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日记/军训第七天(1)
今天,是军训的第七天。早上,我们来到了体育馆,准备进行紧急火灾撤退演练,我们整齐的排在空旷的操场上,听着教官一遍又一遍地讲着注意事项和顺序问题。然后让我们先演练一次,第一次演练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地形和同学们的紧张感不够,演练的效果并不好,而教官也狠狠的训斥了我们。第二次,因为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和同学的足够重视,效果比较好,教官也比较满意。到了下午,我们进行了一次预备演练,然而却不尽人意,教官也发了很大的火,我们也做得的确不好,我们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军训的最后一篇日记,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从第一天教官们带着我们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的抱怨到现在的习惯,感觉只过去了一瞬间,时间却过去了七天,军训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衷心的感谢教官,一次次的指导我们,一次又一次的为我们着想。我想青春应该是无悔的,不应留下什么遗憾,我会珍惜最后的这些日子,即便会很苦,却会成为我一生中美好的回忆。
军训日记/军训第七天(2)
今天是军训的第七天,不禁想说时间过得真快,早上我们训练了一会,就开始新一轮的消防演练,即是在体育馆那里,要听到警报之后,模拟火灾的发生的情况,大伙用湿毛巾捂着口,弯着腰跑到指点的场地。经过了这一次的消防演练,我们对火灾发生的情况有了逃生的意识。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快速地疏散到安全的地方。下午,竟然要进行彩排,然而,我们的方阵还没有练习好,应该说,平时没有认真地练习。彩排时,在四营的面前走过,我们排面不够整齐,动作不够有力,最重要的作风都没有,没有响亮地喊出我们的口号。观众和彩排的队伍都没有认真地对待这一次彩排,连长狠狠地批评了我们,我们需要好好的反省自己。教官说的没错,他们部队里每一件事都要争第一,卫生,集队,作风,只有做好才能够第一个开饭,人不去争第一,我们活着就相当于没有了意义。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我们都需要好好地珍惜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尽管是件小事也要认真尽力完成,军训亦是如此。
军训日记/军训第七天(3)
今天我收到了一个消息,我们连的教官明天就要走了,这一瞬间,我的心情只能用一句话形容:离别来得太突然,我措手不及。
今天下午因为检阅结果不理想,所以大家今晚一直在练习方阵的分列式。我今天的状态莫名的不好,检阅的时候别人左右左,我就一直右左右。到了晚上,我连续两次训练都出现同手同脚的情况,成为black sheep的感觉真是糟透了。这时,教官在旁边幽幽来了句:“大姐,别同手同脚啊。”我表情一脸严肃,连带内心剧烈翻滚:大姐我只是一时失误,信不信一会儿我踏步赛标兵!可能是因为我的肃穆之情吓到教官了,他默默地走位风骚地来到了我旁边,刚好另一位教练来了句:“齐步走!”我一二一的时候发现旁边的那位也在跟着我们一二一起来。那时,我想起了一首叫《看得最远的地方》的歌,里面有一句歌词“你比谁都还了解我,内心的渴望比表面来得多,所以当我跌断翅膀的时候,你不扶我但陪我学忍痛”。其实对于像我这种不喜欢表达自己悲催心情的人。看似高冷,其实,我是不想得到别人可怜兮兮的安慰,安慰对于现实并没有起任何作用,只有把东西处理好了,自己才能够放过自己。当教官风骚地带着前一秒还一脸懵逼的我踏正步的时候,我觉得,这作风,真的,很军人。
正式宣布这位教官要走的时候,大家说要唱《朋友》。看着坐在隔壁一脸娇羞的教官,我又一次深刻地验证了“送别的人总是要比离去的人更伤感”定律。我胡乱唠叨了两句歌词就唱不下去了,因为我忙着45度角仰望天空不让眼泪落下。
最后集队离开,他依然十分风骚地护着我们的队伍走位。我决定跑步经过的时候不要回头,似乎如果像往常一般离去,那么明天也会像今天这样继续见到他。
教官,一位我不太熟悉的无名氏,但是,假如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感谢您成为我旅行中美丽的过客。
项链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读了这篇小说,我们的读书心得有哪些?下面是小编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项链小说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
项链小说读书笔记篇一
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
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
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
项链小说读书笔记篇二
项链中的女主人公,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
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
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
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
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项链小说读书笔记篇三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唐奇
汗在烈日下烤出来,一滴一滴,缓缓滑过皮肤。久了,再一滴一滴,默默浸透衣衫,直到被太阳烤干,然后重复浸湿。我知道我不能动,教官说军姿是最重要且最基础的,那么便练习忍耐吧,三年中还有多少是需要忍耐的.我看见教官检查前面同学的站姿,指尖划过脊梁,衣料瞬间与皮肤接触,呢子格的衣服上立刻绽放形状如喷泉的汗迹,在高温给我带来的迷蒙中,我竟觉得那是美丽的,暗潮汹涌的美丽. 此后,每天都有汗泉如花的惊艳。它们甚至出现在阴霾的天气里,在暴雨前的闷热中。本是高温不降,队形的紧密,使得同学们的体温聚集,于是我们成为彼此的“烤炉”.
在七天的军训生活中,每天我们都必须接受七到八个小时的军事训练,还要自己打扫宿舍,自己洗衣服……这对于许多在家里是“小皇帝”的同学来说,无疑不是一种考验.
大家都咬紧牙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停止训练,有多少人是在暴日下站着倒下去的,又有多少人是在教官的劝说下才去旁边休息的,要知道军训本来就是磨练我们的意志,锻炼我们的身体,那么,为什么要放弃呢?想到这,我都会咬咬牙,挺过去。也许坚毅在累酸的腰间堆集,最后将坚实、挺拔与不屈。或许这些不是苦,而是一种收获,一种让我受益终生的收获。
在最后的阅兵中,我们成功了,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我很高兴,这就是我们用汗水换来的美丽果实.
军训已告一段落,但新的挑战才刚刚开始,未来将要承受的不会比军训的少,梅花香自苦寒来,困境出人才。
《血玲珑》是毕淑敏救赎心灵系列小说的经典佳作之一,作者以女性的细腻和敏感来挖掘女性的内心世界。那我们在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怎么写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小说血玲珑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
小说血玲珑读书笔记篇一
这本书讲诉了一个母亲卜绣文为救身患一种罕见的血液病的女儿早早不惜一切代价的曲折故事。
我很敬佩这位母亲在得知女儿身患癌症之后的冷静。卜绣文本是家中的顶梁柱,商界女强人;而他的丈夫,一名大学老师,则相对显得懦弱毫无主见。一切负担全都压在卜绣文一个人身上,但在外人看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不想这件事对她的事业造成影响,因为早早要输血,打营养针以维持生命,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一个内心多么强大的母亲!
可是早早天天靠血维持生命也不是长宜之计,终究有一天,她,还是会离开父母的。在卜绣文的苦苦哀求下,魏医生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骨髓移植,取名为血玲珑。可是早早的骨髓比较特殊,很难找到与其相匹配的。最终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要卜绣文再生一个,要知道对于一个已经42岁的女人来说再生一个孩子有多么困难,可是她二话没说,答应了。但世事难料,谁知这个孩子的骨髓并不是和早早一样的,或者应该说,差了十万八千里,因为早早不是她和她丈夫亲生的。原来卜绣文在结婚的前一天从婆家看婆婆回来时遭强暴了,可是她一直没敢对丈夫说,时间久了她自己也忘记了。
没办法,救早早要紧,卜绣文就请人帮忙把当年强暴她的找到,并想和她再生一个孩子,虽然开始被人识破没成功,但最终经过一番曲折(在这里我就不赘述了),终于怀上了。当然这里要说一下,对于她肚子的那个孩子,或许不能叫孩子,因为它一身生下来就会被抽去骨髓的,那它就
早早是个聪明的孩子,尽管妈妈隐瞒她,可是她最终还是知道了妈妈这么久没来看望她的原因了,她想到了她的弟弟或是妹妹的命运。不,不,绝对不能这么做!于是恰巧就在医生准备抽那个婴儿的骨髓的时候,有人打电话来说,早早自杀了!好在有人看见了,赶忙把她送到了急救室,血玲珑计划也告于段落,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我们不知道早早有没有从死神手中抢救回来,也不知道血玲珑还会不会继续实施,这一切都留给了读者去遐想。
或许早早就这样离开了我们,那个新生婴儿和卜绣文又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或许早早还在,后来被另外的方法把病治好了,那个婴儿也没有被抽骨髓,他们3口之家变成了热热闹闹的4口幸福之家,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我们也就只能这样猜测了!
早早是个好孩子,希望上天能够保佑她。卜绣文是一个好母亲,但愿最终会得到幸福。那个小婴儿也是个无辜的小孩,希望她能来到人世,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小说血玲珑读书笔记篇二
这是一部充满爱的小说,也是一部充满血的小说。很喜欢作者拟的书名《血玲珑》满眼胜利之色又玲珑剔透,充满光泽。看完整本书,竟然不会留下对那些自己一向讨厌的人的憎恶,也没有以往对书中某个人的喜欢,有的只是对爱的钦佩,在爱面前人类的行为可以超乎我们的想象,在爱面前人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在爱面前我被感动、被震撼、被义不容辞的说服。
这个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了母爱。这样的母爱面前我们还有勇气说母爱只是人的本能,并不伟大?结尾虽然血玲珑没有实施,但是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文中还有贯穿着其他的爱。夏贱石对早早的爱不知道应该算什么爱,父爱?还是博爱?十二年培养的父女之间的感情应该是伟大的父爱吧!接受着那个强暴的孩子,并无微不至的关心着应该是博爱吧!其实文中的夏贱石是一个表面看似懦弱实质却是一个有着一般人难以有的胸襟的男人。试想一下,有谁能容忍自己的妻子被人强暴,有谁又能接受那个强暴的女儿,还有谁能为了救强暴的女儿再允许自己的妻子又怀上这个强暴的孩子,更有谁能为了救强暴的孩子宁肯舍弃自己的妻子。小说里这样的男人不知社会上有没,即使有也是屈指可数。对比而言,早早的亲生父亲匡元宗对孩子的爱主要体现在故事后期那个医院的神秘人物,其实他也挺可怜的,明明是亲生骨肉,却只能远远观看。
十三年前的错误酿造的苦酒十三年后自己也是品尝苦酒的人之一,这就是命运公平与不公平交错。文中的另一种爱是魏医生对卜绣文的爱,很纯洁的爱情,没有任何功利之心,正是这样的爱让卜绣文活着走到了故事的结尾,让他有勇气违师命为不尊。这个故事里,他是以一个矛盾体的身份出现的,他反对血玲珑计划但他又是这个计划的直接负责人。他敬佩老师但又不能完全尊师命而为,故事中的他一直在经受着选择的考验,经受着内心的考验,虽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物,但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人。
还有一种爱是儿子对母亲的爱,梁秉俊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历经千山万水帮早早找各路神医。另一种比较隐藏的爱是百石老先生对医学的爱,虽然人们觉得他残酷,他冷血,但他对事业的爱毋庸置疑。
小说血玲珑读书笔记篇三
《血玲珑》,这一伟大的医学科研,付出多少人的心血。是也许其中的许多人并不是为了它只是个医学科研而来的。在这本书里,毕淑敏女士为我们谱写了一段血淋淋的画面,也许这样说是并不恰当的,她也为我们道出了一个伟大母亲的形象。
换句话说这部作品中的人物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并没有大恶之人的出现,虽然是有或许人的,但是最终血浓于水他还是显示出了人性之善,在身女面前他还是低头了,虽然他是悄悄的默默的祝福,也许是悔恨也罢。最终是低头了!
剧中所有的人都被夏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所吸引,是教授,早早虽不是他的生女,但得知真相的他任然早早为亲生。这一形象就展示了一种理性之美。卜女士,早早的妈妈是作者描写的重点,她不为自己的安危,自己的荣辱。只有一个信念救早早,救自己的早早。这种母爱的谱写是非常成功的。魏大夫早早的经治医生,在私利面前,在早早这一鲜活的生命面前,在恩师的命令面前他选折了早早。是现在的医生所缺少的,这是一种怎样的医德呀!我们为之赞叹!薄护士,这是个尽职的护士,也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护士,是真正的病人的守护者。老奶奶的儿子生物学家,私人侦探,他为人真派,孝顺自己的老母,而且聪明过人。他为了早早的事跋山涉水,找罪犯,找偏方想尽办法救早早,完成老母遗愿。
这部作品为我们留了个令人深思的结尾,早早死了,自杀了。晚晚却得救了.....多少人也得救了,他们的内心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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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血玲珑读书笔记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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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爱是儿子对母亲的爱,梁秉俊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历经千山万水帮早早找各路神医。另一种比较隐藏的爱是百石老先生对医学的爱,虽然人们觉得他残酷,他冷血,但他对事业的爱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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