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学生思考和探索自我的重要手段,写作可以让我们从更深层次了解自己以及周围的世界。写好作文的技巧你知道吗?编辑为您搜罗了多种“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作文”的相关信息,这些材料供你参考和使用希望对你的研究和工作有所帮助!
一年多来,《狼图腾》一直是一本热书,但现在写评论有点晚了。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书,这本书的文学性真的不讨人喜欢。事实上,由于作者不够专业,优秀的普通读者完全可以理解和原谅他写作能力的低下。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
**这些硬性的大布道,并不是粗暴地大段读者的连贯阅读,强行用作者的观点取代读者的思维。阅读的乐趣和思考的权利都没有了,即使普通读者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不景气的原因。
在我看来,这本书更象是一个争论太长的学术事件。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看在**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吧。
书中的草原风情是否真实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衡量**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解读为一种幻想**。
而**中人物的塑造则面目模糊甚至虚假。先看作者着力刻画的蒙族人物。全书中的第一智者毕利格老人,一望而知只是一个象征符号,作者硬生生编造出来的一个用于说教的工具罢了,具体原因非我这完全业余的普通读者所能说明,只要有阅读过几十本**的经验就能感觉到。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么智慧的老人存在,但作者把他作为一个**人物则塑造的很虚假。既然他只是一个没有文化和奴隶出身的人,他怎么能总是和主人公讨论和交流汉蒙文化的比较,说出那么多睿智的话语呢?勇士巴图在马群保卫战惊鸿一现后,便没有什么戏分了,此人塑造的虎头蛇尾。
我一直以为以后能看到更多关于他的精彩故事,但我猜到了开头,但我没猜到结尾。**这完全出乎意料的情节有点像欧亨利。
其实作者完全可以通过对他的描写表现蒙族人民的勇敢彪悍、豪放坦荡等等优点,而不是一味干巴巴的大唱赞歌,这才叫**手法。只有加斯迈和巴雅尔虽然不多,但个性鲜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于**中的汉族主人公,他的形象苍白而平淡。在这本书所描述的时代,他并没有感到起伏。他不象一个知青,更象一个老文化比较学者。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这项学术工作中的论点、论点和讨论方法。
那些诸如环保、生态平衡的论点,虽不新鲜但绝对正确,我要举双手赞成。但是,观点没错,实现方法却很需要商榷,这些问题即便是专家们,也无法轻易研究出解决之道,而且这并非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这本书的主要思想不是别的——血统理论。其他只是高贵血统的必然表现。
本书让我对狼这个已经远离人类生活环境的动物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光从情节的精彩性来说,描写非常的到位,值得一看,但是文中一味突出和强调的某些东西我不欣赏也不赞同。
文中的那个老头,忘记叫什么名字了----蒙古人的名字总是那么不容易记忆,从他口中说出的观点就是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思想,狼是蒙古草原的信仰和生活灵感以及生存力量,是维持草原生态平衡的至关重要因素,人类应该向狼学习,尊重狼,而不是一味的赶尽杀绝。而且还不断的用公元十三世纪蒙古部落如何利用从狼那里学到的军事知识疯狂的扩张,达到了中国版图的最大化的这个例子,来例证狼群天生就是军事上的天才,人类的导师。
本**调在与狼为伍的情况下,向狼学习。因此,古人属于一个高质量的民族。而农耕民族,就如我们祖辈,具有羊的品质,逆来顺受,没有抗争精神,所以是劣等民族。
从文章的几次对决场面的描写来看,狼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牺牲小我保全大我的奉献精神,残忍、果断,和善于运用战略战术,确实有很多人类值得学***方;而且文中作者推崇应该由天(腾格里)来安排,大部分应该由狼来控制和掌握草原的生态平衡,客观的来说,这些观点,从目前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看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作为生物链的一部分,人类应该学会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但文中出自那个老头口中和主角口中的很多说法我却不赞同。
他们认为,狼的许多优点以及人类应该向狼学习和已经学到的知识,都是被汉族(农耕民族)的知识分子故意淡化而没有记录下来的。作为生活在平原和狼没有接触过的汉族人,世世代代和牛羊打交道,很少见过狼什么模样,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更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去记录狼对于蒙古人的不可或缺;作为文中受狼如此多恩惠的蒙古人,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低下,没有能力记录下来,不自己反思却将责任推卸给汉族人,是否有点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而且我认为,作为游牧民族,由于他们的流动性导致自身生产力的受到限制,每年的工作重复而单调,一直在跟恶劣的自然气候、恶劣的生存环境作斗争,而自身的文化素质一直没有提高,很多有用的知识只能代代口头传递而不能用文字的形式流传下来,所以影响力就会很小,甚至有用的、积极进步的观点由于自己的呼声太小而被忽略和遗忘。
蒙古人在长期与艰苦自然环境作斗争的同时,获得了强健的体魄、开朗的性格,在蒙古人叱咤亚欧大陆、所向无敌、拥有最大帝国版图的同时,农耕民族汉人,却属于这个帝国的最低等人,受尽各种虐待,而作为蒙古帝国一个王国的元朝统治下的中国,由于**的**腐败和缺乏政治领导才能,导致这个帝国持续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迅速崩塌,一百多年间,汉族人的反抗和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看到的只是蒙古人狼一般的**和血腥,这样情况下,汉族人怎么可能对蒙古人以及狼有好感呢?
今天,随着现代化和知识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狼和具有狼性的游牧民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剩下的就是蒙古族的中国人。从这个层面来说,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哪一个更加适合于这个社会,更加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的去创造良好的居住氛围来为自己服务,大家自己思考一下必然会有答案。汉民族在中国不断用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渗透、感染别的民族,---无论是对方主动获取还是被动接受的也好,-------而蒙古民族已经不复过去靠身体强壮和蛮力来获得自己想要的时代了。
一般来说,我觉得这本书很生动,只是后面的布道。我没有耐心继续读书。作为一本娱乐消遣,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
2019年06月21日
读了青铜葵花以后,我的感想很多。我觉的,《青铜葵花》这一本书,比我看的所有书本都好看很多。我认为,很多的人读完了,都会说:
“《青铜葵花》这一本书,为什么能做到这么好,这么好看呀?”或着是说:“为什么《青铜葵花》这本书这么吸引眼球?
”等等等······
在《青铜葵花》中,我最喜欢的人是青铜。
为什么我喜欢青铜?因为青铜在很多地方帮助了向日葵和其他人。我很感动。他非常喜欢他的妹妹。他为他妹妹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在一场大蝗灾之后,这个小村庄的每家每户都缺粮。青铜奶奶,每一天,都到田边拔苦菜。此外,古铜奶奶还用她珍贵的手镯换了一小袋米。
然而,此时此刻,青铜和向日葵正是人们家庭所需要的时物。他们去找芦笋、野生荸荠等。每一次吃东西,都是会为家里守住两份珍贵的粮食。
在有一次,还是因为那次大蝗灾,家家户户里的人全部都很饿,变的嗅觉非常的灵敏。有一次,古铜钓到一只又大又胖的鸭子,把它拿回来摘下来煮了。然而,第二天,加鱼和加于的父亲发现一只大鸭子不见了,当他们听说猎铜鸭的事后,就去铜家算账。
青铜为了家中和平,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回了嘎鱼家的大公鸭。
我觉得,《青铜葵花》这本书,读了以后非常感动。
青铜葵花读后感(二)
《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就为了葵花晚上回来不怕黑;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他们生活虽然艰辛,但这一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因为他们相信风雨之后会有彩虹受苦是永恒的,我们不需要为自己的小受苦而大惊小怪,我们需要面对受苦的心态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如此坚强,那些在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的人深感懊悔。我想《青铜葵花》告诉我们一个圆满的答案,就是,不怕困难,坚强地走人生道路。
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品质。如果你失去了坚强的意志,你自然会失败。
青铜葵花读后感(三)
我在三年级时就读了《青铜葵花》,到现在我还对这本书一直念念不忘,一回想起来,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就会在我脑海不停浮现。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向日葵,跟随父亲来到大麦地。后来,随着父亲的去世,向日葵和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俩的知己,发生了许多让人泪流满面的故事。可是在葵花12岁那年,属于葵花的城市又将召唤葵花回去。
这本书是悲惨的,但它也是美丽的。这本书和我们的人民是一样的。我们的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挫折。故事中的人物完全一样;向日葵的父亲突然去世,青铜因发烧而变得哑口无言,青铜家族的屋顶被大风刮掉,因为蝗灾没有食物可吃,最后奶奶因为疲劳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主人公并不气馁,以乐观的态度迎接命运的挑战。这种坚强的信念能不让人佩服吗?
鲜花再美丽也有会凋谢的一天,再好的朋友也有分离的时候,但是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彼此挂念。像青铜和葵花那样,那么再远的距离的距离也没有关系。
让我们一起学习《青铜葵花》中真正的含义吧!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亦正如此。
鲁迅的作品不多,但意义重大。鲁迅关注社会底层,描写这些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状态。
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位具有强烈社会历史意识的思想斗士。没有社会生活的自然美和自然美,他读电子书是没有意义的。他欣赏自然和自然之美,并充分注重从中发现社会和自我。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
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
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 “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
在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 “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
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电子书**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
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同情、关心和爱。然而,在当时没有真爱的中国社会,人们给他们的却是侮辱、歧视、冷漠和冷漠。
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
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
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近半年来,公司组织了一次图书分享会,重点学习和分享变形虫商业系列图书,倾听同事分享和自己阅读,收获颇丰。一个企业的管理模式,不亚于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纵观世界格局,发达国家都是有一个科学的、健全的经济制度,所以阿米巴经营模式,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一个值得学***理模式。
全员参与提高效率
阿米巴经营模式提倡的量化分权、全员参与能够极大的提高公司的执行效率,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员工都认真、积极的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来。
它提倡的这个思想,让我想起中国古代就有一个全员参与、极其认真的工程:元末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攻占南京,并以此为根据地,在这里修建了坚固的城墙,作为以后大明朝的国都,开始一场雄伟的事业,众所周知,修建城墙是一件非常浩大的工程,非常不容易,但是在修建城墙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就是质量问题,朱元璋想如果在修建城墙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偷工减料怎么办?经过长时间的沉思,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让每一个工匠和当地**、州、县**的名字刻在城市的砖头上。如果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他将按姓名负责。
正是这一法令使城墙具有了最高的质量。城墙屹立了72019年。现在我们到南京旅游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到城墙和以前一样坚固,非常雄伟!
每名员工都是经营的主角
阿米巴经营模式提倡的让第一线的每一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因为有些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很多员工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做什么,每天工作后为公司创造了多少价值,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是个螺丝钉。做管理的经营者很容易忽视掉员工的这个意识,所以阿米巴就特别强调此项,特别引进“单位时间核算表”自己的经营哲学移植到每一个阿米巴的成员中去,让每一位员工都是经营的主角。
美军就特别注重前线士兵的建议,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美国指挥官李奇微正是通过前线士兵反映我们志愿军的每次进攻后勤补给只能维持7天左右,一旦到了七天,就会就地防御或撤退整休!发现了我们的“礼拜攻势”;后来美军利用志愿军这个弱点,给志愿军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对于阿米巴经营模式我们要学***的核心内容和思想,让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参与进来,把这个模式落到实处,我们公司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美好!
篇1:《伤逝》读书笔记
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在课堂上都接触过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鲁迅先生我是敬佩的,课堂之余我看过他很多小说,我总觉得读他的小说不会只简单的感觉到写得好或不好,有时候会感觉到时代的悲哀,有时候感觉主人公内心深深的无奈,有时候又无望中带着一丝微弱的曙光,光弱似风中的蜘蛛丝,但终归是有的。但以爱情为题材的文章是少的,《伤逝》是少之又少的其中一篇,我虽然不喜这个关于爱情的悲剧,但今天也假想一下自己是这个悲剧里一个普通的百姓。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篇2:《伤逝》读书笔记
梦想的旅程带着很多的感伤,情感的开始更于心中感悟,一副隽永幽远的画卷,几许别样浪漫的人生。
子君,两副面孔出现的子君。会馆时期的子君是恋爱时期的子君。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不管怎么说,子君这个女性,代表的是不只自己。世上最能打动人的是悲剧,这是很残忍。《伤逝》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子君死了,为涓生而死了,那是时代的悲剧,更是子君把爱情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女子的悲剧。
涓生,一个拥有感情却又时时被时代所要挟的知识分子,他面对帝国主义的罪行可以义愤填膺,而面对情感却畏首畏尾,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感情却是那样的脆弱却又那样的坚固:“她却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时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运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这,是他对子君的理解,更是他对爱情的理解子君的悲剧在于把爱情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真的无法承受失去。子君选择和涓生一起生活,她的压力在那个时代肯定比涓生大得多。在那“五四”初期的时代里,子君的执著,却给她带来无数鄙视的目光。“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这种绝然的态度,已经注定她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的悲剧的开始。
《伤逝》是一种超越视觉和人生的冲击,们分析的永远都只是别人的爱情,而我们自己此时此刻正经历着的、心碎着的爱情却是我们自己也不愿去分析,不愿去推敲的。个中原因是经不起。
在爱情理想的追求过程中,涓生从浪漫走向实在,从幼稚走向成熟,而子君则从果决刚强走向平庸懦弱,从希望到满足进而走向失望和绝望。在与生活所作的悲剧性抗争中,子君是弱者和牺牲品,而涓生则作为一个强者终于站起来,“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作我的前导……”。不能说他一定会成功,至少,他还没有失败。
《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接下来小编整理了《飘》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飘学生读书笔记1
刚开始看《飘》的时候,总会觉得女主角斯嘉丽本人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格吸引我,只是觉得她单纯是个喜欢游玩,喜欢舞会的肤浅姑娘,并整天周旋于那些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和她所欣赏的人。
当斯嘉丽向阿希礼建议与自己私奔被拒后,便任性的与自己不爱的查尔斯结婚,岂料南北战争却夺取了她丈夫的生命,自那斯嘉丽便成了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这对生性活泼好动的斯嘉丽好说无疑是个难以忍受的结果。由于战争斯嘉丽家里变得一团糟,十口人的生活遇到前所没有的困难,这时斯嘉丽开始变得强韧起来,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撑起了家中的重担,展现了女性的毅力和魄力。
在爱情方面,虽然斯嘉丽历经了许多波折,并很久都搞不清自己的真实情感,但最后还是弄清了自己爱的其实是常在患难时给她勇气,让她踏实的瑞特,最终两人还是成就了一段美好良缘。
“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是斯嘉丽的名句,其中透着美好的乐观情绪。当我们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句,它会给我们力量!
飘学生读书笔记2
又一次品读了美国女作家米切尔的《飘》,而其中的女主角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她美丽、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对爱情的执着,在他的爱情观中,爱情和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精神和肉体的分离,抛开一切地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不将自己的爱情套上礼仪、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
在她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白瑞得也已经离开她的时候,她才感觉到真正爱的人是瑞得,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丈夫的心。我喜欢她的一句口头禅:“不管这么样,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她的心灵一直在乱世中闪光!
米切儿以其高超的艺术造诣,把郝思嘉以及书中的人物描绘得个性明显,几个主角在性格、道德观等各方面既对比强烈,又互为依存,引出了一系列冲突,产生了许多扑朔迷离的悬念,使故事一环紧扣一环,波澜起伏。在品读作品的时光,我的性情也随着情节同喜同哀,看到好多处不禁让人掉泪。作品留给我的是强力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学生读书笔记3
我最喜欢的《飘》。里面主要是围绕思嘉、艾希礼、瑞德的感情线索展开的。故事最后当思嘉发现她的真爱是瑞德时,一切都迟了。瑞德对她的爱已经被她的固执随时间慢慢消磨掉了。她固执的认为她爱的是从小青梅竹马的艾希礼,并紧紧抓住他不放。对爱她的那些人非常残忍,用他们的爱当作鞭子放在爱她的人的头上。所以,瑞德对她不能向其他人一样,不然,她会觉得他也软弱可欺,于是瑞德用他日常嘲讽的方式爱她。他爱她,也理解她,于是宠她纵她。可怜的思嘉无视它,认为他的爱是理所当然的。真爱来了,不知晓。真爱走了,没感到。故事的结局总让人感觉一团阴影,毕竟结局让人不快乐。它同样让人思索爱情的点点滴滴。
感情是复杂的,感情的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因为把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揉在一起本是件困难的事。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补过的爱情要不要?》,有这么个故事。瓷盆碎了,需要修补匠修补。当它再一次被不经意打碎时你会发现,修补过的那一块完整无缺。所以,当我们的感情出现问题时我们首先想到是共同修补再呵护,而不是出现问题就找借口说我俩不合适而抛弃它。当无法修补或修补不了时再想想是不是应该放弃。我想,至少我们对一份感情负责吧,也是对自己负责……感情丢了就丢了,没有谁,世界一样疯狂。毕竟,寻找感情的过程是一条寻寻觅觅的路。如果爱了,就认真一点。没有谁能把感情拿的起又丢的下,除非他没认真。
送大家一句话:珍惜+包容=长久!
飘学生读书笔记4
《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飘学生读书笔记5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现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现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华罗庚(1910-1985)中国现代数学家,是新中国数学研究事业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在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数学家之一。
华罗庚教授大胆质疑的精神,令人敬佩不已。当时,华罗庚只是一个杂货店的店主,可是他却不怕他人讥笑,敢于怀疑数学权威苏家驹的理论,并大胆否定其错误论断,实在是难能可贵。这种善疑精神正是他打开数学王国的金钥匙。
华罗庚成为当代世界数学领域的一颗巨星,完全是一个惊人的奇迹。他才读初中毕业,他曾说自己只是贫穷人家的初中毕业生。
华罗庚正是以他坚忍不拔、顽强不息的精神,成就了自己的追求,获取了今天的成功。也正因为他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教育和启发了人们,让我们获益良多。
华罗庚因为一次高烧,他的脚瘸了,但贫困和疾病反而使他学好数学的志向更加坚定,他总是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地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的他,还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和俄语,发表了多篇论文,成为中外很有名气的数学家。
华罗庚在概括他全部的治学精神时说道;学习必须踏实,不能踏空一步。踏空一步,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踏空多步,补不胜补,就会使人上不去,就会完全泄气。
我要以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努力学习,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左传读书笔记篇一
隐公二年到隐公四年,鲁国显得很安静,旁边的卫国却乱得很,三年内,王位上先后坐过四个人。第一个,是卫庄公。卫庄公挺有艳福一个人,娶了不少小老婆不说,还有一个相当漂亮的大老婆,是谁呢?就是诗经卫风《硕人》的女主角庄姜,她是齐国公主,诗经云:齐候之子,卫候之妻,东宫之妹,邢候之姨。她长得美,卫国人用了种种比喻来赞美她,这些比喻堪称经典,为后世传唱,“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传说庄姜是一个非常贤德的女子,她膝下无子,后来庄公娶了陈国两姐妹,姐姐厉妫,妹妹戴妫,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很喜欢,就当成自己儿子来养。庄姜的儿子,按礼自然就是继位之人了,那个时候庄公也老了,他死了以后,桓公顺理成章继了位。可惜王位没有坐几天,就被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叫州吁的公子,给灭了。这个州吁是当年他父亲相当宠爱的女人的儿子,好暴力,目中无人,庄姜就很不喜欢他。当年朝中有老臣叫石碏的,就给庄公敲过警钟,说这个娃娃没被好好教育,以后一定是个祸害。他的推理很简单:自古以来,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克制的意思)的人,是十分少的,州吁宠爱太多,以后一下子都没有了,不崩溃就只能造反了。可惜庄公不听,桓公即位,而被州吁杀了。州吁也是个上进的主,要政绩的,他一上位,就决心做一件大事,去清肃上世的恩仇。- 这又要说隐公一年的时候,郑伯讨伐共叔段,当时共叔段的儿子共叔滑流窜到卫国,卫庄公帮他打郑国,结果来来去去郑卫两国就结了仇。现在州吁想去打郑国,一则他得找个同盟的(郑国挺强大的,卫国单挑肯定不行),二来也得找个合适的借口,最好是借他人之手。他观看了一下国际形势,也是碰巧,就在那个时候,宋国和郑国有了点过节。那是在隐公三年的时候,宋穆公去世了,他是个讲仁义的人,没有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他哥哥的儿子(后来的宋殇公),只因为当年他哥哥把王位传给了他。他把自己的儿子冯送到了郑地居住。郑国人觉得冯很委屈(不知道冯是不是也觉得其父对自己太不公平,叽叽歪歪了几句),决意帮他(一方面也是利用他,如果冯当上了王,自然强大的郑就和宋是同盟没得说)。这个时候,州吁就去找宋国,挑衅殇公打郑国,说如果宋出兵,他卫国就出兵出力,连带着还有当时与卫交好的陈国和蔡国(可惜州吁杀了陈国戴妫的儿子,陈国还与卫国交好)。这是在隐公四年的时候。左传上记载伐郑有两次,一次在夏,一次在秋,都很可爱,第一次打了五天,估计是不分彼此;第二次胜了,正好又是秋天,把郑国的粮食扛了回去(取其禾而还)。
然而州吁老是打仗,国内人民不喜欢了,所谓民可以覆舟也,州吁这个道理就算不明白也是有直接感受的,可他还是个愣头青,扶持他的石厚也没什么主意,就跑回去问他的父亲石碏。石碏当年就警告卫庄公关于州吁的事,也让自己的儿子石厚少跟州吁往来,结果都没听他的,石碏在庄公死后就告老隐退了。现在石厚跑回来问父亲,怎么样能够稳固州吁的地位。石碏说,很简单,去见周天子就行。他还告诉他的儿子,因为陈国正与周交好,陈又与卫关系好,你和州吁去打点一下陈国,通过陈国的关系去见周天子,就一定见得到。儿子一听,像是个好办法,就和州吁去了。哪想到虎毒不食子,石碏却大义灭亲,他一面又去陈国,说州吁和石厚都是弑君(卫桓公)之人(而且卫桓公无论怎么说,都和陈国有血亲关系阿),自己年老无为,建议陈国把他们杀了。陈国于是把州吁和石厚逮捕起来(自己送上门的),等卫国自己发落。两个都被杀了。宣公即位。这就是有名的石碏大义灭亲,史书谓之曰“纯臣”也。看上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古人都多子,亲情总显得很单薄。兄弟残杀,父子残杀,常见得很。可怕。
另外,隐公三年的夏天,鲁隐公的亲生母亲声子死了,大概是因为隐公乃“摄政”,所以并没有以大礼葬之书之。又一叹。
2. 这几节里,出现的诸候国,有几个重要的,一个是齐国。齐国是姜子牙的领地,都城在山东淄博附近。一个是陈国,妫姓,都城在今天河南周口淮阳一带。一个是蔡国,是周室子弟的封地,都城在今天河南上蔡(驻马店不远)一带,离陈国很近。另外一个,就是美丽的庄姜的姐姐嫁去的邢国,在河北境内,以后碰到的时候再细查。
左传读书笔记篇二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三月庚戌,天王崩。夏四月辛卯,君氏卒。秋,武氏子来求赙。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癸未,葬宋穆公。
隐公三年,左传的记载很多,一条条读下来。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隐公三年春天,周历三月壬戌,周平王驾崩了。周平王实际是壬戌日驾崩的,但《春秋》写庚戌日驾崩,是在告诉诸侯的时候故意提前日期,以催促诸侯赶紧去奔丧。算了一下,庚戌日比壬戌日早了十二天。
周平王死前的二月己巳日,还发生了天象奇观:日食。算了一下,日食这一天,离周平王死还有五十三天。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周平王死后的二十九天,君氏也死了。君氏是谁?隐公的生母声子。声子死了,不通知诸侯,不反哭(君主在墓前哭了一次,回到办事的正殿里再哭一次,叫反哭于寝),不附祭(把死者的灵位放到其丈夫的祖母的灵位那里一起祭祀叫做祔于姑),所以《春秋》不说薨(薨的三个必要条件:赴于诸侯,反哭于寝,祔于姑)。
又因为声子不是(惠公的)正室,所以不写她什么时候葬,也不写她的姓。
但至少她的儿子姬息现在是代理国君,所以跟别的妾还是有所区别的,就叫“君氏”吧,意思是君主家的人。
隐公二年和三年,姬允和姬息的生母先后去世,对比一下两人身后的待遇,隐公时刻不敢相忘自己的代理身份呢,真是个谦逊忠厚的人。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郑武公和郑庄公父子先后都成为周平王的卿士(卿士是在周天子朝中执政的卿,相当于天子的管家)。周平王又想让虢公也来做卿士,郑庄公就心有怨恨,周平王说:“没有这样的事。”
周朝和郑国就相互交换人质。周平王的儿子王子狐到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公子忽到周朝做人质。周平王死了以后,周人就准备把政权交给了虢公。
四月,郑国的祭足(就是那个祭仲)带领军队割取了温这个地方(周天子领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周天子都城)附近的麦子。周朝和郑国的关系急转直下。
乱套了,郑庄公寤生开始公开和周天子叫板了。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这从隐公元年,郑卫交兵的时候,郑国调动周天子的军队和虢国军队,后来又征调邾国军队可以看出。卿士的好处之多,权力之大,使得寤生不愿与人分享。而对于寤生的专权,平王也是不满的,于是有了分权于虢公的想法。
天子要想让谁来做自己的卿士,是天子自己的事,可是寤生居然怨王,而王也不敢得罪他,说没有这回事。这至少反映了三条信息。
一。寤生很强势。
这很好理解,周平王能够顺利东迁,郑武公出了很大的力。而郑庄公,顺利接过了武公的枪。郑国,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大国,郑庄公和弟弟打架,可以轻易调动二百辆战车(整整六个师的兵力啊),可见其实力之强。
二。周朝走下坡路了。
周自平王东迁以后,诸侯国的实力越来越强,与之对应的是周王的境况是每况愈下。朝中大事不得不依靠郑伯,虢公等卿士来执行。这些卿士都有自己的领国,实力和欲望膨胀到一定程度,就不大乐意乖乖听话了。
三。郑伯有奸细安插在周平王左右。
平王欲分权于虢公,应该是个机密,平王并不会把这样的想法告诉郑庄公,而庄公还是得到了消息,并跑去质问平王。平王出于心虚和无奈而回答:没有这回事。可以看出,庄公安插了能够探到机密的人物在平王左右。
然而,即便如此,主臣双方还是无法取得互相信任。于是就发生了非常滑稽的一幕,天子和诸侯互相交换人质。这样就能够保证双方的诚意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平王一死,周人就准备把卿士的权利交给了虢公。那怎么办?把王子狐干掉?不太合适,公子忽还在周呢。就这么算了?显然也不符合庄公的性格。怎么办呢?
庄公要报复(或警告)。庄公派祭仲带着军队,把周天子领地四周的麦子都给收割了。敢让我下岗,我饿死你们!
这里说一下,四月之麦,七月之禾(八月之前之秋),都是没成熟的麦子,庄公此举,不是说自己饿急了抢天子的粮食吃,而纯粹是报复(或警告),我要糟蹋你们的粮食,不让你们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有必要做些笔记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目送读书笔记,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目送读书笔记1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书笔记2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
在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我”无比准确地盯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儿子也不停地回头,眼神中诉说着不舍;儿子十六岁去美国做交换生,与“我”在机场告别,“我”固执地看着他的背影,可是他却从未回眸。
我想着自己便是龙应台笔下的华安。回想自己第一天上学时的场景,那时候的记忆已然不清,不知是否也有一个一直注视着我的背影的眼眸,而这个眼眸值得我们去千百次回首。
龙应台说:“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时的龙应台内心是痛的吧。那时的华安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依恋父母,走几步一回首的小孩子了。他长大了么,如果是长大了,为何感受不到身后那炽热的目光呢?不是说母子连心么?为何当母亲的眼神渐渐黯淡下去时,却感受不到一点心痛呢?
对于龙应台笔下的《目送》,我们又能懂得多少?那种属于父母的眷恋与无奈,也许还要等到我们真正身为人父人母时才能真正体会罢,毕竟人生不是纸上谈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生活中,谁又能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满怀期待的眼神?只期待我们能早些发现,至少,要在它们消失前发现,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离开,去往另一个世界,正如文中写道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沉重而又巨大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这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去回应父母那些不舍,充满担忧的目光,而不是让那些目光进入了深邃的黑洞,没有出口,也没有退路,最后变成朦胧的泪眼。
好吧,不必追,我们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的好去填补过去的空白与伤口,带着真挚的爱阅读人生。
目送读书笔记3
只是因为在书的封底看到了这句话,再也不能抹去那一瞬的心动。
自古我们就是伤离别的。杨柳、长亭、流水……无不令人伤感。“问人间,谁管别离愁,杯中物”;“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我从小便不喜欢离别,总觉得亲友离别很难过。而目送这一形式更让人伤感。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我恐惧自己那种不舍却不得不送的无奈。但龙应台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海关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
这是她对在机场送儿子去美国做交换生的情节描写中的两句话。儿子安德烈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查;身为母亲的她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她一直在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
这让我想到我的妈妈。高中住宿,每周末可以回去。当再次到达学校,下车告别后,在步入校门的那一刻,我总会习惯的回头再看一眼妈妈,再次挥手告别……在我看来分别的时间并不算长,毕竟每周都能见到。可我总能看到妈妈眼中那一束炽热的光芒。
仅仅一个星期的分别,妈妈就已经如此的放不下我。那现如今,我已和她不在一个省,寒暑假才会回去,半年的时间是不是更漫长,她是不是更加的难熬,更加的挂念我,以致眼中常含泪水……
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回家了,记得月初爸爸打电话过来,说很久没给我打电话了,但又不知道我什么时间有空,怕我在忙,怕打扰到我。听着他略带疲惫的嗓音说出这么一句,其中的思念我并非不知。我只是感觉鼻子酸酸地,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突然发现,自己对父母有着如此之多的亏欠,只有珍惜才不枉他们对我的一次次目送……
从那通电话之后,我一有空就会往家打电话,我不希望几十年后会有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龙应台也说到“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或许我们会有这种想法:我们已经是大学生了,也是个成年人了。该是时候脱离父母的庇护,展翅飞翔,飞往我们自己的蓝天,追寻自己的梦想,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我同样也曾这么想,我还曾很感性地写了一首诗歌给妈妈,希望以此来告诉她我长大了。我记得诗歌的最后一句是这样的:“那么,剩下的路,我自己走”。我依旧记得妈妈当拿着我写的这首诗歌,读完后,那面部的表情,是很难形容的。我问她:“妈妈,你怎么了?”她只是拉着我的胳膊坐在床边,看着我的脸,慢慢地,仔仔细细地扫遍我的整张脸,似乎是要把我的脸扫描入她的大脑深处,然后朝我扯出了一个笑容……
现在我想说其实多关心下爸妈与自我独立并不冲突矛盾。并不是在分别时你那朝爸妈不经意的回眸一望甚至仅仅是一瞥,就代表着你对父母的依赖,代表着你的不独立与不成熟。相反,我认为这恰恰是你有责任感,有了担当,是一个可以让父母依靠的成年人的表现。你懂得要去体谅照顾父母的感受了,知道、了解了他们的立场,懂得了换位思考。
想想当我们人到中年,年迈的父母用苍苍白发和蹒跚的腿脚告诉你,他们就要离开了,不再天天和你在一起,他们走在人生的小道上,背影有些空寂,夕阳在他们身上涂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他们会像顽皮的孩子一样固执地不去理会你的呼喊,任凭你的哭泣和感伤,走向一个未知的永远不会回来的世界,他们会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你是不是也会感慨的落下泪来。只是我想说这是必经之路……
与其到时的伤心难过、遗憾后悔,不如现在行动起来,珍惜与他们相处的每分每秒,人生苦短,珍视当下才是最明智。不要吝啬你对他们的爱,因为他们从不衡量自己曾给过你多少爱,只会担心是否自己给予孩子的还不够,那是真的是无私的爱。
突然之间我明白了:人生,原来就是这样一场场的目送,目送时光流逝,目送亲人远离,目送世事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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