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做事前没有预先方案,那便会失去宝贵时间。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应该结合需求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方案。在做完了分析之后,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和目标写出来,再写策略,这样可以让方案更明确。如何写好一篇方案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XX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XX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57号)和《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适应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完备的行业协会结构体系;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的组建、发展、运作和退出机制;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规范和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推进政会分开,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实现行业协会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自律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坚持规范发展的原则。以发展为主线,以规范为手段,通过法律规范、政府监管、政策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协会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自律能力,推进行业协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改造原有的行业协会,发展新的行业协会,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协调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做到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行业协会内部机制转换与优化行业协会发展环境相结合,加强监管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推进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会分开
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应设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人员分离,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职能分开,行业协会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财务分开,行业协会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二)落实行业协会职能
1.行业自律职能。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协会章程制定相应质量规范、服务标准;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地方或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行业代表职能。代表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提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调查、应诉和诉讼;协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协调贸易争议;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3.行业服务职能。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经济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展示、研发设计、质量检测、招商等服务;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协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4.行业协调职能。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之间或个人之间的事宜;协调本行业协会与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事宜。
5.授权委托的其他职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标准起草、行业信息披露、行业纠纷裁决、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以及行业规划、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公信证明等工作。
(三)优化行业协会发展
1.整顿规范现有行业协会。对行业范围过大且特征不明显的行业协会,要引导其进行分立分设;对名称相近相似、业务交叉重叠的行业协会,引导其合并重组。对自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尚未开展业务活动或停止业务活动满1年的行业协会,要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2.大力发展新的行业协会。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新的行业协会。
3.着力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行业协会发展会员要打破部门、所有制、经济规模等界限,注重吸收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提高行业协会的代表性。行业协会会员数量要基本达到该行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或会员企业的销售额达到该行业销售额的50%以上。
(四)完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
1.健全建立机制。行业协会的设立应由行业内企业或业主自主发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报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意见,发起人持该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列入整顿和规范范围的行业协会应在自我规范后持相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由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后,由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年检、注销手续
XX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行业协会的章程、自律职能、运作机制、会费标准、行规行约等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领导成员按照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团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应为专职,也可由理事会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协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健全财务制度。行业协会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会费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查。行业协会的资产属于财政拨款、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的,要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3.规范收费行为。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展销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允许有偿服务,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应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开收费依据和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4.健全人事制度。行业协会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人员要实行全员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化人员年龄、专业结构,实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职业化。
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行业协会,可将专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委托有关机构管理。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行业协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大政策扶持。市政府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对运作好、作用大的行业协会,市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政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提供的服务,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行业协会承担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职能,授权或委托的政府部门应当提供行业协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资金等物质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市政府建立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和综合协调管理,制订行业协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各项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政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切实做好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协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重点扶持的行业协会名单和具体的扶持措施。民政部门依法行使对行业协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行业协会所涉及的产业发展、行业规范、协会活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fwr816.com延伸阅读
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草案
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武宁县旅游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由我县旅游业有关社团组织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县综合性旅游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促进武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武宁县旅游局的领导和武宁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武宁县城古艾路6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任务
(一)在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行业发展计划,协助县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对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和行业保护。
(二)协调各会员间的相互关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督促会员单位共同遵守。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维护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反对不正当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会员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督行业服务质量,发动和组织会员联合制裁损害行业利益的企业。
(五)考察和确认团体会员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组织会员法人代表履行行规和章程公约。
(六)开展旅游业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
(七)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宣传促销、咨询服务等活动,形成行业合力,开拓市场,树立整体形象。
(八)加强与区内外同行业组织、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国内外旅游者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县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办理旅游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办事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组成。
第八条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旅游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经营规模,经注册登记的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学校、旅游商店及其它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九条会员申请入会及批准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理事会授权的会长或副会长批准;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协会秘书处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和会员标牌;
(四)抄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协会给予帮助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交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摘掉会员标牌。会员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破坏武宁旅游形象的行为,经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并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五)决定本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县旅游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必须是会员单位的法人或法人的授权代表,理事会理事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名推荐,会员大会酝酿协商并表决通过,理事产生后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控制在会员总数的30以内。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
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草案第2页
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第十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须有2/3以上理事到会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通过本协会的行规、行约;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聘任;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受理并协调处理各会员单位所提出的影响旅游业公平竞争及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需要,本协会设立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热爱本协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二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
(三)提出秘书处专职和临时工作人员聘用;
(四)管理本协会日常财务开支,协助会长管理协会财务;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会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协会的业务活动费用;
(二)协会工作人员的报酬;
(三)办公设施及办公费用;
(四)其他正当开支。
第三十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协会终止程序是:在一届任期内,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退出协会或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协会即宣告终止活动,经县旅游局批准后,向县民政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终止法律手续,由协会秘书处处理终止善后事宜。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xx年9月6日的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七、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殡葬改革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窗口服务,实施骨灰有序流动,治理乱埋乱葬,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毁林建坟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用地审批关,依法对违规占地建坟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扰乱殡葬秩序的不法分子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殡葬管理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惩处;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殡葬改革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先创优条件,并及时曝光殡葬改革过程中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大力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水域生态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的通知》(川办发〔2014〕10号)要求,结合广安实际,现就加快现代渔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城市安全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渔业经营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产品优质、渔民增收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6.76万吨,水产业总产值12.15亿元,农民人均水产业收入320元。建成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20个、面积1800公顷,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到2020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4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7.38万吨,水产业总产值14.04亿元,农民人均水产业收入369元。建成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30个、面积20xx公顷。
二、产业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产业布局。
1. 养殖业。以两江一环二线三区块布局发展现代渔业。以渠江、嘉陵江流域为重点发展江河湖库生态养殖渔业。以广安、护安、观塘、协兴、浓溪、大安等乡镇为环线发展休闲观光渔业。以广南线、广垫渝线等沿线乡镇发展健康养殖渔业。以武胜白坪、飞龙、双星和华蓥阳和、高兴、庆华以及邻水大洪河周边乡镇为区块发展名特优新渔业。
2. 加工业。依托特色养殖基地就地就近发展名优特色水产加工,鼓励水产加工企业进入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
3. 流通服务业。以区市县城区所在地为中心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形成辐射全市的水产流通网络布局。
4. 休闲渔业。依托 “一环二线三区块” 养殖业布局发展集养殖与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
(二)发展重点。
1. 加速基础提升,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鼓励开展标准化池塘建设与改造,充分利用低洼地、茺滩发展集中连片的规模渔业基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注重渔业环保设施建设,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微孔增氧、底部排污、水质在线监控等先进技术,全面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和效益。
2. 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渔业。坚持市场需求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广立体生态养殖技术,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鼓励优势特色水产品种适度规模发展,创建渔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布局,走“产业建设基地化、基地建设规模化、规模生产园区化、园区生产标准化、标准生产品牌化、品牌经营产业化”的发展路子。
3. 着力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端种业。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和良种培育,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鼓励新建、改造种苗繁育设施,支持传统地方优良品种提纯复壮,开展亲本更新,提升种苗品质,建设一批优势种苗生产基地,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
4. 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将现代渔业发展与生态旅游带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集特色生态养殖、游钓、餐饮、运动、渔家生活体验为一体的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以优美水环境、优秀渔文化和优质餐饮休闲拓展渔业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5. 完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加工流通产业。鼓励水产加工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拓展水产加工品出口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水产市场和水产品配送基地(中心)建设,健全现代水产物流体系。鼓励水产企业走渔工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之路。
6. 提升产业化水平,大力培育新型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渔业中的基础地位,鼓励和支持承包鱼塘、水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渔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渔民参与生产和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7. 强化安全监管,大力提升水产品质量。推进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监控、包装标识、产品准出等制度,确保水产品源头安全。严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第2页
格水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入市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专合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探索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8. 搞好水域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渔业水域污染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水产养殖监管,杜绝江河湖库网箱施肥养鱼污染水质和养殖场(户)直接向水体排放沼液、沼渣和污水等不良行为。水产养殖废水宜因地选择处理技术和工艺,排放水质应达标,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本地总量控制要求。
9.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大力保护水产资源。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春季禁渔制度,严厉打击违禁和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强化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坚持水产资源增殖放流,促进水产资源复苏。
1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导现代渔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指导招商引资。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瞄准行业龙头主动上门招商。加大广安水产整体宣传,扩大广安水产在省内外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意义,建立现代渔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把渔业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其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协调一致,推进全市现代渔业有序发展。要建立现代渔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现代渔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现代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推行政府、部门领导联系一个区域渔业产业基地,抓好一个特色品种,扶持一个龙头企业或专合组织,发展3—5户家庭渔场,推动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二)落实扶持政策。稳定完善渔业基本经营制度,做好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将养殖证作为享受各级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和灾害救济的资质条件。渔业用地可按照农业产业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进行管理,渔业用水、用电纳入农业优惠政策范围。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等农村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应统筹兼顾渔业养殖场和养殖基地发展需求。渔业龙头企业中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工业企业在推进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渔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水产品收购的贷款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
(三)注重人才培养。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产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现代渔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水产行业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现代渔业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快新型职业渔(农)民培训,推进渔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要加大水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优秀水产经营管理人才。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以利现代渔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的引进。
(四)加强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产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渔政、资源调查、品种资源保护、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渔)民水产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作为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水产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股份的机制。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关于2005年度开展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xx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以及省文明办和省环保厅对行业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以“服务水平最优、依法行政最好、队伍形象最佳”为主题的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现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树立行业新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以努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高素质环保队伍为根本任务,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局的执法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环保系统行业形象,为我县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奋斗目标:1、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2、积极实施为民办环保实事工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环境问题;3、县环保局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继续保持县级文明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4、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5、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加强行风建设;6、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窗口建设;7、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任务:着力解决行风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保先”教育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实现“五个显著”、“三个满意”:即机关作风显著转变,内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队伍素质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公众的满意率显著提升。转变职能,让基层满意;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让群众满意;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让政府满意。三、基本内容和标准结合省环保厅和省文明办对行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局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基本内容及标准是: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中率先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有统揽全局、科学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显著。班子团结,具有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争先的时代精神和求真务实、率先垂范、积极进取、作风正派、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之风,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激励和监督机制。2、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发展前景好。将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效益中,贯彻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建设,综合解决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益。3、道德风尚健康向上,队伍素质高。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省、市环保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三德”教育,积极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技能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阵地、有制度。系统干部职工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按章办事、勤政廉政、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作风检点、邻里团结。无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赌博吸毒等腐败丑恶现象和违法乱纪事件。工作秩序优良,无拖沓现象;服务优质规范,基层满意度较高,行风评议达到良好以上等次。4、行业管理科学有效,办事效率高。制定和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公示制、听证制、投诉举报回复制等工作制度,规范各项行政管理、执法服务行为和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会议、值班、检(巡)查、效能监察、干部人事管理、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等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办公文明有序,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工作装备与服务设施完好,机关管理正规,财务管理严格,档案管理达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违法乱纪事件查处及时,信访举报处理件件有结果。无职责不清、奖罚不明、工作拖拉、责任推诿、办事扯皮、公物私用和安全责任事故等现象。5、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效果好。环境监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定期检查、限期治理、应急处理等一系列监理制度,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排污费征收规范化:针对《新条例》的颁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布实施,严格申报排污收费制度和程序。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化: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先评价、后建设”规定,严把审批关,同时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督查,实行建设项目治污设施验收制,克服审批和验收“先紧后松”的现象。行政执法规范化: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一方面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听证工作程序》、《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应诉工作程序》、《强制执行工作程序》等一整套环境执法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工作,确保每件违法案件的处理都能对准相应的法律条款,执法程序合法。6、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工作兴致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文化内涵的行业精神。大力表彰系统内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党支部活动落实。四、时间步骤1、学习动员,制定计划(2005年5月27日到2005年6月7日)(1)在普遍动员的基础上,局党支部结合本部门实际,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2)召开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文件,进一步使全体同志明确创建文明行业的意义、目的和要求。(3)上报创建工作计划2、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6月7日到2016年1月28日)(1)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文明用语,亮牌办公,公示服务承诺内容。(2)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向企业和相关部门下达征求意见书,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多角度、全方位征求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搞好各项环保工作。(3)自我检查,完善阶段。自我对照,弥补不足,进一步完善。3、迎接考核阶段,接受省、市、县组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主要措施1、强化教育,统一思想。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先”教育等主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增强创建信心、落实创建行动、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全局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结合点,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的有效途径;充分认识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对于促进环保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仅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需要,也是加强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创建文明行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使他们熟悉创建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叫响创建主题、营造良好的氛围。2、明确思路,分步实施。按照“抓重点、创特色”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欢迎阅读范文网《XX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体育协会改革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