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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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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伊始,有幸与长篇小说《铁甲雄师》谋面。初见此书时,对小说的作者贾松禅还不甚了解,单观此书的厚度,先是让我震撼,让我敬佩。兼之此书赫然写着由雷达和贾平凹两位老师联袂推荐,既然得到大家的认可,一定有它的可读之处。而我,需要考虑的问题,此书是否可以拍成影视剧?
对于一个生在和平年代,又远居乡下的我来说,很少有机会拜读军事题材的小说。我从未经历过大风大浪,从出生时,似乎就是携着蜜罐来的,体验军旅生活注定要成为我心头挥之不去的遗憾;当阅读此书时,在我的眼前闪现出一幕幕血与火的生死历练,一个个值得敬爱的老一辈革命军人,在一个神秘而拥有很多传奇故事的西部曾经演绎出多少辉煌。为了西北边防的安全,为了组建一支坚不可摧的坦克装甲师,这些可亲可敬的老一辈军人们,他们无私地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流血流汗,他们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无怨无悔地奉献青春热血。
这部小说时间跨度长,几近半个多世纪。从解放初期,我人民解放军在红柳沟剿灭土匪马老五残存势力写起,初步向我们展现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为了不伤害那些受了巴赞喇嘛蛊惑的无辜藏民同胞,为了擎起汉藏情谊的大旗,他们甘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坚守着这份责任。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安宁,商云汉毅然不顾即将生产的妻子肖爱莲,而投身于残酷的战争中,不幸牺牲,永远长眠于红柳沟。在红柳沟之战中引出贯穿小说始终的枪神高战元,一个蒙古族铁骑管带的后裔。在西部剿匪中,铁血骑兵血洒西部,高战元活擒土匪马老五,展现出一个骁勇善战的勇士和一个珍惜战友情谊的重情男儿,在后面的篇章中,他又是一个雷厉风行,身先士行的杰出军事领导人。
这部长篇小说描写了三代革命军人,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的演练,他们始终拥有着革命军人的坚强毅志和摧不垮的铮铮铁骨,他们是捍卫祖国的钢铁卫士。深水潜渡,为了突破高难战术项目,他们咬紧牙关,克服一切困难;赴滇作战,革命忠骨永留红土,在战场上,他们不做缩头乌龟,用自己的身躯保卫着祖国的每一寸土地;涉冰河、穿戈壁、翻雪山,三代革命军人不畏艰辛、在艰难的环境下依然热爱坦克装甲师,那才是他们真正的亲人,真正的家。为了新中国坦克装甲部队的建设事业,他们以苦为乐,勇敢地和坚苦的环境做斗争,与大漠沙狼和木乃伊的奇遇,穿越死亡城堡,他们用血肉之躯战胜了一个个困难,也给西部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这部小说涉及人物众多,人物个性鲜明,语言真实生动,也许只有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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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 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 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 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 , 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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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七在波士顿发生的恋爱悲剧。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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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早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就已经会辩证地思考了恩格斯如是说。我一直对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正式接触哲学前,我听过不少的哲学故事,或者应该称之为哲理故事,我对哲学的理解很简单这是一门能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最后使人豁然开朗的学问。随着理论知识和人生阅历的增长,哲学之门向我打开了,我试着走进去,窥探这个神奇的世界。于是我在图书馆里淘宝,想找一本富有中国哲学智慧的书。手指在一本本书脊上划过,最终停留在《论衡》上。
我记得初中的课本上有一篇《订鬼》,正是选自王充的《论衡》。那时我觉得此文的作者思想真是非一般的前卫,要不是通篇古朴艰涩的文言文,我不会想到作者竟生活在距今近两千年的东汉年代。在那个对自然无比敬畏与崇拜的年代,王充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写成疾虚妄的《论衡》,对居于汉代儒学核心的天人感应说进行了批判,对当时人们的迷信思想进行抨击。《论衡》的大多数观点是对现存秩序的背离和否定,是对现存主文化的抵制和对抗,这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是反文化。提出这样一种难以被当时大多数人认同的观点,王充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异端。但我对王充却是充满崇敬,他能坚持独立思考,思想超越了自身所处的年代,这是怎样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敢于阐述自己的观点又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读《论衡》后感触最深之处有三:其一,对自然灾害和奇异的自然现象解释;其二,对人死后状态的论证;其三,对历史发展的初步探索。
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对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就归结于鬼神,由此便有了自然崇拜和敬天保民的思想观念。《论衡》却首先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天的神秘性,还世界的物质性面貌。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论衡自然篇》),认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气构成,气是一种统一的物质元素。气有阴气和阳气,有有形和无形,人、物的生都是元气的凝结,死灭则复归元气,这是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者,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论衡雷虚篇》),古人认为电闪雷鸣是天怒,是上天对人的惩罚。而王充则认为这些都是虚妄之言。接下来就抽丝剥茧,层层论证,指出天是没有意志的,也不会通过自然灾害来警告人。日食、月食、打雷、下雨,都是自然现象。这对当时君权神授的思想的冲击之大,可想而知了。《论衡》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虽然只是一种可贵的猜测,并没有科学依据,但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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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严歌苓的《黑影》给缩写下来,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只是想把自己从里面看到的猫和人所传达给我的人性光辉和一并揭露出的人性之阴暗,通过缩写,传达给更多人。
题记
当然,黑影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就在它像个黑色的影子一样掉到那个回形院子的一瞬,穗字似乎就已经下定了决心,给这只幽灵般的黑色纯种小野猫起了这样一个顺嘴的名字。
那是个食物短缺的年代,穗子的爸爸大致是被革了命,在劳动改造的采石场里待,只是在春节可以回家几天。所以穗子此时才被母亲送到了外公这边,来混饭。
外公发愁地盯着这只小兽,嚷着:扔出去,扔出去,这野东西谁喂得熟?而穗子却把这野猫拴在了桌儿腿上,从此这只浑身漆黑凶恶万分的小野猫极不情愿的住进了外公家。
外公说,这野猫是名贵的野猫,至少八代以上没跟家猫有染过。外公在垃圾箱里找到一些鱼杂,做给黑影,它却毫不理会,外公骂着,却也只是嘴上硬,却和穗子一样为这只绝不变节的幼兽感动。
这幼兽白天只是藏在外婆的床底下,晚上却撕咧着喉咙往每个窗子上窜,直至绝望见底。后来,这野物终于敢在白天露面了,却仍不肯放下对人类的戒备。黑影实在不屑于吃外公做与它她的鱼杂粥,除非饿到发昏,不然是万万不肯吃的。
三个月后,黑影竟猎获了一只大鼠,外公说:好家伙,这下人家要过猫年了。猫年是过了,黑影却付出了挂彩的代价,穗子绞尽脑汁,央求了外公弄来了青霉素才把高烧的黑影医治精神过来。穗子和外公跑到四里地外一个杵着不准钓鱼的水塘里,钓到了四条小鱼,穗子让鱼塘的香味弄的腿都软了,却还是想要黑影独享这小鱼。外公不许穗子对黑影的娇惯超过自己对穗子的娇宠,道:谁稀罕这小的鱼?全是刺,连余老头都不稀罕!余老头是个无赖汉,于是穗子宽心了,同黑影一并享了小鱼汤。
八月份的一天,天将亮的时候,野猫家族找到外公这里。外公说的很对,这猫祖祖辈辈的野性丝毫没有杂质,外公和穗子深知挽留黑影不住,索性放猫归群。这之后外公经常嘲笑自己竟忘记了本性难移这句老话。穗子只顾做自己的事情,并不去搭理他。
十月后的一个夜里,一个什么东西在房顶拖拉拖拉地走,听见什么东西从房顶跳下来,痛楚与物器混杂地砸在地上。穗子感到是它。走近了穗子才看清黑影前爪夹在厚重的捕鼠器里,两根足趾基本断掉。它的尾巴因为剧痛而变得铁硬,它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专程来与穗子诀别。它也不知道自己拖着一斤多重的捕鼠器跑了五里多地。它也不知道这个反动文人的女儿是多么需要玩具和朋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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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的风吹散了千年的往事,却吹不散那段凄凉的历史。千年的水带走了千年的恨,却带不走这样一个熟悉的名字。落泪的金陵,羁旅的汴京,你的踪迹早已不见,只留下那短短的诗篇和永恒的思念。
李煜,才华横溢,孤寂千年从六皇子到天子的路是遥不可及的。你向往青山绿水,拥有闲情逸致,渴望自由自在、与世无争的生活。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盈瓯,万顷波中得自由。然而身在帝王之家的你不得不登上那个权利的顶峰。你登基时,给自己昱加了一个火字,希望小小烛火可以照亮南唐的半壁江山,可在那个混乱的五代十国,想留一席之地也艰难。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你如何面对有欲统一南北的赵匡胤?这一切,你如何承受?
在皇位上,你风情万种,终日流连于众多胭脂,与她们一起把酒作诗。落花狼藉酒阑珊,笙歌醉梦间。你与娥皇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你们琴瑟合并,珠联璧合,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可惜红颜终薄命,她的人生只留下二十八载的齿轮,只陪你走过十年光阴。爱妻正当盛年却撒手人寰,爱子正在成长却早年夭折,未销心里恨,又失掌中身。这种雪上加霜、祸不单行的悲哀你如何承受的了!天长地久,嗟嗟蒸民。苍苍何辜,歼予伉俪。窈窕难追,不禄于世。玉润珠融,殒然破碎。昔我新婚,燕而情好。媒无劳辞,筮无违报。俯仰同心,绸缪是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今也如何,不终往告。呜呼哀哉!
离恨恰似春草,更行更远更生。
繁华已逝,欢乐不再,你自知大势已去,大祸将临。炉香闲袅凤凰儿,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南唐,如覆巢之卵,岌岌可危
公元975年,金陵城陷,南唐灭亡。你一路北上,渡中江望石城泣下,云笼远岫愁千片,雨打归舟泪万行。兄弟四人三百口,不堪闲坐细思量。你告别四十年来家国 ,三千里地山河,哀痛欲绝,泪干肠断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就这样,汴京,三年。
三年羁旅客。
三年来你勾勒出一首又一首诗词的轮廓。写流水写落花,写相思怨写亡国恨。你那长短不一的平平仄仄一字一句间都藏着伤痛与泪痕,藏着一个痛惜的灵魂,永远凝结在书页上
曾经,华美的大唐宫殿上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曾经,你与小周后画堂南畔见,脸漫笑盈盈,相看无限情;曾经,你如此潇洒浪漫,归时休照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如今,国、破、家、亡
春花秋月何时了?繁华落尽,不堪回首
你伤感于凭栏下的愁恨,独自莫凭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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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昧》是由柯云路先生所著的反映文革时期历史的小说。他用一种与他过去迥然不同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奇绝的故事:一个男孩与一个女人,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年代中,小男孩和这个大女人之间历经了各种生死离别。
对文革期间历史的无情批判,对贫苦人民苦难的悲悯,对爱的滴滴见血的、丝丝入扣的触动心灵的描述,使得这部小说成为一部真正高尚的作品。从开头单对生活的描述上升到后期对人类感情里面对于爱的思考,对善良与罪恶的思考。这本小说以罕见的真实与细腻揭示了男孩蒙昧时期的爱情与性心理。
一张大床,开始了一个小男孩一生的故事。
白兰老师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站在黑板前,刚刚迈进学校的小孩都仰着小脸看着干净明亮的女教师。唐桥镇小学没有为单身的年轻女教师提供住宿,两年来她一直借宿在茅弟家,这隐约是茅弟独有的财富。每天晚上他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与白兰老师一屋同睡。
然而,故事却在这一天很残酷地开始了。
那一天,白兰老师站在黑板前讲这场大革命让她讲的话,最后,一句话铸成了她终生大错。她该说谁反文化大革命,我们就打倒谁!然而,她把一个反字遗漏了,于是就说成了谁文化大革命,我们就打倒谁!
所有的故事就此开始,从此她背上了反文革的大帽子。被关进牛棚,戴着高帽子,跟所谓的牛鬼蛇神一起游行,被不明就里的群众拿菜叶子丢。后来教导主任说好话把她从牛棚中解救出来,重新回到学校去教书。与此同时,校长那双邪恶的黑手慢慢伸向白兰老师的裙底。白兰老师自然是无力的抵抗,校长就会显露出不耐烦的样子,威胁道,你自己看着办。
后来茅弟的爷爷奶奶死了,茅弟就成了完整的孤儿。没有钱上学,没有地方住,而白兰老师也处于自身难保的境地。因为之前的口误事件,白兰老师又被送往县城接受所谓的思想教育,住在高高的围墙里面。茅弟就窝在旧库房里,用破地毯当棉被,凑活着过冬。茅弟跑到县城,爬到高高的树上,看到围墙内的白兰老师。日子就这么过去,茅弟一直在想要长大,保护白兰老师。
白兰老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经常脸色煞白。后来她又被安排到学校去,遇到一个强壮的体育老师。茅弟被白兰老师安排跟她一起住,体育老师对白兰老师很好,茅弟以一个男人的角度第一次感觉到了危机感。内心对那个黝黑的体育老师是抵触的,但是他不得不乖乖听他的话,没有白兰老师,体育老师是不会关心这个陌生男孩的。后来教导主任又三番五次想要非礼白兰老师,这是茅弟偷偷发现的。一天晚上教导主任把白兰老师叫到他办公室,茅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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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讲述了霍布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他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的理解。第二部分:论国家,讲述了国家的产生、主权者的权力和责任及对法律的认识等问题,这一部分也是全书的重点。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主要表达了他对教会和教皇的否认、批判,主张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观点。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主要抨击了罗马教会的腐败。下面我谈一谈读完此书后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述一下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霍布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一种无限、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在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这一章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所以对主权者授权的契约只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而主权者并不受这个契约的约束,因此他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被认为是违约。而人民如果不服从主权者,那么便是违反了自己订立的契约,是不义的,即臣民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主权者有制定和解释法律的权力且自己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绝对的王权
第三,关于国家的政体。霍布斯认为专制政府要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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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杜拉拉》相信现代人都不会陌生,那是一部当红的外企职场奋斗小说,已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等多种形式,故事情节起伏大、情感曲折动人,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当然,我也未曾例外。
而今天,我想要介绍的是一本与《杜拉拉》齐名的商战小说《浮沉》。不否认,当初借阅这本小说受到了《杜拉拉》风热的影响,但当我细细品味《浮沉》时才发现,这是一本真正真实描写外企职场生存的励志小说。不带任何浮夸的讲,我已深深地被《浮沉》所征服,这不仅仅是一段故事,而是一本教育书。职场多变,如何坚定目标?如何去应对接二连三的突发情况?如何在最恶劣的环境下寻求一丝生存的希望?作者通过生动情节,将常见的职场问题一一呈现,并细细化解。许多一直以来困惑我的职场问题,被依次破解,《浮沉》给我的启发,已不是震撼两个字所能形容的。
那么接下来,我就具体从作者、情节、职场领悟等多个方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浮沉》的认识吧。
关于作者
可以说,近几年来职场商战类小说一直是热门题材,但由于其对商业历练的要求很高,所以一直在市场上都比较少见。
《浮沉》的作者是现英派瑞克科技科技公司执行总裁崔曼莉。她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有过丰富的主持及外企工作经历。早些年就耳闻崔曼莉,她是一位无论是职场还是文字上都近乎完美的女人。这也正是我个人比较喜欢她的原因。对作者的关注,也是我决定选择《浮沉》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于情节
故事的线索牵引在一名外企小职员乔莉身上。赛思中国是一家大型外企公司,总部在美国。一心想做销售的前台乔莉凭借自己的胆识与努力被前任总裁赏识,升做总裁秘书。但好景不长,突发情况下,总裁程轶群被外调,乔莉立即赶到发布会现场,争取在总裁离职前转至销售部门。事情貌似异常顺利,却又无比艰辛。在销售部,她可以说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经验的她,对业务还得从头学起,于此同时,她还要劳碌于企业的政策动荡中。正困苦时,一个价值7亿的大单落到了她的身上,不知道究竟是祸是福。在这场外企间的争夺厮杀中,乔莉成为赛思的马前卒,可谓步步惊心。她或沦为企业的炮灰、商战斗争中的牺牲品,又或因此一举成名,站在销售界的前端。
外企不如其他,远没有那么简单,职场上形形色色的人物都是厉辣角色,情节跌宕起伏,乔莉深陷其中,凭着自己坚韧的意志与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撑过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每过一关,都不经让人为她捏一把汗。
书中的情节紧紧相连,一波连着一波,每个人的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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