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制度承诺

如果没有制定计划,对前面的工作一点头绪都没有。为了公司下达的相关任务,写方案时要写明你的最终目的,明确主题。方案存在于日常时候工作中,对我们影响巨大。万全的方案都具备哪些要素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科技局“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制度承诺,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科技局“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制度承诺


科技局“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制度承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工作要求,积极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形成“立即办、马上办、办得好、办得快“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设立“马上就办“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依据,以开展“创先争优“、“双争双进“活动,缩短工作时限和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执行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目标要求:通过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使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以具体办事环节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责任约束,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氛围更加浓厚,“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职责范围和主要内容
职责范围:在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定的工作内容下,以更高效率履行好部门和业务岗位担负的工作事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三重“工作及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行政审批项目及面向企业、群众的公共服务项目;年度、季度、月度重要工作事项;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群众和媒体建议、反应、投诉的事项;其它需要“马上就办“的事项。
主要内容:
1、完善工作流程。推行机关程序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界定、整合、规范内部分工,建立任务细化、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属于“马上就办“的事项,统一由“马上就办“工作办公室建立台账,拿出办理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工作标准、办理时限,以《“马上就办“工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2、缩短工作时限。对上级领导和机关交办的事项、企业咨询和申报等问题,“马上就办“办公室当日拿出办理意见,承办单位要按《“马上就办“工作通知书》要求,立即办理,按时办结,并向“马上就办“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3、实行公开承诺。在机关内部大力倡导“科学务实、规范高效、执行有力、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推行“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差错,办事零障碍,形象零投诉“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实行服务承诺。公开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工作纪律、惠农政策、项目进展等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本着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所有事情认真办的原则,切实把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4、落实效能工作制。局机关及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充实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推行延时服务制,即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只要没有离开工作场所,只要有办事对象,仍要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
三、组织领导与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上就办“工作办公室(电话:),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办理、协调、督导、回复等工作。
2、实行分管领导包保责任制。分管领导对“马上就办“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调度、督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把握工作质量,保证办理实效,确保按时办结。对超出工作权限或不能在时限要求内办结的,应及早提出意见,及时提报研究。
3、实行专项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马上就办“工作,承办单位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质量较差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对未能按时办结而影响市科技局形象的,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除通报外,取消分管领导和个人的评先树优资格;对耽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月日
附件1:
市科学技术局
“马上就办“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市科技局“马上就办“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同志任“马上就办“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电话:
附件2:
市科学技术局
“马上就办“工作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领导包保制度。分管领导对“马上就办“的事项负责直接领导责任,应当靠前指挥、大胆负责、勇于担当,指导、调度、督促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把握工作质量,保证办理实效;超出工作权限的,应提出意见,及时提报研究。
二、限时办结制度。对于“马上就办“的事项

科技局“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制度承诺第2页

,应限定办结时间,本着“保证质量,能快则快“的原则,承办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理时间。上级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要提前1/3的时间将事项办妥;无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办理期限,并报“马上就办“办公室备案。
三、调查督办制度。“马上就办“办公室负责“马上就办“重要事项的调度督办。对办理进度较缓,可能影响规定时限和办理结果的及时催办。首次催办采用口头形式,再次催办采用《催办单》形式。各承办单位在积极办理的同时,应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事项,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销号。未能按时办结的事项,由办公室重点跟踪督办,直至事项办结。
四、及时报批制度。承办单位认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应于办理时限到期的1/2时间前,主动向分管领导请示,确需延长时限的,应报局长批准。“马上就办“办公室定期对“马上就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办单位和责任人改进工作。
五、定期通报制度。“马上就办“办公室每月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马上就办“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对“马上就办“工作按时办结、办理质量高的承办单位提出表扬,对“马上就办“工作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质量较差的承办单位提出批评。
六、专项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马上就办“的工作,承办单位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质量较差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对未能按时办结而影响市科技局形象的,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除通报外,取消分管领导和个人的评先树优资格;对耽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月28日
市科学技术局
“马上就办“服务承诺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开展,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创新服务、跟踪服务“的观念,求真务实、甘于奉献、诚心诚意为基层,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
二、推行“四零“品牌服务。在机关中全面推行“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差错、办事零障碍、形象零投诉“的“四零“品牌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四、倡导文明办公。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公开,仪表整洁、衣着得体、举止大方;对待办事人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谦和、真诚守信、平等待人,建立文明和谐机关。
五、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垂范,当好表率;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嬉闹喧哗,不擅离职守,不推诿扯皮、不上班玩游戏,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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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办实施方案


马上就办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推进"马上就办"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宁德市工商局在总结去年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把深化"马上就办"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提效能、促发展的重要载体,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现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精神,特制定全市工商系统深化"马上就办"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马上就办"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全系统每一位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要意义,促进干部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要确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意识,紧紧围绕突出职能转变、改善市场环境,突出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功能,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问题的目标,提升"马上就办"理念,抓住"马上就办"重点,攻破妨碍"马上就办"难点,着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马上就办"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职能转变,着力提升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意识,促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便捷快速的办事环境,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更优地为企业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的工商队伍,为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牵头科室及责任科室:注册科、外资分局)

全市工商系统要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深化"马上就办"活动,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和"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减少流程,减少环节,打造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通道。

1.优化注册登记办事时限。除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改制等较复杂的登记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余登记事项均由注册官一人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预核、企业的备案申请、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权等事务,符合法定形式的,马上就办,当场办结。对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登记的事项,审批环节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2.实行外商企业"直接登记制".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及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核准制改为报备制,免于提交审批部门批准文件,直接到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后,再到外经部门备案。

3.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闽政(2014)13号),除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爆炸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等行业及设立银行、公司、公司、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等法律、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市场主体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外,市场主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一般项目的经营活动,从事拟保留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文件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其他行政许可项目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力争9月1日开始在全市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4.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也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从而减轻企业商务成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创业者投资兴业。

5.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行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与住所(经营场所)审批相分离,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法人及非法人企业以其住所,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为其送达地。在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内企业法人及非法人企业只有一个经营场所的,允许"一照两址".简化住所使用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市场主体应对其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许可监管部门许可审批的,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对于拟保留的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审批文件、许可证载明的内容进行登记;其余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可参照《行业分类》中的各级类别,自主选择表述和申请登记。除首项(指体现行业特征的主营项目)及涉及拟保留的前置许可项目外,市场主体还可选择概括性用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表述其他经营项目。

7.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在省工商局研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及网上核发电子执照平台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外商投资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智能比对、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执照、网上亮照公示、网上自动存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二)进一步改善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牵头科室及责任科室:注册科、外资分局)

1.提高办事效率。在工商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现场咨询导办与受理登记相分离,申请材料前台收件、办理和后台信息录入相分离的服务模式,以提高受理办照速度。设立咨询导办专窗,统一规范窗口服务用语,配备专门咨询导办人员,提供工商登记法律咨询,介绍服务流程,指导填写注册登记文书,引导办理业务。

2.完善预约服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预约办理和现场办理双轨制,在工商服务大厅(窗口)合理分设预约办理窗口和现场办理窗口,既让预约企业随到随办,又满足未预约企业现场办理需要。

3.推行无偿代理服务.个私协会要全面推行无偿代理服务,确定具体人员作为代理服务的经办人员,由工商部门进行专门,并根据会员企业的申请,为会员企业提供工商登记和年度报告等事务无偿代理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制作具体申请材料、在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具体事务。

4.实施"特事特办".对于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企业,推进注册官全程专人服务,为企业登记咨询、受理、核准、发照全过程提供精细化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对因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事项,开设登记"直通车"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和延时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办理。

(三)依法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权力运行(牵头科室:法制科、监察室;配合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闽工〔2010〕511号)精神,加强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确保公开透明。

1.按照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的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精简审批方案,持续深化改革,实现"今明两年分别压缩50%市级审批事项"的目标。

2.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各级工商机关要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办理完结后,在宁德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红盾网站上公开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以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并提供登记须知、表格下载、示本等服务,做到行政审批透明化、行政行为公开化。

3.广泛问计求策。要通过网站、微博、12315平台和向社会述职述廉、参加地方"政风行风热线"、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以及召开企业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行评代表座谈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投资环境和社会舆论监测,及时收集和了解企业、群众对工商部门工作效率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予以梳理、归纳、剖析,从企业、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进行制度完善,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

(四)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牵头科室:企监科;配合科室:注册科、外资分局)

根据"宽进"后市场主体激增、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调研、编制划转后人员减少等实际,探索完善基层监管模式。

1.贯彻落实《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和《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促成市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宁德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健全后续监管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后续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2.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前,不断完善拓展工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积极探索部门间相关许可审批信息互通共享、协同监管的运行机制;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运行后,及时融入;及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相关规定,探索制定适应宁德市监管实际的《宁德工商系统市场监管抽查办法》(试行),以"抽查一个行业,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产业"为出发点,以"树立工商形象,维护群众权益"为落脚点,做好市场主体抽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管理细则,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书面。

(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机关高效运转(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市工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社团组织)

1.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程序,能不发的不发,该减少的减少,该简化的尽量简化,做到事不过夜、桌不压件。对特急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指定专人跟踪办理等形式,实现公文运转无缝对接,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对于需反馈或提出意见的公文,要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按时反馈。未明确反馈时限的,特急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急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普通急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2.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市政府对市工商局、省工商局对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对各县(市、区)工商局的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制定考评方案和细则,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加强运行监控和阶段性自评,加强督查问责,重视结果运用。

四、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把"马上就办"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定期分析研究"马上就办"活动主要任务进展情况,牵头科室要做好每个月的,并于当月15日前报监察室。活动过程中要注重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难题,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真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2.强化结果运用.将推行"马上就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重点考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和服务优化。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扎实有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3.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持续抓好《福建省机关效能工作条例》贯彻学习,严格落实《福建省工商机关效能建设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加大对实行"马上就办"活动工作的督查力度,促进全体干部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加强总结推广工作,运用媒体舆论广泛宣传落实《条例》和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涌现出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培育一批示范点,发挥引领作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马上就办实施方案(二)

沙县工商局关于深化开展"马上就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马上就办"活动的持续深化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把深化"马上就办"作为我局提效能、促发展的重要载体,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现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深化开展"马上就办"的实施方案》和沙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我局深化开展"马上就办"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推进"马上就办"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确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提升"马上就办"实效,建设好"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的机关效能建设品牌,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的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马上就办"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职能转变,着力提升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意识,促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便捷快速的办事环境,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更优地为企业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的工商队伍,为沙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树立"马上就办"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制度

1.建立健全"马上就办"四项制度。即"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度、"马上就办"监督检查制度、"马上就办"效能考评制度和"马上就办"责任追究制度。

2.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并将服务承诺相关内容挂网公开;针对"马上就办"事项,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追究或补救措施等内容,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红盾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卡片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3.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接待服务相对人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程序和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符合条件的要马上办理或答复,不得推诱或让当事人多次往返;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马上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并指引办理。

(二)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

1.缩短行政许可时限。除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改制等较复杂的登记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余登记事项均由注册官一人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预核、企业的备案申请、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权等事务,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马上就办,当场办结。对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登记的事项,按法定时限缩短60%以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降低企业登记门槛。一是实行认缴登记制。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也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从而减轻企业商务成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创业者投资兴业。二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落实《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精神,规范统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

(三)打造高效便捷服务通道,规范服务行为

1.提高办事效率。统一规范窗口服务用语,在窗口摆放服务人员咨询联系卡,提供工商登记法律咨询,介绍服务流程,指导填写注册登记文书,引导办理业务。

2.完善预约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预约办理和现场办理双轨制,工商所窗口实行预约办理登记,既让预约企业随到随办,又满足未预约企业现场办理需要。

3.推行"特事特办".对于政府引进的重点内、外资项目企业,推进注册官全程专人服务,为企业登记咨询、受理、核准、发照全过程提供精细化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对因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事项,开设登记"直通车"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和延时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办理。

(四)严格落实各项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落实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办理完结后,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网站上公开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以及监督渠道等内容,并提供登记须知、表格下载、示范文本等服务,做到行政审批透明化、行政行为公开化。

2.落实公文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程序,能不发的不发,该减少的减少,该简化的尽量简化,做到事不过夜、桌不压件。对特急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指定专人跟踪办理等形式,实现公文运转无缝对接,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对于需反馈或提出意见的公文,要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按时反馈。

(五)畅通处理申诉举报渠道,提高处置能力

1.优化流转审批流程。坚持"有问必答,有诉必接"原则,12315服务台统一答复和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完善"一次分流到位"工作机制,对于重大的、群体性的申诉举报,12315服务台直接亲临现场处置或组织指挥处置。

2.申诉案件立查快办。针对合理诉求的轻重缓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急事急办,办就办好。在法定60日内终结调解的基础上,对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节复杂、涉及面广的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立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有效衔接联动,增强调解效力和履约执行力。

3.继续完善立体维权网络。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及"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拓展维权站点功能。

4.强化维权宣传引导。加大对新《消法》等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展示工商部门工作情况的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化解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民生消费问题,探索有利于化解消费纠纷的调解机制,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沙县工商局深化"马上就办"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林纪阳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等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李德鸿兼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马上就办"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做好深化"马上就办"活动教育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红盾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深化"马上就办"的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马上就办"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督查。采取重点抽查与交叉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有关单位作风建设和"马上就办"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能报督查结果。设立并公布"马上就办"监督电话5836337,受理群众的投诉,县局监察室为投诉监督专门机构。及时处理工作人员有关效能投诉,并督促及时纠正。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推行"马上就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重点考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和服务优化。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对查实违反"马上就办"规定,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机关效能建设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实行问责追究,对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扎实有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活动开展情况运用到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

马上就办实施方案(三)

为深入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着力提升机关办事服务效能、质量和水平。根据《沙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县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效综〔2014〕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强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职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围绕转变职能、优化环境、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目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强化"马上就办"理念,提升"马上就办"实效,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公正廉洁的管理运行机制,增强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对象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公证处,福建欣光、竞成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股室。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坚持相同或相似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相关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12月

(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围绕优化审批、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提出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依据、标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分清即办件和承诺件,形成清单目录,实行目录化管理。同时,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清单目录于8月15日前报县委编办审核,并报县效能办、市局监察室备查。

责任单位:局法律援助股

参加单位:局法律援助股

完成时限:8月

(三)梳理局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要根据局机关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重点工作等要求,就对外办事服务和内部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明确事项性质和办理时限,并形成清单目录。清单目录于8月15报县效能办和市局监察室备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8月

(四)完善行政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县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建设,拓展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范围,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着手建设网上审批系统。

责任单位:局法律援助股

参加单位:局法律援助股

完成时限:12月

(五)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实施《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推进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督促各股室加强配合,根据《条例》和省市制定的制度规范,完善局机关的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11月

(六)注重总结提升。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照"马上就办"要求,查找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真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结合县委政法委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思路,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公证处,福建欣光、竞成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一要把"马上就办"要求纳入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集中学习的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三要成立由局长梁东宇任组长的深化"马上就办"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马上就办"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把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四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在沙县司法行政网上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宣传,促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职树立理念、践行要求、落实责任、创新举措,使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成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作风。

(二)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措施和要求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岗位。责任单位要主动谋划,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参加单位要自觉配合支持,积极主动地完成交办的任务。

(三)培育品牌。着力培育"马上就办"工作品牌,根据各单位实际,总结提炼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特色、有举措、有实效的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完善品牌形象效果。"马上就办"工作品牌经验材料,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四)强化监督。组织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督查,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集中整治"庸懒散拖"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对群众反映违反"马上就办"要求的效能投诉,做到严查、快处、速结;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深挖线索,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认真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效能督查工作的意见》,适时开展效能督查,加强明察暗访,依法依规用好效能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增强效能监督的威慑力。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实行效能问责。

沙县司法局

2014年6月23日

市科技局干部选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干部选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的指示,全局上下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市科技局党委根据市委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此次,中央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相互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职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在5月14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王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研究了我局贯彻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局党委将相继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传达学习市委专题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关于市委专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等。各单位也要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局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自纠

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查自纠,局党委决定成立干部选拔任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同璞书记(局长)任组长,丛群滋副书记(副局长)、张少太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自查自纠的具体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严格对照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结合王书记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对近年来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在自查中坚决做到,正确对待,真查真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清楚,并认真制定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同时,对局属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是存在不符合四项制度要求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有效方式,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政工人事干部、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做到深入地学、持久地学、反复地学,确保实现领导干部100%熟知、组织人事(政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一)突出重点对象。要重点抓好局党委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政工人员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把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学习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局领导做一次“四项监督制度”集中授课活动;组织科以上领导干部做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在全局干部群众中开展一次“四项监督制度”考核测评活动;结合年终总结,组织一次述职述廉活动。

(三)增强学习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达到入心入脑的目的。

五、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于被遵守。今后,局党委将按照市委王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职数配备的刚性意识,不断完善竞争上岗的程序和办法,做到“逢提必争”,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民主。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的设置工作,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对外公示局党委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方案、党员目标承诺考核细则、局机关岗位风险点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维护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好地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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