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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为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9月25日,政论专题片《为了》的播出,备受大家关注。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敬请您关注小编栏目。
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一】
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司法体制取得的显著成绩的政论专题片《为了公平正义》,从9月25日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首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部署与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迎来了崭新气象,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涉险滩、闯难关,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公平正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小编 ,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主线,内容涵盖改革的决策部署,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效率的改革,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等司法为民方面的改革以及现代科技运用与司法结合的改革,既有理论的亮点,又有生动的案例,对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回应,对于改革的思路、方法、效果进行详细梳理,并最终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揭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这部政论专题片的推出,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矢志不渝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崇高目标不懈奋斗,砥砺前行。
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二】
由中央政法委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政论专题片《为了公平正义》昨晚播出第二集《落实司法责任》,本集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的要求,针对过去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等弊端,通过员额制改革等一系列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全面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人员须对案件终身负责范文写作
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核心是司法责任制改革。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中居于基础地位。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提出,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明确司法体制改革主攻方向后,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从2014年开始,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拉开大幕,目标是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员额制改革率先在上海、吉林、广东等七个省市进行,通过施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优秀专业人才选拔吸引到办案一线,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表示,员额制改革把原来司法队伍中的精英确定下来,不仅提高了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也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选拔员额法官12万多名,检察官8.7万多名。随着2017年7月,最高人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首批法官、提供最新和免费范文模板参考 检察官遴选工作,分别遴选出367名入额法官和228名入额检察官。至此,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
《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后感
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纪实影像再现了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脉络,展现了改革者的思考、探索,展现了人民群众身边的司法改革故事。聚焦司法体制改革,讲述司法责任制改革如何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为老百姓更好地守护公正,司法便民利民改革如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我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崇高追求,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积淀传承的精神基因,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蹄疾步稳。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司法改革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亿万双期盼公正的眼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3月24日下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给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一招——“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司法责任制,短短五个字,直指要害。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司法责任制改革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落实司法责任制,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落实后,办案法官、检察官将独立判案,独立签发法律文书。也就是说,法官自己办理的案件,怎么判,自己就能说了算。谁办案、谁有权;谁用权、谁负责。案子判得对不对,是否公正,考验的就是法官个人或合议庭本身。
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发现,以前困扰多年的难题,随着司法责任制的推进也迎来了排难解困的机遇。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给内设机构改革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办案不需要再进行层层审批,很多机构自然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案子判出公道,正义自在人心。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2016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可以说,这场变革推动的速度,就是和生命赛跑的速度。幸运的是,已经关押在看守所四年之久的卢荣新赶上了这一场变革。原判认定卢荣新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卢荣新有罪,依法予以改判。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司法改革“为谁改”和“往哪儿改”,给出的定盘星。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追风踏浪,如今已经船到江心。不是小修小补,不怕伤筋动骨。这是一场广度、深度、难度远超以往的司法改革。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论专题片准确客观详实的讲述了司法体制改革过程和成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司法规律,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正是这“四个坚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与新高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它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和声共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步向前!
社会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
公平正义是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种种现象的反映和评判。这种反映和评判是由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是历史的、发展变化的。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抽象地看待公平正义,把它当成某种永恒不变的原则。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资本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最公平不过的;但在工人看来,利润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的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是不公平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正义标准同一切剥削制度有原则区别。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我们的公平正义标准必须反映并适应这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抽象地讨论公平正义问题。
公平正义是一个具体的范畴,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公平正义的具体内涵不尽相同。以分配公平为例,在经济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遵循的是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实行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由此必然产生收入差距。如果在竞争起点上,实现了权利、规则、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那么这种收入差距应该说是公平的。我们所要反对的是破坏和背离公平竞争的环境、秩序而带来的收入差距。但在社会领域,公平的标准则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必须满足所有社会成员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社会领域不能照搬等价交换、优胜劣汰的原则,而应当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社会公平的尺度。在社会领域,我们必须在再分配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不同阶层的收入进行调控,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绝对公平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幻想中。现实世界是千差万别的,尽管我们强调权利、规则、机会、分配的平等,但由于客观情况错综复杂,在实际生活中只能求得大致的公平。公平的实现还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能一蹴而就。历史只能提出和解决它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善良意愿,而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只能逐步实现,这就是党政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保障公平正义。
保障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维护和保障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遵循公平正义原则,调节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才能实现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党政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保障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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