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规范执法行为心得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检察长规范执法行为心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检察长规范执法行为心得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通过系统学习,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觉得我们检察机关在过去的工作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很有必要结合实际,对近几年来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深入剖析,从中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执法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平执法,公正执法。经过认真反思,我感到在过去的工作中,之所以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四个方面二十个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观念不端正。所谓执法观念,是对执法活动的理性认识。正确的执法观是指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大局、严格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检察院机关办公条件极其落后,办案经费极其紧张,拮据的局面严重障碍了检察事业的发展。无论哪个院党组一班人都想干点事业,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弱化了大局意识,掺杂了小团体利益思想,虽然没有非法扣押、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物,但在办案中却不同程度不同的存在着利益趋动,追求办案的经济效果最大化的错误思想,而把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抛在脑后,因而,很容易发生非法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扣押款物,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滥用强制措施等不规范执法的行为。执法观念不端正是不规范执法的最主要的原因。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通过自己的执法活动来监督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法律。监督别人的人,自己更应该率先垂范,严格地遵守法律,严格地执行法律,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遵守和执行法律。可事实上是我们的干警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常常以监督者自居,盛气凌人,听不进不同意见,只想监督别人,不愿意接受别人的监督。只强调对其他司法机关的诉讼监督,而不愿意接受来自其他司法机关的制约。内部又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可以制约和监督。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执法行为必然走上不规范的道路,就发生了不文明办案、违法违规办案甚至徇私枉法等现象。这种观念和做法不仅不利于保障办案的法律效果,而且往往有害于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是执法素质不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专门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检察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能否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而且影响到国家的法制形象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检察队伍,就难以做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工作,难以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经过几年的教育培训,检察人员的素质是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可是,当前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同市场经济、依法治国的要求,同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干警素质参差不齐,有(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一部分人能办案,有一部分人只能跟着办案,更有一部分人跟着也不能办案,这样的素质根本就分不清什么是应该办的,什么是不应该办的,把握不准方向和原则,这样的干警怎么能做到规范执法呢?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错误。处在打击犯罪第一线的检察人员,存在着素质不高,意识不清,头脑不冷静的现象,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下,在利益面前很容易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纪律,忘记了规章,忘记了原则,没有良好的素质,就没有很高的执法能力,就不能做到规范执法。
针对不规范执法问题及其原因,我想我们在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应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主题,就是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集中整改在执法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要以中政委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想实招求实效,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深入查摆,找出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的问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整改。要突出重点部门,突出重点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要制定有力措施,不取得实效绝不罢手,不达目标绝不罢手,最终,从领导到干警,真正走上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轨道。
二、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经常地开展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修养,树立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利益勇于奉献的人生观,做到勤政为民,淡薄名利,(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树立权力是人民的信任、应尽的职责的权力观,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树立工作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愿的群众观,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做到身上有正气,头中有政治,心中有群众,永葆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端正执法思想,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摒弃小团体利益思想,摒弃各种私心杂念,自然而然地就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了。
三、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人的素质是最根本的,政法工作要不断开创新局面,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和业务素质。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跨越新世纪,开创新局面必须从源头和根本抓起,走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之路。我们应该统筹安排,活化方式方法,狠抓三项教育,提高三个修养,快提干警素质。一是狠抓理论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修养;二是狠抓学历教育,提高干警的文化修养;三是狠抓技能教育,提高干警的业务修养。在队伍建设中还必须特别注重要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干警队伍不出事,实现“三无”目标。如果没有纪律观念,那只能是素质越高,错误犯的越大越严重。只有迅速提高综合素质,才能迅速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才有基础可言。
四、加强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执法行为是“规范”一词的动词用法,意思是使执法行为符合规范,要想使执法行为符合规范,那就要先有一套关于如何执法的标准、准则,也就是规章制度。执法者在工作中,处以公心,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所以说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执法程序制度化。侦查、公诉等八个重点业务部门都要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如: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流程、刑事赔偿工作流程、反贪侦查工作流程、侦查监督工作流程和公诉工作流程等,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加强审批程序,严格把关,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既能保证各项业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又便于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各重点业务科室还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如反贪局内部制约制度,刑事请示案件工作制度、渎检局工作制度、民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汇报案件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科务会研究案件工作制度、立案监督工作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以及财物管理制度和赃款赃物管理制度等等,对执法做出相应的规范。只有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起来,才能确保执法的规范与公正,才能防止因工作中的随意性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错误。
以上,是我的一点浅见茁识,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fwr816.com更多心得体会延伸阅读

检察长的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

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

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

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

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

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

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

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二)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提出的明确要求,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进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要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公正的程序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三)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 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 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基层检察长落实"两个责任”心得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要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贴近群众就近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斗堡垒作用,“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
        一、党组要立足全局,把主体第一责任“力扛起来”。一是要认识足,角色定位更准确。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导致许多院党组重执法办案主业、重绩效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轻纪律作风建设。因此必须切实转变这一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党组要牢固树立队伍清正廉洁是检察工作之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要措施硬,职责分工更明晰。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就会虚化,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是第一步。近年来,我院及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边界清、责任明,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的结对重点督导帮扶青年干警机制,从“早、小、责、引、警、帮、严、爱”八个字入手,提升青年干警做爱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三是重示范,引领带头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就不能停留在书面汇报、开会表态、签订责任书上,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当“甩手掌柜、跷脚老板”,而是要身先士卒,躬身垂范,带头纠四风、接受纪检监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从严治检,始终勇于做好规范执法办案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今年初,我院党组确定了院领导“四个一”带头工作机制。即带头办理一起案件、带头完成一篇理论调研、带头上一堂党课、带头写一篇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力争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牵引力,引领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实改变。
        二、纪检要厘清主责,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纪检监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厘清主业,履行好主责。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拳头”与“锁”的作用,既要严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查:干警违纪违法。针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流程监控平台、刑事案件“三书对照”电子平台和案管数据对执法办案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必要时深入办案现场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程序违法、刑讯逼供、吃拿卡要、违规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二是防:权力运行不规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免、重要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点监控,强化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以权徇情、“灯下黑”等问题,强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三是盯:八小时外生活圈。对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内影响公正履行职责、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检察官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任职调整、出境旅游、子女出国求学等重要时间段个人经济状况开展监督,防止借权敛财,力求干警权利行使到哪里,个人生活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两个责任”要并追,一案双查问责“较真起来”。必须要用好责任追究和一岗双责这个“撒手锏”,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 两个责任 落地生根。一是考核查究“不虚设”。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 “稻草人”。二是违纪违法“零容忍”。要树立勇于查处违法违纪也是一种政绩理念,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打消那些作风不正、不守法纪的侥幸心理,也给广大干警树立反面典型,时刻保持警醒。三是追责明纪“敢亮剑”。通过暗访、审计、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四风”和执法作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理,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
        四、党组支部要连线,责任传导层级“递沉下去”。一是搭建责任体系“金字塔”。党组、党总支与各党支部联纵一线,把各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堡垒,将两个责任逐级层递,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党组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完整链条,使得全院上下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做到谁监管、谁负责。二是用好民主生活会“大法宝”。各党支部、党总支、党组要开好、用好民主生活会,敢说真话,能听进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广大干警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不要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拉拉袖子、踢踢腿、红红脸,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看似“找茬”实是“搭梯子”,努力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勉之。三是发挥兼职纪检员“贴身监督”作用。从各支部甄选责任担当意识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让普通干警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纪检监督,配合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建设、监察工作的意见与要求,为“两个责任”出谋划策,传递检察干警对监察对象的意见,发挥好他们的“贴身监督”作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履行对本支部、本部门的监督职责,共同集聚正能量、消除负影响,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心得三:落实两个责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得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全局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影响力深,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推动其全面落实,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认清形势,当好反腐倡廉“明白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观念。
        (一)认清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增强紧迫感。当前,涉腐面不断扩大、涉腐人员不断增多、案件性质越来越恶劣,严重影响到党心民心。反腐倡廉,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不能再抱有等、拖、混的思想,更不能有事不关己的想法,必须要立马醒悟、立即行动。
        (二)认清惩治腐败的新要求,增强压力感。“老虎”、“苍蝇”一起打,表明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不仅打,还要严打,体现了打击腐败的力度空前。要打“上山老虎”、“下山老虎”,还要打“纪检老虎”,让腐败分子丢掉最后的心存侥幸。反腐已没有了禁区、没有了保险箱,党政“一把手”面对问题要敢于揭盖而不能捂盖,严防小问题长成大案件。
        (三)认清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增强自律感。有效预防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而牛栏关不住猫,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权力的笼子织紧织密。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制度就像镣铐一样约束着我们,但也像保护网一样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在合法合规的区域里安心做人做事。要完善制度、认可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在制度的约束和保护下大胆地抓发展、谋事业。
        二、突出主体,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抓得风生水起。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要勇于担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掷地有声。党委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关键要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同时,“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研究,经常关注关心,多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难题,要有担当、要有行动,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给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指导和支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从最深处铲除腐败,才能把制度的创新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而全面深化,有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靠工作机制来保证。各党委、纪检组织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协助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协助和配合上级组织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工作规划、计划和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年中和年底,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三是督促检查机制。要通过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开展约谈等方式,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意见,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四是工作交流机制。要通过民主谈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学习检察长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了聂生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讲话,增强了我对检察事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增强了对上忠诚于党,对下服务于民的意识。会后我认真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方向。
一、存在的不足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检察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念不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但自己花时间学习党的理论文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得不透,没有力求全面发展,偏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新的政治理论掌握得不深,不透。
(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党和人民多做一些什么。在从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着对律师、当事人态度不够和蔼的问题。
(三) 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解决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缺乏用创造性的思维方与己无关的思想,超前意识不强。如此影响了工作能力的发挥,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四) 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五)业务能力不够过硬。虽在12年的检察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平时也不断地加以总结,能与业务能力较强的同事同行交流,并通过业务实践不断加强提高业务水平。但因为以往正规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的缺失,和长期只注重实务,只注重解决所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检察业务认识上的偏颇,导致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不够系统。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好。在民主生活会上,存在开展自我批评方面点到为止,开展批评方面,打不开情面,放不下面子,害怕得罪人,保持一团和气,做老好人,有人云亦云现象。就算讲,也只是讲了大家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自我批评时,没有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有时害怕揭短。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检察人员,能够依法做好检察工作就是讲政治了。
(二)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不断有所滋生,革命意志薄弱。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检察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究其根源主要是思想上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领导的事,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
(四)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仍时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的状况。主要是认为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就是小事,没有从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去看工作。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在不断更新知识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甘当“小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提高标准严以律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院里、区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里、区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自满思想,扎实工作,要有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牢固树立一盘旗的思想,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勇于进取。
(三)牢记党的宗旨,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我们要真诚地帮助他们,把他们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公正执法,清正廉明,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办好各项公诉业务。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耐心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公诉工作,真正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为国家的法治建议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检察工作是法治建设的载体,法治环境的平台。今后,我们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否则就要落后。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窗口,作为窗口的一名检察干警,要积极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公诉业务能力创优上狠下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司法改革做出自己的贡献。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对网友有用。

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