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实施方案

未来属于那些在昨天做出今天计划的人。根据单位下达的新任务,我们一般都会被领导要求制定一些方案。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多次改进与完善。你知道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有关要求,为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㈠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工作目标,以治理乡主要干线公路和河流两侧,集镇、中心村庄、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通过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民、保洁员、村民理事会、乡镇环卫监督所四个主体建设,健全完善宣传培训、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长效管理等四项机制,推广五种垃圾分类方法,利用3至5年时间,使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卫生保洁常态化,着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农村幸福家园,为我乡位列全县综合排名乡类第一方阵奠定扎实的基础。

㈡工作目标

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首年大见成效”的总体部署,全乡启动,全民动员,组织开展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进行平整、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大规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公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全面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到2015年末,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必需设施建设达100%,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二、突出工作重点

㈠重点抓好主干公路两旁和河流两侧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划段负责、全程覆盖、乡村联动”的方式,继续抓好新老辽南线、村级公路等主要干线公路和河流两旁的垃圾治理。达到公路路面及路基两旁、河道两侧、河流水面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两侧垃圾池(箱)管理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满溢现象。

㈡重点抓好集镇生活垃圾治理。以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目标,以解决“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乡镇集镇生活垃圾治理。集镇要重点整治集镇居民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货物乱堆乱放的不良卫生习惯和集镇街道、中小学校、乡卫生院等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集镇。

㈢重点抓好中心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彻底清理村庄周边及公共场地、农户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存量垃圾清理后及时配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实保洁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卫生保洁常态化。

㈣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点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新农村建设布点到哪里,清洁工程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历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长效保洁管理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㈠全面清理农村存量垃圾。农村存量垃圾的清理以村为责任主体,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保洁员、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全乡辖区内乡村道路两旁、河面河道、乡镇集镇、中心村庄、农户房前屋后等地的存量垃圾,不留垃圾死角,做到清理全覆盖。

㈡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好垃圾处理设施是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乡镇做到四有。即有无害化垃圾焚烧中心或垃圾填埋场、有垃圾压缩中转站、有垃圾清运车、有环卫设施(洒水车、垃圾桶等)。二是村级做到六有。即有垃圾桶或垃圾池、垃圾收集点、可利用垃圾回收点等一批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有一套保洁工具(“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三是农户配有“两桶两袋”即:厨余垃圾桶、焚烧垃圾桶、可利用垃圾回收袋、有毒有害垃圾袋。

㈢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乡镇集镇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处理的方式,生活垃圾进乡镇垃圾焚烧中心或填埋场进行处理;边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内处理为主、回收利用为主的“两个为主”的要求,实行分户包干负责,农户垃圾通过垃圾分类,采取回收、沤肥和焚烧三种方式处理,基本实现“垃圾不出村”。

㈣推广五种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按照五种垃圾分类的方法,引导农民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1.垃圾沤肥。主要包括剩余饭菜等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食物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由农(居)户或保洁员给畜禽食用或倒入沤肥池、沼气池处理。2.垃圾回收。主要包括金属类、纸类、玻璃陶器类、塑料类、橡胶类等,由农(居)户或保洁员卖给乡村回收点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处理。3.垃圾填埋。主要包括碎砖碎瓦、乱石块、混泥土、石灰块、泥土、破损玻璃陶瓷块等,由各村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洼池填充等。4.垃圾集运。主要包括化纤、塑料、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医疗垃圾由乡镇医院收集统一送县处理。5.垃圾焚烧。不适宜回收的废锡纸、废旧棉麻织物、废木料、枯枝落叶等垃圾焚烧处理。

㈤强化四个主体建设。农民、保洁员、理事会和环卫监督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

1.加强农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意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大农民是主体,有效地发动群众参与是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一是宣传灌输。各村可利用早晚广播、以会代训等形式,宣讲垃圾分类方法,讲评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公布评比结果等宣传灌输办法,提高群众认识,改变群众习惯。二是干部带头。开展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引导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是学生影响。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垃圾;发动学生参与学校、家庭、村组卫生活动。四是评比引导。以村或组为单位,每月或每季评比一次,奖优罚劣,在乡、村公布栏公示,在广播中讲评,引导群众。五是处罚促进。制订《农户卫生保洁协议书》,对违规农户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由村民理事会成员或村干部执行;对违规行为利用村广播、公布栏公示,采取点名批评或小额罚款等形式处罚。六是志愿者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妇联的作用,鼓励老干部担任志愿者,经常性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引导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发动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主要公路干线和河流两侧按人口分布、任务轻重、便于工作的要求,落实保洁员。保洁员的选聘要按照“参与积极性高、身体条件符合、个人卫生习惯好、工作认真负责”的要求,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要加强保洁员的培训,把村庄保洁员纳入到乡清洁办所统一管理,建立保洁员名册和报酬台帐,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管理制度,对保洁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加强理事会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职能。理事会是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主体,村委会要指导每个自然村组建以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为主要成员的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带头进行垃圾分类,落实“庭院三包”制度,督促保洁员搞好日常垃圾处理,协助按时收集农户保洁费,并组织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等垃圾治理日常管理事务。

4.加强乡镇环卫监督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卫监督所建设,做到四个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一支环卫监督队伍(有专门工作人员两名以上),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主要负责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督促,保洁员的绩效考核,促进农村垃圾处理常态化、长效化。

㈥完善垃圾回收网络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网络建设,确保有定点定期与保洁员联系和交易的废品回收人员。垃圾回收站点要定期公布可利用垃圾回收价格,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及时回收各类垃圾,并努力形成可利用垃圾回收加工产业链,使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垃圾能够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

㈦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是事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要不断巩固历年来农村清洁工程的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宣传培训、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长效管理等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使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四、治理时间安排

从2015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要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好全乡采取的处理方式及路径、各类设施建设规模及数量、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保洁员人数等测算工作。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本区域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㈡集中整治(8月6日至11月21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力,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分步推进集镇、中心村庄,主要公路干线两侧,河道两侧的生活垃圾治理。要按科学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配齐保洁员,落实保洁员报酬和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㈢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乡清洁办将组织人员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㈣建章立制(12月13日至12月31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建章立制,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使农村垃圾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根治,农村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五、工作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垃圾乱倒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由党委委员廖财林同志任组长,环卫所、中学、中小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认识,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各村主任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

㈡加强宣传发动。乡清洁办要采取宣传车、横幅、公开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要建立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机制,通过会议、标语、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㈢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组织推进在乡级、统筹配合在部门、责任主体在村居、具体落实在村组”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1.乡级:乡垃圾乱倒整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有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抓好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倡导人人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本地垃圾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垃圾压缩中转站、大中型垃圾焚烧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垃圾桶(箱)、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农村卫生保洁的长效管理。

2.部门:中学、中小负责牵头抓好中、小学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卫生院负责牵头抓好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乡团委、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乱倒整治工作。

3.村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村(组)范围内的存量垃圾的清理;负责明确所辖行政村的保洁员数量、保洁标准和垃圾桶(箱)、垃圾池(屋)的建设方式、数量;负责本村(组)范围内垃圾桶(箱)配置和垃圾池(屋)、简易焚烧炉的建设;负责垃圾收集点设置;负责村和自然村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组)范围内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和村(组)内道路及公共区域的保洁及落实村(组)内保洁区域责任;负责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制定《卫生保洁村规民约》,监督、纠正农户的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负责收取农户保洁费;负责定期在村公示栏中公布垃圾收集、保洁情况、评比结果等。

4.农户:负责清扫门前屋后的垃圾,做到“庭院三包”。一是包卫生:垃圾入桶入袋、保洁到位,二是包秩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挂扰贴、乱倒乱排,三是包绿化:庭院绿化、管理到位。

㈣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一是对存量垃圾清理给予一定的奖补。对存量垃圾清理工作效果好、清理到位的乡镇给予适当的资金奖补;二是对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实行奖补。对各村新配置垃圾桶、新购置的垃圾清运车、新建垃圾池、简易焚烧炉等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三是对保洁员工资进行适当的奖补。保洁员工资采取“县级补一点、乡镇出一点、政策(低保)补一点、农民捐一点”的办法,落实保洁工资待遇。村级保洁员工资以农民自筹为主,建立保洁经费自筹机制。由村级组织或村民理事会组织农户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集镇工商业主按每店每月10—15元标准捐保洁费,确保保洁员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四是乡村两级要加大投入。乡政府要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经费,每年给予每村一定的垃圾治理经费补助,并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㈤严格督查考评。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严格量化考核。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评、年终一考核”的要求,由乡清洁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对阶段工作看进度、查成效,对整体工作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每次督查结果汇总排位,并及时在全全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村将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整改。一是通报制。每次督查、考评结果及时公布、对排名靠后的村,在全乡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二是表态制。对工作被动,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村由乡纪委进行约谈,将在全乡“六乱治理”调度会上表态,直至整改到位。对村级组织和自然村庄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工作中,有能力、有办法、有特色、有成效的,在全乡总结表彰会上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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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验收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确保有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确保有村规民约、确保有资金投入机制。全镇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 工作重点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每户有2个桶或筐,一个装可回收利用垃圾,一个装不可回收的固废垃圾,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每个村民小组因地制宜配建3—5个垃圾收集箱或垃圾收集池,每个村要按照全省城乡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建设标准改造或新建一个大型垃圾收集池,并至少配置一辆密闭式垃圾收集车辆。交通不便的村,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各村社道路两侧已建的垃圾池要全面进行检修或刷新。

(二)配足清扫保洁队伍。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洁队伍及其工作机制建设标准》要求,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并有经费保障。配足健全村清扫保洁队伍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并落实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保洁人员花名册和台帐,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并在4月底开展一次农村卫生死角大清理专项行动,确保主要道路、沟渠及农房周围无垃圾临时堆放点,村域范围无积存的陈年垃圾。

(三)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在每个村的保洁员中确定一个保洁员兼职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工作。各村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多方式向村民普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让村民自觉养成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的良好习惯。

(四)完善村规民约。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各村民委员会要和农户签定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率达到95%以上。因地制宜指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提高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经费保障

为保证此次迎检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所有筹备及治理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在各村村级维护资金中开支,各村要本着“经济、实效”和“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确保治理工作经费的正常落实和运转。各村要切实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实上报经费开支,严禁弄虚作假。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治理经费的监管,对各村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五、具体举措

1、召开动员大会。4月15日前各村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工作、培训社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内容为:一是宣传动员到户;二是说明每人每月收取1元垃圾清运费的需要和意义;三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每人每月收取1元的垃圾清运费;四是培训村民做到三必须(附后)和如何对家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公开竟标确定村垃圾清运承包人;六是告诉村民不要乱倒垃圾和如何监督举报。通过以上会议内容形成全村动员,全体参与的良好氛围。

2、强化宣传。4月20日前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户。4月23日前,每村必须办好一个宣传栏,栏内包括村组干部卫生管理小组和村民代表卫生监督小组名单、村规民约、宣传画、宣传资料、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卫生评比结果及奖惩公示。

3、建好池子。4月23日前建好垃圾池。保证每个村有垃圾收集站,每户人有池子倾倒。山区村务必做到所有村社道路两旁有农户的就有池子,其余零散户由村委会统一购买箩筐、编号后发到每家每户。所有垃圾池有门有盖、无破损、无燃烧痕迹,有破损的全部修补,有燃烧痕迹的全部有水泥沙浆粉刷处理,看不到痕迹。

4、场镇治理。4月23日前做好场镇“五乱”治理,并保持常态。做到街道整洁、摊点规范、车辆有序、工地规范、无违章广告和“牛皮癣”。

5、组织大扫除。4月23日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一次城乡环境大整治,街道社区、全镇15个村109个社全部行动起来,对垃圾堆放点、田边地角、房前屋后等只要有垃圾的地方进行大扫除,务必清除卫生死角。

6、资料收集。4月23日前收齐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即:宣传画、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收费收支统计、承包人及保结队伍名册、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图片资料即: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集中整治图片等。

六、完成时限

本次国家验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时间为5月,我镇所有迎检准备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完成。各村要切实对照验收重点内容加大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和推进力度,在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同时,切实做好综合评审的基础性工作,要整理近年来有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设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县5月将被检查验收,现验收时间临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委会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要层层落实,层层抓,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推动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5月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比率达到95%以上,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验收。

(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村(居)要密切联系实际,对照国家验收标准,围绕验收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验收步骤时间安排,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力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查漏补缺和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倒排工作进度,强力推进。

(三)职责分工,责任明确。镇政府领导负责包片,驻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负责包村,村干部负责包社,社干部负责包户,形成层层落实层层抓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察。镇纪委成立专门督察小组,结合当前“忠诚、干净、担当”和“为官不为”活动的开展对各村(居)委会进行专项检查。各村(居)委会对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查,包组、包户分工明确,办法、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懈怠疏忽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查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清洁乡村,根据国家、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核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美丽清洁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所有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三、治理模式

(一)收集模式。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户投放”:各村辖区内所有单位、门店、农户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备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盛装好垃圾,并按规定的时间存放于自家门口或规定地点。“村收集”:各村保洁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指定垃圾收集点,并负责做好本村村庄、道路、河流、沟渠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乡镇转运”:乡镇保洁公司负责将所辖各行政村垃圾屋(箱)中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中转站进行减量压缩或直接运往末端处理设施。

(二)处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各地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治理期限内,禁止各地采用简易填埋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焚烧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处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各地可共享县内已建或在建垃圾处理设施,采用垃圾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方式实现所辖区域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也可自行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厂(场),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焚烧和填埋等技术进行处理。

(三)管护模式。坚持乡镇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作业中的主体地位,县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各乡镇政府必须全面按照农村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的要求,通过引进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公司,加强有效监督,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效率。同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农村村民理事会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保障农村环卫工作的正常稳定运转。

四、治理步骤

(一)2015年各乡镇要完成所有中心村和4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0%以上。

(二)2016年各乡镇要完成8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三)2017年6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2017年9月底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委提出验收申请,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五、治理措施

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工作要求是做到“四有、四无”。“四有”即有一支专业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有一套布局合理的环卫设备设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有一套分级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四无”即无垃圾设施服务盲区、无垃圾清扫收集盲区、无垃圾村民参与盲区、无垃圾无害处理盲区。为实现上述目标,凡村民自筹资金规模达到或超过“一人一月一元”标准的区域,从2015年至2017年,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进行资金补助。

(一)实行村庄环卫设施建购补助。治理期限内,县政府根据各乡镇所辖行政村个数分年度安排村庄环卫设施建购补助资金,资金缺口部分由乡镇、村、村民自筹解决。县村庄设施建购方式及补助标准为:村庄环卫桶、垃圾池(房)、架车等环卫设施由各地自行采购配置,其配置数量和规格必须达到和符合《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标准。县政府按每个行政村补助2万元核定补助数量和补助金额;行政村密闭式机动垃圾收集车每辆补助1万元,县政府按每个行政村补助1辆核定补助数量和补助金额。

(二)实行行政村生活垃圾定点集装箱建购补助。为避免行政村垃圾二次转运,鼓励各地逐年淘汰原村垃圾屋(池)收集模式,通过建购密闭式垃圾集装箱,并配套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封闭转运。治理期限内,凡新增1处密闭式垃圾集装箱,箱体容量在5立方米以上,县政府按每处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箱体容量5立方米以下,县政府按每处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凡新增1辆专用垃圾运输车辆,挂载箱体容量5立方米以上,县政府按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挂载箱体容量5立方米以下,县政府按8万元标准予以补助。治理期限内,每个行政村集装箱补助数量不超过2处,每个乡镇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补助数量不超过1辆,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年度建购情况据实核实补助数量和补助金额。

(三)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补助。治理期限内,凡对所辖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乡镇,采用到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模式的,县政府根据乡镇转运站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运距和年度实际处理数量按0.4元/公里吨予以补助;采用环保焚烧模式自行处理的,县政府按照年度生活垃圾实际处理费用的2/3予以补助;采用简易填埋或其他有害化处理模式的不予补助,要求治理期限内必须全部转变为无害化处理模式。

(四)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村保洁人员工资补助。治理期限内县政府对村保洁人员实行工资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县政府按畈区乡镇每500人配备1名,山畈区乡镇每400人配备1名,山区乡镇每300人配备1名核定各地村保洁人员补助数量和补助金额。

(五)上述各类环卫设备设施补助为一次性补助,各地可按照2015年完成40%左右、2016年完成40%左右、2017年完成20%左右制定建购计划,经县住建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村组保洁人员工资补助为分年补助,县政府按第一年补助40%、第二补助80%、第三年补助100%核定各地年度具体补助数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补助为长期补助,县政府根据各地年度实际完成的垃圾处理数量或实际处理费用按照相关补助标准据实予以补助。

(六)各乡镇可按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补助办法。

六、治理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所期,是当前环境保护所需,是广大农民群众所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舆论宣传,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美好乡村建设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让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建设和管护自己的美好家园。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努力引导全体村民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三)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环卫工作机制,扩展保洁服务范围,提升保洁服务质量,加快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住建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监管,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县环保局要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地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开展环保方面的监督管理;县国土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县农委、县美好办要负责争取美好乡村建设政策支持,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要严格核定各乡镇进场垃圾数量,为县核定补助资金提供可靠依据;县公安局负责核实和提供各乡镇年度实际人口数量;县财政局要及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七、治理考核

(一)乡镇自查。按照年度时间节点,各乡镇对照本实施方案验收标准(见附件)开展自评自验,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县住建局,同时抄送县环保局、县农委、县财政局。

(二)县考核。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开展,县住建局、环保局、农委、财政局派员参与考核,考核结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安排资金拨付。

(三)考核结果运用。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前5名且得分高于90分的乡镇,县政府各奖励10万元。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5名且得分低于90分的乡镇,县政府从年度应拨资金中扣减5万元。连续两年被扣减的乡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在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驻镇各单位:

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接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号精神,国家 10 部委将于2015 年 5 月采取抽样的方式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等模式,巩固已有成效,抓好拓展延伸,力争第一批通过国家对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硬件设施是重点,机制建设是保障。各村(社区)必须围绕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保洁队伍、再生资源回收点和发动村民参与、保障经费投入等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每个院落(散居的 3—5 户)要设置 1 个垃圾定点收集点(池),每 1—3 个村民小组要联建 1 个垃圾分类减量池,镇上修建垃圾中转站,并配备 1—2 台垃圾运输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由乡镇运输到垃圾场统一处理。对已修建的垃圾池(房)进行改造,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对公路沿线已修建有破损的垃圾池(房)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对**路、**线的垃圾池(房)进行贴砖美化。同时,要加大对垃圾收集设施的管护力度,保持垃圾收运设施清洁,切实做到池(房)内垃圾不爆满、池(房)外垃圾不散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二)配备充实村级清扫保洁人员。推行环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我镇村(社区)合理配备农村保洁人员数量,实行不同时段的常态保洁,确保**村、**、**、**、**村配备3名保洁员,其余各村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村设置 2 名清运人员,并穿着或佩戴统一服装标志。同时,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保洁队伍相对稳定。

(三)设置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原则,每个村必须建设 1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镇上建设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大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采用农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指导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明确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各村(社区)要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引导村(社区)和村、居委会集体承担一定的运行经费;镇财政对治理工作实行补助制度。要放开场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 27 日—** 月 31 日)。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并广泛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的具体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月 1 日—**月 30 日)。在全镇所有村(社区)进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围绕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配备充实村组清扫保洁人员、设置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明确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收集完善治理工作软件资料等工作,确保有效治理村(社区)的比率达到100%。各村(社区)要于 2015 年 **月 10 日前,完成村(社区)清扫保洁人员的配备;** 月 20 日前,完成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修缮购置,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

(三)接受验收阶段(**月 1 日—验收)。镇绩效考核办国土所、村建环卫、财政所、民政所5个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初验小组,分片对各村(社区)进行初验、检查,对照验收重点内容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有垃圾收运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的“五有”成效,接受国家验收。

(四)巩固成果阶段(验收以后)。根据治理阶段各村(社区)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解决突出矛盾,切实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运输到镇指定地点处理”的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治理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是2015 年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各村(社区)是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垃圾治理推动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将所有村(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

(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村(社区)要密切联系实际,对照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围绕验收重点内容,按照验收步骤时间安排,制定本地具体的实施计划,对所辖的每个村组都应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各村(社区)务必于从 4 月 1 日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迎接验收工作实行进度周报制,每周五下午4时前,各村(社区)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治理办。镇治理办及时汇总情况并上报县治理办。对各村(社区)工作推进不明显的,要蹲点督办,并及时整改报告,确保强力推进。

(三)部门协同,齐抓共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强化对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能化管理,形成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合力。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帮助解决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镇政府将专项治理农村(社区)生活垃圾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我镇将组织开展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对各村(社区)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治理村庄比率未达到90%的,要实行问责。各村(社区)要把握接受国家验收的时间节点,加大对所辖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推进和督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务必要一村一村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到位,务必确保第一批通过国家验收。

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人居办〔2018〕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安排,在全县开展为期60天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就整治活动安排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无积存、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的要求,集中解决“脏乱差”顽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二、整治时间

2018年**月**日—**月**日。

三、工作任务

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城区背街小巷、县乡道路沿线、村庄周边整治为重点,全面清理“三堆”、堆积的垃圾死角、墙面乱贴乱画等,同时加大清扫保洁力度,落实职责,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1、大力开展宣传。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宣传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促使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2、全面整改县乡道路沿线。清理辖区内所有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广告牌、墙面乱贴乱画等,彻底清理沿路“三堆”,保持道路沿线干净整洁。

3、彻底清除陈年垃圾。各村(居)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积情况,以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路边、河边、坑边、村边、沟渠、久闲不建的空闲地、村民废弃宅基地和各类垃圾坡等为整治重点,组织和动员干部群众彻底整治陈年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现象和卫生死角。

4、坚决清理“三堆”。利用好春季植树造林时机,广泛开展各类空闲土地、垃圾坡的绿化、美化工作;彻底清理村内“三堆”,集中有序堆放。

5、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同时要做好垃圾清运,并对配备的环卫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清运收集到的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四、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治理阶段(**年**月**日—**月**日)。各村(居)要认真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全面排查工作,组建机构、宣传动员,做到随时清扫、保洁和收运生活垃圾,真正做到有清扫保洁人员,有垃圾中转站等,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置常态化。

2、市级抽查阶段(2**年**月**日—**月**日)。市改善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以不少于全市所属县市区50%的比例,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于5月5日前上报省上。

3、省级督查阶段(2018年**月**日—**月**日)。省上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并将各地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情况于5月下旬报省政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意义,要以扎实的工作解决群众居住环境的问题,不断优化美化城乡环境。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包的村(居),牵头抓总,周密部署,各村(居)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宣传动员,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4、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村(居)要迅速摸清非正规垃圾点的数量、规模、位置等情况,4月20日前上报街道办。

5、建立机制,落实奖惩。建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流动黑牌制度,每月对各村打分排名,最后一名在基层干部会上

表态发言,并颁发黑牌。同时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的村(居)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且影响较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评优资格。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生活垃圾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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