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为了后续的工作能有序的开展,我们要写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利于工作的执行,你们的方案都做好了吗?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国庆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国庆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国庆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放心消费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于xxxx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为期30天,在全县集中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xxxx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以及“属地和行业共同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拳出击,开展“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通过各乡(镇)、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职责

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存在农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农产品种殖、养殖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治理。

县畜牧局: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及检疫监督管理。对存在兽药残留超标、兽药和饲料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畜禽产品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治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存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检查集贸市场秩序,查处虚假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

县文体广局:负责“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

县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农产品种植环节

重点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合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蔬菜直销便民店。

重点品种:正季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品种。

重点内容:察看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污染源,农业灌溉用水是否受污染,生产基地环境是否达标;基地是否存在农膜、农药袋、肥料袋等废弃物;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查看生产基地田间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库存和使用记录是否按要求归档保存;上市前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自检是否开展;是否坚持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并保留准出证明存根;“三品一标”农产品是否按规定包装标识上市,询问基地日常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坚持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和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是否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是否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制度;是否经常接受各级农业部门技术指导。抽取即将上市的农产品样品,现场封存,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量分析检测,作为检打联动的依据。

(二)畜禽养殖屠宰环节

重点对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饲料经营市场。

重点品种:生猪、禽类。

重点内容:

1.畜禽养殖场: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库房、防疫及诊断治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记录。

2.生猪屠宰场:生猪进场及查证验物记录、屠宰检疫及记录、无害化处理及记录、人员当班记录。

3.饲料生产厂:原料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原料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物原料出入库记录、原料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产品生产记录、产品检测合格及留样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及原料无害化处理记录。

4.兽药饲料经营批发企业(户)或连锁总店:产品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剂销售台账。

5.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养殖环节

重点对象: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户。

重点品种:鳜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鳝鱼、黄鱼、鲢鱼等品种。

重点内容:水产生产记录,资料齐全;投放的种苗健康无病;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药,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饲料,不得使用“三无”渔饲料;自己配制的渔饲料不得对外销售。

(四)食品生产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集中性生产区域、日常监管存在问题或社会关注、反映情况较多的生产单位,日常监管时季节性停产的生产单位,可能利用节假日突击生产热销食品的生产加工点。

重点产品:月饼、酒类(白酒、配制酒)、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糖果、糕点等品种。

重点内容:企业原料库房、生产关键控制环节、半成品库房、成品库房和检验室。核查是否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和失效变质的食品原料或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是白酒中使用甜味剂、工业酒精及来源不明的原酒);是否严格控制危害性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存在为提高产能擅自减少关键生产工艺、降低食品主要成分、虚假(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等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假冒、夸大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等标签违法行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特别是配制酒);核查小作坊基础卫生环境,不得存在对食品有直接污染的因素;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不得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失效变质或回收原材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等相关产品应当清洁无害。检查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近期未进行产品抽验或曾经抽验发现问题的小作坊以及其他环节反馈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进行产品抽验,按照抽验结果及时依法从严处置并跟踪控制问题产品。

(五)食品流通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乡(村)镇、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的副食店和摊贩;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店、蔬菜直销便民店等重点单位。

重点品种:月饼、散装白酒、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冷冻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被污染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储存条件不符合存放要求的食品;肉类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蔬菜直销便民店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否符合准出制度的相关要求;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等。要以快检初筛、监督抽检等方式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对象:旅游景区、庙会、游园会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坝坝宴、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和宴席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行为: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接待行为;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行为;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加工处理区域环境是否整洁,凉菜等专间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范,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的数量和大小能否满足供餐需要;是否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食品贮存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回收利用废弃油脂的行为;是否按规定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穿戴好工作服、帽;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是否符合规定,餐饮制作加工质量控制和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农村坝坝宴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指导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责任意识,把抓好“两节”食品安全检查作为当前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早动手、早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县食品安全大检查的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投入足够的精力,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将食品安全保障的职责落实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突出重点,强化联合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集中治理。“两节”期间,县食安办将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到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构建严密监管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迅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影响,确保我县“两节”食品安全。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动员引导作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根据“两节”期间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户外公益广告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要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大力推广优秀品牌、诚信守法正面典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严格值守,密切信息沟通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工作,及时公布举报和值班电话,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信息互通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加强舆情监测,随时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及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六)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在“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期间,县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通报。凡对工作重视不够,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问题将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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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8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国庆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安明电[XX]3号)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9月6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9月10日至9月20日是,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的准备。

(四)加强协调沟通。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双节,xxxx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类食品畅销、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xxxx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食品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大型聚餐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全面配合办事处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二、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中秋、国庆是中国人民十分重视的节日,中秋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特别是中秋吃月饼的习俗,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月饼,而且群众性聚餐也较多,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节前工作会统一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9月23日~~10月8日期间,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是今年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利用板报、专栏、会议、群众性活动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消费环节抵制、举报、制止、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各菜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群众性聚餐的监管,特别是重阳节老年人聚餐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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