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纪检工作计划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所党支部根据局党委要求和区卫生局纪检委书记周文隽同志在全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所各项工作的发展,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20xx年纪检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章学习,为做好纪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是每一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我所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不断把学习党章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广大群众做好示范作用。今年党支部为加强本所纪检工作力度,为此支部增设了一名纪检委员,并相应成立了由纪检委员、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纪检工作监查小组,使我所纪检工作队伍力量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增强。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今年我所党支部将在纪检工作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不给消极腐败现象有可乘之机。我们要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面下功夫,要组织广大的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还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在今年的纪检工作中,我们还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医疗服务及价格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对所内的财务收支管理、药品器械采购、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要以公示的形式向群众予以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应当采取公示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反映,使决策更加符合群众的利益,更好地促进所内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为了防止我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不能很好地使群众赋予领导的权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所纪检监督小组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将按有关制度,通过打招呼、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也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只有切实加强了监督工作,才能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义务,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我所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也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保密纪律,财务纪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水平,虚心向干部群众学习,自觉接受监督。在20xx年的纪检工作中,纪检工作将以实际成效为本所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也将为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20xx年,我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违法行为,以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人民健康权益。现将全年业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技术规范》、《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所辖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均达100%;对所辖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完善卫生管理档案,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安全。对改建、扩建、续建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2、安排所辖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培训率均达到100%。
3、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符合许可、复核条件的公共场所发放许可、复核“卫生许可证”。
4、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继续对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按照A级、B级、C级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xx年计划对所辖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复核,根据量化评价结论实时调整重新确定卫生信誉等级。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均达100%。
5、继续实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6、全面掌握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基本情况。完整、及时、准确、规范地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和统计报表。
7、为我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8、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预防、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9、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
(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学校基本情况调查
继续调查掌握所管辖的学校(托幼机构)在校人数、住宿人数、教职工人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疗保健人员的基本情况。
2、按时完成全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掌握所管辖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的监督检查情况,并按时收集汇总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3、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卫生报表。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对二次供水单位每季度进行1次经常性监督,并对其采样监测。
2、对所辖区内供水单位进行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卫生行政许可率。
3、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对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重点单位进行饮用水专项检查。
(2)、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专项检查。
(3)、摸清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底数并加强监管,规范其储水设备清洗消毒和检测工作。
(5)、对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4、完成饮用水水质监测点水质采样抽检任务。
5、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在5月份第一或第二周)。
6、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信息宣传报道,一是涉及饮用水法律、规章、标准的宣传;二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报道;三是对违法案件的曝光。
(四)职业病卫生监督工作
依法对管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资料,及时网报监管信息。严格要求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职业病诊断档案,及时上报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病例,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资质擅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行为,有效提高对劳动者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的筛查率。
(五)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
1、经常性卫生监督
(1)、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2)、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制度的卫生监督。
(3)、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4)、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5)、组织开展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卫生监督。
(6)、组织开展对管辖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2、重点专项整治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
(2)、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感染性疾病科设置;
(4)、对辖区内开展手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控制;
(5)、规范辖区内消毒产品使用与销售单位的行为,净化消毒产品市场;
(6)、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
(7)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的冷藏设施,疫苗接收、购进记录,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和报告,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监督率与监督频次
对监管的各单位全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不少于一次。
(六)放射防护卫生监督工作
1、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对管辖15家放射诊疗机构,6月份前完成50%,10月份完成100%;
2、组织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放射诊疗十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变更、续展擅自开展放射诊疗的行为;
(2)、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擅自购置及使用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4)、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5)、自20xx年以来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卫生审查、竣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6)、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进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法规与防护知识培训及未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培训档案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行为;
(9)、在健康体检中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pET、pET/CT、SpECT和SpECT/CT检查,以及将放射检查技术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的行为;
(10)、滥用放射诊疗技术的行为(如在一次健康体检中连续使用两次及以上放射诊疗检查,CT检查阳性率低于70%)。
(七)稽查工作
1、加强对全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凝心聚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队伍。
2、强化本所业务科室工作稽查,从文书到监督单位进行对照监督稽查,填写调查表,纠正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被监督单位服务。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强化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以着装、风纪、廉洁执法及案件评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稽查工作;并对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及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八)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认真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和调查处理,做到有记录、有结果、有反馈、有落实、有力度。
3、按计划开展医疗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五大卫生专项整治”的医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假冒军队医疗机构义务诊疗人员或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他人从事医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擅自职业、在未登记注册地点行医、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行医的人员。
(4)、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5)、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及其人员雇用“医托”行骗的违法违规行为。
(6)、加大对外国医师来华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注册的外国医师来华行医的行为,对邀请、聘用未经注册外国医师行医的医疗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九)信息管理工作
1、文件打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配合协助各业务科室进行打印文件材料等,同时做好打印件、份、张数登记。
2、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承担)
参加我所各项宣传活动的摄录工作及资料收集工作。
3、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承担)
负责全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解决各类报告工作中的问题,每周统计汇总全所卫生监督信息网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组织全所业务培训工作。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年安排集中培训,开展讲学评学活动2次,内容包括各业务科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案件评析及业务知识培训。
2、做好新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继续做好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3、认真落实好全省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会议精神,并依据《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检查方案》,认真落实控烟措施,组织开展控烟自查,并积极大量宣传吸烟给人身体带来的危害,如期完成控烟履约工作目标。
(十一)所办公室工作
1、做好全所职工人事、职称、工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专业技术职称与工人技术职称的考试报名、评聘与申报工作,及时办理工资变动与工资调整工作。
2、根据各科室计划总结,制定全所全年计划,并按时完成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3、按照区人劳局、区卫生局考核工作要求,组织安排好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按时将考核结果资料上报区卫生局、区人事局,做好查验归档工作。
4、按照所对各科室目标考核方案,每半年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奖金挂钩。
5、深入科室对照计划与目标考核指标了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做好汇报与调整工作,及时协调好各科室工作。
6、做好印章的使用管理,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
7、审核各科室的起草发文,处理各级综合性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归档。
8、负责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收发、情报资料的收集交流。
9、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学分登记、注册、备案、归档工作。
10、负责办理来往有关事宜,处理有关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11、按时完成各种人事、工资、职称等报表工作,及时办理单位劳动合同年检、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年检工作。
20xx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开始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紧紧围绕“以检促防、以监促检、防监结合”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为了进一步发挥动物防疫工作在畜牧业发展中的作用,计划做好如下工作:
1、动物检疫工作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广泛宣传。采用多种形式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普法宣传月、科技宣传月、交流会等活动,采用宣讲、散发宣传资料、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对饲养、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重点宣传,使这些单位及个人对动物防疫方面的法律规章人人知晓,使检疫监督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动物防疫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部门的社会地位。
2、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重中之重,是控制疫病传播的十分有效的手段。今年,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要达到100%,努力提高出栏畜禽的产地检疫率,坚决杜绝无耳标动物上市销售,上市交易的畜(禽)的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充分发挥“以检促防”的作用。
3、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屠宰检疫工作。我县县城地区已实现生猪、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在此基础上,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从活畜(禽)进场到产品上市,要严把检疫关,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坚决杜绝无免疫耳标动物、无有效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进场和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出场。对检出病害肉必须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肉上市,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确保五个“100%”即入场畜禽持证率达100%、待宰畜禽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4、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执行每周一次的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县站所检疫、监督人员每星期记业务学习笔记2000字以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季度对检疫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考核。同时加强乡镇检疫人员培训,各乡镇从五月份开始派检疫员到县检疫站进行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范执法,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检疫员素质,为更好的干好动物防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加强内部管理,继续完善县检疫站、监督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和工作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日趋完善,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员的执法行为和工作纪律,维护检疫队伍的整体形象。
6、加强各屠宰场动物防疫审核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对各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并加强监管,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按《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尽量使各屠宰场的基本设施和卫生条件有较好的改观,争取改善屠宰环境。
7、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加强对各类肉品市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监督,采用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饭馆、餐厅、招待所、各屠宰场、各肉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每周不得两次。尤其要加强重大节假日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想办法,找思路,积极落实对运入我县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杜绝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我县,为严防外疫流入做好具体工作。
8、切实落实措施,严密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
对禽流感防制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在疫情易发期,关闭禽类及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对从外省进入我县的禽类及禽类产品进行“查、堵、处”,杜绝禽类及禽类产品在我县的流通,严格防范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9、狠下工夫,理顺禽类市场。多想办法,多找路子,坚决取缔禽类交易市场私屠滥宰现象。 10、严把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畜禽调运防疫审批及隔离观察关,严防疫病发生。 根据《关于海东地区扶贫整村推进畜牧项目技术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调运畜禽检疫审批制度,切实把好检疫关。检疫审批实行逐级申报,分级审批。审批过程中的防疫措施、产地疫情情况及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等严格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引进,杜绝疫病流行和外疫的传入,切实发挥畜牧兽医技术及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作用,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11、加强动物防疫证照管理。分类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各类动物防疫证照的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都能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规范填写各类动物防疫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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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屠宰场免疫耳标的回收管理工作。将屠宰后动物的耳标及时回收,并对回收的耳标做详细的登记和核对,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销毁,防止耳标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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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检疫业务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为了准确掌握全县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将各乡镇兽医站每月上报的检疫业务报表数据安排专人汇总,按时报上级业务单位。
乐都县兽医卫生检疫站
X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二00七年元月八日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纪检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20xx年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纪检工作计划二○○六年纪检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所党支部根据局党委要求和区卫生局纪检委书记周文隽同志在全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所各项工作的发展,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20xx年纪检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章学习,为做好纪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是每一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我所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不断把学习党章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广大群众做好示范作用。今年党支部为加强本所纪检工作力度,为此支部增设了一名纪检委员,并相应成立了由纪检委员、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纪检工作监查小组,使我所纪检工作队伍力量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增强。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我所党支部将在纪检工作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不给消极腐败现象有可乘之机。我们要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面下功夫,要组织广大的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还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在今年的纪检工作中,我们还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医疗服务及价格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对所内的财务收支管理、药品器械采购、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要以公示的形式向群众予以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应当采取公示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反映,使决策更加符合群众的利益,更好地促进所内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为了防止我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不能很好地使群众赋予领导的权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所纪检监督小组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将按有关制度,通过打招呼、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也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只有切实加强了监督工作,才能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义务,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
我所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也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保密纪律,财务纪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水平,虚心向干部群众学习,自觉接受监督。
在20xx年的纪检工作中,纪检工作将以实际成效为本所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也将为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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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意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xx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xx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20、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六、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
2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的监管。探索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名称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23、提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4、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5、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严格规范采供脐带血行为。应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冒名顶替献血等不法行为的力度。
七、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
26、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司法衔接工作。
27、继续开展整治“医托”工作。根据《上海市整治“医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八、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要求,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29、加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报告和分析,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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