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计划比目标更重要,计划不完善,就等于目标失败。在我们做项目之前,使工作有条不紊,我们需要有方案。方案的制定需具体,做好每一步的安排。怎样让方案实施起来更加顺利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专项方案(一)

依据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文件,以及我银都花园住宅楼工程项目为遏制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势头,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项目部研究决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世峰

副组长:独家旺

成 员: 吴天星 刘毅刚 薛文刚 王运

二、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8‰以下,积极创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每周对各项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批评,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总公司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定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总公司汇报。

2、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专职人员主持,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按照“三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工作程序,正确严格的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技术安全规范。经过交底达到合格的工人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在每日上岗前进行十分钟班前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钢筋工程

加工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工作场所保持道路畅通,电气焊,切割机等危险部位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搬运钢筋时,应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及被钩挂物,特别是避免碰挂周围的电线。

2、模板工程

工作前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上工作;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不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混凝土工程

浇注混凝土用脚手架,施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可拒绝使用;浇注混凝土时,使用振捣器前要检查电源电压,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捣器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振捣手要穿胶靴戴绝缘手套。

4、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应编制专门的搭设和拆除的作业方案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前要严格筛选钢管扣件,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扣件不得采用;脚手架拆除顺序应按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脚手板等须放在楼层内转运,禁止从高空乱扔乱抛;脚手架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操作规程牌。

2、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

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和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备进行作业。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大、特大事故,镇政府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盛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是:

1、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十一五”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印发〈中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安办〔20**〕6号)文件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及对20**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

督查的重点行业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含公路、桥梁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消防、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督查的重点地区是:道路交通以茂辉工业区、中江高速公路横栏出口路段、三沙、新茂、横东区域内的主要公路交通干线为重点;消防火灾以三沙、茂辉工业区、新丰村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伟明化工、依时制漆、长鸿液化、横栏加油站等企业为重点;水上运输以宝裕、五沙两个渡口为重点。其他行业以20**年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为督查重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建立镇“百日督查行动”联系会议制度,以副镇长关耀文为组长,安监分局局长梁炳根为副组长,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小组成员则由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委办,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村(居)委会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4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镇政府牵头由安监、公安、消防、经贸、建设、工商、执法等部门组织而成的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全镇11个村(居)委会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其他部门要根据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并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全社会全面参与督查工作各项活动。各村(居)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在4月28日之前制定本村、本部门“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镇安监局负责制订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业专项方案。镇公安分局负责制订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方案。镇交通管理所、***中队分别负责制订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改和危险品运输专项方案。镇建设所负责制订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专项方案。镇农办负责制订农机安全专项方案。镇经贸办负责制订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方案。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专项工作方案。

四、督查形式及方法这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镇政府综合督查;二是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三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和部门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严格按照镇对村(居)委会督查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的要求,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镇,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尝查看实情。督查行动要突出一个“实”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村级安全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督查中,不仅要查找问题,也要善于发现基层和企业好的工作方法、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担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百日督查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督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要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行业特点、灾害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深入到基层去,帮助他们把握重点,明确目标,研究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要深入到企业,不仅要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更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镇政府的部署认真自查自改。要深入现场,深入矛盾集中、隐患严重的单位、行业和企业,真正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措施、增强实效。

4、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点督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查方式上要注重两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与政府抽查相结合;二是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在确保督查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四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5、广泛宣传,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对督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6、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督查行动的信息工作,有关部门每个月要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总体情况,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要一事一报。镇安委办每个月向镇政府报告当月全镇督查工作情况。各村(居)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督查,务必于7月25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三)

一、简介: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

二、关键字: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检查机构

由项目经理xxxx,专职安全员xxxx,总工程师xxxx、现场技术员xxxx、xxxx等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由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2~3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和吊装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的检查,并有记录。

⑴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

⑵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设施等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

⑶基坑支护,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周壁支撑,对于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确需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场,酒后不得进场。

⑷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制。用电量在50KW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从而达到安全目的。

⑸吊装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在一旁观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范围。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项目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考核的内容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吊装工程、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等的考核。

⑴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等进行考核。

⑵文明施工 根据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现场施工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等进行考核。

⑶基坑支护 根据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施工方案、施工荷载、作业环境、基坑施工人员配戴安全帽情况等进行考核。

⑷施工用电 根据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用电档案等进行考核。

⑸施工机具 根据检查评分表扣分标准,对下列事项进行考核,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翻斗车、潜水泵、打夯机。

⑹施工机械 根据检查评分标准对机械保养情况、安全作业情况、操作人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对各个班组和技术人员工作及工程的优良进行安全和监督管理,进行经费落实。

技术员进行各个工种技术交底,监督生产质量是否合格达标。

安全员进行各个分项工种的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对班组的作业进行检查验收。

电工、设备维修组长负责临时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执行,进行现场电气安装、拆除、维修、检测及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施工机械由机械组组长负责,做好机械的保养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培训工作。

4、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每月2次安全检查,并填报验收检查单。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总工、技术员等人按期进行,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管理:

主要对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事故分析中,事故大多不是因技术问题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规所致,应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资料的积累,以提供检查人员对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确认。

5、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按教育制度执行,项目部由经理每月按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把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责任传达到各管理人员,对一标: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并对项目部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剖析,对普遍存在不安全因素加以强调;由安全员下传达各施工组及各人。

项目总工组织施工队及管理人员学习对施工现场、生产环境、环境工程特点及安全因素,把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挂在操作人员显注的地方,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教育,变换工种实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6、施工队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施工前由技术员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配合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内,须进入必须待挖掘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清理边坡,平整作业。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进行施工、不得带小孩进入基坑及施工现场,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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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 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平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村、逐户对所有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笑琼 (镇长)

副组长:赵 壮(副镇长)

左开杰 (副镇长)

成 员:王汝胜(镇安监员)

郭守成(镇农机员)

郭晋文(段村村委主任)

王克勤(普洞村委主任)

张万富(马壁村委主任)

王东东(东安社村委主任)

雷时庭(七洞村委主任)

张照绛(旭庄村委主任)

庞振盛(陈西村委主任)

闫承让(阮庄村委主任)

魏继明(廉庄村委主任)

程培明(希贤村委主任)

康聪明(希尧村委主任)

姚吉贵(横坡村委主任)

任永安(北常村委主任)

毋鸿江(南常村委主任)

梁显龙(北羌村委主任)

张森林(南羌村委主任)

常满旺(西安社村委主任)

郭培让(弓村村委主任)

雷树平(堡和村委主任)

王荣耀(文祠神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左开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和上报。

三、整治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2、建立镇村户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对全镇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重点对无牌照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良、使用寿命超过报废年限或不标准的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操作、违章拉人、未参加年度技术检验的各类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严重超标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5、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交警、安监、公安、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6、建立健全农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事后依法调查处理。

四、整治步骤

1、总体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2、农业机械分布、作业情况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边部署、边宣传、边摸底,与村委会紧密联动。在利用会议、公告、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派专业人员到村摸底,了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对所有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对未登记注册上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全部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或已登记的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登记花名并严格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3、乡村两级联合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镇农机站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村所有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同时组织管人员、技术人员督导乡村整治,进行30%的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和上报整治情况。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乡村领导组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较大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全年安全监理工作要结合年度检审验、驾驶员培训考核、田检路查、安全宣传、监理设施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确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办公经费,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检查期间,要随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存在的问题、人员思想状况、安全隐患和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举报电话:0354-5971014)。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坚持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镇安监站、农机站要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每月4号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49号)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关于印发太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20XX]46号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良好的安全征税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贮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经营;

2、水上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民营工业园区厂家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三违、三超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加油站点夏季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治理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情况,房屋建筑和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事故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镇经委、城建所。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文化广播站。

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危害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情况;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情况;企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使用情况;其他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道路交通方面:结合公安部开展的为期70天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

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隐患;锚泊船舶安全管理情况,船员、船舶证书培训、审批情况;渡口安全配备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镇安监办。

水利: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整治及安全管理情况;涵闸等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责任单位:镇农经站。

农业机械:农用机械登记、年检情况,农用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责任单位:镇农机站。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运用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及民爆物品: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藏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别要突出加强对私自储藏、使用、运输黑火药、氯酸钾、雷管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因私自运输、使用、储藏民爆物品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安全办、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自查自纠(7月5日至7月15日)。

1、各办事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各企业及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16日至9月底)

1、突出整治重点。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危化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化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初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大力整治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和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一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关闭,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暴光。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XX]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XX]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肖耀华(镇分管领导)

副组长:黄国栋(农机站负责人)

成 员:刘金銮(安监所负责人)

庄玉仁(交警中队队长)

刘建成(村建站站长)

林立峰(交管站站长)

徐志明(国土所所长)

林海滨(农技站负责人)

下设联合执法队:由农机站负责人黄国栋兼任队长,副队长由整治所在辖区的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机站、交警中队、交管站有关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12月25日)各村应召开整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镇农机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25日至20XX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既要配合好镇里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又要集中力量,联合农机、交警、安监、交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把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小结材料等进行分类归档,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镇农机站。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拖拉机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负责在村道路、有车轮进出的地段刷制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禁止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固定标语,并充分发挥村载播宣传拖拉机上路安全知识。

2、科学安排检查。针对拖拉机夜间和凌晨上路的特殊时段,开展设点教育和巡逻检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在车辆主要路段设立检查教育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3、严惩违法行为。严历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①对无牌无证上路拖拉机,一律暂扣车辆至提供相应牌证标志为止。②凡驾驶拼装的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③凡发现在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30%)的,扣留拖拉机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20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录高限扣分。④凡违反规定载客的,特别是对拖拉机拖挂搅拌机人货混装上路的拖拉机,处500~2000元罚款。⑤凡未取驾驶证的拖拉机上路,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并暂扣车辆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⑥对使用其他拖拉机号牌的,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并处200~1000元罚款。⑦凡矿山内使用的拖拉机必须按注册登记条件办理牌证,定期参加年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临近年底,是农机投入各种农业生产和上路运输的繁忙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明确重点,制定计划,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人员到位。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抽调人员到镇农机联合执法队上班,以便统一组织行动,进行联合执法。

3、密切配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打击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4、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每周至少2天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5、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实现安全发展,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各村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和全镇的整体安全水平,保持全镇经济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冀慧峰(石哲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 王庆红(石哲镇人大主任)

陈海兰(石哲镇纪检书记)

杜宏峰(石哲镇武装部长)

郜和清(石哲镇副镇长)

王晓军(石哲镇副镇长)

王建强(石哲镇副镇长)

师子彬(石哲镇党委委员)

郭 军(石哲镇党政秘书)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冀慧峰同志兼任,负责政策宣传与群众发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镇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对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对各村的护林防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辖区内的油站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操作流程是否安全合法,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3、对学校、单位的食堂、锅炉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针对学校和辖区内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用水、用电、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安全;食堂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卫生的专业培训,是否取得健康证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操作规程是否合法、安全;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验,定期检验是否合格,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4、对长临路沿线村庄的限速牌、反光条等警示标志,减速杠、隔离带、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其他涉及机械生产、作业的农户公司、合作社。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安全,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1、石哲镇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将对辖区内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每日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

2、针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期进行强行整改,直到取得相关证照,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3、每查出一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如果同一单位查出三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4、不定期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针对各村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督促,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1、总体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2月28日)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成立石哲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制订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工作。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阶段(2月20日6月31日)

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3、重点难点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协调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共性的问题,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工作(11月1日12月31日)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涉及的单位、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安全生产,所有涉及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的应急预案。总结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对应当取缔关闭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未协调职能部门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仔细检查、规范程序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定要从严、从细,认真仔细检查,对生产中极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要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一旦发现问题要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并下达整改意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整顿。

(三)广泛宣传,建立举报机制。

要充分利用便民联系卡、版面等手段,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建立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由专人受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我单位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我单位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危险源分析与紧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对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措施

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要设立交通标志,并有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限制社会车辆出入的施工区域,各出入口要有警示标志。

5、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标段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6、井口、高空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桩基、预留洞口、爬梯、桥梁临边处的防护措施,防落网挂设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日检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9、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所查隐患及整改措施

接上级通知,我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措施如下。

所查安全隐患:

1、库房灭火器摆放在角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起到灭火作用。

2、吸收塔西侧一配电箱旁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充气。

3、有部分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4、现场有一乙炔瓶仪表失效,未及时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上氧化炉的洞口护栏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6、现场木方模板堆放不整齐,未及时清理。

7、工人宿舍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现象。

整改措施如下:

1、库房灭火器现已经放置于库房门口显眼处,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投入使用。

2、吸收塔西侧配电箱旁失效灭火器现已更换。

3、对未佩戴安全带而登高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4、损坏的乙炔表现已经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氧化炉洞口围栏现已经修复。

6、模板木方现已有序整齐的堆放。

7、对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理,管理人员今后将会对这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五、检查意义

1、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您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方案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826托县一船发生安全事故后,再次向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8月28日,我局组织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召开了全市旅游系统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向所有参会单位下发了《迎国庆,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呼旅通[2009]19号)。眼下,正值旅游旺季,同时也是旅游安全事故多发期。为了以安全的旅游环境、优质的旅游服务、良好的旅游形象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欢庆日子;另外,今年的十一长假我市将继续面临游客高峰,为了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按照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抽调专人组成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组深入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对全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制定《呼市旅游局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负责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车辆、人员调度等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检查内容

1、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①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②是否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旅游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安全局面。

2、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①是否制订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及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查找事故隐患、健全安全机构及各项安全制度。②是否建立自查制度,切实将安全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3、各旗县区旅游局:①要对辖区旅游景区(点)的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②尤其是对旅游景区(点)的登山、涉水、垂钓、游船(艇)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③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④要对辖区的住宿接待设施的服务质量、防电、防火、防盗、食品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

4、各旅游企业:是否对保安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导游员、领队、星级饭店及旅游景区的员工、旅游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员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全方位培训一线员工。

5、各旅游企业: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指示标志等明显规范有效,消防人员要在岗在位,严格履行职责。

6、旅行社:①要贯彻新的《旅行社条例》;②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及《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③规范使用《旅游合同》及存档;④接待旅游团队用车时必须与有经营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签定用车合同,不得私自雇佣社会及单位的黑车从事旅游接待;⑤不得发布虚假违规广告宣传。

7、星级饭店:①要做好游客入住登记,提醒入店客人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安全;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供水、供电、机房、厨房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的日常检查,安全监控系统要确保24小时畅通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与处理。

8、旅游景区(点):①要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主要游客接待场所及危险源的安全大检查;②规范警告、提醒等标志、标识,增加安全巡查人员;③要对登山、涉水、垂钓、游船(艇)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④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⑤特种旅游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运行检测检验,要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一)旗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XXX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旗县区旅游局:清水河旅游局、托县旅游局、土左旗旅游局、武川县旅游局、和林县旅游局、玉泉区旅游局、回民区旅游局、新城区旅游局、赛罕区旅游局

旅游景区: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23家、2A级景区34家

(二)星级饭店、旅行社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XXX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星级饭店20家):内蒙古饭店、新城宾馆、香格里拉大酒店、锦江国际大酒店、内蒙古国航大厦、呼和浩特假日酒店、内蒙古宾悦大酒店、内蒙古华辰酒店、金仕顿大酒店、金岁大酒店、内蒙古昭君大酒店、内蒙古草原明珠大酒店、满都拉宾馆、巴彦塔拉饭店、内蒙古大天酒店、内蒙古金蓝港大酒店、铁路宾馆、航空宾馆、呼铁局恒诺培训中心、内蒙古体育宾馆

旅行社(10家):内蒙古中青旅国际旅行社、内蒙古铁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同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盛祥国际旅行社、内蒙古龙之旅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众信旅行社、内蒙古金桥旅行社、内蒙古佳誉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中联旅行社、呼和浩特市瑞丽旅行社

(三)旅行社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质监所工作人员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旅行社(30家):内蒙古中国旅行社、内蒙古中国国际旅行社、内蒙古新世纪康辉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光大国际旅行社、内蒙古春秋国际旅行社、呼和浩特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兴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绿野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全景商务旅行社、内蒙古集通傲都旅行社、内蒙古天行健旅行社、内蒙古妇女旅行社、内蒙古凯沅旅行社、内蒙古中铁旅行社、内蒙古风情旅行社、内蒙古和平旅行社、内蒙古天之蓝旅行社、内蒙古华联旅行社、内蒙古天作旅行社、内蒙古昕祺旅行社、内蒙古东亚旅行社、内蒙古新之旅旅行社、内蒙古福人旅行社、内蒙古河西航天旅行社、内蒙古华联旅行社、内蒙古亿金旅行社、呼和浩特市神禹旅行社、内蒙古康世达旅行社、呼和浩特市吉蒙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中际旅行社

四、检查要求:

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结合检查内容中对各旗县区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的相关要求认真逐项检查,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并提交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总结。同时,各检查组要结合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的自查及现场检查情况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经营管理不规范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旗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责令其限期整改。


方案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x月x日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x月x日省安委会紧急扩大会议、x月x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促转变,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三、检查整治时间与方式

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共计x天时间。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镇辖区检查和部门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开展自查贯穿活动始终。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逐企业、单位、车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逐企业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x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根据隐患台帐,督促企业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和隐患整改责任跟踪督查追究制,消除一切隐患。

(二)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和各镇政府负责。

非煤矿山:一查企业采矿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岗、到点、到人,作业规程、采掘设计是否规范,各项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完善和规范,安全投入是否到位;三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齐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种特种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及时到位;四查矿山企业地质水文资料、采矿范围是否清楚、是否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各工队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是否建立,电器线路、排水系统是否规范,井巷管理是否到位,井下提升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露天采场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排渣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五查已关停的矿山是否私自恢复生产或存在乱挖滥采、偷采等违法行为;六查采石场、采砂厂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3、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段、农机局、海事处、运管所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交警人员、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责任是否落实;二查人、车管理情况,要加大对三超、五驾、五车、三危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查乡村道路监管情况,检查短途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重点检查农用车监管制度、职责落实情况;四查交通事故多发点、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监管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查出租、公交、短途客运、货运等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六查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一查从事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证照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剧毒化学品准购及准运制度的执行、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三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采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的购销使用、职工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要以集中开展四专一防整顿活动为重点,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和使用安全。城市燃气由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经贸局、文广局、教体局、卫生局以及其他行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或单位的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查公共消防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四查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整改情况、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6、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一查《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查民爆物品购买、使用四级审批和定点、定量供应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三查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情况;四查各使用企业储存库的标准化建设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五查民爆服务队人员、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益性建设项目中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停产企业民爆物品管理情况。

7、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部门负责。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查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四查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五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情况;六查建筑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七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证件是否规范有效。农村建房安全由各镇政府负责,县住建局要加强指导。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建筑市场。

8、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由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和各镇政府负责。要以校舍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加强学校及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做好暑期学生下河游泳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打击严重危害学生成长及人身安全的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内部的排查整治活动。各行业部门要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带队,配合部门要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参加检查组。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总,根据辖区实际制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同时要积极配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隐患整治彻底,杜绝事故发生。

2、协作配合,注重实效。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目前汛期和中秋、国庆黄金周前后的特点,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联手互动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逐区域、逐企业、逐环节全面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要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取缔的,要坚决按照相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关闭、取缔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大局。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安委办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逐镇、逐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跟踪督查,确保本次检查工作抓出成效。对于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工作开展不积极,配合不紧密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辖区、本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加强联络,反馈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检查的进展情况。实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周报制度,每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周报表样及要求另行发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结束后,各镇、各部门于x月x日前,将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书面报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西溪豪波大厦a座、b座、地下室工程由杭州豪波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浙江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中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工程拟建于杭州市五常镇北部产业园区,西临创意路,北临创意二路。

本工程为办公楼,场地总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49.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870.7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8978.73平方米。主要建筑为2幢10层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全场设地下二层。

各单体工程的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850米。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我公司将把安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对整个工程过程而言,其排列应为安全-质量-进度-经济效益,只有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前提下,才有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经济效益。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严重伤亡事故,月安全事故控制在1.5%以内。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拟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制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体系将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网络管理组成。

1.1.1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拟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项目副经理、各级关翻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员,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的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3)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督促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不违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安全检查。

5)劳资负责人:保证防火设备的齐全、合格,消灭火灾隐患,对每天动火区域记录在册,开具动火证,组织建立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6)观砌、翻样:负责项目部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7)医务人员:及时诊治各种疾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突发性事故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

8)其它部门: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1.1.2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浙江省及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度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在中标后,将另行制度本工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以确保制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1.2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在本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将贯穿施工全过程。

1.2.1结构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基坑的防护

土方及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在基坑四周临边设置1.0m--1.2m高钢管或钢筋栏杆围护,并用竹笆封闭。

2)脚手架安全

所有外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竹笆,操作面外侧设防护栏杆、挡脚,并用竹笆遮挂,同时满拉安全网,以防止杂物落下。

3)底层安全防护

在建筑物底层,人员来往频繁,而立体的交叉作业对底层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更高,为现在建筑物底层为主要出入口将搭设双层防护棚及安全通道。

1.2.2装修调和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1)外装修时经常性检查外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则及时整改加固,并及时汇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2)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1.2.3冬、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详见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部分)

1.2.4其它安全措施

1.2.4.1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现场所有机械设置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批示牌,具体做到:

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所有机械设备应经常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不超负荷和带毛病工作。


方案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安全生产总体要求

1、施工作业现场设置醒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等.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工人每天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上班前为项目部安全例会。

2、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求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工、焊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并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把好四口防护关,使四口防护措施达到定型化、工具化要求。

3、建筑物四周外墙设安全网,工程进入第二层主体,逐层张挂安全网。各分布工程施工用脚架、吊篮、跳板等搭设完毕后,由安全员同架子工及班组长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阳台、预留洞等地方均用竹笆或安全网围护好,并着重做好防止高空物体坠落打击的各种措施,拌和机、井架出入口要搭好防护棚,安装好避雷装置;

5、确实做好安全用电工作,所用供电箱均应按规定正确使用电熔丝,并配备有效漏电保护装置,塔吊要有可靠防雷接地,安装好限位装置。

(三)安全防火

1、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针对装饰阶段施工面广,易燃物品较多建筑物自身的消防系统未完全建好的特点,结合成品保护工作,加强防火管理,除在各易燃区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外,要建立班后巡查制度,易燃物品要集中管理,重点防火区域要设立禁烟标志,所有明火作业实行动火许可证制度,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在场内使用明火。

2、易燃物品存放在专门仓库里,不能随意乱放;

3、仓库、脚手架上必须备好各种消防器材,并放置畅通易取的地方;

4、木工间严禁吸烟。刨花,木削要及时清理,并挂好警告标志,设置灭火器、砂箱等设备;木工棚每10平方米,须设两具8﹌灭火器。

5、施工区域范围内动用明火应办理动火证,并备好消防器材;

6、严禁使用电炉等,宿舍不准乱拉电线;

7、食堂灶口天天要清理整洁,不留隔夜火。

(四)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

施工前对场地内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应清楚,基坑形成后沿周边做好防护措施,夜间施工配制足够的照明设施。

1、砌砖工程

施工前先检查好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在大风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架子歪斜,变形等情况,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里脚手架砌筑时应围绕建筑物的四周,超过规定的高度要张挂安全网,以防掉落材料、工具伤人,砖在脚手架上,只允许堆三侧砖,打砖时断头应落于砖上,不得随意乱斩,以免伤人,高空砌筑时不得在脚手架上奔跑,戏闹或许多人拥挤在一起,以防脚手架负重过度而发生意外,严禁站在砖墙上砌筑或行走。

2、砼工程

在现场安装模板时所用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内,上下交叉作业时戴好安全帽。垂直运输模板或其他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拆模时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或设立警告标志。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应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模板在支撑未钉牢稳之前,不得上下,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模板上禁止放重物和行走,已安装的模板不准堆过多的施工材料或设备等。非拆模人员不准在拆模范围内通过。拆除的模板应将模板上的朝天钉向下,并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然后拔钉子,堆放整齐。在高空绑扎钢筋,须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的某一部位,绑扎柱钢筋不准站在钢筋箍上施工。电焊工戴好防护镜,并穿好工作服。在浇捣砼之前,检查脚手架、工作台是否牢固,如有空头板要及时搭设好,脚手架应搭设保护栏杆。搅拌机,卷扬机和振动机等接电安全可靠,绝缘装置良好,并进行试运转,拌和机有专人负责操作。塔吊、井架运输时,有专人负责指挥操作。井架内卸料人员不能将头手伸入井架内,悬吊臂下严禁站人,对四口特别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屋面工程

在屋面施工特别要注意:因比较高不能在屋面上开玩笑,四周应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向下乱仍各种物体。

4、塔吊安全要求

(1)基础必须牢固稳定:

(2)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有上岗证,司机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机具、绳索及各种附件要安全可靠齐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脚手架搭设

在脚手架搭设前,素土夯实,脚手架立杆必须埋设50﹎,立杆根部绑扎好,搭设外墙脚手架立杆间距不能超过1.5m,外墙砌筑脚手架不能大于1.3米,做到横平竖直,剪刀撑在45到60度,每9米设置一道,横向7米,竖向4米,搁栅不少于4根,两排以上设置扶手2道,通道边设置防护笆及网,搭设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及时填写报告单后方可使用。

6、现场用电制度

(1)电气设备、线路设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巡检维修记录。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必须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靠标志。

(3)电箱离地高1.5米,箱内电器齐全,装好220v、380v漏电自动开关,并做好防雨、加锁措施。

(4)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按规定要求安装配电箱、开关箱,各种机械电器设备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定人定机。

(5)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设置单独开关控制,禁止一闸多用。

(7)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不能带电操作。

(8)现场照明的灯具金属外壳要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要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9)完工后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等要切除电源。

7、中小型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附件齐全,安全可靠;

(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定人定机;

(3)维修机械时必须拉闸停机,不得在运转中进行;

(4)砂浆机防护盖在运转时必须盖好,不准站在防护盖上面。

(5)拌和机料斗下严禁站人,如需进入拌筒内检修或清理时,要切除电源;

(6)工作完毕后,机械必须保养清洁,做到工完料净机身清。

8、安全网搭设

(1)网周边长不得大于10﹎。

(2)边绳系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断裂强度不得低于750kgf。

(3)所使用安全网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后,取证方可使用。

(4)预留孔612﹍最大间距为3m。

(5)每个系结点上,边绳与支撑物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绳连接,系结点与网边分布均匀。

(6)多张网连结时,相邻网部分应靠紧或重迭,连接材料与网相同。


方案三: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攻坚年部署,推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临淄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20xx年煤矿整治的重点是: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安全整治,全区煤矿杜绝死亡事故、2人以上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煤矿安全整治的主要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眼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要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禁多头多面过度集中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和扩散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施工、验收记录。各煤矿要加强对落实探放水措施、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探水的煤矿依据国务院446号令严厉处罚。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在雨季来临前及早清捞水仓、清挖水沟,疏通地面泄洪道,填平古井。对供电电源和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化双基建设内涵,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着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总工程师的职责,把技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要把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和现场,建立以安全考核为主的区队及班组业绩考核标准,加大安全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方面,包括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薄弱人物的排查和监控,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治理或不能实施有效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上档次。各煤矿必须不等不靠,加大投入,从地面绞车房、矿灯房、职工宿舍、澡堂、调度室、办公室等到井下各生产系统都要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整改。地面广场、办公区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矿区绿化达到园林化;井下各系统要向质量标准化更高级别迈进。

(三)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自主管理。要明确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职责,赋予他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和考核分配权。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切实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管理,强化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区队长、班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进行业绩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撤换。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安全的组织生产和施工。

(四)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各煤矿要积极推进采掘工艺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炮采、炮掘,加快淘汰木支护。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提取维简费并按规定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发展煤矿生产机械化。要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尽快实现采掘机械化。开采薄煤层矿井要结合煤层赋存条件,制定适宜的机械化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五)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办矿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煤矿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煤矿矿长、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要进行梯次教育培训。要采取委托培养、专项技术培训等措施,培养一批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应知应会教育和强制性安全轮训,增强干部工人的安全业务素质和自助保安能力。要抬高新工人入矿门槛,逐步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机制和全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凡是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系统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要改进和完善劳动分配管理,增加煤矿井下工人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用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六)持续不断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采掘工程部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煤炭办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督察,督促矿井及时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劳动定员工作,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定员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要采取定采区、定头面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要在井口公示牌上真实标明每个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三、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煤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煤炭办成立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效东主任任组长,煤炭办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煤矿安全整治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调度和日常工作。


方案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订《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0]第5号),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依据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各自业务职责,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并抽调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级督查工作组,对全省11个市及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的督查工作,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的督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涉及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及移交后的关闭矿井组织专项督查。

领导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掌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一是逐级对2009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类整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0]第5号)情况;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对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集团所属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所有煤矿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该关闭的矿井是否组织实施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否停产整顿,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了日常监管。

2.是否建立了集团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二)对地方政府及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二类企业是否真停真整,整改无望的是否列为关闭对象实施关闭,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通知》中明确的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是否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政府班子成员、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和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6、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7、是否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到早关、快关、关实、关到位;是否严格规范煤矿整合技改行为,严格执行煤矿整合技改期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整合技改矿井实现管理强矿;是否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

(三)对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尚未执行关闭的矿井,是否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2、对生产矿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瓦斯方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建设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是否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8)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3、对全省煤矿在建项目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

(2)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转包行为,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达标。

(3)建设、施工企业是否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

(4)是否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是否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到位。

(6)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是否落实。

(四)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和《山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10]6号)要求,8-10月在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对全省兼并重组整合已关闭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不含已经移交国土部门的关闭矿井)重点检查和打击:

1、已经关闭的矿井是否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重点打击死灰复燃现象。

2、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是否拆除主、副井提升系统动力设备,从业人员是否遣散,公安部门是否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是否停止供电,监管部门是否逐矿派驻专人24小时盯守,是否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重点打击擅自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对其他煤矿企业重点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不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8、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

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要成立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做好专项整治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式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企业自查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8月10日、2011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整情况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9、10、11月)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整合改造矿井,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监督检查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是否存在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现象;监督检查整顿矿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时限,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监督检查生产矿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县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三类企业50%以上,同时要对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县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督查分组名单附后)。

第四阶段 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回头看检查,跟踪抽查一类企业关闭情况,二类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第三阶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省级督查回头看。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省领导组,20xx年1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总结报省煤炭工业厅,省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方案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仙政文〔2007〕233号文),推进我镇矿山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非煁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仙游县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改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细化整治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完成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整治我镇非煤矿山违规开采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高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矿采矿原则。

1、实行自上而下,按顺序分层开采,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采用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2、剥高表层土的宽度始终符合设计规定;

3、禁止采用扩壶爆破和中底部掏采;

4、终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5、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6、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矿区;

7、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冒险作业;

8、生产期间矿长、安全员在岗在位;

9、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整治未按设计建设和开采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计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要责令补办后方可投入生产;露天矿的开采设计与原生产系统变动较大的,应履行三同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要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建设和开采,未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的,应停止开采,在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后,方可按设计方案组织开采;

3、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须对原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须报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已持证的矿山企业没有做到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办理一张安全产生许可证的。

(三)整治不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2、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工棚、宿舍、民房住宅,高压供电线路及其他重要构筑物应限期搬迁或迁移到爆破安全距离之外或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租用协议合同,在搬迁、迁移或未签定安全协议书或租用合同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对整改无望的矿山,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仙游县人民政府予与关闭。相关部门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吊销相关证照。

(四)整治非煤矿山机械设备安全和安全运输。

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超重、提升等机械设备,配合质监部门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安全监管,人货混装和运输超载,危险路段和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栏和防护栏。依法取缔矿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各矿山企业不得私自储藏易燃易爆机械用油。

(五)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期间自查自纠。矿山企业要在每日生产期间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并登入《矿山企业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六)建立健全矿山企业档案制度。

矿山企业在十一月底前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安监〔2007〕18号)文的要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档案柜。

(七)关闭和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含各种证照过期的),关闭率达100%。

(八)依法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对持证矿山要按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用电

对矿山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工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许可证的,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可靠用电。

(十)集中整治砖瓦窑安全生产

对砖瓦窑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应停止生产。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的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应暂停提供爆破物品、电力使用等生产资料,促进企业规范化开采。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2、排查整治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矿山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跟踪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要按照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发现无证采矿(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要予以关闭、取缔。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要上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国土资源所要于每周五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填报国土资源局地矿股。

2、抓好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都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私自组织采矿生产作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按程序提请吊销其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秩序工作专项整治,规范非煤矿山无采秩序。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砖瓦窑、采石场,尤其是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每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检查一次,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资源的合力,着力整治采矿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设立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整治走过场的村、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整治不力的,在整治期间发生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场、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6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长沙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安发〔2016〕8号)、以及浏安发〔2016〕10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镇交通办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公路干线;镇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城建规划办负责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市场和质量监督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商务旅游文产办负责旅游行业的专项整治。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安委办。

(二)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主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于2016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安委办。

(三)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镇安委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实现全镇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6月30日—7月8日)

组织企业和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长沙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级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实施方式。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7月8日—7月31日)

各村社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集中宣传、集中整治(7月31日—10月31日)

1、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力整治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和举措。

2、各职能部门。各重点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针对常见问题选择相关安全生产专题片,针对典型事故的安全生产警示片,通过手机、电话、广播等进行全覆盖和反复宣传,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应急救援等常识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和全民安全意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要及时解决有难度、群众反映强烈的遗留问题,要集中进行整治、限期解决。

3、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在排查登记的台账上销号。高温停产期间,烟花爆竹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市级将组织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专门培训。

(四)加强督查、巩固成效(7月—10月)

在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镇安委会根据上级对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1-2次集中督查;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检查。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抓好落实。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并在专项行动结束后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村社区和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督查。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

(三)坚持严格执法。要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领导带队、部门牵头的办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要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曝光。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由组织纪律部门对其进行谈话。对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由组织纪律部门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及时报送信息。镇安委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的统筹调度,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从2016年7月开始至10月底,每月15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当月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汇总材料,各成员单位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xx安办发〔xx〕24号文件》(xx安办字〔xx〕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制约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难题,推动涉氨制冷企业健康发展。

一、总体目标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执法检查,属地政府督促落实的方法,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现从粗放型生产经营到规范化生产经营的提升。

二、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

1.自查、自纠阶段(xx月x日—x月x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一步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照整治内容及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限时整改,到期复查。对拒不整改的涉氨制冷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监管企业进行自查分析,并汇总自查分析情况作为存档材料。

2.执法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照整治内容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情况通报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关闭。

3.督查、抽查阶段(x月x日—x月xx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检查不严、整治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涉氨制冷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设备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液氨制冷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投入使用的现象。

(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情况。

(三)消防安全方面:厂房(库房)消防设施是否达到建筑消防安全要求。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涉氨制冷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企业员工是否按要求参加相关教育培训,是否考核合格。

(五)应急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有针对性、操作性,是否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是否完备等。

四、职责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次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查改隐患,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处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配合相关单位对企业执法检查;

(3)对停产半年以上的企业,一律督促企业将液氨抽空;

(4)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5)应急管理档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公安消防部门

(1)企业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企业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聚氨酯(彩钢瓦)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障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4)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三)市场监管部门

(1)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是否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xx〕xx号)要求。

(四)安监部门

(1)是否建立、健全使用涉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氨制冷机房、冷库库房以及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涉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4)快速冻结装置(螺旋、平板速冻机等)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排风设施;

(5)氨压缩机贮氨器或者涉氨储罐上方是否按相关标准规定设置水喷淋系统,并按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和事故水池;

(6)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或者涉氨储罐)、快速冻结装置、速冻设备加工间内等重要部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氨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氨制冷机房内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机房门口的适当位置是否安装人工启停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

(7)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氨制冷机房是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1套隔离式防护服;

(8)氨制冷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并依法取得资格证书;

(9)氨制冷系统涉氨储量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要求,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10)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五)国土部门

是否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

(六)规划部门

是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厂址、库房等是否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

(七)建设部门

是否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环保部门

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经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复,环保设施是否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

(九)气象部门

防雷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雷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依法办理审核、验收,已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十)商务、农业、畜牧部门

是否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对所属企业进行检查,督促行业内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安排专门人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检查执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队伍,围绕整治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复查,严厉督促企业整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或取缔的要坚决关闭或取缔。

(三)切实解决问题。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达到“四个一律”标准:设备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停产半年以上企业一律抽空液氨;对使用聚氨酯彩钢瓦等易燃材料建造车间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对停产半年以上的涉氨制冷企业,属地政府督促企业将涉氨储存设施内涉氨全部抽空并置换。所有未参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停产企业重新开工前,全面完成此次整治的内容后,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xx安办发〔xx〕24号文件》(xx安办字〔xx〕4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专门档案。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xx月xx日前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得过且过,导致所辖区域或职责监管范围内涉氨制冷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三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责任

为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特成立以经理罗大江为组长,副经理买俊为常务副组长,安运科长陈宏庆为副组长,黄华军、杨钊、徐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运科,安运科长陈宏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指标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20xx年季度安全生产指标,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和分解到各生产单位和个人。

(三)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恶劣天气、防违法驾驶、的专项安全宣传。以安全短信、安全横幅、安全宣传栏等方式,不段向经营车主及驾驶员灌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避免重效益、轻安全思想兹生。

(四)严把驾驶员准入关

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要见人见证,仔细审核驾驶员资质,对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有违法记满12分、年龄超过55岁、有不良生活习惯、从业资格不符的不得录用。

(五)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专人负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对车辆老化已不适合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确保公司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良好。

(六)加强安全监管、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机制

1、加强GpS管理,对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制止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2、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在车辆内张贴安全宣传告知,和举报电话,设立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回复安全举报信息。

(七)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学习相关应急救援知识,熟悉各自应急救援职责,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划制定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等,并将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方案二: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为了加强西峡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二O一二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实施抓紧抓好。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及科办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在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展开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各科办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西峡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西峡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西峡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西峡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办,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西峡汽车站站长孙国鼎负责,书记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1、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各科办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建立站长亲自抓、分管副站长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站属各科办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科办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科办进行通报批评。


方案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战略,认真落实各方面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驾驶等现象、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和义务,各工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职责,服从管理,规范操作,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的工作力度,查出的

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结果。

四、整治步骤

第一季度:全面宣传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现场的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三季度:重点整治阶段。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第四季度: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集团公司内部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又不知、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和12月底报送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方案四: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全镇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构建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力度,提升农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农技安全生产。

第一,加强对农技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农业技术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以农资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实现产地环境到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监测,有效地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化肥农药市场的监管。化肥市场的治理要以治理假冒伪劣产品为重点,农药市场的治理要以经营单位的合法性、安全措施、经营的农药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为重点。一是要对全镇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各单位检查的情况要填写《朱台镇化肥、农药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记录》,通过检查对销售网点要建立档案,建立《朱台镇化肥、农药销售单位登记表》。二是对非法经营农资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下达《化肥农药质量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要完善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销售单位要建立《化肥、农药进货、销售台账》,要张贴《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化肥、农药质量安全承诺书》,接受监督。四是要开展创建农资示范超市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我镇农资市场的规范化。

第三,加强对蔬菜生产的监管。一是蔬菜生产基地及蔬菜生产园,要完善《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记录》,如实记录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二是蔬菜生产中的投入品要合理使用,禁止使用违禁投入品。要健全《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园区和大棚内要张贴《蔬菜生产禁止使用的化肥农药一览表》、《蔬菜生产常用农药安全期间隔一览表》,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安全期间隔和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蔬菜质量安全。

第四,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镇农技推广部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任务,镇政府负责检测设备的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制度,建立检验档案和检验报告,并向被监测的农产品发放《农产品产地证明》。

2、农机安全生产:

第一,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严格执法检查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预案》,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运作,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加强对农机维修点的安全监管。要对全镇境内农机维修站点(包括农机制造业)开展检查。要排查《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申领情况,农机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专业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健全等。

第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一是要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工作。二是要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工作。三是要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是要做好农机安全调研工作,健全农机管理档案。使农业机械更好的为我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3、畜牧安全监管

第一,加强对畜牧安全生产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以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畜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建立和健全畜牧产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第二,加强对动物重大疾病防疫工作的监管。

第三,加强对养殖企业(养殖户)的监管。

第四,加强肉类市场的监管。

4、水利安全监管:

第一,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第二,加强防汛工作的安全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装备配备情况。

第三,加强对水利设施安全生产的监管。

第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管。

四、实施步骤

按照镇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步骤,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xx年8月1日-2011年8月5日)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事宜。农业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自查方案。

2.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内容对镇域内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15日)

1.严格要求,认真整改。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针对隐患排查情况,制定落实措施,全面治理,及时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同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认真负责,督促检查。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镇农业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根据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内容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20日)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效果,确保取得实效,镇农业系统有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活动。主要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同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农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五: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县政府17号文件精神,努力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门限石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对各行业、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成立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乡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政府特成立门限石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俊红兼任,成员有郑丽琴、王瑞峰、刘赟道。负责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掌握各行业、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是矿山、煤场、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对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

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由乡村各级领导及成员,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村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各行业专项督查整治、省市、乡三级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立即停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乡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村人员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和各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监管。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

各村及各单位要按照乡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成立各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本地、本部门及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和乡人民政府排查摸底阶段(3个月)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全面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确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村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资料等,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

(五)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细化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

(六)搞好总结,及时上报。乡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领导,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四、工作安排

一是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7月底-8月中旬)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二是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三是坚持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2月)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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