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利益呼唤涌现“狄绍增们”

凡事应该力争最好的可能性,但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为了保证自己的发言顺利进行,我们最好先提前写好适合自己的演讲稿。演讲稿要将无声的文字转变为有声的语言,因此必须写得“上口入耳”,如何有效率的写出一篇演讲稿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维护农民利益呼唤涌现“狄绍增们””,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 据 中新社报道, 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却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农民兄弟们打赢了不少官司。近日,人们称之为“农律专家”的狄绍增再一次带着自己的议案,带着三农问题走进了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在这次人大会上,狄绍增提议,对于还拥有土地的农民,农民之间可以互相联合,发展产业合作社,国家可立法保障这种新形式的“农村合作社”。
2月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号文件”。一时间,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成了媒体的焦点,维护农民的利益成为今年新春伊始大众的流行话语。采取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等等有力措施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是维护农民的利益的关键,然而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新时期农村工作中,法律是不能缺位,诸如土地的承包、转让、征用以及农民税费负担林林总总,都是涉及到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这就要求有更多的人能为农民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更有效地表达农民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更有效付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立法中,无庸讳言,我们有很多农民问题的法律专家为农民的利益大声疾呼。然而,专家们并非来自于农民,对于农民的真实处境与想法缺乏真切的感受,并且没有共同利益因而缺少利益表达的内在冲动,这不免给他们的的疾呼带来内在缺陷,这就需要有来自农民自身代表的声音来弥补这种缺陷。然而,农民没有自身的团体,没有利益的有效代言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农民代表由于职业所限,对法律知之甚少,这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表达的效果。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像狄绍增一样的来自农民又较为精通法律的人,与我们的法律专家一起共同在立法争取农民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更是司空见惯。农民知法、懂法的并不多,经济条件的所限又阻碍了他们维权之路。而现阶段我国总体经济实力并不强,法律援助刚刚起步,广大的农村仍是一片法律贫瘠的土地上。这也使我们需要更多的像狄绍增一样的生于斯、长于斯又较为精通法律的农民,为农民的利益依法维权,据理力争。
然而,狄绍增们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如果国家、社会不去创造、培养适宜的土壤,甚至对狄绍增们的苗子刚刚生长时就加以打击和排挤,恐怕狄绍增们将永无出头之日。
加大送法下乡的力度,让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家喻户晓,这是涌现狄绍增们的有效途径。法律束之高阁、藏于官府,政府不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农民也为生计奔波无暇多顾法律。如此一来,农民中也就不可能有狄绍增们的出现,发生了纠纷,农民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带来涉繁的上访甚至引发过激行为。
对于依法维权的农民,国家要给予鼓励、支持,特别是对打击报复的人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这是狄绍增们生存的前提。一些干部不是闻过则喜、知错就改,而是千方百计打击报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的农民。如果让这种情形泛滥,恐怕是人人自危,法律不仅还道具都不如,甚至成为烫手山芋,谁挨谁倒霉。
及时对知晓法律、敢于维权、乐于为他人维权的农民加以引导、提高,这是狄绍增们顺利成长的必备条件。农民毕竟是农民,知识的局限、为生计的奔波,使他们缺乏系统的法律,不能完全真正领会法律的真谛,即使他们学习大量的法律、法规,对于法律理解偏差在所难免。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专家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培训狄绍增们的使命,提高他们的水平,要让他们不仅敢于维权而且善于维权,以此带动一大批农民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
我们真诚地期望在国家和全社会的努力下,有更多的像狄绍增一样的“农民法律专家”不断地涌现并迅速地成长起来;我们的立法、司法中有更多的狄绍增们发出有力、有效的声音。因为,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迫切需要狄绍增们。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邮编:341000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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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发言稿



文章标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善待百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各位领导:
我发言的题目是:善待百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是构建和谐农村的关键。

前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保先读本》收集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得决定》,感触很深,受益匪浅,特别是其中阐述的“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的能力”对我启发很大。

20xx年,我街发生多起失地农民集体上访,给市、区领导添了麻烦,影响了开发区形象,也反映了我们街道党政班子“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急待提高。痛定思痛,经过认真反思,我们认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善待百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具体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1、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我们要认真认识到只有一个和谐稳定得开发区,我们才能招得到商,落得下项目,而要建设和谐稳定的开发区,就必须善待百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使失地农民得生活因开发区发展的速度和谐同步。也可以这么说,不能带领农民致富的开发区就不是成功的开发区,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开发区的发展。因此,在我街今年的工作思路中把“千方百计,使农民人平增长500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并使每个农民家庭逐步迈入小康。

2、要在讲求科学上下功夫。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与农民利益发生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但我认为只要方法得当,讲求科学,人性化操作,这两大难题也会迎刃而解。对房屋拆迁,今年,我区工业园管委会提出的思路和方法深受农民欢迎,只要我们具体操作得当,一定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我充分相信。我们一定要从“自拆自建”逐渐过渡到“统拆统建”,这样不仅解决农民的安居和未来人口的聚集,而且为入园项目仓储运输、三产服务预留了空间。但对土地征用,我建议能否借鉴昆山、宁波等地的做法,或者同时提供几种征地办法给农民自主选择。20xx年我街按现有模式尽管征了503亩地,如果能更加人性化的操作,我想征用的效率还更高。今年下半年,出口加工区起步区0.987平方公里要在规定时间封关运行,一个重要前提实现完成291户,1480亩的征地拆迁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就必须在征地拆迁中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利益,使他们得到合理的补偿。

3、在部门配合上下功夫。在三农工作战线上,街村组织始终处于一线,在维护农民利益上责无旁贷,但街道作为管委会得派出机构职能不全,权利有限,就少了赢得市区等职能得大力支持。例如失地农民得就业,病险水库得去险加固等,只有有关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农民的利益才会得到真正得维护。由于体制原因,开发区很多涉农部门在省、市没有户头,得不到各种专项资金的支持,直接影响到2万多名农民朋友的生产生活,这种现象希望能引起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圆满的解决。

4、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农民的事大于天,天大的事就要用天大的劲去办,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高效得解决,才会赢得理解和支持,办晚了、与不办在农民看来是一回事,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得精神高效率地满足群众愿望,解决他们的问题。现在有一部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我们都正在解决,就是解决的速度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和愿望。例如在疏通农民合理的建房愿望上,市直有关部门效率不高,农民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如果能早一天定点、早一天审批,违章建筑才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和根除。百姓是天,天大无边,只要我们善待百姓、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我们开发区就会和谐稳定,开发区得发展也就会更快更好。

以上发言不对之处请领导批评,唐突之处请领导包涵。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发言稿》来源于小编,欢迎阅读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发言稿。


抗震救灾演讲稿-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来自**县人事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从汶川大地震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我们无法选择灾难何时来临,但我们可以选择应对灾难的态度。中央选择了坚强领导和快速反应,人民子弟兵选择了开山劈路和义无反顾,白衣天使选择了救死扶伤和礼赞生命,灾区人民选择了自救自护和友爱护助……是的,13亿华夏儿女在选择,国际社会和救援机构在选择,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在选择,我们默默流泪,我们祈祷祝福,我们加油呐喊。面对天灾,为了不能忘却的记念,我们无法不作出选择,而这一切一切的选择,只是诠释了一个永恒的主题——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这个时候,我们害怕看见伤亡数据的不断攀升,希望看到被拯救者数据的持续刷新。每“一秒钟”
的逝去,就是“每一秒钟”的揪心!在千里万里之外,在残垣断壁之间,在废墟瓦砾之中,我们与灾区同胞守望相助,祈福“每一秒钟”的生命奇迹!
全国的抗灾体系在行动,在与时间赛跑,在与灾魔抗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生命不可重复,生命何其珍贵,总理的盈眶热泪、坚定语气以及镇定指挥,让我们对灾区救援工作充满的信心。听听,一条条语录振奋人心,凝聚民意,激扬斗志,饱含深情——
“在灾害面前,最重要的是镇定、信心、勇气和强有力的指挥。”
“现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救人。抢救人的生命是这次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紧时间,只要有一线生还的机会,就要用百倍努力。”
“山可以移动,但动摇不了中国人民抗震救灾的决心;水可以阻断,但阻断不了内地同胞和香港同胞的同胞之情。”
“房子裂了、塌了,我们还可以再修。只要人在,我们就一定能够渡过难关,战胜这场重大自然灾害。”
“我不管你们怎么样,我只要这×××万群众脱险,这是命令!”
“我就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
“我是wjb爷爷,孩子们一定要挺住,一定会得救!
这就是对生命的敬重,这就是救援力度的见证!
中国政府的抗灾行动,在反应速度、协调动员、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出相当的成熟,不仅为灾区人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援助,而且提供着坚持的信心和勇气。随着国家一级救灾响应的紧急启动,数万部队多路挺进深入灾区腹地,数百支医疗分队战斗在救灾前沿,遍及全国的救灾物资汇集到灾区一线。抗击大灾,体现了国家坚强果断的领导中枢,诠释了国家对人民的爱护,对生命的敬重、挽留和赞美!生命因国家力量的维系,而不再脆弱不堪。
灾难将世俗生活中潜藏的温情和爱心释放出来。一捧捧烛光驱散心底的阴霾,一元一角汇聚爱的暖流,一曲曲挽歌唱响生命的意义。我爱你,伟大的祖国!我爱你,养育我的衣食父母!我爱你,苦难的灾区人民!这一切,都缘于人民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这里,请让我怀着感恩的心,向苦难的灾区同胞深鞠一躬!
谢谢大家!

地方立法应充分体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7月1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切实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即“顺民意,谋民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要加强立法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地方立法的工作,但并不是说,制定了法律就是实行了法治。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法治的含义是包括严格的依法和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这两层意思的。所以我们不仅要制定出法律,而且必须制定出能够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利益的法。
地方性法规一定要符合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最集中的体现,任何法律法规都要以宪法为依据而不能违背宪法。违宪的法律规定越多、执行得越坚决,对人民的利益危害就越大。最近一段时期社会反映强烈的孙志刚案件,起因是公安机关依据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孙志刚实施了错误的收容审查,导致了孙志刚被伤害致死。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孙志刚是因为当时他没有随身携带“三证”(我们任何人都不可能随时随地将“三证”带在身上)而被作为“流浪者”被收容即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因为强制性地收容审查与拘留、逮捕在限制人身自由上并无区别,故这样做显然是违宪的。同时我国《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只能由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来设定,在上述两个法律颁布后国务院这个《收容遣送办法》应当是不能再执行的。这次孙志刚案件受到法律界人士的严厉批评。国务院迅速作出决定,废止了原《收容遣送办法》,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能违宪、违法,我们制定地方性法规更应当严格遵循合宪、合法的原则,不能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应当防止对公民权利的过度干预。公共领域或者称公共权力和私人领域或者称私人权利,从来就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行使的权力即是公共权力,其最大特点是在于它是由法律赋予的,法律赋予这些机关什么权力,这些机关才行使什么权力,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它们是不能行使的,否则就是构成“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越权;但公民不同,除了法律明确限制的以外,其权利广泛存在。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是对公民权利的基本的方面、起码的权利作出规定,予以强调,并不是公民权利只限于此,凡是法律没有限制的就是公民自由的领域。世界文明、法治的总趋势,是减少、限制公共权力,扩大、发展私人权利,尽量使公共权力保持在最小范围,而使公民获得尽量多的自由。我国近年来推行政府机构改革,努力简化行政程序、精简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审批等,也是朝着这种趋势的。过去的情形就不一样,如以往很长时期,公民出门办事要带很多的证明和文件,否则寸步难行、啥事也办不了。如农民进城打工,除身份证以外,还要有原籍县政府制发的“外出人口务工证”、务工地的“外来人口就业证”、务工地的“暂住证”、雇佣单位的经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招工计划和名额等,没有这些证明材料,是不能在城里务工的。如是夫妻一同外出,还要持结婚证,否则不能一同住房或租房。要获得这么多的证明,就是要经过这么多的审批。甚至于结婚,虽然男女双方自愿,什么条件都符合,但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批准,开出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这些都是国家公共权力对公民私人权利的过度干预,公共权力膨胀的结果就是公民权利的被挤压,公民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小,这对于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建设一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社会是不利的。现在改革的结果,除了身份证、暂住证以外,其他的证明和批准都不要了,这是我们社会的一个很大进步。当然,有些必要的审批和手续还是应当要的,如从事餐饮、食品行业的人,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卫生许可证。现在各个方面都强调依法管理,要求规范化、正规化,故地方立法中不断地出现“管理条例”之类,所以要特别注意公共权力的不应有的扩大。如民事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有同志建议:为了防止欺诈,应在地方立法中规定合同订立后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证。这个建议是不能采纳的,至于合同欺诈的问题,法律已有处理的规定。

呼唤诚信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呼唤诚信》。s0100
记得,小时侯听过一个叫《曾子杀猪》的,讲的大概就是曾子虽穷,但信守承诺,为子杀猪,当时我只羡慕曾子有肉吃,仰慕这位爸爸说话算话,有威信而已。后来,似乎也还有一个叫《徙木赏金》的故事,讲的大概就是商鞅用五十金,让人将城南门外竖起的一根木头搬到北门,结果有人试着搬了,果真得了五十金,当时我只可惜自己为什么不生在那个时代,好让我也得五十金,“五十金”啊,有多少根冰棍和橡皮糖。小学的时候,课本上有个《狼来了》的故事,老师说那是告戒我们小孩子不要撒谎,不能欺骗别人,大概还有一个叫《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由于幽王的不守信用,结果是被杀于骊山之下,为天下人所耻笑,似乎和《狼来了》的故事同出一辙。但是,这些听来的或看来的故事性的东西,并不曾在我心里留下多大的印记,当然也不会在内心引起多大的波澜,甚至也不曾想起他们,更不会用心去思考他们的意义所在了。仅仅在我偶儿和我的弟弟妹妹们谈笑的时候,一掠而过,成为我们饭后的笑料罢了。直到我来到湛江,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才让我想起以前这些遥远故事,或许是因为我很久没将他们放在我的口头上,我对他们是那么陌生,以致于我只能够说“似乎有”了,又或许他们从来就不曾在我的记忆中留下过一点点位置,以致于我很难想起他们,又或许我根本就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以致于他们在我的人生中没有留下一点位置,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他们像现在那样重要过,也从来没有觉得他们像现在那样离我那么的近,也从来没有觉得我像现在那样想记起他们,唤醒他们,传播他们,思考体味他们。
那是我上几个星期,去中山二路买袜子,开始的标价是无块钱,我就跟卖货的阿姨讨价,最后她愿意四块钱卖给我,我把一张五块钱的人民币递给她,她很久都没有找零钱给我,而且也似乎没有找零了意思,我就问她:“阿姨,你不是说四块钱卖给我的吗?你还没有找我零钱呢。”她说:“我那有说四块钱卖给你,我进货都是四块八毛了,四块钱卖给你,我要亏本了。”在一段口舌之后,我说:“我不买了,请你把钱还我。”她竟然说:“你不要就走开,钱是不能退的。”各位听众,你们可以想象我当时那被气得面容扭曲,有苦倒不出的痛苦状,在这种情形,除了发情绪,我能做什么呢?或许我就是那么的倒霉,记得我有一次帮我到外住的同学买了一个瓦煲,店主当时说准保质量,不幸的是,第一次煲就裂了,等我拿煲回去换的时候,店主只仍了一句:“不行,个个象你那样,我还用做生意1看来,我这辈子,注定倒霉。有一次我陪我的同学到学校对面的医院看病第一次看不见好转,第二次看,换了不同的医生,令我们惊奇的是,同一种病,不同的时间看,不同的医生,说的是不同病症,后来我的同学到广医附属医院检查,原来只是一点小问题,并很快就康复了。至于学校门口那些短斤少两的现象,我现在已不觉得惊奇了。因为我知道只要我跨出校门,何时何地我都有被骗的情况发生。也许“社会就是这样”,人们都这样想,这样说的。我只愿永远呆在我的保护仓里了,这样我会安全的,后来我一直这样想。
我的舍友在这几个星期的遭遇,却真令我大吃一惊,使我对我之前的想法加以否定。什么呢?那是她眼皮上有点痒,到校医室看病,医生告诉她只是细菌感染,用些药膏涂就没事,后来不但没好起来,两只眼睛都起了小颗粒,再问校医,回答是上一次的药不够火候,这次准行,结果还是没好,我同学到附院检查,做了切割手术才康复,我便又想起上一次我们提意见,说到学校饭堂的菜虫,那是我们进大一的时候就提过的意见,到了大三我们还在提。有时,我不禁咕咚,在我的肚子里装了多少生命埃我现在有点颤傈了,在这个我一直以为安全受保护的地方,也会存在这种现象,那还有什么地方是可以值得我们信赖的呢?值得我们信赖的地方,你在哪里?诚信,在我们这些被教育诚信的人中,存在吗?诚信,在我们那些教育诚信的人中,存在吗?诚信,在我们被教育诚信的地方,存在吗?那么,诚信,你在哪里?

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



文章标题: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烟草营销管理中心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XXXXXXXXXXX.

前些天,在和一个退休职工的聊天中,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年轻人啊,你们可是赶上了烟草行业发展的好时代啊,现在国家局正在大力‘提倡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我坚信只要我们切实把握好‘两个利益至上’价值观,烟草行业的明天就会更加美好,我们这些退休职工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安度晚年啦!”

是啊!应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行业像烟草行业一样,自从诞生以来就倍受争议,烟草行业以其特殊性承担起了沉重的社会责任。特别是烟草专卖制度确立的那一天起,烟草人就成为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守护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就成为烟草人生命的全部。山雨欲来风满楼!正是在风云际会的今天,国家局为了做精、做大、做强中国烟草,审时度势,提出了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的共同价值观。我认为,维护了国家利益,就是奠定了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一句话,得消费者得天下!维护国家利益是我们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我们烟草人在新的形势下的指路明灯!她告诉我们如何才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那就一切要以国家利益的大局为重!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只有维护了国家利益,烟草行业才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就能够鼎定天下。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消费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决战终端市场时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工作中,我们时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烟草专卖了,烟草公司可发财了,烟草公司的职工太‘牛’了”。面对这些,我们烟草人总是坦然一笑,一般人很难理解我们烟草职工为了维护烟草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烟农利益付出了多少。甚至有人说,烟草公司是一个清闲的单位,坐在那里数钱就可以了。对这样的人,我想请问,面对成千上万户的零售户要检查管理,面对上万户的烟农在烟叶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督促和指导,难道这样是清闲吗?要冒着被违法分子伤害的危险,清缴假烟、私烟,难道这也是清闲吗?在寂寞寒冷的深夜里,我们在街头、在路旁、在山地守点,去查处那些贩运假烟、私烟的车辆和窝点,难道这还是清闲吗?有的职工家人有病,却不能守在他们身边,哪怕是一句安慰的话和一点点体贴的照顾,他们都不能做到;有的甚至是父母病危,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说上最后一句话。带病上班,带伤工作更是家常便饭。他们都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我们烟草市场的纯净和安宁,为了我们的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作为烟草业的守护神,他们没有豪言壮语,他们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当受到委屈的时候,他们总是将泪水咽到肚子里,当他们面对客户的无理指责和蛮横对待时,他们什么都不说,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代表的是国家利益,每收回一分钱,就是为国库充盈做了一份贡献。他们严于律已,他们秉公执法,面对违法分子的拉拢和威胁,他们挺起胸膛,义正辞严,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他们筑起坚固的防线,带给广大消费者的就是放心和公平。他们乐于奉献,他们英勇顽强。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他们的苦和累,就没有烟草市场的纯净和安宁,就没有消费者对烟草行业的信任。作为消费者,当您悠然点起一支香烟的时候,您会想到,我们烟草人为您做了多少吗?我是一名烟草人,我深深地爱着我的职业,在我的心中将永远会有一个深深的情结,我不会忘记,我们曾经为了国家利益奋斗过,我们曾经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付出过。不管人们是否还记得我们,中国烟草事业的大厦都有我们的一砖一瓦,国家利益的海洋中都有我们的一点一滴。作为烟草人,我有一个希望,希望烟草行业的每一分税收都能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作为烟草人,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祖国大地的烟草市场象天空一样纯净,广大烟民再不受假冒伪劣的侵扰。朋友们,让你、让我、让我们大家共同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观,立足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用青春和热血谱写XX烟草事业的辉煌!谢谢大家!

《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来源于小编,欢迎阅读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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