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全镇干部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积极性,挖掘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重塑全镇干部新形象,确保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目标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原则
第一条分类督察与整体评价相结合。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纪委、组织科、办公室等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包片、驻村、出勤、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实行分类督察,形成整体评价。
第二条履行职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全体干部务必坚持兢职履责,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求实效。任何失职渎职现象将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重点突出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考核工作将结合全镇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等有序进行。
第四条弘扬优秀与渎职查办相结合。
对各时期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实行通报表彰和物质鼓励;对失职渎职现象将严肃查办。
第五条交办、会办、督办、查办相结合。
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精神状态、操作方法和运作实效等方面,在平衡整体运行状况的前提下坚持交办、会办、督办、查办。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六条考核对象为镇直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居)全体干部。
第三章
考核周期
第七条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出发,与资金福利挂钩,重点加强工作纪律、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五章
考核管理方法及处理
第九条考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坚持一事一察、一人一查。
第十条考核管理工作坚持一事一通报,一事一兑现。
第十一条考核管理坚持以经济处罚为主。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不力者,经济处罚为200元/人次。
第十三条因违反考勤制度,无故迟到三次者,扣除其当月的资金补助,累计达六次者,扣除其一个季度的资金补助;因违反考勤制度,无故缺席一次者,扣除其当月的资金补助,累计达三次者扣除其半年资金补助。
第十四条因违反信访值班制度被通报的,经济处罚为30元/人次;对信访案件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济处罚为50元/人次;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力的,经济处罚为100元/人次。
第十五条因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内私自饮酒的,经济处罚为40元/人次;参与迷信、赌博等不良活动者,经济处罚为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停职察看。
第十六条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通报情况实行一警示、二调职、三换岗。
第十七条考核管理工作将按年初制定的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年终综合总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为促进**公文制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制发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制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公文发文处理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
二、文种包括:社区党发、社区发、社区党办发、社区办发、会议纪要、函件以及白头、黑头、网上通知等。
三、公文制发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注重效用,提高效率的原则。年社区党发、社区发文件原则上不超过90个;办公室发文原则上不超过40个。公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简报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类简报反映的情况力求及时、准确、简明、生动,篇幅不宜过长,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四、公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登记、打字、校对、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五、拟稿人员拟出初稿后要对文稿进行初步检查。主要检查结构、层次是否合理,语句是否通顺,数字、词句是否准确、规范。由本人签字后送本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送办公室核稿,办理发文手续。
六、办公室收到送审文稿后,按要求登记收文时间、拟稿处室、送稿人员、文稿标题。
七、办公室对送审文稿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定;是否需要行文;是否需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稿技术性问题,由核稿人员直接修改,非技术性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发回拟稿部门,由拟稿部门负责修改。
八、送审文稿一律为微机打字稿。
九、办公室根据文稿字数和紧急程度限时核稿。20xx字以内文稿在1天内核完;20xx字以上的3天内核完;内容复杂、需与有关方面协商的,适当延长核稿时间,同时有两件以上文稿,急件先办;对社区领导有明确意见,需尽快下发的文稿或转出会签的文稿及其他需紧急处理的文稿,优先审核,防止压误。
十、文稿审核后,核稿人员要根据领导分工送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签署呈签意见,送主要领导签发。
十二、文稿经主要领导签发后,不得再行修改,打字和校对后,编号、登记、印发。
十三、文件印完后办公室文书负责按印数加盖印章,按规定份数连同原稿存档。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一、办公室是公文收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公文收文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文书具体处理。
二、公文收文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文件、包括电报。
三、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查办、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四、当天收到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分类,并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五、对签署拟办意见的文件要及时送各领导及处室传阅。
六、对各领导批示的文件,要按批示内容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向批办领导说明理由,同意后迅速退回文书。
七、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分管的办公室副主任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
八、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
九、审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装订线外书写。
十、上级行政机关的秘密公文,除绝秘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要注明翻印的时间、份数、印发范围和翻印人姓名。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
十一、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绝密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十二、要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向批办领导反馈。
十三、公文办完后,及时将公文归档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十四、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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