此上帝造出魔鬼,来催人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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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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