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反商业贿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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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反商业贿赂方案

国土资源部反商业贿赂方案
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这是今年国土资源部重点查办的三类案件。
日前,国土资源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一是土地出让,重点是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是探x矿权、采矿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四是土地、矿权评估。
为科学界定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范围、时间界限以及政策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办法,国土资源部通过召开座谈会、版权所有下基层调研和下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就商业贿赂在国土资源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治理对策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通过这次治理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从现在开始,用半年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20xx年1月规范本系统工作人员行为的“五条禁令”发布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xx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版权所有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xx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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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9号)、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国土资源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快出台相关规范制度。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要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完成好中央部署的各个方面的治理任务,又要负责好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方面的治理任务。重点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要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
二、治理范围
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自查自纠时间范围为2004年以来。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治理范围根据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确定,但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纳入治理范围,并作为重点。
三、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央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解决“与已无关”等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第二,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都要进行调查摸底,弄清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
第三,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
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第四,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求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第五,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加强督促检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必要时派员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自查自纠工作从2016年3月3日部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始。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为:部署学习在4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在7月15日前完成;处理整改在9月1日前完成;9月份进行统计汇总,巩固工作成果,9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办案件
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查办案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重点是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方式,确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沟通协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重点是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部党组书记、部长孙文盛任组长,部机关14个司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治理工作由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督促检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学习,制定完善自律和惩戒相关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领导下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但必须同步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的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
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中央的精神和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治理内容,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督促。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在积极开展自身自查自纠、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促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选择和确定若干专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土地出让方面,由部土地利用司负责。矿业权出让方面,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查司负责。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方面,土地评估由部土地利用司、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矿业权评估由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储量评审中心负责。项目发包方面,土地整理项目由部耕地保护司、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部地质环境司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这项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在完成自查自纠部署学习、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处理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后,分别上报工作开展的综合情况;对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要求上报的材料,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随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综合书面报告。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重点、分地区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达到治理工作的预期目的。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部将适时组织由部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地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信箱和开通举报传真电话(010-66558345)。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电子举报信箱和传真电话;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除公布电子举报信箱和传真电话外,还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布举报方式情况要逐级备案。
四是建立工作联系点。部将根据需要确定部分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其成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示范点。通过对联系点进行个案剖析,总结工作规律和有效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解决办法,深入推动工作。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59号)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边查边纠,依法治理。通过专项治理,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遏制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健全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定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将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治理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行为。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加强教育,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
二是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要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将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完成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又要着眼长远,探索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区分正常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认识态度等,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确定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内容为:一是土地出让;二是矿业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造田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地质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基建工程项目等;四是土地价格、矿业权评估。时间是:检查2004年以来发生的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行为,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
三、实施步骤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中旬)
首先要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这个阶段主要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刻领会中央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其次要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紧制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方法和步骤,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16年4月中旬至2016年9月底)
1、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本单位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查找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缺失,分析不正当交易的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原因和危害程度等。
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和省国土资源厅“六项禁令”发布以来,有无违反规定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让的土地,逐宗进行登记,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后出让的矿业权进行逐项登记,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2004年1月以后发包的造田造地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地质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及本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要进行逐项登记,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行为。对土地价格和矿业权评估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2、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掌握原则,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认识态度等情况,区别对待,分别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情况和问题并认识错误、认真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整改,加强管理。
3、严格依法,查处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与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要利用各种途径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逐件登记,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分析。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要及时处理,涉及领导干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职权范围以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案件查处的重点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土地价格、矿业权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在案件查处中,要坚决纠正和防止以罚代纪、以罚代刑。
要求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在7月15日前完成;处理整改在8月31日前完成;9月份进行统计汇总,巩固专项工作成果,9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商业贿赂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和措施,构筑起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和项目,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二是要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重点是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三是要加强对土地价格、矿业权评估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四是要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造田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地质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
要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的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加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力度,做到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使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更加公开、透明,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土壤,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全面推行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和集体会审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土地、矿业权审批工作人员直接与被审批单位接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调整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等,都必须进行集体会审,防止个人特权规避监督,从而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土地、矿产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对违法、违反程序履行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的要追究责任。要继续大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化建设,经营性用地必须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者的,也要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要不断研究国土资源系统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土地、矿业权审批、确权发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发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建立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惩防体系,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厅机关要按照职能分工,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土地出让方面,由厅土地利用处负责。采矿权出让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发包方面,由厅矿产开发管理处负责。探矿权出让、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方面,由厅地质勘查处负责。土地价格评估方面,由厅土地利用处负责。矿业权评估方面,由厅矿产资源储量处负责。造田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发包,由厅耕地保护处、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发包,由厅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方面,由厅办公室、计财处负责。本项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松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工作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方案报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加强监督,注重实效。省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
一要建立报告制度。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在每月底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
二要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下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三要建立举报受理制度。省厅在厅门户网站设立商业贿赂投诉、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传真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受理制度,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
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部商业贿赂治理方案


国土部商业贿赂治理方案

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方案确定

重点锁定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治理重点锁定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4个方面。
中央决定,20xx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商业贿赂。在由中央纪委牵头、22个部门组成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国土资源部位列其中。在中央确定的6个重点治理领域中,土地出让、资源开发与经销被指定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办理落实。
日前,国土资源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孙文盛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这次治理的目标,就是要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此外,国土资源部将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减少审批。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重点是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同时,部将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李东凯)

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为“十一五”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将专项治理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快出台相关规范制度。(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着眼长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二、治理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三、工作任务(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学习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通过学习教育,解决“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二)自查自纠,切实整改一是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重点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二是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三是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土管所、各股室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自查自纠工作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结束,各乡镇土管所、各股室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汇总后书面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三)查办案件,依法处理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依法及时处理。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和作风的“三个转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四、工作要求各乡镇土管所和各股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和要求上来,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医药购销反商业贿赂方案


医药购销反商业贿赂方案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今年卫生系统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其危害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
第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第三,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近几年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纠而复生、打而不绝。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治理。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第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第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第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各地区各单位要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坚决查处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并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商务部商机纪发〔2016〕65号文件和《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商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1版权所有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商贸事业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05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商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商贸流通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商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的和危害性,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委系统的商业贿赂,为我县商贸流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商贸流通实际,对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流通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商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商委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4月至9月,在全系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情况的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一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二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通过学习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思想。三要检查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企业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四要检查生产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广大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业,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惩处有关责任人员。要做好商业贿赂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查经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1版权所有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贸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要加强对商委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渝商千店重诚信”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贸环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对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是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规范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的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积极探索市场流通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深化体制改地,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健全会计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公司的责任。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的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认真执行《重庆市商业服务质量规范》、《重庆市商业职工道德规范》和《重庆市商业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
四、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忠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县商委主任叶世久任组长,委党组书记朱士方、纪检组长谭定生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陶洪富、杨德华、周康太、朱源民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承担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16年廉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各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商贸流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xx初级中学关于开展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第1版权所有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学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我校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x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在龙安开发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针本我校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学校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通过简报、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向干部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向党员教师进行党性、宗旨教育,有效地提高学校干部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治理学校商业贿赂,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认识,自觉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和纠正学校对外经济往来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
2、对照自查阶段(6-7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核实我校2003年1月以来在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基建工程、招生收费、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结合自查,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以综合报告、专报、信息等方式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综合报告于每月18日上报一次,重要专报、信息应随时上报。第1版权所有
3、迎检阶段(8月)。自觉接受局组织的重点检查,对存在商业贿赂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案件不隐藏、不掩盖。
4、整改处理阶段(9-10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理,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把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5、总结巩固阶段(11月)。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我校党员、班子及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深化教育,营造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学校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龙安初级中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xxx
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
举报电话:x
xx初级中学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报送:xx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xx开发区纪检委员xxx

学校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局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能、规范国土执法行政行为,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土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府办函〔2016〕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办事结果公开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探索创新、提升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促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再上新的台阶,***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内容

1.单位工作职责、内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

2.内设机构办理事项中的办事对象、办事程序、办事收费及依据、办事条件及结果等;

3.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工作动态都予以公开;

4.局务会决定的可以公开的有关重大事项;

5.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灾后重建政策、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等方面重要事项;

7.地质灾害信息、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情况。

8.其它有关事项。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1.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包括各科室、中心、站所的工作职责、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公开的形式采取在办公室内外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标志牌等。

2.经常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采取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网站公示等。

3.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实行事前事后公开。凡事前需要群众知道的事项在事前公开,公开的形式采取发布公告、张榜公布、网站公示等。

四、措施保证

1.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政府职能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加强领导和监督上,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监督工作。

2.明确内容。各科室、中心、站所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自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3.健全监督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得以有效的实施和监督保障。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落实奖惩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有效方法和重要监督机制。因此,要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核。对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及个人要给予表扬,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严重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公路施工公司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公路施工公司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路施工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分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获取私利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交通建设的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不严格施工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国家的利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山东高速和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公司工程项目分散,职工流动性强,经营开发任务重,涉及的劳务队伍和敏感环节多,治理商业贿赂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科学发展观,按照《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七公司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交通施工建设实际,对各项目部与地方政府、与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从严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工作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分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5月至8月,在分公司各个工地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路施工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分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获取私利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交通建设的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不严格施工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国家的利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山东高速和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公司工程项目分散,职工流动性强,经营开发任务重,涉及的劳务队伍和敏感环节多,治理商业贿赂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科学发展观,按照《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七公司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交通施工建设实际,对各项目部与地方政府、与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从严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工作交往公路施工公司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公路施工公司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分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5月至8月,在分公司各个工地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三)健全制度、源头治理、严肃查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监察为抓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专项治理同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认真剖析,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公司在经营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思想,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商业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
二是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严防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立跨科室、项目部甚至与其他兄弟分公司互相结合的反商业贿赂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联防体系。
公路施工公司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国土资源部反商业贿赂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国土资源演讲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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