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委干部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县纪检机关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克服困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一是指导思想上要把握科学发展观,从理论到实践,都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观点,始终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努力防止和避免单纯就纪检抓纪检,就业务抓业务的倾向。
二是思维方式要适应科学发展观。要适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转变思维方式,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职能的关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工作思路上要贯穿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战略全局来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到反腐倡廉全过程,主动深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工作中。
二、增强自身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观本领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结合今年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信、可敬、可亲形象”活动,教育全体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身所处的地位,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信念。
二是强化纪律观念。处在反腐倡廉斗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放松自己的要求,就有可能被腐朽思想侵蚀,甚至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三是增强业务本领。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许多不曾接触的新知识、新领域,这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掌握过硬的办案能力。
四是培养良好的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于碰硬的斗气和锐气,不怕威胁恐吓,不怕打击报复,不怕谣言陷害,经得起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三、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
一是切实履行教育职能,增强科学发展观意识。首先加强思想作风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发展意识。其次,抓好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拒腐防变能力,主要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从政范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廉洁环境。
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科学发展落实。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科学发展意识不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的不正之风在不同程度的存在。纪检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和掌握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委、政府决策和措施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切实履行惩处职能,解除科学发展保障。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突破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切实履行保护职能,营造科学发展导向。一是教育中要着眼防范,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二是在监督中要关口前移,健全监督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帮助,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在实施惩处中要综合分析,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而受到错告、误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澄清,消除影响。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生失误的,要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搞阳奉阴违,甚至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诬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的良好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人力支持和保障。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念,为谁创造政绩,如何争创人民满意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留什么样的政绩,以及由谁来评价政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
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样的政绩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真正政绩,要以什么样的标尺检验政绩。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些要求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检验政绩的一个标尺。作为领导干部的政绩或绩效,可以说是对领导干部的领导实践活动过程和目标客观考评的结果。积极创造并关注自己的政绩,是每一个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动机需要,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重要社会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在脑海里进一步巩固并强化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即领导干部的政绩要能够达到显性绩效和隐性绩效的有机统一。从表面上看,显性绩效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赞扬,而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隐性绩效往往比显性绩效更有生命力,更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真正以科学的、发展的、多维的眼光来审视和对待自己的政绩。对此,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
领导干部的政绩活动要体现出公共意志和优秀的公共精神。公共性表现为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理念,一种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领导干部在履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中,要以为公众服务为出发点,强调以社会民主、公平、公正、参与和责任为内容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关注社会共同体中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领导的政绩要体现出公共精神的思想。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公共精神得以孕育的前提,这既是公共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本质使然。领导干部政绩涵盖的公共精神主要包括社会公德意识、公仆意识、奉献意识、民本意识、公平正义、共享共建、自治自律的行为规范等社会价值理念。要由单纯重视货币资本的意识向重视人力资本的意识升华,从以物为中心回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由物欲冲动的诱惑向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升华,使政绩建立在一种更高的道德层面之上。由片面追求对大自然的索取和征服向给予大自然报答和回归升华,坚持科学技术与人文伦理精神有机统一,由片面追求个人政绩向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理性追求升华。领导干部只有认清自己的重要使命,充分觉悟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自觉地为执政行为提供智力支持,才能确保其政绩实践活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科学运行和发展的轨道,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通过近期学习,结合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职责谈几点体会: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1、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反腐倡廉工作正本清源,为科技工作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第一准则。科学发展观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内涵,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开展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本意识,将以人为本体现在执纪监督的各个方面。包括在接待个人信访问题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尽量避免负面影响;对存在一般性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应通过信访告诫谈话,督促其自查自纠解决问题,而不是无限上纲上线;在查办案件时,要从关心、爱护、教育、帮助、挽救同志的目的出发,实施人性化办案,做到依法执纪、文明办案。通过纠正错误和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切实体现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3、要把统筹兼顾作为第一方法。围绕科技中心工作和特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科技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对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的受理和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沟通,多管齐下,为实现科技工作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厅党组的领导下,首先要做到独善其身,并协助党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宗旨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服务意识。在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时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知民情,解民难,真抓实干,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党员干部懂得正确使用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积极组织观看《廉政中国》、《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教育片,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渗透作用,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规范从政行为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不断适应形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室在科技管理工作中,一要找好定位,在省纪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为省科技行政管理权力的正确行使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6工作规划》,加强省科技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要协助党组落实《厅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集中制原则,促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同时要完善**生活会、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为我厅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根据党的十七大的部署,中央决定,从XX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院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在我院开展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我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它的基本内涵是:一是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二是全面发展;三是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所谓坚持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发展,就是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这又在更一步地说明了科学发展观的意义所在。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一、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辩证论,体现了***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思想,体现了***理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二、科学发展观,是改革和开放三十年来经验教训的最精辟的总结
三十年来,党中央有效地制服了1998年的特大洪水,顺利地实现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成功地发射了神舟六号、七号,战胜了XX年南方的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成功举办了XX年奥运会……所有的这些都是有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三、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时代要求
建国初期人民的利益主要是当家作主和吃饱肚子,六、七十年代人们渴望有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可现在和今后人民的利益是要享受小康社会给人们带来的高质量的生活、更加优美的生存、生活、工作条件和环境,如果不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人民的这些根本利益就得不到保证。特别从现阶段,从我们从事的各行各业的工作,不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与时俱进,怎么能满足人民对我们党的期望和要求。因此科学发展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我们党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上仅是我近段时间的学习所得,在今后的时间了我还要继续学习。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念,为谁创造政绩,如何争创人民满意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留什么样的政绩,以及由谁来评价政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
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样的政绩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真正政绩,要以什么样的标尺检验政绩。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些要求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检验政绩的一个标尺。作为领导干部的政绩或绩效,可以说是对领导干部的领导实践活动过程和目标客观考评的结果。积极创造并关注自己的政绩,是每一个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动机需要,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重要社会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在脑海里进一步巩固并强化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即领导干部的政绩要能够达到显性绩效和隐性绩效的有机统一。从表面上看,显性绩效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赞扬,而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隐性绩效往往比显性绩效更有生命力,更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真正以科学的、发展的、多维的眼光来审视和对待自己的政绩。对此,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
领导干部的政绩活动要体现出公共意志和优秀的公共精神。公共性表现为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理念,一种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领导干部在履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中,要以为公众服务为出发点,强调以社会民主、公平、公正、参与和责任为内容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关注社会共同体中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领导的政绩要体现出公共精神的思想。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公共精神得以孕育的前提,这既是公共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本质使然。领导干部政绩涵盖的公共精神主要包括社会公德意识、公仆意识、奉献意识、民本意识、公平正义、共享共建、自治自律的行为规范等社会价值理念。要由单纯重视货币资本的意识向重视人力资本的意识升华,从以物为中心回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由物欲冲动的诱惑向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升华,使政绩建立在一种更高的道德层面之上。由片面追求对大自然的索取和征服向给予大自然报答和回归升华,坚持科学技术与人文伦理精神有机统一,由片面追求个人政绩向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理性追求升华。领导干部只有认清自己的重要使命,充分觉悟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自觉地为执政行为提供智力支持,才能确保其政绩实践活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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