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提倡做事预先作好规划。当我们对项目一筹莫展时,对于方案我们一定要写好,要想做好工作是有重要前提的,那么就是我们要做好工作当中的方案设计。一份值得借鉴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一年。小编为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郑州市经济工作会议及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工业立镇、工业强镇”战略,以做大做强城北医药化工集群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主线,着力抓好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全镇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05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890万元,销售收入完成31310万元,分别增长60%、20%。经过3年努力,到2007年底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完成工业投入16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项目是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工业项目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工业就要抓项目”的意识,始终把抓项目、上项目贯穿工业经济发展全过程。
1、加大投入上项目。积极开展“工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营造社会关心,领导重视、多方支持的项目建设氛围。
充分依据资源优势、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策划项目,包装项目、经营项目,扩大项目来源。
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经营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资金投资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合资、联合、并购、上市等多种方式靠社会资金上项目;加强银企合作,靠金融部门支持资金上项目;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获得上级扶持资金上项目。
2005年要完成工业项目投入4.5亿元。新上1000万元项目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个,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分别完成4个。
2、强化措施抓项目。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的“八抓”要求,抓好项目开工、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在项目建设中出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新招数,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建设率。对项目建设实行台帐式管理,签约项目要排出开工日期、开工项目排出达产日期,实行周监测、月总结、季考评、半年小结、全年综合评定制。严格落实领导分包项目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定向定点定责服务机制。成立项目建设督导组,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零阻力推进,无障碍施工。对化纤厂、空心面厂、恒远包装二期工程、众康医药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要重点跟踪、督促推进,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工业经济外向度。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依托外来投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依托外来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依托外来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依托外来发展理念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工业经济外向度。
1、多策并举,广开招商渠道。采取多种策略,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定向招商、产业招商、品牌招商、委托招商,资源招商。组织专业招商人员,到重点区域开展招商活动。特别是把郑州作为主攻对象,开展蹲点招商;突出品牌优势,发挥“城北医药化工集群”的品牌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对外知名度,充分发挥“羚锐”、灵佑”“科氏”的品牌效应,引导产业聚集;积极研究政策,整合、盘活土地及闲置资产存量,做好筑巢引凤、空壳嫁接招商;加大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及经济发达地区商会、中介组织的联系,建立委托关系,实施委托招商。
2、全民动员,扩展招商网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成为招商主体,编织庞大的招商网络。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对招商功臣给予奖励,激励全社会的招商热情;突出企业的招商主体地位,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聘请国内经济界知名人士,作为发展顾问;加强与新郑籍在外地工作人员联系,开展乡情招商、亲情招商。
(三)统筹规划,着力构建特色园区。
坚持,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增强产业聚集度,打造强势板块经济,着力构建特色明显的医药化工集群区。
1、确定重点,打造板块经济。以羚锐制药、卓峰制药、灵佑制药等医药企业为龙头,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生物工程新药等,积极引导医药企业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加快医药产业集群建设。以科氏沥青为龙头,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业,培育化工产业集群。
2、统筹规划,突出园区特色。按照“拉大框架、改善环境、增强功能、提高品位、突出特色”的原则,以满足未来十年

发展需要做好园区规划,使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镇规划相互融合、相互依托,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区域功能。利用重点镇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拓展镇区交通路网,推广管道燃气,提高供电、排水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重点做好北城大道延伸工程,中兴大道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3、加强管理,激发“洼地”效应。实施产业扶持政策,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免各种收费等方面对医药、化工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强化行业招商,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加大产业的整合力度,加强企业间的互惠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组团发展;加强与省内国家级园区的交流与合作,借力借势发展;大力争取上三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政策倾斜、项目投入、资金支持;遵循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严把项目关,进入项目要做环境评价报告,坚决控制资源型、污染型、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进入,小编区内企业要采用清洁生产,羚锐制药、灵佑制药、科氏沥青等龙头企业要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试点。
四、发展保障
(一)环境保障
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以“诚信、效能、服务”为重点,继续做好亲商、扶商、富商、便商工作,增强发展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强化效能意识,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省、郑州市及我市发展工业经济出台的优惠政策;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开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规范“证照代办中心”的运行机制,完善首问负责制、审批代办制、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加大整顿力度,规范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偷税漏税、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开展项目建设周边环境、重点企业生产环境等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对“四乱”、“四霸”等现象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封闭管理和企业安静生产日的规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大力开展优秀企业家、创业功臣、发展工业突出贡献奖等评选活动,完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业、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经营者的创业激情。大力宣传一批为工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在全镇营造发展工业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村镇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领导新村镇工业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扶优扶强”和“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等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项目监测、督导,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扶优扶强、考评考核等相应的工作机制。
2、建立目标考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下达的各项经济目标、项目建设目标、工业招商目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三)深入开展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
进一步深化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企业运行质量、改善部门服务环境,最终使之成为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四比”擂台赛活动要完善月监测、季考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加强对项目的监测、督导工作力度;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建立预警机制,适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建立和健全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信息资料库。要通过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确保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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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发展意见


工业经济发展意见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经济发展意见,请大家参阅!

2018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实现**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跨入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县区行列,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35亿元、增长9%以上,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亿元、增长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40亿元,增长30%以上;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入38亿元以上、增长12%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产值超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突破50家;产销率达98%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

二、重点工作

1、着力推进平台建设。以**江城市带和合肥都市圈建设为契机,抓住G312工业长廊建设以及**、蜀山区域战略合作的机遇,以集中示范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现有产业为基础,理顺园区、园镇关系,集中人力、财力和精力,全面提升集中示范园区、**经济开发区两个主平台的承载能力。集中示范园区要加快园区道路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启动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建设。**开发区要完成南片工业园区道路及水电、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孙岗工业园依托省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专业镇优势,加快园区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孙岗—先生店综合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鼓励双河、施桥、东桥及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或结合集镇建设发展工业。

2、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围绕机电及装备制造、绿色农产品仓储加工等主导产业,创新招商方式,强力实施以商招商,拉长做强优势产业链条。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机电及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特色产业集群。以江淮电机为依托,通过延伸产业链,集聚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机电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星瑞齿轮、龙兴汽车为依托,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以大学科技园、中创信测等企业为依托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吉宝冷链物流园为依托打造绿色农产品仓储加工主导产业。强力推进应流航空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力争建成1个省级或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3、着力加快转型升级。开展“技术改造年”活动,引导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促进装备制造、轻纺服装、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加工等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力争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34亿元。强化财政和金融扶持,对当年技改设备投资100万元—1000万元及10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投资额5%、8%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设备更新,拓宽企业技术改造途径。加大对企业设备投资的补贴力度。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业强基工程、产业建设专项基金、省市重点技改项目、贴息等政策,提前做好项目梳理策划,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全力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加大退城进园工作力度,通过关、停、并、转,激活僵尸企业。加快推进维麦重工、威玛智能两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4、着力强化项目建设。一是切实抓好策划储备,在各产业关键环节策划一批关键项目。重点推进江淮电机高压电机和变频器项目、星瑞齿轮三中心项目、中创信测、大学科技园、联胜产业公园、**投创展、泓济环保、祥安热能设备二期等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在建项目建设。二是切实抓好项目推进。继续落实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逐个项目建立台账,拉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每个项目有人管、有人促。三是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发挥政策支撑撬动效应,对企业在招商引资协议外当年新增标准化生产厂房3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积极兑现相关土地和财政支持政策,协调督促资金足额到位。

5、着力促进两化融合。在进一步夯实传统制造业的基础上,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信息化为核心,促进城乡发展,深化落实中国制造2025(**篇)、“互联网+发展”战略,狠抓“智慧**”、“智慧乡镇”建设,提升信息化引领工业转型发展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促进工业产品研发设计、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推出一批“智能车间、数字工厂”示范试点。新培育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家以上。

6、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做好工业项目“一站式服务”, 对工业企业免征工业项目筹建阶段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经营服务型收费,对发达地区梯度转移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超标排放、不造成掠夺性资源浪费的企业,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严格落实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规范对工业企业的检查行为,全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7、着力提高运行质量。坚持把抓实经济运行调度作为推动工业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关键举措,按照扶优与解困并举的思路,重分析、勤调度、强服务,积极应对下行压力。结合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指导性目标任务,科学研判增减因素,分解下达各乡镇(街)、园区的指导性计划,落实责任,实行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巡查的运行监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运行轨迹,切实提高运行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领导组,定期会商工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全面落实“调、转、促”和“三重一创”等相关政策措施,各乡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督查考核,切实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帮扶力度。2018年的“暖企行动”工作,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为**工业发展做贡献”活动为抓手,继续实施区领导和区直单位结对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精准帮扶。尤其是区领导联系的重点工业企业,要深入企业,及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重点协调解决企业外部环境、生产要素配置等突出问题,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各单位、个人的职能信息资源优势,打破帮扶对象的局限,实实在在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解决问题。

(三)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严格兑现相关奖励政策,继续推进税融通业务,做大做强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能力。扩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的使用范围、提高周转额度。设立产业投资资金,提高区财政“银政担”业务代偿比例,切实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区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按时足额配套市级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实施技改和创新发展。按照实现产值、上缴税收和技改投入情况,评选年度星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并给予适当奖励。继续实施和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XX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
2月6日,我区工业大会隆重召开,这次会议是继去年4月全区工业大会之后的又一次工业盛会。会议在去年我区工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区工业新的更高的奋斗目标。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去年4月全区工业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同时,积极致力于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各“窗口”部门切实削平“门槛”,想工业企业之所想,急工业企业之所急,为保卫和服务工业企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工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成绩属于过去,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区局党委认为,我区工业底子还很簿,基础还较差,工业发展还有曲折而艰辛的路要走,因此,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全区工业大会的精神上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始终不渝地把工业放在首位,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抓紧抓好,促进其在新的起点上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切实担负起保驾护航的历史重任。为此,特向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提出今年贯彻全区工业大会精神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工业经济在我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去年在教育和动员公安民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工业经济的重要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决不能认为组织发动工作就做得差不多了,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问题就已解决好了。当前,要广泛深入地传达贯彻全区工业大会精神,在队伍中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教育活动,要让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工业的发展是保持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是我区财政的支柱;是缓解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我区农业基础强化和商贸繁荣的基础;是我区实现现代化的核心;是发展现代文明的动力。从而坚定我区工业发展光明前景的信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观念,根除“衙门”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更加自觉地更加主动地投身到为发展工业经济保驾护航的工作中去,为发展我区工业经济再立新功,为我区的长远发展铺路。
二、积极开展企业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和妥善处置发生在企业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好企业的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工业企业要突破瓶颈,盘活资产存量,将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和以产权为核心的企业改革的力度,加之部分移民搬迁企业要关闭破产走人,企业的内外矛盾将明显增多,各种纠纷和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因此,必须切实维护企业的稳定,按照抓早抓小抓主动的要求和“及时排查,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工作在前”的原则,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意见,当好参谋,并且主动配合企业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处,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止矛盾扩大升级,尤其要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对群体性事件,一要快速反应;二要加强控制,注意防止和切断群体性事件之间的串联串通活动,三要坚持“三个慎用”的原则,依法处置。对进行打砸抢烧等严重破坏事件,必须坚决制止,果断处置,要始终坚持教育争取大多数职工群众,孤立、打击极少数为首者、幕后操纵者和打砸抢烧的骨干分子,维护企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稳定环境和良好的内部秩序。
三、加强对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强化内保干部的业务,增强企业治安防范和安全防范的能力。
公安机关的内保、治安、经侦等职能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坚持经常深入企业,同企业党政领导一道,分析企业的治安情况和问题,帮助企业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整改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安全事故隐患,不断增添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加强业务指导。要注意纠正企业只重生产经营,忽视安全防范工作的倾向,企业的内保组织不健全的要通过整顿、培训建立起来。保卫干部应尽可能地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频繁变动,以利于其素质的不断提高,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安全保卫工作作用。坚持“人技结合”,在加强人防工作的同时,应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技术性防范工作。特别是企业的商务活动中,要帮助他们完善制度,保持警惕性,严防诈骗、侵害企业利益等犯罪活动,使企业免遭损失。
四、按照“突出重点,培育支柱”的要求,切实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这次工业大会,区委区政府确定了区级今年的12家重点企业,三个移民开发区也分别确定了三至五个重点企业。对两级的重点企业,各级公安机关要实行重点保护,确定职能部门对口

联系,派出人员驻进企业开展工作。对周边环境治安秩序不太好以及其他治安问题较多的企业,应结合严打整治组织专项斗争,迅速进行整顿与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重点加强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改善有的企业厂社矛盾突出的状况,使重点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五、结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一是我区狠抓工业经济的发展,使不少企业创出了一批名牌产品,一些不法分子唯利是图大肆进行制假贩假活动,严重影响和破坏了这些名牌产品的声誉。对此,我们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活动,以维护企业产品声誉和形象,消除危害,挽回损失。二是要严密关注黑恶势力垄断原材料、建筑建材、产品销售、劳动力等市场,收取所谓“保护费”、“管理费”、“服务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打击,绝不让其形成气候,逞霸一方。三是我区工业企业发展尚处于起始创业阶段,在财力等许多方面都还面临不少困难,有时会出现拖欠工程或经营款项的情况,由此可能引发一些针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的报复性案件,此类情况既要严加防范,又要对发生的案件及时查处,以防止对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对企业家造成人身伤害。四是对移民企业中那些打着支援移民开发建设,唯移民资金是图的诈骗犯罪活动,必须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五是对企业改制或破产关闭过程中,职工下岗等引发的报复企业领导人或破坏生产设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观念,改进公安工作,切实削平各种“门槛”,为企业发展大开绿灯。
各级公安行政管理既要依法管理,又要注重良好的社会效果,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把各项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用足用活。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民爆物品管理、消防审验和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管理等各项公安行政管理,都要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各项审批能免的一律免,不能免的要突出一个“快”字,快审快批,不允许人为设置障碍,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拖”现象,杜绝以管理为名,严重影响企业经济发展甚至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情发生。
七、再次重申警风警纪,严禁向企业伸手,坚决制止“三乱”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按照江总书记“”重要思想的要求,把彻底根治“三乱”纳入“三项教育”活动及“回头看”活动,以此教育全体民警,把爱护企业,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督察,及时查处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和事。
八、完善和健全为工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激励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振兴工业经济纳入各级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支持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和记功;对损害企业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企业利益和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全力支持优强企业做大做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发挥指导引导作用,依据产业基础及发展方向,引导企业优势重组,支持企业组建集团、扩大产能、延长产业链,引导、支持企业转型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全面提升工业经济质量效益。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引导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促进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增加、实力增强。县政府对当年“进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推动企业“进规”的所属乡镇或县直部门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年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元/平方米的租费补贴。

二、加强企业生产要素配置

(三)保障土地供给。支持年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加工型企业入驻本地区,凡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项目,优先安排和预留土地,给予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水、电、气供给。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优化用电报装、增容工作流程,强化服务,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住建部门、经济开发区负责重点工业项目的主供水、主排水、主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好天然气公司对企业用气报装工作,保证企业用气需求。在水、电、气供应能力受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重点工业企业。

三、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政府设立5000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和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周转不灵问题。发改、经信、财政、科技、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项目,争取企业专项发展资金。

(六)充分发挥金融、担保机构作用。出台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及手续,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县内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积极为重点扶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

(七)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建立完善银企互动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了解,指导企业逐步规范自身财务管理,引导企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以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赢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八)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县政府设立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转型升级。对当年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且新购设备属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经经信、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评审后,按照项目关键设备实际投资情况给予奖励。

(九)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科技部门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十)引导企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一批精、优名牌产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每证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每证奖励0.5万元。

五、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创业培训,实施企业家成长工程。县政府设立企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内外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合作,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办多形式的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对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综合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人才招聘,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支持企业引进“两院”院士、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创新实践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对取得emba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或在岗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本县工作满2年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学费补助。对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并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六、努力推进骨干企业上市

(十二)出台相应指导措施及奖励办法,推动有前景的企业上市。对注册地在本县并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成功上市,其募集资金70%以上在本县投资项目且税收在本县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且募集资金70%以上在本县投资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抓好运行监测

(十三)经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工业运行状况,收集并协调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倾向性问题;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中小企业解决好原材料、能源、运输、用工、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八、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十四)出台政策,创新模式,鼓励引导龙头核心企业在园区安家,相关资源在园区集中,同类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在园区聚集,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工程。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投资方式,引进市场机制,推行产业招商,加快园区水、电、路、气、土地整理、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园区职能部门作用,实现园区服务的便捷、高效,园区经营环境的安全有序。

九、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十五)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凡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有最低限额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对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处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开展明察暗访,定期督查,对存在“三乱”问题的部门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实行“容错模式”(环保安全除外)。强化重点企业公安政法干警挂牌联系制度和园区公安警务室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联系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县直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合力。

(十七)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对有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需要的中小企业,要安排专人进行项目协调,帮助解决项目审批、征地、建设、办证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直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能为中小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开展管理、财务、统计等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十八)加大政策保障和落实力度。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要逐项落实到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和截留。加大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和落实力度,凡是正式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确保按合同要求兑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富民创业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是草根经济、民本经济,同时,更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自去年底以来,姜堰大地掀起了新一轮创业热源,高纪明书记在全市富民创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振奋了人心,鼓足了士气。东风吹来满眼春,良好的环境使民营经济走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当前,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呵护,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真正形成人人敢创业、个个创大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地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典型,高举富民创业旗帜,鼓励各类人才解放思想,自主创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创业积极性,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面向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富为本、以富为能、以富为强”的创业观念。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上下齐动,左右联动的良好的互动创业新格局。 二是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要狠抓落实。有关行政执能部门,一要在“舍”字上做文章,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割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坚持做到不与民争利。二要在“快”字上下功夫,能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能不能的费用坚决不收,能不处罚的坚决不处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构筑绿色快捷通道。三要在“通”字上动脑筋,真正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切实达到高书记所提出的“四通”要求,即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群众面临困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要大胆“变通”。 三是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步伐,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无障碍的自主创业、自主发展。一是着重围绕缓解融资、用地、供电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高质量开展服务,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个人、放飞企业,打造加快发展的平台。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使一切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能够顺利成长。四是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姜堰,真正使群众放心创业、放胆发展。 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本。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共谋发展大计,共克发展难关,共同开辟出全民创业的新天地,为实现高书记提出的“数量、规模、贡献三年翻番”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我们深信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呵护下,广大民众富民创业的热情必将竞相迸发,全市上下创业的活力必将充分涌流,广大老百姓必能享受创业所带来的实惠,过上安定、和谐、富足的小康生活。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确保三年内已列入遗留问题的12个城中村和“四横六纵”主街主路沿线的城中村全部拆迁改造完毕,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其它村庄改造。
二、规划方案
(一)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可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统一编制规划方案。
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现状宅基地范围之内,并根据该村拆迁安置等情况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安置村民用地、公开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村民安置用地面积,综合考虑实际宅基地面积和20xx年12月底公安部门登记的人口数量确定。集体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由规划、国土部门在保证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的基本收入和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确定。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经辖区政府初审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审后实施。
(四)已列入遗留问题、正在实施改造的城中村继续按原批准的规划执行。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房屋,其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房最大建筑面积。所建商品住宅,其套型结构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有关规定。
(六)在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七)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庄拆迁的,应当按照本意见进行改造。
三、土地利用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它( )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它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辖区政府商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实力的经济实体通过一级开发模式实施城中村整体改造,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辖区政府、村(居)商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由市国土部门商辖区政府、村(居)组织实施。
四、拆迁安置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辖区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三)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四)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五、优惠政策
(一)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户口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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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非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二)城中村改造中所建住宅、非住宅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
例》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置费、墙改费。项目资本金按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xx〕9号)有关规定缴费。
(四)各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后,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
(五)市政府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奖励。20xx年以后启动的项目,出让净收益返还部分,村按每年5%、区按1%的比例逐年递减。同时,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六)城中村改造中市各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力量,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并在项目现场成立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办公室,抽调业务精通的干部现场办公,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二)完善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按规划完成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及相邻城市规划道路、市政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拆迁腾地工作。市政府统筹组织各主管部门做好市承担的规划道路建设和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水、公交等配套建设。
(三)加快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成“四化”转化的城中村,在坚持辖区政府组织的前提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村民转市民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工作。同时,社保、医保、农业、国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
(四)强化服务和监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对各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市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的全局高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最优质的服务、最高效的审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及时解决在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同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和谐推进。
本文件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服务、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辖以来,我市餐饮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网文章-网帮您找文章]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餐饮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为中心,促进餐饮业发展全面升级;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积极推进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的紧密结合;以重庆“老字号”和名店为龙头,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推广运用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繁荣餐饮市场,全面发展重庆餐饮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达到284亿元,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4;规范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达3亿元以上的美食文化街(城)3个;扶持发展年营业额达10亿元以上的餐饮品牌企业5家,5亿元左右的餐饮品牌企业10家;向国内外发展餐饮连锁店20xx家;培训考核命名300名重庆烹饪大师、名师,100名重庆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制定品牌企业条件,评定重庆餐饮10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极具魅力的中国西部餐饮文化名城。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加快餐饮业规模化进程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饮连锁经营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引导餐饮企业,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要求,利用直营、联营、加盟等形式,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发展连锁经营。近期要在全市重点培育发展10家餐饮连锁经营品牌企业。

(二)加强管理,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1.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引导餐饮业资源整合的力度,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餐饮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按国家GB/T13391-20xx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抓好对餐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市政、环保等部门要完善餐饮企业开业经营标准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办理相关证照。

3.各级卫生、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力度,明文公示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或门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加工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4.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潲水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做到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考核鉴定、评定和管理制度,清理整顿不按规定评定发放各种等级证书等扰乱鉴定、评定管理制度的行为。

6.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中,注重考虑餐饮业用房配套车位的设置。

(三)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重庆火锅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组织抓好重庆火锅的培育与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扩大经营规模,加速连锁扩张,力争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弘扬重庆餐饮特色文化。近期重点帮助品牌企业建立连锁配送中心和原辅材料生产基地,建立起公司 基地 农户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

(四)挖掘创新,发展壮大重庆菜和重庆小吃

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在弘扬传统川菜的基础上,大力推出体现重庆风土人情、巴渝文化、三峡文化、风味独特的地方特色菜。要抓好重庆小吃的开发和拓展,大力扶持传统名小吃,对便于包装、存放、运输的重庆名小吃,要支持企业实施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扩充重庆名小吃的市场占有率。

(五)大力发展“农家乐”,营造生态就餐环境

要支持交通和通讯方便,自然环境优雅的城郊结合部、旅游区(点)发展以生态、休闲、娱乐、农家美食为一体的“农家乐”,挖掘和培养体现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特色的江湖菜、特色菜,营造生态、休闲、宽松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加强管理,保护环境,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环保等配套保障制度和设施。

(六)开拓创新,丰富和提升餐饮文化内涵

要抓好餐饮行业和餐饮企业的文化建设,发掘传统饮食文化,将其融入菜品制作、就餐环境之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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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各区县(自治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具有餐饮文化氛围,整洁美观,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街(城)以及巴渝风情、民俗浓厚、生态环境的“农家乐”等。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

各级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规,端正行风,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提高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组织好企业间、市内外同行业间的交流活动,推广、学习典型经验;要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餐饮业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商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餐饮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餐饮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把发展餐饮业摆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全市餐饮业的快速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饮食业发展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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