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为了在工作中更加专注,我们需要制定方案。优秀的方案可以使得工作和活动的安排更加缜密。如何为自己的方案润色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为深刻吸取“7.19”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强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颜少江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行政线长副组长,运管站、交警中队、安监站、中心学校、财政所、水务站、国土所、城建环保站、农综站、工商所、文体卫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滩头交警中队,贺风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期间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行动时间安排为现在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杜绝安全违章行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工商所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2.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从事跨省客运班线、超长班线、夜间班线、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车辆日常安检和定期检测的审查,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运管站要对有一次严重违法的“两客一危”车辆、校车驾驶人,督促企业组织统一学习;对有3次以上严重违法的车辆,要依法采取停业整改措施;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车辆违章记录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及时抄告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各运输企业应充分发挥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GpS定位系统的作用,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3.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资质。对全镇货物运输经营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货物运输经营者,要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到位。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原许可机构依法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凡发现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要立即进行登记、停止运输,并由运管站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警察中队要在大检查期间安排集中路面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货物运输行为。(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工商所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

4.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路面秩序管控。要强化对上路行驶运输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员、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厉禁止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上路行驶,严格执行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等规定,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交警中队牵头,运管站、安监站配合,交警中队组织实施。)

5.重点路段隐患排查。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对普通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全镇公路弯道、坡道、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改期间,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采取临时性、应急性管制措施,提前设置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实施。)

6.汽车客运站场规范管理。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车辆出站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严禁危险品上车、车辆超载和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出站。(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管运站具体组织。)

7.严格落实大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规定。龙源汽车客运公司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逐级落实到车、落实到人。运管站要对全镇范围内凌晨2点至5点开行的长途客运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登记,严格督促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或停车休息制度。(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

8.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车辆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状况必须达到一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要加强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厂矿、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城市渣土车、环卫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的管理,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彻底消除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从事相关客货运输,规范运输行为,杜绝事故隐患。交警中队要将“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农村客运车辆严重违法情况及时抄告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交警中队牵头,运管站、中心校、城建环保站、安监站等配合,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9.严厉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对全镇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凡是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车辆行为。(工商所牵头,交警中队、运管站、安监站配合,镇相关部门实施。)

10.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运管站要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凡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活动。凡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危货运输的企业,一律进行整改,并将违规情况记入其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日常考核。(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11.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货源地承运和运输过程监管。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带有记录仪功能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运管站牵头,安监站、交警中队依职责监管,镇相关部门实施。)

12.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能够科学、高效、规范应对和处置。(交警中队牵头,安监站、运管站配合,镇相关部门实施。)

四、检查方式

督促企业和基层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主要采用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镇人民政府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组织开展综合督促检查。

五、问题整改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

监管单位要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的督办督查,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大检查专项行动实行“七个一律”:凡是重大隐患没有排除的路段、水域一律禁行;凡是未经许可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非法改装、伪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拼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运输企业违规装载、运输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依纪问责。

六、社会公示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办公室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及时受理举报信息;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要在滩头政务网站等各类媒体设立专项大检查专栏,定期对检查出的主要问题、责任人员、整改进度、整改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示。

七、组织验收

镇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20日通报一次全镇工作开展情况。镇安委会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专项大检查进行检查验收,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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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的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6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危爆物品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整治目标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五、行动步骤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的清理整顿行动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行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


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安办〔2018〕48号)的要求,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等主要内容的督查行动,落实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2018年6月1日开始,至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

三、主要任务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排查范围。重点排查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社区巴士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车船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单位大楼消防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

2.重大活动。紧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节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社区巴士、渡口等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制定严密的消防安保方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应急处置演练

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火灾报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

(三)消防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在建设工地、社区巴士等交通工具内以及利用微信等媒体宣传提示消防常识,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对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及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一次对消防检查相关人员的动员部署会和一次业务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广泛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党的十九大会议前)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本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台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针对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扑灭初起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等方面内容。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装饰装修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

十九大闭幕后区局将对各单位夏季消防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查漏补缺、取长补短,着力提升火灾隐患防范和整治能力、灭火救援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检查、工作协调、情况通报等,确保本行业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此次夏季消防督查工作与 “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形成合力,集中排查治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区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因工作不务实、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各单位将夏季消防督查工作方案,于2018年**月**日前报区局安委办,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交〔2016〕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g20杭州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全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和单位出租房屋。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站、渡口、出租房、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以保持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二)交通建设在建项目工地。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警示标志并保持齐全完好,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防火性能以及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员工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或搭建彩钢板建筑,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重点营运车辆、船舶、长途客车、客运包车、公交客车、渡船、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检查:车辆船舶是否逐一建立技术档案,按规定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应急设施器材,液体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罐体是否检测合格、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乘客进站上车上船前是否采取必要安检措施,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等。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8月31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同步推进基层基础;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行业机构和职能处室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本次活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消防隐患为落脚点,认真督促指导经营单位抓好消防检查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开展重点督查。

(三)落实责任,加强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排查整改的结果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实际控制人签字画押,留档备查,发生事故,倒查问责。检查过程中,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各单位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针对夏季火灾特点,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消防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

交通运输局精神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精神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讲话,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行动纲领。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制度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金川区交通运输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深入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时间安排

四、具体安排

(一)迅速组织学习,掀起学习热潮。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采取"六个结合"的方法,即: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普遍学习与针对性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学习理论原著与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组织讨论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学习深入、领会深刻、内容深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做自觉践行全会精神的促进派和生力军。

(二)创新学习方式,抓好宣传贯彻。要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加大学习力度,形成学习氛围。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学习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六中全会精神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及时开展学习大讨论、记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等督学评学活动;及时举办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富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及时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编报学习信息,交流学习经验,推广学习成果,宣传学习典型。

(三)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推动工作。在学习中,既要防止"敷衍病"、表层化,又要防止"偏瘫病"、片面性,更要防止"格式化"、走过场。要通过学习力求达到"六个推动",即: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聚精会神谋发展;推动交通事业大转型,实现服务优质化;推动工作方式大变革,调整改革有序推进;推动工作作风大转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质量大提升,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及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推动党的建设大加强,全面提高建党管党治党水平。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摆在首要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具体学习任务,保证学习落到实处。

(二)抓好领导督学。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做到在学习上先人一步、在理解上深入一层、在践行上高出一筹。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学习的指导督导,贴近基层宣讲精神,帮助群众解难释疑,指导分管单位深学精学、研学评学

(三)注重统筹协调。在学习中,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把学习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成果。

(四)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中查找问题和差距,在学习中改进问题和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激发党员队伍创业、创新、创造热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年春运于元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市、区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年春运旅客流量流向预测及特点

(一)流量流向预测

**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区道路客运量为55.5万人次,同比增长1%,日平均旅客流量为1.4万人。预计旅客流量高峰为元月24日至30日,日最高发送旅客量将达到2.7万人次。旅客主要集中在省内线路上,重点是孝感、汉川、天门、仙桃、随州等地。

(二)春运特点

1、总体客流呈小幅上涨趋势。

一是中转客流将有所增长。随着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步伐的不断加快,武汉地区“米”字形高铁网正式成型,随着我市轨道交通1号、2号、4号线路的运营,市民出行更加方便、高效,与市内轻轨相衔接的我区两家客运站将迎来更多中转客流。二是学生客流将有所增长。今年春运较去年同期提前10天,因此学生流与务工流、探亲流相互重叠,导致春运高峰时间相对集中,春运前期学生流疏运压力相对较大。

2、安全态势较为严峻

入冬以来,全国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极易导致春运期间出现大雾、冰冻、雨雪天气,这对客运经营者的安全经营行为和行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近年来,市、区运管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监管机制初见成效。“春运”长假期间,客流剧增将使我区汽车站周边地区违法经营现象有所反弹,而我区运政执法人员将承担辖区客运站的驻站管理和对辖区客运市场的监管,监管力量显得尤为紧张。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客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将是我区面临的重点问题。

二、春运运力总量和运力安排

(一)春运运力总量

春运期间,全区将共投入道路客运车辆1104辆,总座位数37812座。按车籍所在地分,本籍客车798辆,座位数26751座;外籍客车306辆,座位数11825座。按经营类型分,班线客车1002辆,座位数33567座;旅游客车102辆,座位数4245座。

(二)运力安排

根据市运管处对全市重点车站运力的安排部署,春运期间针对水厂客运站可能出现孝感等方向客流短期急剧增加的情况,市运管部门将组织20辆旅游客车进站疏运。

我区运力安排:一是各客运站合理组织现有运力有序疏运旅客;二是根据客流量变化,及时向市春运办、市运管处申请加班运力、应急运力和储备运力;三是组织15台旅游客运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参加突发客流、高峰客流等紧急状况下的旅客疏运任务,其中富华旅游公司5台、创业旅游公司5台、全直通旅游公司5台。

凡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具备春运营运资格,严格把好加班车辆、从业人员审核关,杜绝调配无春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参加加班、应急运输。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预案。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蒋昌洪任组长,副局长王爱书、张君英、代彦、翁宝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同时,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履行区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局春运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周密的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交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协调配合。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加强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地区、古田地区和长丰大道等重点地段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班线客车站外揽客、兜圈打转、倒客甩客、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及非法营运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的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日常监管和投诉处理。

局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检查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局物流科负责对无证无照、消防不合格、占道经营和在闲置场地内从事经营等违法物流经营点进行整治,同时结合交通禁货,加大对客货混装,面包车违法营运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整合汉正街地区物流企业。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春运期间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督促客运站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情满旅途”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局打击“黑的”专班要加强对客运站周边运输市场的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局站前办驻站管理,负责督促客运站在经营中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客运站对候乘室、售检票口、车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督促客运站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服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客运站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处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督促并抽查客运站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

各交通运输单位首先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要备足机动车辆和应急车辆,在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所有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对山区线路旅客疏运要尽可能组织当地客车或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司机驾驶。

3、强化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安全。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运前,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相关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督促安全带、安全告示、冬防物资、消防器材配备到位,齐全有效,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春运期间,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及时了解道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实时监控所有参加春运车辆外出营运情况,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台账,重点加强卧铺客车3G视频监管,参加春运卧铺客车在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必须同时确保3G视频监控正常。春运期间,各客运企业将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报表于每三日报区运管所。

4、加强市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古田地区、长丰地区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刹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将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新票价进行公示,并严格落实。

5、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品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深入开展“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争创文明优质服务。要利用多种信息平台营造氛围,向旅客宣传安全运输、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及时发布最新班次、客票金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要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广泛开展电话订票、网上售票、上门售票、设置农民工专售窗口、订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旅客候乘服务工作,通过增加车站候车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和应急药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故发生车辆延误时,要尽可能安排转车。对无法安排转运的,要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条件;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6、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公众关注、理解、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大力宣扬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正规车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和服务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7、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处理投诉。一是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提供春运统计数据和资料,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三是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及时受理旅客或者媒体的批评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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