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明电〔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第三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以下简称《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xx]41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xx年6月底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废除,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我县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行为;以及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的“土政策”。在袁家团工业园、新建的**县****商工业园县政府行文规定刑事侦察、安全生产、环保执法检查不受限制,其它部门入园要征得园区管委会同意。
二、环境监管执法
(一)出台政策、明确责任监管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下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境保护局《20xx年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环境监管职责。
(二)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
依法行政,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关,对符合审批条件,对有利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快速审批;对高能耗、高污染以及产能过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把关。20xx年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较重的项目2个。20xx年对**县**联纸公司由原来年产牛皮纸5万吨扩产至9.8万吨、**县****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三个未批先建项目将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0xx年10月,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乡政府、**村委会、县自来水公司等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牲养殖进行了专项整治。我局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搬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摸清了一级保护区内养猪场的基本情况。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发布了《**县开展县城虾子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关闭到位22家畜牲养殖场,政府对已关闭养殖场补偿200万元。
(四)、依法行政,严肃环境执法
1、加大对采砂企业污染整治。20xx年5月-6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依法取缔”的原则,全县出动综合执法队员1500多人次,出动大小挖机60多台次,对非法开采山砂、河砂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关闭了30家山砂、河砂场,规范了6家山砂场,做到排污全程监控,废水零排放。
2、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炼油厂。20xx年5月,我局完成了对城规划区内3家小型炼油厂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该3家小型炼油厂以杉兜、松兜油为原料采用酸碱处理提炼焦油,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属于政府实行取缔关闭的“十五小”企业。6月,县政府下达了《责令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型炼油厂的通知》。20xx年8月26日,县政府组织环保、工商、经信、公安、**子乡、交警、电力公司等部门采取了强制关闭行动。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环保局对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电力公司采取了剪除高、低压线,变压器落地等断电措施,使其关闭到位。
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20**年,根据《**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区按照“零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整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提高认识
为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环保、公安、安监、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会议。并结合**区实际,制定了《**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环保大检查的人员组成、时间安排和大检查重点内容。并成立以环保部门为主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二、 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
(一) 开展排污单位的检查工作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无遗漏,**区通过区工商管理局和区统计局调出辖区内企业名单,并要求各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摸排。最终确定检查名单。为将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区制定了环保大检查执法检查表,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现场填报,以建立完善“一厂一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生产现场,对照环评要求,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及时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
为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区结合市环保局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唯一的饮用水水源地****厂长江取水口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厂取水口一级保护范围内存在着存在多个码头、船舶停靠点和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市政府支持下,市河道管理局、海事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区政府对**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其他码头和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所有附属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对取水口附近的船舶停靠进行清理、驱离,并封闭了江滩和道路。保障了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三) 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
**区政府以此次环保大检查为契机,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了梳理、清理,重点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区有10家企业未执行环评手续,全部在工业园区外,只要是一些私自建立的石子加工点和制砖厂。有6家企业超期试生产。目前区政府对石子加工点和制砖厂进行了取缔,环保部门对超期试生产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四) 努力解决信访和环境突出问题
在大检查过程中,我们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20**年**区共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63起,全部处理完毕,做到了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复。其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和**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处理。要求**安装隔音屏障,目前已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招标。**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走关闭程序。解决了**水泥厂自备水厂饮用水问题、城南屠宰市场屠宰处理废水与城市污水管网的对接和**厂取水口码头等环境突出问题。
(五)环保大检查基本情况
在此次大检查中,**区共出动检查人员343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49家,检查工业园区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查饮用水水源地1个。共检查出各类环境违法项目17个,其中未批新建企业10家,主要是私自设立的石子加工点和制砖厂,目前1家已补办完善了手续,其余8家已经全部关停取缔。1家正在走关闭程序。超期试生产7家,目前1家已倒闭,其余正在整改中。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63起,其中检查处理重点环境信访件2起,解决突出环境问题3起。
三、 存在问题
一是工业园区检查情况较好,但园区外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乡镇偏远地区的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备。特别是一些私自开设的加工点、加工厂,在土地、规划、立项上无法通过,也无法办理环保手续。二是一些企业具有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还有部分企业存在短期行为,租赁集中区内厂房,甚至经常变更或重新注册企业名称“厂中厂”现象突出,给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三是一些企业因经济效益原因,很多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或者经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环保手续变更不及时等。
郊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部署,我区于今年3月1日至12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检查工作指导思想,我们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为期八个月的专项活动开展,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各成员单位(部门)的通力协作,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预期工作成效。现将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概况
检查工作自3月初全面启动以来,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全力落实工作责任。经过部署、排查、整治、督察、总结阶段,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于11月底全面完结,并圆满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此次全区环保大检查共排查77家污染单位(不含三产)和1个开发区(即南部城区的三个工贸园)。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工作实际,通过企业自查、企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逐户登记,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的集中检查方式,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深入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对77家企业进行了监管级别划分。77家单位分三级监管,其中一级监管10家、二级监管21家、三级监管46家,并正在建立“一企一档”。此次大检查共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3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责令整改告知函12份。其中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家,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起,罚款金额3万元。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及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经发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统筹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区市容局),法制办,南部城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的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按照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制定了《郊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以郊政办[20**]**号文印发南部城区、乡镇办执行。通过明确各部门主要任务分工清单,强化各部门检查工作责任。南部城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按区政府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属地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1.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情况。为准确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在区环保部门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南部城区、乡(镇)、办负责全面核查辖区排污单位底数,本次环保大检查的排污单位底数为77家(不含三产),对南部城区三个工贸园实行统一摸排,自20**年3月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启动以来,一季度排查了71家工业企业,二季度对剩下的6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和对一季度查出的问题企业进行再检查,并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目前对77家企业进行了监管级别划分(分三级监管,其中一级监管10家、二级监管21家、三级监管46家),并正在建立“一企一档”。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一是全面整治矿山开采及石子加工企业、选矿企业,源头防治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近年来,共关闭(取缔)石料矿山及石子加工企业11家,选矿企业25家。同时,不断加大后督查力度,严防非法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二是实施集中式饮用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全面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工程水源地环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2座集中式饮用水工程(和悦水厂、永平水厂)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现今已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方案制定工作,并将方案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正式公布后,我区将按照划定方案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制定了《郊区20**年建设项目环保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建设项目大检查工作会议,全面布置大检查工作,迅速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重点行业生产经营者的工业项目和电渡、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单位的所有的老项目、子项目、新项目是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批建不符”,是否履行试生产报批手续,存在超期试生产或“久拖不验”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个(均为20**年以前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8个,超期试生产13个,批而未建1个。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市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拟定分类整治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情况。印发的《郊区20**年建设项目环保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郊环〔20**〕3号),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牵头部门,对区域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梳理清查,未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5.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投诉,有效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年以来,共受理、处理有效环境投诉10件,协调处理环境纠纷1起。近年来,全区未发生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行事件。
(三)联合执法,强力推进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
区环保、经发、建设、农林水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南部城区、乡(镇)、办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联合开展了尾矿库、危化品等专项检查。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名单,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完毕。对恶意违法排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营造大检查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区组织召开了4次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调度会,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开展、信息报送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部署。牵头部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形式,第一时间将上级指示和有关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反馈通报,按时报送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等。同时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大检查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结合安徽省环保宣传周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等宣传品1000余
我镇环保工作在镇四套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环保国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目标,注重抓好环境规划,舍本投资环境基础设施,扎实搞好环保管理,在经济、人口总量猛增、环境污染因子难减、行政区划调整等不利形势下,依靠环保条线全体同志积极工作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 围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目标,全力组织实施。去年
11月份以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全面展开了创建全镇环境优美镇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广泛发动。成立了党委书记为总指挥、镇主要领导、职能部门组成的创建指挥部,设立了创建办,制定了创建计划和实施细则,并于去年年底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全镇性动员大会,之后,按计划深入抓宣传发动和落实工作,创建工作列为全镇环保工作的主线。二是调查论证,编制环境规划。以*镇总体规划为基准,协同南京市环科所编制〈〈*镇环境中、长期规划〉〉,并经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与此同时,妙桥、鹿苑工业开发区也分别编制了*环境规划和环境评价,成为指导全镇环保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对照标准,逐项落实。按照环境优美镇6项基本指标要求,逐条检查对照,补工落实,做好条条有台帐,项项有依据。四是完善提高,迎接考核。反复自查,完善提高,作好了迎接省环保厅对我镇创建工作的进行考核验收的一切准备,本年度确保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二、 舍得投入,全面启动环境基础设施工程。一是配合实施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在市政府、市环保局的协调下,投资*万元,建办*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日处理*吨,城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开始列入议事日程,*等部份路段先期铺设,并确保于明年7月1日前通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是督促实施“三废”治理改造工程。启动实施了*两只污水处理设施限期治理项目和*脱硫除尘设施工程。完成了*小锅炉治理和1蒸吨以上锅炉除尘技改,全镇近20台锅炉改为水膜除尘设施。3家企业安装了噪声隔音装置。三是合理实施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全镇新建垃圾中转站6所,镇区新建路段住宅小区合理配置了垃圾收集箱、果壳箱。四是完善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大搞植树造林,培育绿色景点。以完善镇区道路配套设施为重点,加强了沿路沿河绿化;以完善示范社区建设为样本,实施了绿色社区绿化和工厂、单位庭园美化工程。五是综合实施大环境整治工程。强化农村垃圾管理,清理违章建筑,抓好河道整治,保持河面整洁,改变墓葬习惯,全镇统一建立骨灰安放、葬礼、丧宴一个点,镇区环境面貌进一步得到改善。
三、 严格执法,强化环保监察。一抓建设项目初审把关。所
有新、改、扩建设项目,只只项目纳入环境影响登记,只只项目到现场勘察,做到:项目建设内容清楚,生产工艺流程清楚,环保管理要求明确,全年共受理审核申报450余只项目,无一只违法违规现象。还对其中8只上报*市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协助做好了环境评价等跟踪服务工作。二抓环保检查,坚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企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三废”治理,确保设施运转率100%,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三是认真处理污染信访纠纷,出现来信来访,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秉公查处。一年来,通过环保信访渠道,解决各类污染纠纷37起,结案达到100%,特别是对鹿苑街道二家化工厂跨村环境纠纷事件,作了限期搬迁的决策,并认真抓督促落实,平息了群众集体上访的态势,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四、 苦练内功,狠抓环保内部管理。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
依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照创建全国优美镇工作内容,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制定了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实施细则和噪声忧民、油烟纠纷等处理办法,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各村、各企业,既保证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又符合镇情民意,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定岗分工,明确责任。针对乡镇区划调整后环保科室发生的变化,及时理顺内部工作秩序,完善建立了环保办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促使镇级环保机构步入标准化良性运作状态。三是建好台帐,规范管理。结合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对资料备查的要求,做好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各项环保活动记录,并收集整理,规范归档,为迎接上级对创建环境优美镇工作考核验收作好准备。
五、常抓不懈,强化环保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创建工作为主线,认真抓好环保宣传活动,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干部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一是利用阵地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影宣传主渠道作用,组织环保专题影片;电视专题讲座,领导专题讲话,并利用村、厂基层黑板报、画廊刊登环保国策、环保科普宣传资料,在镇区主街道和*设立了大中型环保公益广告,并分别获得市环保局评比一等奖和三等奖。二是举行环保培训。针对部分企业干部个体私营业主环保法律、环境标准知识淡薄的情况,组织举办了*镇厂长(经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增强了他们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性、事业性。三是组织专题活动,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中小学举行环保知识讲座、征文比赛、知识竞赛,让学生学习掌握环保理论,参与环保宣传教育。四是抓好“6.5”环境日宣传,以一年一度的“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精心组织人大代表环保执法检查,环保专题座谈讨论、广场环保宣传等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初步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全年目标任务,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反映在:
1、环保责任制的完成情况水准不高。对照年初镇长与市长签
订的环保责任书内容,虽然大部份项目得到了落实实施,但完成的实绩并不圆满,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由于建设投资方变化等原因,导致滞后开工,未能竣工交付使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工作也因此延缓接受省环保厅组织的考核验收,错过了今年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的时效。还有一些项目也有不同程序的折扣。
2、工业企业“三废”达标率不稳。一方面由于经济建设的不
断发展,污染量随之增大,一些企业原有的“三废”治理设施不能满足发展了的生产需要;另一方面,少数企业“三废”治理设施陈旧,不进行改造很难做到达标排放。导致全镇“三废”达标排放率不高不稳,时常有超标排放的现象,今年由于超标排放或 跑冒滴漏等原因受到市环保局处罚的单位超过了8家,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
3、油烟、噪声纠纷矛盾突出。一是原有企业选址尚欠合理,
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其污染矛盾日益显见*。二是工业企业、三产项目污染源头不能及时阻堵,部分法人代表环境意识淡薄,急功近利,引发油烟、噪声方面的污染纠纷。三是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建设单位下达施工单位任务时间的紧迫性以及部分施工项目须不间断作业的特性,引发越来越多的噪声扰民事件,且很难作出两全俱美的调解选择。
如此等等,不仅暴露了我们在环保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更反映出我们所面临的环境形势是十分严峻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决心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目标,继续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要继续强化领导,进一步提升城镇环境质态水平。认真实
施环境规划,并不断修正完善;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加大环境基础投入,不断优化城镇面貌。
二要继续强化环境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通过多
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干部和企业业主环保责任宣传教育,加强对“三废”治理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浸透教育;加强对全社会的环保国策宣传,从而,真正形成领导重视、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要继续加强污染控制,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从源头控制,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抓污染治理,不断削减污染负荷;抓清洁生产,大力推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四要继续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力度。勤于检
查监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工业“三废”达标排放;勇于碰硬,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总之,我们决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更加扎实努力工作,为不断提高我镇的环保工作水平,为把我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开放的现代化优美乡镇而努力奋斗!
市环保局环境保护信访工作总结
上半年,生态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内各有关处(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围绕年初的工作计划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市建设工作:
1、组织拟定2014年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相关委办局核实生态市建设指标数据。
3、上报省局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4、组织哈尔滨市生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5、组织编发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期。
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
1、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下发的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2、按国家新标准起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对目标责任进行初步分解。
3、组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目标管理工作:
1、生态省建设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工作:组织迎接了省政府对2014年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目标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取得好成果,被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先进单位。
2、组织拟定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与实施。
3、省市长目标工作:组织编印了2014年省市长目标专项工作材料汇编。
4、市级工作目标取得了好成绩。经市责任办年初检查考核,我局被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同市目标办商定了今年的12项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
5、区县政府、委办局目标:组织对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2014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表彰2014年度环境目标责任状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牵头拟定了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环保目标;完成了市长同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签状的有关工作。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 (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2014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2014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2014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xx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xx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XX]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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