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葫芦读后感800字

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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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类的小说《红豺》。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当然,长大后的甜点心也没有忘记红豺火烧云,天天给它送食物,在饥寒交迫的冬天帮助它,报答红豺火烧云的养育之恩。

在亚马逊流域的雨林,在辽阔的撒哈拉沙漠,在冰天雪地的南极,在浩瀚无际的海洋,大自然都遵循着一个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自然界的环境里,只有强者才得以生存,惟有杀戮才能吃得饱,生活得好。越是凶猛者生存的几率越大,处在食物链的顶端;反之,越是温顺者活得越困难。所以,在动物世界里,凶猛强悍者主导一切。

但是,在自然界,除了互相竞争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叫互利共生关系。例如牙签鸟与河马。河马从来不伤害牙签鸟,让它来帮自己清理牙齿上的脏东西;而牙签鸟就此吃到残渣作为自己生存的食物,填饱肚子,何乐而不为!

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动物世界里,居然有这样令人心灵震撼的母豺哺育幼狼的故事。我在它们的兽性中看到了些许人性的光辉和母爱的温暖。火烧云跨越了种群的界线抚养甜点心,甜点心长大后也懂得回报火烧云。兽犹如此,人何以堪。在现实生活,还有许多人不懂得回报把他们含辛茹苦拉扯大的父母,我觉得他们应该好好看一看这本书,这本书一定会教他们明白一些深刻的道理。

在我们的人类社会里,如果多一点互相帮助,少一点为金钱利益而倾轧,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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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一)

我没看过电一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一爱一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一性一,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一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一奶一一奶一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一抽一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一奶一一奶一的一爱一恨情仇,讲述我一奶一一奶一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一性一又火一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一尸一、血腥、恶臭、污泥、吞噬一尸一体的野狼和蠕一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一性一的女一性一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一奶一一奶一像一一团一烈火熊熊燃一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一奶一一奶一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一抽一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一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一性一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一性一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一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一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一性一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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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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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麦田读后感800字(一)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一陰一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一抽一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一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一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一头一丸、k一粉等毒一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一精一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一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一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

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红麦田读后感800字(二)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着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一精一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着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一陽一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一爱一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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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阅读朗诵了宋朝抗金爱国名将岳飞的宋词《满江红》。作者用激情澎湃的豪言壮语多次赞美了将士们的英雄气慨和体现了一位爱国主义将领对事物的变迁有所预见,真是让我对诗词中的每一句话思绪万千,感慨万分。 如诗词中写到: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意思是岳飞虚度半生,无业绩可夸耀,行军千里征程都有如月掩云中,或是八千里征程都在艰难、黑暗之中进行。这种字面诠释看似通顺,但不求得其内涵和旨意的联贯,意境也很平庸。试想三十功名看似自谦实则自负,一般写实性的八千里路怎可与之!而且岳飞十年征战,轮蹄如电,八千里不过零头小数罢了!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两句话很好理解,可作用很大,接着上面表达出的壮烈胸怀,急切期望早日为国家收复山河,不能等待了!到了白了少年头,那悲伤都来不及了。这段词表现了一个爱国诗人的壮怀豪情,气吞云汉,千载后读之,还禀然有生气。 如诗词中又写到: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把全诗的中心突出来,为什么急切地期望,胸怀壮志,就因为靖康之耻,几句话很抽象,但是守渡得很好,又把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具体化了。 从驾长车到笑谈渴饮匈奴血都以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对凶残敌人的愤恨之情,同时表现了英勇的信心和无畏的乐观精神。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以此收尾,既表达要胜利的信心,也说了对朝庭和皇帝的忠诚。岳飞在这里不直接说凯旋、胜利等,而用了收拾旧山河,显得有诗意又形象。 这首《满江红》的词句,身受启发,它以气为胜,境界开阔,景象博大,气势恢弘的壮词鼓舞了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人民。岳飞他那悲壮激昂的声音,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穿过时间的长廊,依然激励这无数中华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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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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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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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小说《红豺》。故事主要讲豺和狼本是自然界中的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杀害自己儿女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为了甜点心,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的村寨捕食,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甜点心,火烧云多次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最后的危险,为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热泪盈眶。是啊,母爱就是那么的无私,那么的伟大,有谁能不被感动呢?在我们的身边,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不惜牺牲自己?我曾经在杂志上读过一篇文章,一个带着婴儿的母亲在地震时被困在绝处好多天,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饿死,她咬断自己的手指,用鲜血使孩子存活了下来,自己却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

亲生妈妈对孩子的好让人感动,但是这种爱毕竟来自于一种谁也无法割断的血缘关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情,是天经地意的。但是火烧云对狼崽甜点心那么好是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爱,一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母爱。这种爱,已经超越了血缘,超越了种族,甚至超越了仇恨。说实话,在养育甜点心的过程中,火烧云的确犹豫过、恼怒过,因为它无法忽略族群的对立;它也绝情过、割舍过,但最后仍然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最后,母爱战胜了一切,火烧云养大了甜点心,而甜点心也深爱着它的豺妈妈,母女俩都甘愿为对方牺牲自己的一切。我想,火烧云亲生骨肉如果还在的话,母子之间的感情也未必一定胜过豺妈妈和小狼崽的感情。

在二战的时候,有一位中国妇女在日本人对中国犯下滔天大罪的情况下坚决收养了一个流落在中国的日本遗孤。当别人不理解她为何这样做的时候,她只是说:就因为我是母亲,如果我不收养他,那他可能就死去了。多么简单的理由、多么朴实的言语,但是却再次彰显了母爱的伟大,和中国劳动人民金子般的心灵。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走进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母爱,是人间最美丽的爱,它高于一切,母亲爱我们,我们爱母亲。让我们一起感受妈妈的爱,让我们一起赞扬伟大的母爱,赞扬那些为孩子牺牲自己的母亲,让这个鸟语花香的世界充满更多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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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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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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