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农经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实际,为保证全年农经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展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学习省农经处下发的《农经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市农经站布置的《农经工作实施计划》,扎实稳步推进我区农经管理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目标
1、新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每个乡(镇、街道)2个,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总量达到54个与同比增长50%。
2、建立二个合作社挂点帮扶点。区农业局及乡(镇、街道)各建立二个“一对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点帮扶点。区农业局由分管局长及经管站站长各负责一个帮扶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农办主任在其乡(镇、街道)内各负责一个帮扶点。
3、实现三个农村土地百分比。一是全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中心”的挂牌组建率达到60%;二是全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率达到80%;三是50亩以上规模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签证率达到100%。
4、做好四个季度报表统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村经营情况季报统计报表及文字材料分析工作。
5、举办五期农经方面培训班。五期培训班的主题,一是农村经营管理;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三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法律法规;五是农村信息化管理。
6、印发六类宣传资料。全年计划印发1000份六种不同内容的宣传资料。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如期实现,我们要把工作重点和工作重心放在“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基层实践,服务农民创业”上,要加大4个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农经管理工作。
1、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力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上,一是要继续做好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两个100%”到位,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二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建设。做到:户有证书合同,组有承包底册,村有分户台帐,乡(镇、街道)有档案资料,县有基础数据(详见附件4);三是要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仲裁机构的组建工作;五是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情况调研工作(详见附件5);六是要认真做好土( )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2、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力度。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上,我们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力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指导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区乡(镇、街道)两级业务部门都要编印散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明白纸”,并要结合各项工作,抓住各种机会、利用各种渠道,对农民群众搞好面对面宣传;二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传达下发市农经站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意见及发展指南。指导“一对一”挂点帮扶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运作,做好挂点帮扶方案及挂点帮扶总结工作(详见附件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省农经处下达的培训任务。三是要做好“农超对接”工作,帮助合作社开拓市场。请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在4月底前上报拟推荐参加省里组织的推介洽谈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合作社名单及产品(详见附件2);四是要加强情况调度。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数据资料库(详见附件3)。每月及时更新合作社相关报表填写上报工作,严所审核关,切实防止和避免“闭门造册”、数据失真和漏登少登、留下表格空格多的现象。
3、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公开。区减负办要牵头检查督促涉农收费部门和涉农收费窗口按规定公开涉农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最新政策规定,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切实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对本年度农户承担的费用和劳务、享受的各种补贴标准、重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要以监督卡的形式发到农民手中;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监管客体由农民个人向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重转变,监管重心由“防止乱收”向“防止截留”并重转变。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坚决予以查处;三是要积极参与民生问题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的规范管理;五是要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指导。
4、加大农经基础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区农经站每月至少完成2篇、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完成1篇农经工作范畴内的宣传文字材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三是要加强农经工作业务建设,完善基本资料,并搞好立卷归档。要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人员素质;四是要举办农村经营管理培训班;五是开展农经工作综合调研,形成数篇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六是要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指导,确保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优化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强化乡(镇、街道)农经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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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根据《深圳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6]2号)和《**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罗绩委〔**〕1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
绩效管理对象按机构性质不同分为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和公安机关四大类,共50个单位。
第一类,区属部门,共25个单位,分为A、B两类。
A类是指对外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部门,B类是指主要负责机关内部有关工作的部门。两者实行有差别的满意度调查和权重设置。
A类部门,共17个单位:区经济促进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建设局、卫生计生局、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城市更新局、建筑工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和投资推广局。
B类部门,共8个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发展研究中心。
第二类,街道办事处,共10个单位:**、南湖、桂园、东门、笋岗、清水河、翠竹、**、东湖和**街道办事处。
第三类,党群机关,共14个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统战部(侨办)、政法委、信访局、社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和残联。
第四类,公安机关,区公安分局。
二、总体原则
(一)简化框架设置,优化权重配置。一是进一步简化评估指标框架,由原来的三级指标框架调整为一级指标框架,总体框架更清晰明了。二是参照《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将客观评估权重从70%提高到80%,满意度评估权重从30%降低到20%,一方面减少了主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评估指标权重分配更均衡、更合理。
(二)拓展评估内容,优化评估规则。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区2016年新增了4项考核指标;拓展增加了市委督查事项、预算执行、信息安全相关考核内容;对“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重要指标增加了权重。同时,对部分指标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和优化,评估规则更趋科学、合理。
(三)继续推动市考区工作任务落实。2016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市考区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绩效面谈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推动各单位积极主动与市数据采集单位沟通,及时掌握被评估事项的进展与不足,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
三、指标体系内容及框架
(一)指标体系内容。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客观评估、满意度评估和附加项目考核三部分组成。客观评估(80%)和满意度评估(20%)总分值为100分。附加项目考核满分为5分,分为加分和扣分两部分,其中改革创新类满分为3分,通报表扬类、荣誉称号类、投资推广类和其他类满分为2分。按照分类比较的方法计算,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大于或等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该附加项目得分比对满分值换算成附加项目分值;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小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均按原始得分计算附加项目分值。(详见附件2)
(二)指标体系框架。根据《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增设“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民生微实事项目”、“舆情应对能力”和“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4项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等3项指标考核内容进行了拓展,对部分指标权重进行了微调,与**年相比保持相对稳定。(详见附件3)
1、区属部门: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A类部门下设20个评价指标;B类部门下设19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区属A类部门),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2、街道办事处: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行政能力、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28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舆情应对能力”和“民生微实事项目”考核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督查任务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行政监察结果”、“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3、党群机关:从工作目标、能力建设和满意度3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3个评价指标。
新增“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含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替换“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指标,以“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信息公开”指标,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行政监察结果(含审批与服务效能)”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4、公安机关:
区公安分局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4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和“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原“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调查”、“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四、评估周期和评估方式
(一)评估周期:分为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
(二)评估方式:
采取客观评估和满意度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客观评估权重占80%,满意度评估权重占20%。
1、客观评估:由数源单位依据绩效评估指标及其评估标准、权重系数、计算规则,采集和处理指标数据后生成评估结果。
2、满意度评估:包括区领导评价10%,服务对象评价10%(含窗口服务评价)。满意度调查由区绩效办牵头,区统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五、评估规则
(一)关于绩效评估等次划分规则
绩效评估结果等次评定于年度评估时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
1、区属A类部门、区属B类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等次评定。“A”和“B”等次的单位数量分别占同类被评估单位总数的20%和40%,其他除以下所列特定情形的“D”等次外,则均列为“C”等次。
2、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包括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两部分。
(1)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市公安局年度考核处以上单位中,排名前20%或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等次的,列为“A”等次;排名前60%(不含排名前20%),列为“B”等次;排名后40%,列为“C”等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列为“D”等次。
(2)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区公安分局的年度得分大于或等于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年度评定为“A”、“B”、“C”等次的最低分,则分别评定为“A”、“B”、“C”等次。
(3)区公安分局最终等次评定。以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为依据,取较低的等次作为区公安分局的最终等次。
3、上述各类被评估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列为“D”等次: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其他重要任务未按规定目标和进度完成的;
(2)出现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保、维稳、社会治安等重大特大案件、事件、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4)绩效状况较差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优、良、中、差”等级得分的评估规则
单项指标评分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于不是以百分制表示的原始评估结果,应折算为百分值。单项指标“优、良、中、差”相应得分区间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优:指标得分≥90分;良:80分≤指标得分90分;中:60分≤指标得分80分;差:指标得分60分。
(三)关于默认得分的规则
被评估单位某项指标在评估周期内若无相关事项或数据,则该项指标为默认得分。一般情况下,默认分取该项指标其他被评估单位实际得分的中位分,以相对公平和动态地体现被评估单位得分;如果中位分低于80分,则默认分是80分,避免相关评估单位在没有评估事项的情况下出现不合理的指标预警。特殊情况,按照单项指标操作规程规定进行评分。
(四)关于市、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规则
对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5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扣除等值分数,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按被扣分值的一半扣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2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由区督查室提请区政府审定后发批评书。
六、数据报送
(一)各数源单位、被评估单位按照《**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章“评估方法与数据采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数源单位通过区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定期报送指标评估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区绩效办备案。半年指标评估结果在7月25日前报送;年度指标评估结果在次年1月25日前报送。特殊情况按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确定的时间报送。
(三)申诉与核查程序。数源单位须将单项指标评估结果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被评估单位如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数源单位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数源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回复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对数源单位的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数源单位核查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区绩效办提出书面察访核验申请。区绩效办察访核验后将情况书面报区绩效委领导审定,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单位和数源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熟悉考核规则,明确工作任务,抓部署,抓落实。要按照考核要求和标准,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加强人员配备,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务必做好绩效工作交接,保证绩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若出现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定期分析,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绩效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持续改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市考区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高度关注各项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主动进行分析和预判,查找不足,及时分析,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明纪律,确保客观公正。各责任单位要严肃考核纪律,明确绩效考评细则,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做到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维护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确保绩效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可靠。区绩效办将按要求认真开展察访核验,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纪律、作风、效能等问题,特别是对不负责任乱打分、打面子分、照顾分的,将予以扣分并问责。
(四)加强研究,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区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不断研究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政府绩效管理领域的理论探讨与工作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我区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医院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自治州源头预防腐败的有关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会议赋予我局的相关任务,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权、管理权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勤政廉政意识,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查找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种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调整修正、总结评估四个环节,探索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的方法措施,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
此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范围包含局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重点范围包括:局领导和中层干部;涉及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和安全监督、房地产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或参与相应行政许可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州的统一部署,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到今年11月基本结束,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局党组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动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xx年6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分单位(科室)、岗位两个层面,结合自身职能,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由高到低对廉政风险定级,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监控。各单位(科室)、各岗位人员先自评风险等级,由分管领导审阅,经局纪检组审查后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等级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xx年7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人员、科室的防范措施,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局纪检组审核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单位(科室)、岗位的防控措施,经审核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公开。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廉政谈话,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岗位廉政承诺。
(四)运行阶段(20xx年8月至9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单位(科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权力,由单位(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结合管理中发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调整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运行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保障措施,
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总结,迎接自治州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科室)及机关全体人员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积极自觉参与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州建设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局班子成员、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工作。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协调,并做好各阶段工作小结上报工作。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针对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抓好风险排查、措施制定和保障运行各项工作,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市盐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食盐专营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管理能力,理顺县(市、区)盐业企业管理体制,整合全市盐业资源,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若干意见的通知》、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关于绥化市盐务管理局对行政区县(市)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新型营销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食盐专营优势,进一步巩固食盐专营成果,不断提高我市盐业行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打造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盐业企业平台。
二、基本目标
通过改革,整合和重组所辖县(市、区)盐业公司(站)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实行食盐由市公司集中调入、分装配送、网络销售、资金结算、统一核算的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将县(市、区)公司更改为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变独立核算为二级报帐制单位,由市垂直管理,实现全市流通现代化和经营管理一体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企施政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不搞一刀切。改制过程中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确保稳定,不留后患。
(二)坚持资产保护原则。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权益。
(三)坚持以量定编原则。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要按照年销量300吨配备一人的标准(含事业编制和内退职工)核定人员编制,在上岗职工中择优选用。
四、基本条件
(一)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上岗人员需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即按年销量300吨配备一人)。
(二)除欠省公司盐款外,各县(市、区)盐业企业应没有债务、潜亏等包袱,或资债可以相抵。对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的县(市、区)盐业企业,采取合并或兼并等方式先行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由该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盐业企业分别采取注销、关停、破产等形式进行改制,分流安置人员和消化债务。通过改制,达到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后,再由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
五、管理办法
(一)由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各县(市、区)原盐业企业欠省公司的全部盐款。
(二)将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变更为公司批发许可证。各县(市、区)盐业公司更名为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三)实行报帐制,统一核算。公司根据各县(市、区)分公司实际,核定其年销售指标和企业管理指标,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分公司对公司报帐,由公司统一核算、纳税和计算盈亏。
(四)实行区域执法负责制。执法队伍由市盐务管理局直管,各县(市、区)粮食局协管,并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辖区内盐业市场,做好相关工作。
(五)各县(市、区)公司储存的国家储备盐由公司统一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和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须由当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二)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人员、资产、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确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改制方式。
(三)根据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的实际,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对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可采取合并或兼并等方式直接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于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对不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的相关盐业企业,要在20xx年6月末前完成自身改制,达到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后,再由公司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
(四)对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企业重新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协调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定和变更相关事宜。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绥化市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粮食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办、财政、工商、税务、劳动、民政、人事、粮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盐业公司总经理姚立君同志担任。
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是这次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集中多方力量排忧解难,形成合力,确保我市盐业企业经营管理一体化如期实现。
学校党员星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高,按照XXX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根据市教育工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党员实行星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学校党员星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组织党员评议、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党员得星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牧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消委《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机关、平安行业”为抓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工作安全和产业安全,维护林牧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消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对消防工作具体抓,切块负责;各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经常抓,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三、排查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本系统内机关办公场所,重点林业生产区,畜牧业生产和监管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四、方法步骤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25日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25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动员,明确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职”、“一岗双责”,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关办公场所、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检查,以条线组织,切块检查,包干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基本技能的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各单位对在此次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并通报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大安全、大稳定”的管理理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认真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大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
(四)加强联络,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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