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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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文章标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沂南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并向全体职工通报了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局党组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析,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析了当前的工作形势,把握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按照县委、县纪委和市局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落实以行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十廉”活动,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年”各项措施,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促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强化预防、纠建并举、注重建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行业作风的好转,树立廉洁高效,勤政为民,争创一流的部门形象。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教育等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与反腐败的坚强决心。根据这次会议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内容,局党组与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层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岗位上的廉政职责,按照年初县纪委制定的考核标准,制定了考核办法,年终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奖惩。在执行过程中,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继续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

继续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根据省、市局和县委县纪委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目标,认真学习《党章》,以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为重点,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制度、落实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围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努力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健全决策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围绕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使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保证作用,利用各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及时学习制度、全面理解制度、自觉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深入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一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开展“擦亮窗口正行风、服务群众当先锋”党性实践活动,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体现着食品药监队伍形象,我们[-www,,找范文请到网]的一切工作都要对法律、对相对人、对自己负责,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十条禁令”,严禁吃、拿、卡、要、以公徇私等现象的发生,工作期间,中午一律禁止饮酒,一旦发现违反者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参与打出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为人民群众就医疗、用药提供一个安全环境。

四、做好行风热线、信访举报查处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风热线工作,提前做好上线准备,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做好善后工作,共同为把行风热线做好而努力。

密切关注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属于本部门的,分析动态、排查因素,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回复,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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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煤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煤矿二○○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xx年是我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矿区”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集体公司及上级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为矿区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服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集体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我矿改革和发展奋斗目标的实现。二、工作任务和要求(一)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大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委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2、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在落实、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挥霍浪费企业资材的行为。继续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合法权益。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据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企业工委、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的鲁企[20xx]6号文《关于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继续认真执行新矿纪字[20xx]13号文件《关于在企业改制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中对领导干部兼职、投资入股等问题所作出的规定。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向职代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3、禁止领导干部为本人或他人在企业内部报销应由本人或他人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进行处理。各级党组织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纪委要协助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处理。(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明确案件查办工作重点。在继续查办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的同时,当前要以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办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隐匿、侵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违规操作,为个人或亲友谋取利益的案件,

煤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第2页

以及在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等。2、强化查办案件工作措施。要注意分析研究和剖析大案要案,从中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3、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举报,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要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整合信访资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4、坚持党委、行政对查办案件的统一领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大要案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纪委主要领导要总揽办案全局,大案要亲自过问把关。继续实行“五定一包”办案责任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方案,一包到底。各级党政组织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大胆履行办案责任制,从人力、财力、物力诸方面保证办案工作的需要。5、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办案,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抓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绝不能出现处分决定不装入档案、该降工资的不降、受处分期间不该提拔的提拔等问题的出现和发生。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防止和克服办案周期过长、查而不处的现象,该结案的要及时结案,年底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三)大力开展执法效能监察,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一是突出监察抓重点。从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入手,进行执法效能监察。首先,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开展效能执法监察。重点抓住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干部招聘、在建项目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完善制度,优化管理。其次,抓住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效能监察,为优化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环境提供保证。二是选题立项抓要害。第一,对各领域收费情况进行立项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第二,对职工收入分配及区(队、班)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和纠正侵害职工利益、公款私存、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看好职工的“钱袋子”。第三,对承包单位领导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看其收入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第四,围绕罚没款项进行检查。看罚款是否合理,罚款手续是否完备,罚没款的使用是否合法,以规范罚款行为,杜绝乱罚款的现象。第五,抓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监督检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对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查处。三是纠建并举抓落实。要不断规范执法效能监察的程序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积极研究治理对策,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推进企业加快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及监督体系。要把执法效能监察与案件查处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拓展案源,深挖违纪线索,促进案查工作。同时要把执法效能监察与加强管理、源头治本紧密结合,达到提升管理水平和促进源头治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四是协调配合抓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主管和协调部门要担负起牵头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立项建议,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执法效能监察协调配合机制。(四)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中央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要以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监督制约。1、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纪执法单位和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单位的罚款、收费,必须开具发票,及时上交财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在外部银行私自开设帐户、私自背书转让承兑汇票。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2、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干部任用工作制度和规定,注意把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加大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力度。(五)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以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第一,要建立“三个监督”机制:(1)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定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建立纪委书记同基层党政负责人廉政交流谈话制度;建立纪检人员联系和廉政巡视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三个三机制”:即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廉政宣誓、廉政承诺;任中进行廉政培训、廉政述职、廉政评议;任后进行廉政审计、廉政总结、廉政考核,实现全过程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一档、四书”制度,即:干部廉洁勤政档案,包括干部业绩记录、干部惩戒记录;提醒书、警告书、诫免书、整改书,并定期地对落实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搞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对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察,把住廉洁自律关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内监督检查,保证监督质量。(2)群众监督。坚持厂务、区务、班务公开;建立廉政意见箱;开设廉政监督热线电话;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3)舆论监督。包括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题;设立廉政专栏进行监督。第二,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职责内、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第三,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对象上,要重点加强对掌管人、财、物实权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副科区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在监督内容上,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政组织决议、决定及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区级以上领导干部正确运用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要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把监督落到实处。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抓好对《实施纲要》的宣传。同时,要结合实际,将《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努力使三者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党委要亲自抓体系建设重大任务的落实,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教育对象上,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的人员作为教育重点。在教育内容上,一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二是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三是抓好党纪政纪条规、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及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通过举办学习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宣传正面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五是用典型案例,开展“警钟、警示、警醒”教育,深刻剖析其违纪根源及危害,使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接受教训;六是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区队、社区、家庭,增强全矿反腐倡廉意识;七是抓好舆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现代化的手段,宣传廉政文化,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表彰廉政典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在开展各种教育的同时,要不断创新教育方法,通过举办党风廉政展览、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上党课、演讲会、演唱会、现身说法等形式,搞活教育。(三)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工作部署、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制度保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交纳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制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自觉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执行集团公司党政制定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就一个阶段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领导班子专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党政组织要敢抓敢管,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按照中纪委提出的6个责任追究范围和新矿发[20xx]39号《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不能以集体责任开脱个人责任,不能以客观因素掩盖主观责任,不能以追究下级责任代替追究上级责任。要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行处分决定情况的监督考核,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及集团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落实部门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同志要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政组织搞好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工作。党政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支持纪检监察人员积极主动、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办案中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保证,保证办案人员、办案经费和办案设施及交通工具“四到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五个能力”: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积极开展“争创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争当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活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组织的良好形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市药监局和县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如下:一、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成员具体分工如下:xx负责全局并分管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xx负责食品安全科、药械管理科及稽查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 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目标(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学习,传达市局、县委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四)履行监督职责,分局领导班子对局系统内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领导班子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五)严格执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采取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任人唯贤的用人办法,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情况汇报和考核;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七)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委举办的各种反腐倡廉活动。三、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在行使选拔任用干部权力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认真学习和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提拔任用干部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加强监督,创造一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三)在转变作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上,要从源头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四)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和不足,查漏补缺,扬长避短,促进药监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正常运行。四、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五、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表现好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奖励;表现较差的提出书面批评,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规定,酌情给予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上报市局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任期最后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始终抓住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这个核心,以建成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探索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务求实效,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根据市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上级党委、政府的权威。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

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于稳较快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场硬仗”、经济结构调整、物价调控,房地产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资金使用的专项督查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确保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负责制度。

坚持执行局与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主要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加强廉政教育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抓好正反典型教育、重点岗位针对性教育,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粤纪发[]32号),培育廉洁、诚信、务实、创新的人文精神,形成人人追求公平正义、反对腐败、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适应新形势发展,充分依托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等阵地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创新生动活泼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教育效果。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教育方式创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和反腐倡廉研究基地接受教育。

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制约三项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市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把手”的监督。加大《廉政准则》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突出问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的暂行规定》,对不能拒收的“红包”,或不能判断是否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红包”,按《暂行规定》处理。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管,严禁在职干部在协会兼职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第2页

、取酬;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协会任职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协会领取报酬。

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坚决刹住奢侈浪费之风。

认真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15号)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6号)。

加大决策监督力度,明确规定决策的程序、形式、范围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责任人述责制度。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肃惩治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行为。加强资金审计,推进重要事务的公开。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三、完善惩防腐败体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今年是落实《工作规划》,建成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关键一年。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为重点,提升反腐倡廉科技含量,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lo--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43号)。要开展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理,严肃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登记、备案,力争实现审批时限提速30%,网上审批项目提速80%以上。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民、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进—步拓宽联办、代办项目范围,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丰富绩效考评的手段和内容。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抓好效能监察工作,落实预防查处事宜。督导抓好绩效考评工作。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全市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大力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方式和资格后审制度,促进国有资产增值。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评价机制,加大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在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坚决查处串标、围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维护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大对受贿行为经济处罚力度和行贿行为的刑事、经济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公权力行使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案件,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特别是实名举报的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资源调配等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进一步落实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各项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处置工作,根据市的统一要求,完善网络举报受理、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健全涉腐舆情监控机制、调查机制、处置机制和回应机制。推进重大案件举报人保护计划,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署名举报人进行重奖。

注重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办案纪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干扰办案或泄露案件秘密、违反办案安全制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要根据市的统一要求,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和沟通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案件检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好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树立案件精品意识,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指导预防工作。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取得成效。

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要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履职不到位酿成重大群体事件和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纠正不切实际、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强化《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管理的通知》(韶市建字[]81号文)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加强机关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查处工作,建立健全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在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管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健全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复杂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将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列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会同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聘请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管,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根据市将出台的市场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加强中介组织诚信建设。积极配合市在经济鉴证、交易、经纪等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等行业集中整治。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加强对网络问政和行风热线问题回复及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办,建立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与日常行政监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结合,突出源头治理作用,坚决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基础

要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19号),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捡监察队伍。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对口培训、专业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监督。严格执行政治、工作、办案、保密和廉政纪律,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县**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调整转型、产业强县、同城对接、项目推动、生态文明、改善民生”六大战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续改进党的作风,坚决惩治腐败,积极有效预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加速和谐富裕文明幸福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两个责任”,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每半年要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委的要求,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各级纪检组织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县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和县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乡镇、部门纪检组织每半年向县纪委和同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分清党组织、部门和纪检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清单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不正之风蔓延、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3、加强和改进责任制考核。要落实中纪委和自治区、市纪委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给责任制带上“高压电”。要加强和改革考核方式,采取月度监控、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引入群众评价机制,重点考核乡镇、部门和单位“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重点制度、主要任务分工和作风建设及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明组织纪律,以开展严明组织纪律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
5、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的落实,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八字方针,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真正成为“铁八条”。注重从群众投诉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线索,严查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慵懒散软奢”等不良风气,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作风不良者付出代价。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用制度堵住奢侈浪费的口子。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收送红包、违规消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要严肃查处。继续抓好“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推行“电视问政”“政务微博”,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6、切实维护政令畅通。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两优”环境、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等中央、区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和推行函询、约谈和监察建议等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抓好重大项目资金、行政审批、服务性收费、基层信访积案化解、会议活动和检查评比考核、在编不在岗人员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挥重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作用,依托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监督和规范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着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三、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7、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专项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强化约谈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充分用好检查、监察建议书,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8、创新办案机制。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评估、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党政纪案件审理助审等制度。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健全机制,统筹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和审计等各方面力量,增强办案合力。根据案件线索确定案件主办人,优先配备办案人员,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力量。
9、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改进和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取证行为,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提高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安全办案、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审人责任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依法依纪结案。建立查办案件记功奖励制度,及时对有功人员记功奖励。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
10、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提醒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逐步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报告核查结果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培训和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等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做好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11、推进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促进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清权、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按照自治区、市部署,扎实开展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活动,对已经制定的惩防体系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公示,解决制度虚设空转、执行不力问题。每两月组织一次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畏法、不畏纪、不畏制度和我行我素、胡作非为的突出典型,公开曝光,增强制度的刚性。
12、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化任前廉政教育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网“四大教育平台”功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新的高标准“六进”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
13、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勤廉为民”工程和“清风校园”、“廉洁企业”、“清廉社区”建设,结合各自领域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出特色。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力度,从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和村民议事等制度。积极探索公共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14、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好中央、区、市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要求,会同组织部门做好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规范内部机构设置,继续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纪检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纪检工作基础。
15、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纪检监察主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全面清理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查办案件、执纪监督等工作。对机关交叉的职能进行整合,合理设置机关内设机构,牢固树立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职责意识,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提高执纪监督实效。
16、加强执纪能力建设。着眼于提高执纪水平,以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抓手,狠抓教育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准入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意识,坚决反对自由主义、畏葸不前、办事拖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行为,大力倡导“忠诚可靠、勇于担当、团结敬业、公正廉洁、严守纪律”的精神,培育纪检监察干部的精气神,打造一支水平高、勇气大、能力强、行动快的执纪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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