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情况,相信大家都会经常使用到书信这种文书。书信是一种反应人们情感的文体,在人们交流沟通方面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怎么写出一封优秀的书信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离婚可以分为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来说比较简单,因为不需要法院的介入,只要双方对相关问题协议一致之后,签了离婚协议书就能去领离婚证。那20xx年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

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

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知识: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通过小编给大家带带来的文章,各位看官对协议离婚的手续是不

是有一定了解了。小编同时还带来了与协议离婚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觉得小编带来的文章,还不能解开你的疑惑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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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


篇一:办理退休介绍信范文

近日,一位说着流利普通话的中年妇女找到了武隆县档案馆,要求查阅1987年她从黑龙江调到武隆工作的介绍信以便办理退休手续。

经过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中年妇女名叫***,今年48岁,原来在武隆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企业于1998年破产,今年开始对职工进行安置,根据相关政策,她可以办理退休,但她到劳动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其个人档案中差八十年代从黑龙江省调回武隆工作的介绍信,因此她万分焦急地找到武隆县档案馆查阅档案。工作人员立即点开了档案数字化查阅系统,在劳动局全宗1988年第355、358卷中找到了钱娜的《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职工调转介绍信》、《武隆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工人介绍信存根》等调动介绍信,上面清楚的证实了1987年11月14日从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一中调到武隆县劳动局、1988年1月武隆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介绍到林业局、后到乡镇企业局的情况,从而为钱娜办理退休手续提供了直接的档案依据。

钱娜高兴地拿着复印的证明材料,连声称谢:幸亏在你们这里查到了介绍信,要不然我就只好回黑龙江去查了!有了依据,我就可以退休了!谢谢你们!。

篇二:办理退休介绍信范文

兹有本单位退休职工xxx,于x年x月x日正式退休,特此证明。请贵单位予以办理养老金所需手续。

篇三:办理退休介绍信范文

一、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遇节假日提前)的双号日,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

二、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符合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年限,男性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性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

3、病退休:经市级相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办理退休介绍信

区外转入人员:凡曾经在我市主城九区以外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持原参保地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四、办理退休介绍信

提供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3、人事档案;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7、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8、由本人填写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五、办理程序:

1、到区社保服务中心(地点:渝中区观音岩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我局办事大厅基金审核科前取号机前排队领预约号,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局负三楼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上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负三楼我局个人缴费窗口(49号或50号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交通银行七星岗支行(地址:中山一路85号)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负三楼区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的时间以通知的为准)。

温馨提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若自愿放弃当月缴费的需本人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当月就能计算其基本养老金,次月就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若当月要接续缴费的,应在次月3日前在邮局养老保险代扣存折上足额存款,次月8日到账回盘后(每年1月份除外,每年1月份的扣款时间为8日,回盘时间为11日),才能计算其基本养老金,所以当月要接续缴费的,要在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后的第二个月,才能领到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应支付时间补发。

(2)支付基本养老金时间: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支付待遇时间为准。

篇四:办理退休介绍信

1、《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

2、《关于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XX〕122号)

3、《关于统一规范全省退休证印制发放的通知》(闽退管〔XX〕3号)

办理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报材料

退休证打印样本(按照退休证格式的尺寸设计)

办事流程

1、省直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老干)处出具介绍信,写明领取人姓名、领取退休证的数量,到省退管办领取。

2、市县(区)单位:由市、县(区)级人事退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写明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代办人姓名、购买退休证的数量,到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行组购买;市、县(区)退休干部所在单位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到当地人事退管部门领取。

数量限制无限制

办理期限

报送省政府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及依据

退休证的制作实行由省人事厅招标、按照国家人事部标准(有双防伪标志)统一制作。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文件规定,省直单位免费发放;各市、县(区)均由省退管办统一代印代售退休证,每本按人民币0.90元收取。

篇五:办理退休介绍信

颍上县人事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现设有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录用调配股、考核奖惩股、工资福利股、职称改革办公室、保险与离退休管理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定行政编制20名。局下设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机关事业社保局、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另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定行政编制5名,下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格式范文大全


篇一: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格式范文

今天去居委会咨询准生证办理情况,血郁闷啊!

本人是外地户口,老婆是本地户口,均为自由职业。但咱居委会说必须有单位出具的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要不就得提供失业证。

本人没单位,老婆可以由大连人才开,我咋整呢?因为我的户口所在地(在外地)根本不能出具这个所谓正规的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那边根本没这东西。在那边办理准生证只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开具婚育证明就可以了。

有没有明白的帮忙参考参考,或者有没有哪位兄弟姐妹手里有空白的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能提供一下,必有重谢~

有人说一二九街社保大厅有,今天就去了一趟,但是真的没有卖的。

篇二:

一、办事名称:办领生育手续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持医院出据怀孕证明、《户口簿》、《结婚证》、《代理手册》并告知户口所在地街道名称。

2、在户籍管理窗口审核后出具《办领生育手续介绍信》。

3、到所在街道办理生育指标。

三、申报资料: 医院出据《怀孕证明》、《代理手册》

四、办事相关表格:

五、审核依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六、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七、事项类型:服务

八、责任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九、收费标准: 免费服务

十、办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天兴花园北侧)

十一、联系电话:84618632

篇三:

1.夫妻可以选择任一户籍地办理生育手续。取消生育手续以女方户籍地办理为主的限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新生儿拟落户的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例如,妻子是庄河市非农业户口,丈夫户籍在市内,夫妻二人都在市内工作,按照老办法只能回女方原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去办理生育手续,现在夫妻可以选择到新生儿拟落户的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2.对于夫妻双方均属于初次生育的,婚育情况可采取个人声明的形式。

3.再次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取消制式介绍信格式的限定。婚育情况证明是办理生育手续的重要证明材料之一,由申请人到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开具。此次规定,再次生育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不需要采用制式介绍信格式,而是可以手写或打印,只要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生育子女数量等情况即可。

4.再生育审批流程无需公示,保护公民隐私。按照老办法,人口计生部门在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后,要在育龄夫妻所在单位和户籍地及时张榜公布一周,随着人户分离、空挂户口、人口流动等现象的出现,这项制度已经流于形式,而且不利于保护公民隐私。

5.独生子女申请再生育的,简化相关材料。独生子女在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就需要提供其独生子女身份的证明,独生子女夫妻及双方父母,最多就需要开具6个婚育情况证明,十分繁琐,此次作了简化的规定,如果申请人的父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其结婚证或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时,就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

6.简化人户分离、户籍迁移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针对人户分离和户籍迁移的现象,按照老办法,需要先由现居住地或原户籍地出具当事人在现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期间的婚育状况,再由户籍所在地出具当事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此次,再生育申请人只需提供现户籍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地一次即可。

7.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生育手续。此次,明确生育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不必专程返乡。

8.初次生育手续可以一次性办结。夫妻双方均属于初次生育,只要携带证件齐全(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女方妊娠证明),当场填写一份个人声明,证件齐全且声明事项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本信息一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一次性办结,当场可以取得生育登记单。

9.在全市联网后生育一孩的,再生育手续简化。自XX年10月1日起,生育手续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婚育信息全市联网。此次规定:XX年10月1日以后在本市办理过生育手续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再生育时,不再需要提供《再生育婚育情况证明》。

10.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上网下载。为了方便申请人,便民措施规定《初次生育婚育情况个人声明》、《再生育审批表》、《再生育婚育情况证明》等表格和参考格式均可从大也可以到就近的任何社区(村)或人口计生部门领取。

篇四: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是否要双方单位开具办理准生证的介绍信 以及相关手续如何

内 容: 请教一个问题,男方户籍是从化街口,配偶(女方)户籍在花都碳步。双方在从化登记结婚,现时已怀孕,回碳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 烦请列明!谢谢!!避免多次走访...

回复内容: 您好,先到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围产卡到女方户籍地村(居)办理相关手续,国家职工的,请到单位加具意见和公章最后到炭步镇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谢谢!

篇五:

半岛晨报讯 昨天,大连市人口计生委正式颁布《生育手续办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将于4月12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以后的生育手续将更简化,让市民得到最大限度的方便。该措施适用于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居民。

大连市人口计生委昨日称,初次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总称生育手续,以下同)是人口计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在办理程序上和申请材料的要求上的限定,加上新形势下出现的人户分离、人口流动性大等多种因素,使得有生育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等方面遇到许多困难,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会给群众增加一些负担。

针对这一问题,大连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率先迈出改革的步子,主要针对初次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两种情形,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使群众少跑路、省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到银行办理企业开户手续的介绍信


篇一:银行卡办理介绍信

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兹有重庆盛时达汽车有限公司单位 职工前往贵分行办理建设银行普通卡作为本公司工资发放的使用,请贵行给予办理为盼!

汽车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二:银行开户介绍信

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兹有我公司,办理关于自来水开栓事宜,望予以协助办理。为谢!

特此证明

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04月22日

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兹有我公司,办理关于自来水开栓事宜,望予以协助办理。为谢!

特此证明

广峻工业(大连)有限公司20xx年04月22日

篇三:介绍信-银行

xxx:

兹介绍我公司员工前往贵行办理银行函证业务,请予以接洽,谢谢贵行的合作!

此致

敬礼

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协议离婚未成后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一、离婚协议签订后,协议离婚未成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提示:1、上述规定是指男女双方以离婚为条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协议离婚未成,并且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情形,人民法院才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机关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

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

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按揭房离婚时应该归谁?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二、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

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履行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容易加剧双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点“温存”也许就荡然无存,等于在原有的“伤痕”上再撒上一把“盐”,而且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更大。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诉讼所耗费的时间和财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协议离婚应是离婚的首选方式。只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得已才诉至法院。

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

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还必须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生效后,才能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审查时,只要认定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都会依法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争讼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是,究竟是以达成离婚协议时的约定(20xx年7月16日)为准,还是以签订离婚协议(7月19日)为准。因为双方均承认7月16日男方转了4万元给女方,这是否就是《离婚协议书》约定的4万元分割财产的补偿款。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并无法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认之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协议书的理解应当是以登记时双方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即使在此之前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次确认为有效,否则无效。这样理解自然就不难判断双方争议的4万元补偿款是否实际履行。

2、财产分割协议必看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

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

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涉外婚姻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应该按照哪国标准?对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律师的解答,请大家觉得了解。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

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法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离婚时房屋析产要有哪些手续呢?

离婚时进行房屋的归属进行认定,从而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呢?小编就将离婚时房屋析产要有哪些手续进行整理,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

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xx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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