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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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

原创投稿
南江县二0xx年治理公款
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xx]9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外交部等部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进推进我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县纪委、县外事办负责牵头,建立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军同志任召集人,纪委、组织部、外事办、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旅游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外事办,负责日常事务和开展督查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专项工作分工责任机制
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县纪委要负责将团组遵守外事纪律情况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范围,以及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重大外事违规违纪案件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部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将外事政策、法规培训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对全县因公出国(境)事项审核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外事办牵头负责本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充分发挥外事归口管理与统筹协调职能,制定相应的因公出国(境)管理配套政策规定。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审计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专项工作联合督查机制
由县纪委、外事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进纠正。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
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分级审批的原则。一是严格禁止多头报批、越权审批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禁止照顾性考察团组出访,重点压缩党政干部一般性考察出访比例。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有请必到。三是严格审核团组因公出国(境)人数、出访次数、停留时间和目的地,因公出访人员身份必须与其执行任务相符合。四是严格控制双跨团组(包括培训和招商类)出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因公团组出访,禁止通过中介机构、旅行社联系或出具邀请函、安排公务活动。
(二)建立完善机关制度
按照市里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正在执行的年度计划进行完善和调整,建立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报备制度和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制度。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国(境)计划、审批及出访情况的报告要向县纪委备案。每个团组出访回国后必须在15天内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及“因公出访情况报告表”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外事办。任务结束后7日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交县外事办,由县外事办送到市外事办统一管理或注销。
(三)强化经费管理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核销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因公出国(境)人员报销经费时,应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不得予以报销。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地方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因私出国(境)费用不得公款报销。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着遵守“两办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今年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专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县属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业、下属机构摊派费用或接受企业资助出国(境)。对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和公款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2月,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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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宣传工作。
20xx年1-2月,根据有关规定及进调整年度计划,对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汇总工作情况,做好20xx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20xx年度计划工作调研。
3-4月,联席会议听取专项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并对全县专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5-7月,对全县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内容,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
8-10月,各部门对落实《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县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我县专项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委部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要求,20xx年专项工作结束后,我县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南江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二0xx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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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年**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转发《**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监发〔**〕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学校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各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以乡镇为单位,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显著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网络组织,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应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级有信息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明确规定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认真填写《学校卫生被监督监督单位信息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三)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层级关系和人员职责分工。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职责结构图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见附件4)。

(四)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大小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卫技人员。不能按要求设置医务室或没有配备卫技人员的学校,指定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协管员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或聘用其卫技人员为兼职校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五)建立健全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以普通中小学校为重点,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按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帮助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漠视相关法规,可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我所将进行处罚。

4.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自身整改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主动向县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我所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改意见要进行追踪督促落实。

5.发现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将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6.加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力度。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增加学校卫生监督技术含量,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7.对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督导检查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已列为**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年5—12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年6月,11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学校底数,掌握每所学校的基本情况,规范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

(三)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并于**年5月31日前将《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表》(附表1)电子版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由公共卫生监督监督科及时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填报和更新卫生监督信息档案,确保信息报告系统真实反映日常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

(四)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填报本辖区**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汇总表(附表 3—4),于**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同时上报电子版。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汇总数据要真实准确、符合逻辑性。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地区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加强地区安全工作,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棚户区的安全为重点,贯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竭尽全力,确保冬季地区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火警的发生。二工作任务(一)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市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深入地区个体及工商企业,以及居民社区,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责任体系。(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按照上级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地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确保冬季安全。(三)加强居民家庭和三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监督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居民社区切实的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积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电源的管理等措施。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堵塞漏洞,确保安全。(五)广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都要设立宣传板报广泛进行宣传。三工作步骤此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鼓动阶段,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0日第二阶段自检检查阶段,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14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区纪委《xxx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第1版权所有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既要坚决又要审慎。全镇2016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26日至5月15日)。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会议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和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规范经营、有序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要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二)自查自纠(5x月16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时间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进行排查,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村各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五是要强化监管。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
(三)巩固提高(11月1日至12月31日)。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第1版权所有作,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各村、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商业贿赂的查处案件
各监督、监管部门要将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贯穿专项工作的始终。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在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和工商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要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惩一儆百;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把握政策,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现制定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在加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现象,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任务要求
㈠加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将反商业贿赂工作列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当中,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和理解当前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各科室要严格抓好学习,从参学率抓学习的覆盖面,结合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将反商业贿赂教育纳入其中,做到参学有记录、学习有成效、工作有提高。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科室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补课,直到检查合格为止。通过教育,要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我们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不良影响,势必大大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严重危害全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从而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院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㈡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会计制度、采购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收受回扣和乱开药等行为。坚决做到“两个坚持、两个落实”,既:坚持财政预算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医院的商品采购工作通过网上审批,加强透明度。对于不能进行网上采购,需要自行采购的商品,必须要有2人或2人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采购,加强互相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医院采购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全院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规定》,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对拟购入药品和新药申购计划进行审核。进一步落实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采购中标药品全部通过“******商务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保证医院采购药品行为的公开、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真正实现“阳光”交易,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㈢加强监督,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保证反商业贿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就必须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当中的监督,就是要形成以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中心的监督体系。目前,我们将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加入到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形成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监督体系。在对反商业贿赂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既:坚持反商业贿赂与行风建设相结合,把反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充分利用行风建设这一有利平台,对商业贿赂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杜绝不正当交易;坚持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设立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投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同时,还要形成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和奖励制度,不但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还要根据举报问题的轻重程度,查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每个人、每个科室都要严格按照这次治理反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照重点治理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8月份,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检查,对于不正当交易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本《方案》制定后,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并按照方案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求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工作。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我院各项工作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5年**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泰安监〔2015〕39号)、《**市木制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泰安监〔2015〕60号)《兴化市精密铸造等六大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兴安办〔2015〕41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结合我镇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精密铸造等六大行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中治理精密铸造、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等六大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达标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镇职业健康监管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职业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杜绝有重大影响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发生,力争做到六个100%:

1.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率达到100%;

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达到100%;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

6.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教培训。镇安监办协调培训机构,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培训,做好包括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各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本企业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开展摸底调查。结合职业病危害企业普查和项目申报,全面核查、准确掌握本辖区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序以及所采用的防护设施等情况。

(三)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力度。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要求。已投产精密铸造等行业企业建设项目未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和改造,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已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企业,每三年要重新做一次现状评价;现状评价不满三年的企业,要抓好一年一次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佩戴等工作。没有进行过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的企业,要主动与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单位联系,委托其帮助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治理。针对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产生的环节、工序,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计划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此次专项治理的六大行业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

检查督查阶段(6月一10月):各单位、村、企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组织推进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在此期间,各单位将对专项治理工作和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总结验收阶段(11月):市局通过组织抽查和组织专家检查等方法,对专项治理进行总结验收,镇安监办对各村、企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村、单位、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调查,制定方案。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企业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认真组织职业病危害调查,弄清辖区内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现状,认真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方案,分阶段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对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使用原材料和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降低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重点抓好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严格执法,推进治理。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工作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由市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和国家办学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收费

以后勤服务社会化名义自行或委托社会机构、个人向学生收取自行车看管费、饮用水费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费用;向学生预收费或以多退少补名义向学生多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统一订购校服等;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捐资助学款及物品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或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公示、假公示等。

(二)违规补课

1.学校或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集中上课或组织学生补课,假借学生社团活动、留守儿童自习名义行上课之实。

2.学校或教师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补习辅导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三)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

1.以各种名义为学生统一订购评议范围以外的各种教辅资料、学习报、习题集、导学案、各种读本等。

2.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评议范围以外的教辅资料、学习报、读本等。

3.强迫学生征订评议内的教辅材料。

(四)违规招生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进行选拔性质的招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测试等变相违规招生,或将学科竞赛成绩、体育、艺术等各种考试证书作为依据进行选拔性招生。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3.高中阶段学校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同城借读生等。提前或私自许诺录取学生,挂靠学籍并收取相关费用等。录取前向考生许诺、签订有关违规招生协议,私自许诺高分带低分招取新生。

4.侵犯中考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权,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志愿卡,为高中阶段学校强拉生源或做虚假宣传。

5.学校或教师通过向招生学校输送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等进行有偿交易。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跨学区招生,向市外学校输送生源。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相互宴请或赠送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

7.利用学生及其家长、企业之名擅自在媒体上搞“祝贺”、“庆贺”等类活动。

8.搞违规招生宣传或欺骗性宣传,诽谤诋毁其他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或班级人数超过规定数,干扰正常招生秩序。

9.高中招生学校划定多个招生分数线。

(五)违规办理“小饭桌”

在职教师参与开办、强制或诱导学生吃“小饭桌”,到他人开办的“小饭桌”处为学生辅导,为他人开办的“小饭桌”输送生源提供帮助。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x月x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法规及规范办学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整治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重点开展违规补课和违规招生专项治理,x月份重点开展违规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治理,x月至x月底重点开展乱办“小饭桌”专项治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查找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xx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涉及部门较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强大合力。违规收费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等配合。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等配合。违规开办“小饭桌”治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等配合。市监察局、教育局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和执纪问责。针对不同专项治理内容规律特点,结合举报线索,有重点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的党政纪责任,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效应。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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