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我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现就xx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8年5月20日开始,到2018年7月10日结束。
二、活动目的
通过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熟悉中央和区市脱贫攻坚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权益;活动期间,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扶贫宣传报道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特点,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力,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摘帽步伐。
三、宣传重点
(一)编印政策指南。编印《脱贫攻坚政策指南》,发放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县(市)区扶贫办、36个贫困村、各驻村工作队,各帮扶责任人。
(二)编印脱贫攻坚到户宣传手册。以贫困户为对象,结合区市县脱贫攻坚惠农政策,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册,明确贫困户应享受的脱贫攻坚政策,发放到每个贫困户。
(三)举办扶贫干部培训班。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培训,学习中央和区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方针政策及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脱贫成效评估考核、扶贫资金整合使用与管理、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脱贫攻坚一线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做好扶贫政策宣传报道。围绕易地搬迁、产业扶贫、政策兜底、驻村帮扶等扶贫举措宣传,报道新措施、新事例、新亮点、新成果。邀请xx日报、xx电视台在宣传月期间,对我市脱贫攻坚政策、典型经验和典型农户进行宣传报道,引导贫困村、贫困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主动脱贫致富。
(五)座谈交流。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采取座谈会、讲座等方式,组织贫困户学习理解脱贫攻坚政策。
四、宣传方式
1.报刊宣传。以市级及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为主,兼顾其他平面媒体,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报道工作。
2.电视宣传。以市级以上电视台为外宣平台,采取常规新闻动态宣传、深度报道宣传、专题报道宣传的方式,扎实做好脱贫攻坚视频宣传报道工作。
3.牌匾宣传。以贫困村为重点,制作悬挂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标语、牌匾,营造浓厚的脱贫攻坚氛围。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5月20-5月31日)宣传动员。制定扶贫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悬挂扶贫宣传牌匾,编印宣传手册。
第二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月)跟踪报道。主要围绕扶贫举措及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扶贫工作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报道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吸引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扶贫工作。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日—7月5日)成果展示及总结上报。整理资料存档并上报区扶贫办。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防火工作阶段(1月1日至5月31日)。春防期间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各村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从预防上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在5月31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秋冬季防火工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重点围绕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等内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于12月31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五、具体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各村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支书、村长领导亲自带头落实,其他干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依托新闻媒体,形成社会共识。要积极沟通、协调广电部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广播上有声音、墙上有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时期,增强宣传声势。要围绕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突出抓好全国“两会”、宣传月、宣传周和高火险时段的宣传工作。把握好宣传时机和节奏,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镇林业站要整合各村资源,集中进行,突出重点时段宣传,形成较大宣传攻势。
4、加强信息管理,严守宣传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森林火灾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宣传。
5、制定宣传方案,确保顺利实施。各村要依据本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年度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宣传时间、地点、内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于3月31日前报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要求上报各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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