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计划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意义。为了方便自己有效完成工作,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方案,因此不能脱离实际。您知道方案的大体框架是什么样的吗?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125号),结合我市校车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300辆已配置的校车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到2015年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所有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镇村公交客车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主要制度
1.准入与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故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度。
2.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至乘车站点。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线路备案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分别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日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线路上或区域内运行,禁止跨线路、跨区域接送学生,禁止除长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
5.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运营监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制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2.严格职责分工。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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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财政、交通、安监、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每年组织对运营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运营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上下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加大政策扶持。县区政府应加强校车安全运营保障,可以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及家长合理分担等多种形式,建立校车更换升级的经费补贴政策,以及校车正常运营经费补贴政策,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落实经费筹措渠道。
5.做好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实施校车安全保障工程的现实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经验。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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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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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版权所有
近期集团公司通报了个别单位相继发生的几起性质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为认真接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四季度决战决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政治学习日等时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物中全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表现,是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治安,个个维护稳定,积极出力献策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家自觉投身到维护矿山治安稳定工作中来。
二、超前防范,消除隐患
随着企业内部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信访形势,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一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各单位对信访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专兼职信访员要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依法做信访工作的水平,使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二是要定期对对各类潜在的、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引导帮教,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工作。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治安问题要及时上报矿党委、矿行政及综治办,为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正确决策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打防并举,重在防范
保卫科要始终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做到破现案、查旧案、挖积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等违法乱纪分子,维护矿山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主动出击,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对劳教释放人员、老上访户、暂住人口等重点人口的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帮教措施到位;对宿舍大门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可疑人员进出宿舍要严格盘查询问,力求查明身份,防止xx功分子进入宿舍搞非法活动;要加大对冬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严禁在矿工业广场焚烧树叶及垃圾,如有违反处罚责任人100元,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各50元。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根据其性质、后果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强化管理,以德治校版权所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矿山稳定,子弟学校要积极适应教育形势的需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促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以德治校。一是要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求教师在思想素质上、道德素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影响带动学生,担负起教书育人的双重责任。另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帮助青少年养成正确的自我观和健全的人格。要尝试通过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配备心理学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等形式,解决好中小学生存在的各种不健康心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委会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乡镇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供销部门主营”的管理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规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确定进入我区烟花爆竹的产品种类。由区烟花办组织成员单位依照安全、环保的原则,在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c、d级产品范围内确定允许在我区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

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区供销社所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配送烟花爆竹。区供销社所属批发企业按照我区允许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种类组织货源,区供销社督促其把好进货质量关。禁止质量不合格和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及各类未经区烟花办认可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我区市场。

(二)布局、规划零售网点。**镇的零售网点在结合区域大小、各社区人口居住疏密程度、道路交通畅通状况、相邻社区间网点距离、老社区消防安全和禁燃禁放部位的安全距离等因素及所在乡镇社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除**镇外其他乡镇零售网点规划数量按照乡镇政府所在地2-5家,其他行政村1家的原则核定,具体数量由各乡镇按实情确定。若出现同一零售网点多人申请的现象,各乡镇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形式确定最终申请人。所有经营企业、零售网点从业人员要参加区烟花办组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要在**镇设立零售直销示范点,在设点、布局、安全规范、价格标示等方面为全区各零售网点作出示范,形成规范有序的经营市场架构。为确保安全,要对零售网点加强安全监管,严禁经营者擅自挪位、占道、超量经营,并保证每个零售网点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界定禁燃区域、部位并明确标志。根据《条例》和管委会会议精神,全区禁放的部位为: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福利机构;

6.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周边范围;

8.管委会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区域,由乡镇负责组织村、社区设置明显标志。此项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零售经营网点申报条件

1.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许可。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编办《中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委编办〔20**〕250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委办〔20**〕50号)要求,区安监局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确保安全”的原则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审批工作。申请企业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并提交材料,其中短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期于每年农历十二月初一截止。区安监局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审查工作量大、时间紧,安监局人员不足,对申请烟花爆竹的经营网点的现场核查工作委托乡镇执行,各乡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乡镇现场核查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签署现场审核意见。区安监局依照企业提交的完整材料和乡镇提供的现场核查意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相关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申请人在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4)零售场所内部及周边简易平面图;

(5)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说明;

(6)安全警示标志实物照片。

原则上,长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其余为短期许可,有效期从农历十二月廿十至次年正月十九。申请期限不超过三十天的临时摊点,参照**等地市做法,可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期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除短期零售外,其余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参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执行。

区公安局负责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托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受理审批条件及程序》规定,审核企业提交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在运输证上应明确载明运输车辆、驾驶员、运输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及运输时限,在每批烟花爆竹运达批发仓库时,应认真对照运输证内容验收运达的品种、数量。

(六)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将依托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法规和管理常识、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保管、储存、运输、购销、燃放安全要求及烟花爆竹事故案件分析等内容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业。督促成立相关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为企业经营活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向社会宣传燃放安全常识,加强企业自律管理。

(七)做好标识码管理。按照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对未张贴烟花爆竹标识码、未纳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在我区范围内流通销售的烟花爆竹,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设置专门防伪标识。

(八)实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烟花爆竹配送、回收工作由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批发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门负责我区本岛内部烟花爆竹的配送、回收运输。小岛乡镇岛内及海上运输,由乡镇安排专人负责,专船专车专运。考虑到小岛乡镇交通不便,零售点的配送量可适当放宽。批发企业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在码头配送与回收。区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网点原则上从零售许可期前2天开始统一配送。零售经营期结束后的2天内,所在地批发企业应对燃放区域内的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及时予以百分百回收。对回收到的受潮、破损的成品,批发企业要统一专库存放,由公安部门统一处置销毁。

(九)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今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三禁止”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一登记”就是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建立流向登记记录,个人多次购买或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的,要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同时报告给当地公安部门,防止烟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各级烟花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守法经营,认真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综合实验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局、区经发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交通、城管、社会事业、环土、供销等部门组成。各乡镇要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各乡镇、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指定的专门管理人员名单报区烟花办备案。

(二)立规建制,依法进行监管。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出明确细致的规范标准,并严格依据这些规定进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其宣传教育是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区烟花办要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及短信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依法燃放意识。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教育和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要加大对我区规定的禁放区域、时间等相关规定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我区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区烟花办要制作《燃放须知》,督促零售网点对购买者逐人发放,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要加强燃放执法管理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区烟花办成员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所、站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凡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五)严格查处,规范市场销售。烟花办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强大的合力,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烟花爆竹市场,有效防止非法和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以确保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

1.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或取得许可后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予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纳入我区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零售网点,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予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非法所得。违反燃放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予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六)落实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所必须的宣传手册印制、制作禁燃标志、专卖标识及日常管理等费用,由区财政列入区安监局年度工作预算专项拨补,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会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州《实施方案》,根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扎实推进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到20xx年底,完成州直10个单位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试点单位

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

各县(市、口岸)根据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种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调整修正、总结评估四个环节,探索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的方法措施。

(二)方法步骤

⒈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动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要求,制定具有操作性、规范性、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

⒉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xx年6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分单位、科室、岗位三个层面,结合自身职能,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由高到低对廉政风险定级,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监控。各科室、各岗位人员先自评风险等级,经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报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等级由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⒊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xx年7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人员、科室的防范措施,报本单位纪检组织审核备案;各单位、各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单位、各部门、科室、岗位的防控措施,经审核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公开。要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廉政谈话,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岗位廉政承诺。

⒋运行阶段(20xx年8月至9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科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权力,由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结合管理中发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调整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运行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保障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⒌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归纳总结各试点单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党组(党委)要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纪检组(纪委)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试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表,分步落实;要突出抓好拥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突出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要及时了解,推动各试点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符合博州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模式。各试点单位每个阶段要进行一次自查小结,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及时上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农村党员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党员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努力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现就推行农村党员量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为核心,以促进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以量化考核为手段,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基层事务管理,自觉投身于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奠定坚实的基础。

推行党员量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存在的党员主体意识不强,教育管理难、作用难体现等实际,按照《党章》关于党员义务、权利的有关规定和新时期党员的标准要求,合理制定量化管理标准,真正实现可考可比,取得实效。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和手段,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灵活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行量化管理奠定基础。

搞好结合,确保效果。把推行党员量化管理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精神,防止量化管理内容空洞,程序繁琐,华而不实。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对农村党员提出“学习活动好、遵章守纪好、发挥作用好”基本要求,设置“三勤、三守、三争”量化管理内容,具体细化为36条,以100分为基础分,进行日常考评扣分。

1、按照“三勤”要求,做到学习活动好。“三勤”即:勤学习,坚持每月两次以上的远程教育集中学习,其中一次为“学习日”时间;勤活动,凡村党组织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并建立会议、活动签到制度;勤汇报,在家党员每年参加两次组织生活会,外出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2、按照“三守”要求,做到遵章守纪好。“三守”即:守法纪,要求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员如违反法纪,年度考核皆为不合格;守规定,要求党员带头执行上级有关政策,遵守村规民约,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引导直系亲属遵守计生政策和做好上访亲属劝导工作;守公德,要求每位党员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赡养老人、诚实守信,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侵占、破坏公物或拖欠公款,不搞宗派宗族势力。

3、按照“三争”要求,做到发挥作用好。“三争”即:争落实,要求党员积极主动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村两委的决议,带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村庄整治等;争建设,要求党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村重点项目建设和公益事业,并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服务,要求党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参与“清洁乡村”活动,争当为人民服务的表率。

三、方法步骤

农村党员量化管理以村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操作:

1、精心制定量化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要按照可考可比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照党员义务和权利有关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党员量化管理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并报镇党委审核后组织实施。要注意发扬民主,在量化管理标准和方案制定过程中,注意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量化管理的标准和方案既能被党员接受,又切实可行,富有成效。各村可结合县里参考样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量化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各村量化考核细则确定后必须在党员活动室醒目位置上墙,以便党员群众了解和监督。

2、严格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各行政村成立党员量化管理考评小组,专门负责量化考核评议工作。考评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一般由驻村指导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其中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由党员大会从党员和群众中推选产生,各村考评小组名单于20xx年6月10日前报各办公室汇总后报镇委组织室备案(见附表一)。考评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对党员的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的出勤、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为考评打好基础。量化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考评时要召开考评小组成员会议,根据平时记录和党员表现,对本村每一名党员逐一打分。对有争议的问题,考评小组成员要充分讨论,与被考评党员和相关群众进行认真核实。年终总考,计算全年总得分。

3、合理运用量化考评结果。建立季报制度,村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党员量化考评结果

农村党员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要上墙进行公示,党员扣分和得分情况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布。完善评议定格制度,把党员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进行定格的主要依据,根据每个季度党员量化考评结果汇总,确定党员全年量化考核得分,扣分60分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健全组织谈话制度,对党员量化考评扣分在40分以上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党员、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所在办公室的党总支书记要及时找党员个人谈话,敦促其认清错误,改进不足;对屡教不改的,可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党员量化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新探索。各村党组织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农村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群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书记任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量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工作指导和落实,督促量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各村党组织作为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党组织书记是量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操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各办公室要督促各村把《村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情况季报表》于次季度初3日前,以办公室为单位上报镇委组织室备案,要把党员量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相挂钩。

2、搞好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党员认清推行量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消除思想障碍,积极参与其中,真正把组织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要灵活操作,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个人意愿的,通过党员大会表决,可以不参加量化管理。

3、稳步推进实施。要结合单位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实效。要精心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要严格操作程序,对量化考评小组的成立、党员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关键环节要由各办公室书记全程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该走的步骤一步不少,该有的环节一个不落。

4、推进党建工作。要把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作为推行党员量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认真加以规范。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为民服务公开承诺、设岗定责等制度,不断丰富量化管理内容,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增强工作效果。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服务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开展量化管理奠定基础。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本局和所属各单位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开展廉政防控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主动超前预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本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为推进本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本市畜牧经济乃至整个德阳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防护网”。

(二)注重预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形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制度保证。

(三)突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突出本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以决策、审批、执法、司法、财务、人事、基建等岗位和人员为重点。

(四)公开透明。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

四、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围绕部门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依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防治腐败行为发生,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廉政风险自查、廉政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四阶段工作详细安排见附件1)。

(一)廉政风险自查(20xx年8月-9月30日)

1、摸清权力“家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先由各中层机构对照机构职能分工,对各项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一登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2),经由本局分管领导初审和领导小组会审后,确认权力清单。

2、查找廉政风险点。在各项权力普遍登记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首先由各相关的中层机构对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通过自己找、群众议、组织提、领导小组集体定等办法,确定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的查找,要重点对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进行分析、查找:

(1)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2)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的情况。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3)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没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

本局和具体科室站所、中心、岗位和个人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经分管领导和本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并通过党政网、公开栏等予以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廉政风险评估(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对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应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

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先由各中层机构提出,再由群众议推、本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初评、编制廉政风险点及其等级、识别(描述)目录、局党组集体研究,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对经过审定的廉政风险点及其等级、识别(描述)目录要进行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底)

把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排查确立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日常运行和监管制度,从而加强廉政风险的监控;建立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制度机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要有针对性,体现科学性和动态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由相关业务科、室、站、所、中心制定,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20xx年2月底前,填写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会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一并上报市纪委。

(四)廉政风险监管(20xx年3月始)

1.廉政风险点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审定为“a级风险”的,在局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对审定为“b级风险”的,在科、室(站、所、中心)负责同志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审定为“c级风险”的,由科、室(站、所、中心)负责同志直接管理和负责。在廉政风险监管中,要建立“提示风险、监控风险、处置风险”机制,加强风险监控,消除风险隐患;要结合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考核,组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检查,根据任务、形势、变化,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进行适时调整;要建立实施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2.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查访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风险岗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采取风险点监控定期报告、民主评议、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风险点管理和防控,形成风险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六、工作要求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一项新工作,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对本单位工作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局领导小组工作日程安排,既认真完成近期工作任务,确保目前到明年3月抓好第一循环防控工作,又必须在今后认真抓好相关的常规工作。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牧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消委《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机关、平安行业”为抓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工作安全和产业安全,维护林牧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消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对消防工作具体抓,切块负责;各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经常抓,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三、排查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本系统内机关办公场所,重点林业生产区,畜牧业生产和监管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四、方法步骤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25日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25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动员,明确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职”、“一岗双责”,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关办公场所、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检查,以条线组织,切块检查,包干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基本技能的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各单位对在此次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并通报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大安全、大稳定”的管理理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认真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大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

(四)加强联络,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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