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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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足兴政,倡廉志在强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准则》如灯塔,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条例》似警报,提醒我们避开危险。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远。毋庸置疑,这两项党内法规的实施,给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内容和标尺。做知规懂纪的明白人,当好监督者
按照航标走,行稳以致远。通过学习,能够深刻地感受到《准则》与《条例》是相互配套、相辅相成的姊妹篇和互补篇,是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具体体现。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准则》和《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道德高线和纪律界线,作为纪检组长要带头学懂弄通两项法规的内涵,真正承担好监督责任。在当下,通过学习知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按照《准则》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抓实干,做工作上的老实人;严以自律,做作风上的干净人;远离低级趣味,做生活上的健康人。作为纪检组长通过学习,要掌握《条例》是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严格规定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的六大纪律和违反纪律应受到的处分种类。要领会如果说《准则》是原则性的要求,那么《条例》就是具体性的规定。特别是通过学习《条例》知道监督的事项、内容和尺度是什么,即作为党员什么事做,做了就会受到怎样的党纪处理。对《准则》和《条例》只有深刻领会了其要义,才能保证头脑清醒,打好履职尽责的工作基础,当好行至甚远的监督者。
做敢于真抓严管的担当人,当好执纪者
治国凭圭臬,管党靠准绳。纪检组长作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操盘手,一定要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在真抓严管上,不能让党员任性,更不能让党员干部的言行丢了信心、凉了人心、伤了民心。在强化监督执纪方面,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转变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瞄准病灶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持续发力,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使作风建设逐渐成为一种常态。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目前,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在查办案件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三是做好全面协调工作。纠四风、查处案件是真抓严管;进行廉政教育,建章立制也是真抓严管,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得偏食症,只抓查案,不抓教育,或只抓教育,不抓查案。要做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做强化政治自觉性的促进人,当好问责者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管理好自己和身边人、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人和事,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上看,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自觉性问题。由此,纪检组长在工作中一定要把执纪和问责这两个环节理顺、衔接到位,在工作不能对出现的问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因为任何一个案件的发生、问题的出现,都会涉及制度、管理、教育等诸多因素和层面,进而体现领导者的政治敏感性、执政能力和水平。因此,一定要抓好执纪问责这个关键环节。除对出现的重大案件进行问责外,更要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以严厉的问责倒查追究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心和危机感。
大潮浩荡任君航,赤诚之心天地鉴。作为纪检组长,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学思践悟中认真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因为两项法规急可治标,缓可治本,治标亦是为了更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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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组长学《条例》谈体会


纪检组组长学《条例》谈体会

纪律让派驻工作更具权威与优势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约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新时期下,《条例》的修订也体现了我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与时俱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作为一名综合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列》是我们当前首要任务和长期坚持的工作,在组内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综合监督单位作出示范;在组外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学习,推动各单位将学习《条例》纳入党组(党委)和领导班子工作议程,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学习中要把《条列》新旧内容等进行对比、进行分析、深入思考,掌握其中的新变化、新要点、新内容,充分理解、融会贯通,并依托自身执纪监督的工作特点把《条列》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做到学以致用,确保贯彻执行新《条例》不偏不倚、不折不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不断积累执纪监督工作新经验。

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由刚起步时的探索与实践到现在不断推进,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了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联系机制,工作逐渐成熟完善。此次新《条例》的颁布,为我们今后工作中更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更强的纪律保证,在监督过程中我们要结合当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转变作风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让制度长牙 让纪律带电

以《条例》为标尺推进纪律建设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十八大后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释放出中央坚决要把纪律的篱笆越扎越严越扎越紧的坚定性和革命性。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深入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要有高度正确的政治意识。新修订的《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遵循党的纪律规矩,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要强化敬畏意识。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党员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才会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底线在哪里,懂得如何守得住,不错位,从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在面对党纪国法、面对规章制度、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时,一定要心存敬畏,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担当,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确保廉洁行使权力,最大限度地履行职责。

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温故知新强责任 学思践悟尽担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如何学好用好《条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在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全面了解《条例》逐步修订完善的过程,从四版《条例》的内容、特点、违纪种类的变化中深刻理解党中央与时俱进、坚持自我革命勇于创新的胆识勇气,在四版《条例》体系、内容的比较中认知党如何把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的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准确掌握《条例》修订内容由来,深刻理解改了什么?为什么改?在鲜活案例中学深吃透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时刻保持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紧盯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全面掌握《条例》核心要义,做到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内化于心,为监督执纪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打好基础。

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始终保持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单位日常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深刻学习领会 强化政治担当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与时俱进、自我革新的突出体现,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序有效有利发展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修改后的《条例》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作为纪检干部,在学习贯彻和工作实践中要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

深刻理解内涵,在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政治过硬上下功夫。此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占比之大、内容之全、严肃性之高、针对性之强,都充分体现了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属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通过学习新《条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强化四个意识、把实现政治过硬作为最高标准,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学懂弄通,在提高综合素质实现本领过硬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规党纪的骨干力量,《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我们必须用以武装头脑、强化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照、专家讲授、反复实践论证等方式,把《条例》学习透、理解透,逐字逐句牢记心间,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打好基础、做好铺垫,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和支撑。

强化使命担当,在提高履职能力实现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学习的意义在于运用、学通的价值在于履行职能、学精的目的在于服务发展。因此,必须坚持用学习成果来推动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要紧扣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通过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过硬作风和铁的纪律促进被监督单位全面建设,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创造条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确保《条例》入脑入心入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更严更具体的纪律底线。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更要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步伐,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就学习《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本职工作谈几点我自己的认识和感受。

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此次修订总则部分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体现了中央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的决心,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听党话,跟党走。

用好制度利器,把新《条例》贯穿在工作的始终。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新《条例》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了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的执纪责任,使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

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在学习贯彻《条例》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躬身践行《条例》要求

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市纪委派驻监督单位的探头,要以《条例》为标尺,提高政治站位,擦亮监督探头,采取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体现派驻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和精准性。

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要强化政治担当,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责任追究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对监督部门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

一以贯之把违纪违法问题的命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靶心。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特别是要盯紧盯牢监督单位一把手,他们是干部队伍的领头雁,是关键中的关键重点中的重点。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抓早抓小、抓长抓常,经常性地给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种形态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派驻纪检组代表市纪委对派驻部门进行监督,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治病救人功能。

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用新《条例》这一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始终做到学习在前、贯彻在前、挺纪在前,保证监督执纪问责落实。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松动,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在规定的职责、程序和权限范围内更加严肃有效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县地税局纪检组长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县地税局纪检组长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全省地税系统及时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我作为地税系统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认为《廉政准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以《廉政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涵、本质和目的要求。
《廉政准则》从199( )7年试行到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我们相信,《廉政准则》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地税系统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地税系统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时有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从政指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纪检干部《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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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依法治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增强纪律和廉洁意识,进而增强党性观念和敬畏纪律、守好规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纪检,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组长作为部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是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是在自觉守纪上下功夫。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别例外。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反到去做。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作为自己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总之,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挖深吃透以及全面领会,使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全面"三转"到位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职能,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做一个称职、合格的党员干部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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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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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县XXX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认真学习《》和《》,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和规矩的具体体现。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县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要认准内涵,做明白人,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要明职责,落实责任,在XX经济建设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XX经济建设上的动力,一方面在编制完成XXX概念规划和核心区设计的情况下,大力推介XXX利用开发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拉动作用,极积想办法让武XXX县XX港区XXXX集疏运安全通道项目工程落地。另一方面积极谋划XX总体规划开发,与X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将XXX整体托管与X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或联合X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XXX港区,将XXX港区做大做强。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XXX干部职工为临港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XXX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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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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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xx指出,“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这对新形势下的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执纪的纪检干部更要自觉遵守,正人必先正已,执纪必先守纪。笔者认为,要成为一名新形势下合格的纪检干部,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内强。干部是从事党的纪检监察的主体,肩负着反腐倡廉、执纪为民的重任,一定要在增强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强素质的前提是勤学习。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争做学习型干部。要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为主线,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立足各自的岗位,系统学习好《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各项具体的业务知识,以适应高质量开展工作的需要。强素质就要提升修养。修养是一种境界,修养的程度代表着一个人的水平,做人、做事、做官都要讲修养。身处任何工作环境都要多从全局考虑问题,积极去改变自己、适应别人、适应环境,要学会包容,以宽广的胸怀善待他人。对待同事做到尊重谦让、理解包容,多一些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多为别人开脱。强素质关键在树正气。必须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名、利、权、位,事事以大局利益为重,公私分明,学会忍耐、甘当配角、甘于奉献。
其次要外树形象。树形象务必先“树”人。纪检干部要给自己划出品格操守的“高压线”,必须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处事,做到谦虚随和、不卑不亢、表里如一,以自身的高品质树起自己在方方面面的威信。树形象务必搞好团结。纪检干部要增强团队观念和协作意识,以事业为重,处理事情处处从集体利益出发,在一个团结的集体里,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和业绩才会得到放大,个人价值才会更容易凸显。树形象务必严守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关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比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严守工作秘密、不独断专行、不拉帮结伙等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再次,工作要真抓实干。实干就要有体现、有作为、创实绩,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项、爱一项、专一项,要从内心深处热爱所从事的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当前形势复杂多样化,部分党员干部面对高压态势依然还抱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侥幸心理,要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就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在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的前提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创新思路,做到各项工作都有新举措、新进展。
总之,打铁还需本身硬,作为纪检干部,只有自身清正廉洁,监督才能自觉而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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