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

不怕计划失败,只怕不去计划。为了后续工作任务顺利进行,我们不妨认真写一份工作方案。有效的方案可以降低变化带来的风险。写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这样的内容,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x委组通〔2016〕41号关于印发《xx县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农业系统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工作实际,紧扣问题清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是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编不在岗、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为官慢为。重点是整治农业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对基层职工、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拖延不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回应办理群众合理来信来访不及时等问题。

(三)执行不力。重点是整治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按党委政府要求落实,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职责范围内不依法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好办"等问题。

(四)作风不实。重点是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导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未落实、推进滞后或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

(五)为官乱为。重点是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办事不公。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违规谋取局部利益而置制度、规定于不顾;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责;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滥用自由裁量权来收受好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

(六)贪腐谋私。重点是整治在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恶意变更实施方案套取农业项目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暗箱操控招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在施工过程、物资采购中以强设条件、指定购买、少建多报、以劣充好、质次价高等手段获取非法行贿受贿等问题。

(七)执法不公。重点是整治在农业执法中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第一阶段:摸底排查、找准根源(2016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11月20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动员会。通过大力宣传,使农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抓好全面排查。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敞开大门、集思广益,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形成问题台账。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党委成员和行政领导要到分管领域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查清楚为官不为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楚群教活动中还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发动群众力量排查,通过"走基层"活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梳理。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藏着掖着,不回避问题,切实把问题摸清楚查出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建立独立的问题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梳理分析,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管用措施,逐项认真整改,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

3.认真剖析根源。11月下旬,机关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生活会;12月上旬,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严问责(2016年11月-12月)

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一件一件销号。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乡镇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局范围内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本系统干部职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撤离职守等行为。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开展农业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在生猪屠宰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予好处乱办事等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6年12月底前)

以贯彻落实《xx县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为契机,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剖析根源,查找漏洞,督促相关股站室、事业单位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有作为的自觉性。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成立农业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帮助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绩效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促整改。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虚弄作假的股站室和个人,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

(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工作推进。按照县纪委、组织部的要求,2016年11月-12月12日完成"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的"问题台账"于11月24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11日前报农业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从严教育惩处,强化正风肃纪。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法违纪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污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五)宣传形式多样,加强宣传引导。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高压态势。

(六)坚持两手并进,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和提升"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县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f132.com扩展阅读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运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荥交[xx]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三、治理内容

着重治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背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抵制、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管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管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xx年7月开始,到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五、明确责任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强对干部作风与履职情况的了解,把作风好、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制度,促使干部各尽其才,才尽其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王永新任组长,所党总支书记王宣东担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所党总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市社管办、城镇办、路网办、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督查办以及各相关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月要对各单位单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涉及违反党政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务求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工作结合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所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作风保证,根据《市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继续弘扬"实干快发展"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正确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全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重点项目建设明显加快,本部门公信力明显提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在岗人员、各基层队(所)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市容监督和建筑渣土管理人员、各队收费人员。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26种问题:

(一)通过治理不作为,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

3、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

4、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

6、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

8、服务意识淡薄,不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

9、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

11、部门或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

12、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13、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5、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行为。

(二)通过治理乱作为,树立新形象,解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

2、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

4、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5、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

8、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9、粗暴、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

10、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

11、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5月上旬―中旬)

1、搞好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通过大力宣传,使本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

罚法》、《儋州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建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儋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2、组织集中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提高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能提高、好检查。整改提高方案要以任务推进表的形式细化,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提高中,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争取出台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

1、检查验收。局机关将抽调人员对本局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整治不认真、社会反映强烈、问题较多较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基层队(所)场,责令公开检讨,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2、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效能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服从大局。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消除"护短"意识,严肃纪律、服务大局,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作斗争。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要把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及时解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要把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3、认真排查,逐项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地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剖析根源,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分析研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努力建立健全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司法等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党群部门、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关于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切实纠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纪律涣散、

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召开大会,动员部署。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动员大会,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县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县动员大会后一周内召开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总结、深入剖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整改问题。各单位要将查摆问题情况和整改方案于10月底前报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2月底前,要将集中整治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畅通渠道,受理举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机关工作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建立快查快结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县领导小组及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全面督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通过集中检查、集中曝光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开办"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曝光台"、"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专栏",引导全县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责任制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价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注重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逐步建立健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一)

按照叙委办发26号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二、范围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1、谋划工作缺乏计划性

习惯于听安排,不主动思考、谋篇布局,注重眼前事,不善于回顾过去、总结提炼、计划未来,表现出来时有手忙脚乱,见子打子,不能更好的适应变化。

2、推动工作缺乏创新性

习惯于按老经验、旧方法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存在着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因循守旧、墨守陈规、按部就班,满足于做好份内事,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得事”的思维模式,缺乏创新思维、开拓进取精神。

3、日常工作缺乏紧迫性

由于单位职能的性质,客观上不似党政许多核心和热门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和任务对时限要求并非十分紧迫,于是个别同志就对自己放松了起来,没有形成“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思想观念,缺乏紧迫感。

4、纵横比较缺乏争先意识

由于一是人员结构年龄偏大,二是单位人员奇缺,人少事多,客观上存在疲于应付的实际,三是从单位的社会角色,也的确不如一些单位和部门更受关注、重视和支持,影响也较小,四是也不似上级对口部门条件优越、设置科学、环境宽松,于是缺乏朝气和生机,老气横秋,一些同志意识中就不十分把自己的工作当作多大一回事,因而在目标定位上,往往是虽然不想落后,但同时也不愿意积极争当优秀,争创先进。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治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

(二)建立领导组。组长:

(三)自查自纠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查思想树立良好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通过领导点、同事帮、自己查、群众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集中整治

对查出的问题,厘清职责并列出清单。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良好作风,认真服务基层和群众。

(五)建章立制

坚持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建立健全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长效机制。

(六)总结提高

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现象是否得到有力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是否形成。认真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二)

为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3月份起,在我局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和党的、***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商务局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着力营造让一切者、创业者安心创业放手发展,让一切创业活力充分迸发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释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法定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遇事照抄照搬照传,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的;

4、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

5、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6、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7、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的;

8、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10号)、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辰溪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等破坏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1、3月12日,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体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布置安排专项整治工作。

2、在全局大力宣传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重点任务,形成全局关注、参与、监督的氛围。公布整治和排查活动涉及的部门和岗位,收集群众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要求,全程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3月13日至4月20日)

动员部署后,我局要对照重点整治的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整改。主动听取外商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剖析问题的原因。对态度诚恳,主动承认并积极改正问题的干部职工,对其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对在自查自纠期间不主动检查、不主动承认错误,隐瞒事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三)集中整治(4月21日至12月30日)

1、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2、搭建平台,畅通渠道。设立举报箱、监督牌,公布本单位分管领导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

3、开展民主评议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活动。对属于重点范围内的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方法主要采取服务对象评介、局机关干部职工民意测评、社会各界问卷调查和参考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及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4、责任追究。被投诉举报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被查实的,以及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10号)和《辰溪县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发生本方案所列整治范围和重点中第1、2、3、种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和效能(优化)办发现查或查实的,要对其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出现本方案所列整治范围和重点中第4、5、6、7、8、种行为的责任人,被“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5、凡是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处理到位的,只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局里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志鑫同志任组长,刘东方、杨永贵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崇革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勇于揭短亮丑,开辟整治宣传栏。

3、加强法制,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开展行业执法培训;要开展执法人员法规知识测试和法规知识竞赛;要开展执法规程学习。通过培训演习,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识。

4、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和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执法《辰溪县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处理办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办事人员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对其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运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xx市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荥交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三、治理内容

着重治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背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抵制、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管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认真执行重要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管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五、明确责任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强对干部作风与履职情况的了解,把作风好、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制度,促使干部各尽其才,才尽其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王永新任组长,所党总支书记王宣东担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所党总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市社管办、城镇办、路网办、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督查办以及各相关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月要对各单位单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涉及违反党政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务求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工作结合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所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方案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我局管理服务高效惠民、规范透明,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内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扣市委专项工作整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蔓延,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升。

二、专项整治对象及时间

专项整治对象: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时间:xx年x月到xx年xx月。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1.涉嫌利用园林旅游职权、行政审批及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

2.在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签证管理、附着物赔偿、行业资质管理等方面涉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服务群众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失职渎职、肢解工程等问题。

3.在园林绿化公共绿地提升、公园设备维修等小修小补、零星工程、临时性突击工程等项目中,是否缺乏操作规程与审批范围等问题。

(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1.对上级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对局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的问题。

2.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的问题。

3.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事项放任不管以及监管不力,特别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力以及背后的违纪、腐败等问题。

4.服务窗口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标准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利用行政审批权故意刁难服务对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5,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6.不按照权力清单及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条件、种类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7.违反规定在管理、服务和监管过程中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问题。

8.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具体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xx年x月x5日-x月x日)

传达、学习、领会市委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市园林旅游局《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列细工作清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填报《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及时报送局监察室。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问题查处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局监察室做好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加大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治理不重视、走过场的,及时约谈一把手;对敷衍塞责、作表面文章的,严肃问责。

(四)总结汇总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扩大整改成果。要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各类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同志任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要着重查摆当前存在的自身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好脉、下对药,要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做到动员广而深、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形成工作有合力、组织更周密、活动富有成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促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汇总分析,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直查快办。

(四)强化责任追究。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层层问效,跟踪问责,责任倒查”工作机制。要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对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XX畜牧局关于集中治理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XX畜牧局关于集中治理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根据XX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把“集中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活动开展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绩效,促进各职能单位对经济和社会的服务与管理迈入法制化和高效化的轨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实现颍东的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治理活动,共分为动员学习、对照查摆、整改提高、评议查验四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
各单位要召开集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动员会议,明确集中治理的任务、要求,确保集中治理取得成效。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实施纲要》、省政府《实施意见》及各职能单位的部门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和《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以及我局的《实施方案》。要把学习活动同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对照查摆阶段(5月16日至7月3日)
各单位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对照查摆不作为、乱作为,列为先进性教育查摆的主要内容。要通过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个人、单位各个层次的“三对照、三查摆”。即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单位职能划分、人员职责分工,对照为颍东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查摆是否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工作不实、办事效率不高、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推而不动,只收费不管理、只管理不服务,不愿干事、不敢干事、不会干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冷横硬推拖等不作为行为;查摆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等乱作为行为;查摆是否做到了执法文明规范、处罚公正妥当、工作优质高效、服务积极主动。对照查摆过程中,要全面查摆各种执法和服务工作,针对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找问题、查根源、摆症结、提举措。尤其对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有影响的个案要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公正等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检查。在此期间,将按照《颍东区2005年度机关、行风作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4日至9月23日)
各单位要根据前两个阶段活动情况,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一要彻查严处。在对照查摆阶段中所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受理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举报投诉,该调查的认真调查,该纠正的立即纠正,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项完善的及时完善。二是推行政务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各项政务要全面彻底公开,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把知情权、监督权还给人民。尤其是要公开部门的职责权限、服务承诺,各种执法的依据程序、时限、收罚标准、办事结果或不能办理的理由等。公开的场所、时间、方法等选择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形式。三要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和奖惩结合的内部监管运行机制。坚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管人,促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要推动各项执法和服务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轨道。
(四)评议查验阶段(9月24日至12月23日)
此阶段分两步进行:9月24日至11月6日为评议阶段。评议结果通过不同形式公布。11月7日至12月23日为查验阶段。主要是开展“三查三验”活动,即:一是组织暗访组,深入各单位对于有关执法、服务事项进行现场跟踪,暗访督查,对治理整改的效果进行现场检验;二是组织检查组,抽查或全面检查各单位集中治理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执法管理工作、已办结案卷以及建章立制、政务公开等工作,对治理整改的效果进行重点检验;三是组织调查组,开展广泛的社会调查,对治理整改的效果进行全面检查。
评议查验阶段结束后,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措施。经限期整改后,再次查验仍达不到要求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颍东奋力崛起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局已成XX畜牧局关于集中治理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XX畜牧局关于集中治理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立集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领导小组,闻俊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直接抓,明确具办具体抓。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集中治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勇于揭短亮丑,开辟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活动的宣传栏,深入宣传治理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广好做法,教育引导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经济发展环境,事事关系经济发展环境”,“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人人有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认真不作为、乱作为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行政职权法定的观念,努力营造共谋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在集中治理中,每个阶段结束转入下个阶段前及整个治理工作结束后,写出专门报告上报。
(三)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国务院《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重点,开展行业执法培训;要开展执法人员法规知识测试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要开展执法规程操作演练“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
(四)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和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执行《阜阳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各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具办人员,有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举报、投诉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二是强化人大、政协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监督制、执法回访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监管制度,实现内部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效,并得到长期巩固。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XX畜牧局关于集中治理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12月。

二、对象范围

国土、村镇建设、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民政、社保、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院等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

四、责任分工

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纠正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农业、经管、财政、水务、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部门负责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教育、工商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收费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办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以上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当前我镇各相关领域(行业)发生在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具体行为,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查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2月——3月)。镇国土所、镇村建办、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农机站、镇水利站、镇兽医站、镇食品站、镇卫生院、镇工商所、镇环保所、镇教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涉农利益、农民减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2014年4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意见,开展好各自整治活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部门、行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整治重点内容是:

1.国土和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依法征收、和谐征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办理程序等,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拆迁行为;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及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

2.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畜牧、审计等部门要以解决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等问题,建立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出租、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发生。

3.、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以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和早餐点、小摊点、小餐桌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各类小作坊生产,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生产、经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4.环境保护部门要以南水北调水质保障、迎淮核查、空气质量改善三大考为抓手,深化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生态、洁净、安全"六项工程。不断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对重点排污企业、燃煤锅炉进一步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三秋"、"三夏"秸杆禁烧工作,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对高污染、高消耗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违法违纪行为。

5.工商、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问题;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克扣学生生活费问题;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散乱问题等。

6.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乱办班、乱问题:非学历教育艺术类社会培训机构散乱问题;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问题;学校或教师引导、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问题等。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教育公平问题:教育整体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切实解决"薄弱校"和"大班额"问题;在招生、考试中违反政策规定而影响教育公平问题等。

7.卫生部门要着力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诊疗、检查、用药等各环节监管,大力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工资收入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开单提成,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疗卫生人员接受医药医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各种形式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索取或者收受患者的现金、有价、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

(三)检查总结(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客观的总结。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镇纪委办将采取考核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过关的将在全镇进行书面通报。检查验收后,形成整体活动情况通报,并上报镇纪委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作风暗访力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力度,提高暗访密度和频次,形成镇、部门联动的纠风暗访机制,不断推动纠风暗访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健全群众直评为主、工作考核为辅的民主评议机制。在群众直评中,进一步科学设置评议主体及比例构成。同时,对在评议中征求的意见、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各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突出两个规定的落实、突出打非治违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稳中有降,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根据隆安委办〔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县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摸底排查,扎实推进整治,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作风,消除一批重大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责任和责任分工

㈠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纠正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依法处理,以罚代管的问题。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商所、国土所、安监站各负其责。

2.纠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文体卫站、派出所、安监站各负其责。

㈡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1.开展工业灾害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安全,严防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恶性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城建站、派出所。

2.开展工程运输车、砂土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工程运输车、砂土运输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滩头交警中队,责任领导:孙琦烨,配合单位:运管站、城建站。

㈢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

1.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用车、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行为,严查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校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滩头交警中队,责任领导:孙琦烨,配合单位:运管站、城建站、中心校、农综站。

2.开展全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专项整治。()着重解决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派出所、工商所。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招商项目等不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手续,非法违法建设的部门。

牵头单位:城建站,责任领导:谭邵益,配合单位:城建站、国土资源中心所、纪检监察室。

4.开展非煤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些矿区超深越界非法开采,破坏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中心所,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纠正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未层层分解考核,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责任分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解决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问题,解决事故调查超时限、相关单位不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批复、事故责任人逍遥法外的问题。

责任分工:安监站、纪检监察室牵头,镇安委会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目标

1.动员部队阶段(2014年3月下旬—4月下旬)。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以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营造工作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定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支持参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2.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5月—8月上旬)。对此次专项整治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敢于较真碰硬,限期整改到位。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不分阶段边查边改,提高工作效率。整改落实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整改落实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取信于民。2014年5月底前,镇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8月上旬—9月底)。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认真的“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补之”。同时,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着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镇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副镇长颜少江任副组长,安监站长刘伟臣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推行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考核排名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前期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按照县委的要求,切实纠正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各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打分,打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镇安委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或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

5.注重典型示范,巩固整治成果。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动从业人员和全社会举报监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形成深厚的群防群治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