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向社会展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良好形象,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履职能力,强服务、比奉献、树标兵、促工作,从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执行力、公信力、创新力。
二、活动内容
分为通用能力训练和专业能力训练两类。
(一)通用能力训练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电子政务、公共礼仪、处置突发事件、接待群众来访、面对新闻媒体、掌握机关工作规程。通过训练达到提高公务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以及公文写作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水平等。
(二)专业能力训练包括:履职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熟悉政策法规。通过训练达到增强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活动安排
该活动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把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情况统一录制成视频光盘报曲靖市进行评比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重点围绕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练兵,训练内容、形式不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练什么的要求,既可训练通用能力,也可训练专业能力。凡已开展过练兵活动的行业、单位,可将其活动内容纳入到本次岗位练兵活动中。
(二)要通过岗位练兵,着力解决制约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练出一批岗位标兵和先进集体,充分展示行业特点、个人的技能水平和精神风貌。同时要把岗位练兵作为一种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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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活动方案第2页
培训部教师岗位练兵方案
培训部教师岗位练兵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强化训练. 为了提高自身的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以我区的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经过强化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结合学校对教师提出的希望和要求,针对自身的情况,制定个人岗位练兵计划。
二、具体计划
1、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
《课标》对于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都是最好的理论学习依据。因此,首先我应该认真学习、研读课标,领悟课标精神和意图。不断思考探索如何结合新教材来更好地贯彻新课标,并改进和促进课堂教学。在教学中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使新课标能更加落实,对我们的课堂教学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有效地促进课堂教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专题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活动;并在隔周的教研组学习活动中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从而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
2、实践课堂,追求高效教学.
作为教师,更应该借本次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能力。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在做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发挥个人教育教学特色, 努力在教学中体现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的思想,使教学成为师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采用多种手段和教学方法创设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主动地学习。设计学生实践探索的过程和机会,让学生去体验、尝试、调查、研究,引导学生在探究中学习,让学生在合作、探究、讨论、质疑中,引导学生勤于思考。使数学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学生获得必要的数学知识和技能,让学生学会数学的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利用网络,进行再学习
网络是一个精彩的世界,更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效的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资源。力争做到每天坚持上网,有效的利用网络,采撷它山之石更好的为自己服务,为教学服务。在论坛上多发帖、回帖。与名人专家多交流,提升自己的理论和知识水平。
4、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能力
现在普遍存在两种错误的观念:一是有些教师将教育科研神秘化,认为教育科研高深莫测,那是科研机构、教育专家的事,自己只顾低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遇到问题不思考、不调查、不研究,只凭经验办事,用一成不变的方法处理不断变化着的事情。二是将教育科研简单化,不深入实际调查,不花费力气实验,轻而易举下结论,针对性不强,不便于操作,不能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因此,我们一线教师要来一个观念上的大转变,充分认识教育科研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敢于花大力气去研究探索。要想提高自己的教育科研能力,就要以学习教育科研理论为主,要在学中练、练中学。
5、重视反思,在反思中成长
经验与教训,都是在反思中形成的。其实我们每天都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反思。在本次活动中,我将更加重视反思、使自己在反思中汲取营养,在反思中摒弃旧思想旧习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持写教学后记或教学随笔,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博客,这样不仅能逐渐培养起随时开展教学反思习惯,更能使我在教师这个队伍里尽快的成长成熟起来。
总之,在本次岗位练兵活动中,我会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思想、专业能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做一个有思想、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学习型科研型教师。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2月17日(9:00-17:00)进行。
(一)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报名表、《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按照事先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进行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确定首批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和事先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职位调剂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未达到事先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职位,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调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9:00-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2月2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调剂职位。
调剂报名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12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及注意事项
面试将于2012年1月9日至1月15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职位通过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人数,可组织符合规定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
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范文
经省委干训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我院200*年公务员培训计划如下:
一、春季招生计划
1、第三十一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xx年2月27日至4月28日),招收学员60名,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2、第三十二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xx年5月8日至7月8日),招收学员60名,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3、“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专题培训班。该班旨在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2月27日至3月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和设区市副厅(局)级公务员。
第二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三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4、“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研讨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2月27日至3月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二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三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6月5日至6月9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5、第一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专题培训班。该班与省法制办联办,目的是组织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务员,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培训。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xx年5月8至5月12日),招收学员100人,参加对象为设区市县(市、区)以上政府班子成员。
二、秋季招生计划
1、第三十三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xx年9月18日至11月17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2、第三十四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3、“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专题研讨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四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xx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和设区市厅(局)级公务员。
第五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xx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六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xx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4、“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培训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提升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二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三期,时间拟定为20xx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5、第二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专题培训班。该班与省法制办联办,目的是组织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务员,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培训。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xx年10月23至10月27日),招收学员100人,参加对象为设区市县(市、区)以上政府班子成员。
6、第十期初任培训班。学制二周(时间拟定为20xx年9月18日9月30日),招收学员根据录用情况确定,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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