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的理念和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用新的理念和方法维护社会稳定》,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用新的理念和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用新的理念和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邵阳县委书记 周符波
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当前,社会正处在大改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如涉军、涉农、涉法、涉企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我们要有效地化解这些不稳定因素,就必须要以新的理念来考虑稳定问题,用新的方法和措施来解决稳定问题。一、把扩大投入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来抓
稳定问题是一个利益问题。大多数的不稳定因素是由于政策没有及时落实、及时兑现,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引发的。要解决稳定问题,首要的就是要扩大投入,切实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1、抓投入,首先要抓好政策落实。政策不落实,做工作就不能理直气壮,就会陷入被动。在落实政策问题上,要自觉地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各项政策,严密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反作为等不廉行为,严肃查处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严重失职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于实在一下子还不能完全兑现的也要有个说法,对他们说清楚我们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进度,并且明确一个兑现的具体时间,真正从源头上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要坚持原则,守住政策底线,不能求一时过关搞权宜之计,乱开口子。不符合上面政策的话不能说,突破上面政策的事不能做,防止引起连锁反应,引发新的不稳定问题。对于一些合理要求和特殊情形,但上面目前又没有具体政策,只能选择重点,注意工作方法,采取个案解决的办法,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抓投入,关键是要形成解困合力。扩大对事关城乡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方面的投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之举。把维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单列,超支部分特事特办、随需随批,确保维稳工作需要。同时,财政、劳动、民政、扶贫、计划等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推动解困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两个确保”、民政低保、扶贫帮困、以工代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安全网”作用。
二、把转变作风作为维护稳定的关键来抓
稳定问题也是一个心态问题。当前存在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是由于干部群众的心态不正或心态不平衡而引发的。化解这些不稳定因素,关键要转变作风,调整好、解决好干部群众的心态问题。
1、解决干部的心态问题。思想解放的过程就是调整心态的过程。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稳定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稳定问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新理念,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自觉地参与维稳工作,自觉地抓好稳定工作。转变作风的过程也是调整心态的过程。干部做工作,必须“往下做”,心往下想,眼往下看,身往下沉,应群众所求,急基层所需,一心一意为下面办好事,务实惠民,这种心态才是健康的。对待信访问题也要有一种好的心态。既要看到群众信访数量的增多是社会变革特别是经济转轨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要冷静对待,也要看到无序的、规模较大的集体访、越级上访会影响社会稳定,不能轻视;既要看到群众积极上访体现了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更要看到有许多信访问题是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的。现在一些干部感到稳定工作难做,既辛苦又别扭,甚至受到污辱和威胁,因而产生厌烦情绪,这种心态必须及时调整。
2、解决群众的心态问题。过去老百姓保护干部,现在干部出了事,一些老百姓幸灾乐祸,这反映出群众两种不同的心态。群众要调整心态,就需要干部做大量的过细的思想疏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宝。尽管上访群众的一些要求超出了政策范围,一些作法不太理性,一些行为不太理智,但他们的目的和动机,仍然是希望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党和政府是有感情的,是有组织观念、法制观念的,是识时务、讲大局的。因此,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方方面面的力量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当地的同志情况熟,便于做工作;老同志敢于说话,工作有力度;亲情友情则更容易感化人,工作更有效。对骨干分子要继续采取“几包一”、人盯人的办法,软缠软磨。其实软缠软磨就是帮助其调整心态的过程,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在做工作的过程中,坚持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旗帜鲜明、十分严肃地告诫他们,牵头串联、非法集资、策划组织集体上访,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是要追究责任的。在当前情况下,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不但要坚持,而且要加强。这是保持大局稳定的需要,也是爱护群众的需要。特别要注意不能息事宁人无原则地忍让,不能让挑头人员在经济上额外得利,滋长“闹而优则惠”的不良风气。
三、把落实责任作为维护稳定的重点来抓
稳定问题更是一个责任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高防控能力,确保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共同的责任。要做好稳定工作,重点就是要强化措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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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好、严格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责任主体务必要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抓稳定工作,就是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落实各自责任,不放过任何可能酿成事端的苗头隐患。1的失误可能导致100的失败。目前,各地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其实就是责任不明、疏忽了个别细节问题所致,从而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细节决定成败。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百密而无一疏”,不允许任何一个方面工作、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出漏洞。当前不少地方同犯一个毛病,就是什么事都讲“齐抓共管”,看起来很重视、有保障,其实往往很空,没有责任主体,许多事落不到实处。就稳定工作而言,“齐抓共管”对上级是一种很无奈的渴望,对同级来说都希望责任是对方而不是自己,到头来,是都抓都管,又谁也抓不了,谁也管不好,谁也不负责。
2、责任追究务必搞到位。“回避矛盾的干部不是好干部,解决不了矛盾的干部是没本事的干部。”在当前社情复杂、矛盾交织的情况下,要求干部必须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负起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本单位的责任。对稳定工作不主动、不支持,工作无成效,或者纵容甚至怂恿群体上访闹事的干部,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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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安 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与体会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我市委、省政府强调,越是在经济社会形势好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把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本省建设“平安我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稳定工作的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新世纪新阶段保平安、促和谐,就是要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和谐,突出统筹发展,这是一个“大平安”的概念,是探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系统工程。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立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逐步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讲,我们在建设“平安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维护政治安全。保平安、促和谐,必须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坚决防止重大政治问题的发生。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搞好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教育,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保持高度警觉,站稳立场,坚决斗争。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坚决封堵、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大专案侦察力度,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等。

维护社会安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数量增多、激烈程度加剧、处理难度加大,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在建设“平安我市”的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积极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维护治安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控制好治安局势,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当前,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好的,大局比较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存在的治安隐患还不少。我们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严打”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把治安防范、治安管理、集中整治、社会控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工作机制。

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建设“平安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把公共安全问题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治安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治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有效避免和杜绝爆炸、投毒、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公共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防范在前,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建立确保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维护经济安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司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规范作用等。

“平安我市”建设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总结以往的经验,我们认识到要搞好“平安我市”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处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使保持社会稳定与改革、发展相统一,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做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接受的程度统一起来。2004年以来,我们在大力开展“平安我市”建设,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动员带领全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在推进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更加注重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注重扶危济困、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正确处理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全省的长治久安,把我市建设成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是我们建设“平安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长远奋斗目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保平安、促和谐的实践中,我们坚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既着眼长远,统筹全局,又立足当前,抓住重点。同时,逐级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大落实考核力度,使“平安我市”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面对当前不稳定因素上升的实际情况,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首先,坚决治标,特别是对一些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同时,立足治本,牢固树立加强基层、建设基层、稳定基层的观念,把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确保该在村镇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县,该在县里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市,该在市里解决的问题不能到省,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正确处理发挥专门机关作用与走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必须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平安我市”建设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深入发动群众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

正确处理继承经验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在维护基层稳定方面,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十分可贵,应当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继承。同时,又要有充分的创新精神,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在不断完善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在新的实践中,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

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心得5篇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心得精选5篇》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篇一:维护稳定心得体会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在其的过程中都必须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问题。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需要每个人都有一颗宽容的心,用自己的包容心态去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去处理好各民族的关系。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能稳定及更好发展的前提条件,历史的镜子告诉我们,由于民族矛盾,民族歧视所引发的各民族之间的战争和冲突给与了我们最好的忠告;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流,相互学习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友好发展,友好交往成为贯穿历史的主流。事实证明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之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取得如此重大的成就,正是因为我们的民族能紧紧的融合在一起,我们能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爱国力量的凝聚,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

首先,处理好民族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一颗爱国的心,需要一种爱国的强力支撑。我们伟大的国家——中华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了风风雨雨,遇到了重重困难,经历了挫折和失败,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屈服,他们从没放弃和困难作斗争,在爱国主义旗帜的指导下,他们树立了明确的方向,各民族团结一致赶走了帝国主义,推翻了压迫,人民成了真正的主人。民族是我们做一切事的基础,是我们取得胜利的最坚实的保障,是新中国诞生的先决条件。

然而,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使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发生了质的变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为了我国在处理民族之间关系中关键的一步,各民族在统一的领导下,维持个民族的特点,风俗习惯,组织有力的力量壮大自己,真正消除了民族歧视,实现了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大团结。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共同斗争中,各民族之间交往与合作的密切程度,是以往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正是这种民族的大团结,大统一、大交流,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民族的联合和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尽管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总的说来这种联合不可能是真正平等的,统一也只是相对的,仍保留着某种封建割据状态。但是,它毕竟给人民带来和平建设的环境,减少了某些民族统治者为争权夺利而挑起民族仇杀的机会,排除了分裂时期许多人为的障碍,为各族人民顺利开展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抵御外来侵略的力量。因此,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必然表现为为维护统一、反对分裂而斗争。

我国发展到现阶段离不开人民的支持,但是在这样的国度,我们也得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感,一些分裂势力仍然在秘密的进行破坏人民团结的活动,他们企图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新疆地区作为多民族聚集地区域,合理的处理民族关系成为更好的、和谐发展新疆的关键因素。新疆地区也存在一些民族分裂分子,“三股势力”是我们维护新疆地区民族团结的所面临的重大难题,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我们要用先进得思想去和一切的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矛盾的极端分子作坚决的斗争,用我们先进的思想去教导那些思想狭隘的民众,让他们认识到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要发展的必要前提。民族的分裂只能带来流血牺牲,给人们带来的是灾难,是经济的衰退,是历史的倒退。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同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时刻保持清晰地思维,明白什么事是该做的,什么事是坚决不能做的,什么事又是我们要奋力阻止的,因为一种责任,一种爱国的情怀深深地埋在了我们心中,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

民族,贯穿了整个时代,实践证明民族团结给我们带来了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民族团结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在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努力做好民族团结,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用每个人的努力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美好,在新疆这块民族大聚集的地方,我们要坚持自己的思想,敢于和一切的反分裂势力作斗争,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疆。


篇二:维护民族团结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3月1日,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暴力袭击恐怖事件,泯灭人性的恐怖分子,手持利刃见人就砍,致使无辜群众死伤惨重。不管暴徒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和理由,但他们的行径已经让他们站在了所有人类道德的对立面,让世界人民,中国人民,包括新疆同胞们不齿,并且深深地刺痛了我们的内心。

暴徒们的罪行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实践


近日,中央政法委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集中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这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举措。

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对各级政法部门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中央要求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保平安促和谐——山东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与体会


保平安促和谐——山东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与体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山东省委、省政府强调,越是在经济社会形势好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把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本省建设“平安山东”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稳定工作的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新世纪新阶段保平安、促和谐,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和谐,突出统筹发展,这是一个“大平安”的概念,是探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系统工程。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立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逐步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讲,我们在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维护政治安全。保平安、促和谐,必须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坚决防止重大政治问题的发生。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搞好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教育,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保持高度警觉,站稳立场,坚决斗争。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坚决封堵、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大专案侦察力度,严密防范,坚决(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等。
维护社会安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数量增多、激烈程度加剧、处理难度加大,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在建设“平安山东”的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积极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维护治安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控制好治安局势,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当前,山东省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好的,大局比较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存在的治安隐患还不少。我们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严打”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把治安防范、治安管理、集中整治、社会控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工作机制。
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把公共安全问题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治安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治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有效避免和杜绝爆炸、投毒、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公共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防范在前,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建立确保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维护经济安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司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规范作用等。
“平安山东”建设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总结以往的经验,我们认识到要搞好“平安山东”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处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使保持社会稳定与改革、发展相统一,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做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接受的程度统一起来。2004年以来,我们在大力开展“平安山东”建设,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动员带领全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在推进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更加注重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注重扶危济困、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正确处理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全省的长治久安,把山东建设成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是我们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的长远奋斗目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保平安、促和谐的实践中,我们坚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既着眼长远,统筹全局,又立足当前,抓住重点。同时,逐级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大落实考核力度,使“平安山东”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面对当前不稳定因素上升的实际情况,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首先,坚决治标,特别是对一些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同时,立足治本,牢固树立加强基层、建设基层、稳定基层的观念,把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确保该在村镇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县,该在县里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市,该在市里解决的问题不能到省,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正确处理发挥专门机关作用与走群众路线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必须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平安山东”建设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深入发动群众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
正确处理继承经验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山东在维护基层稳定方面,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十分可贵,应当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继承。同时,又要有充分的创新精神,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在不断完善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在新的实践中,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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