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全称): 身份证号: 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钢筋分项劳务工程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小型工具和机械、电线、电焊条、扎丝、切割机、切割片、塑料垫块马凳、吊钢筋用的卡扣、照明电器、板车、安全帽、等。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发包方检验的优质结构标准、包施工时承包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和劳保福利。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位计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单价进行结算。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承包人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核算单价与工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经理审批→领导终批。签证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得补签,过时不予认可。
3、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证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承包人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发包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发发包人的自身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承包人协商后修改承包人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1、承包单价:
①、钢筋制作、绑扎的承包综合单价为:
②、点工的单价:大工按 元/工日、小工按 元/工日、女工按 元/工日(包括夜班、节假日),每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③、钢筋用量的最终介定按经项目部审核的合理的翻样单。建筑面积按20xx年江苏省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2、承包综合单价已包括钢筋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工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费用):
①、钢筋制作绑扎的人工费、钢筋翻样费、超高费、工人进退场的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安全费、手套、工作服、绝缘鞋等)、各种钢筋加工机械、钢筋材料进场的卸力、各种小型工具(绑钩、剪刀、锄刀、卷尺、粉笔等)、后浇带内的钢筋保护和清理、五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与手续费用、作业面水平运输钢筋和装卸费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②、所有创建文明工地、迎接有关部门检查以及钢筋施工机械的上下车、施工机械安装所需配合的作业等均包括在内,结算时不存在零工结算。
③、综合单价包括:绑扎用的铁丝、塑料垫块。
④、综合单价包括:地下室底板、顶板、墙板后浇带及超前止水带中,绑扎安装钢丝网片及橡胶止水带。
屋面钢筋混凝土中φ4冷拔丝钢筋;首层地面的钢筋网;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
3、单价的说明:
①、承包方必须精心施工、合理下料,严格控制钢筋的损耗,钢筋损耗率不得大于1.5%。对剩余的短头1米以上的钢筋进行焊接利用,合理使用。节约率(实际进场实用数与施工料单实际数)保证不少于 5 %。
②、发包方增派杂工帮助承包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③、发包方增派机械协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视情况商定;
④、承包方如在二次结构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发包方的进度,发包方增派人员协助承包方进行小型构件施工,发包方按单价伍倍在工程款中扣除;
⑤、如果发包方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安排承包方做点工的工作,承包方应在当天按时按实进行书面签证(钢筋施工员签字),并于三日送交发包方的项目核算员,过期无效。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平时只按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按1500元计算)。
2、 年春节前,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总价付 %(包括工人生活费)。
3、 年春节前,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总价付 %(包括工人生活费)。
4、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退场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
5、在工程竣工交付年度春节前,付至 %(无息)。
(二)支付规定
1、从承包人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进度款项(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支付。
2、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上月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工程处批准。按公司规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工资卡,由发包人统一发放,如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
3、发包人支付款项时采用现金的形式。
八、双方的职责:
(一)发包人职责:
1、发包人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2、发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得向承包人索取或接收承包人的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承包人,发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得接收承包人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发包方的管理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投诉。
3、进场前五天,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承包人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4、承包人进场时,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承包人交底。
5、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6、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7、发包人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承包人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二)承包人职责:
1、承包人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常驻工地,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每周例会及月计划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如无故不在则按每天200元进行处罚;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1天。
2、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承包人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发包人的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检员、施工员、核算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发包人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承包人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承包人、工人、发包人项目部各执一份)。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4、承包人队伍进场时,提供“五证”(身份证、计生证、劳务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必须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承包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劳资纠纷,发包人有权利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6、承包人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以及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7、对于发包人供应的钢材、原材料,承包人必须参与验收数量和质量,并按照规定合理堆放。承包人凭统一的领料单到发包人仓库领用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承包人领用的材料超规定的用量,按发包人材料购进价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以上材料的领用人由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代表指定,办理书面委托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等内容)。
8、承包人应遵循发包人公司的《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随意钻孔、凿槽、拆除结构物、拆除脚手架连墙件、脚手架体上堆放材料等,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承包人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0、承包人施工中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1、承包人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发包人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元计,在承包人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承包人,逾期不予办理。承包人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严禁承包人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金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在执行合同期间,承包人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同时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工程签证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签工要求,同时三人签字方可生效(项目经理、核算员、施工员),如果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发包人有权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承包人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发包人工地;逾期未撤离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承包人退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承包人完全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15、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或者无正当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场时,发包人项目部有权按照承包人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
16、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动工人闹事、围攻发包人人员和工地办公室。如若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7、如果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积极调整劳动力和施工机械,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指挥,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为借口,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和单价调整的要求,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8、承包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质量安排,如有争议可请示项目经理协商解决,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每次的罚款,罚款金额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九、定岗定员要求:
1、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工期,应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任务计划组织相应施工人员,完成相关任务!如延误则按施工工期的相应条款执行。
2、承包人应配备具有丰富现场管理能力和懂一定施工规范的固定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应每天向现场施工员如实上报现场施工人数,发包人有权不定期清点承包人人数以便核实!如发现同上报人数不符,每少一人按60元/人给予罚款。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人数,应按项目部核实人数为准。
合同记载着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保障!在参考了《钢筋班组劳务承包合同2024》后你收获了些什么吗?如有需要请收藏本站,范文资讯网为您准备了更多有关内容,欢迎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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