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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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开展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xx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 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 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 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 弘扬法治精神, 就是要以人为本, 以法为尊, 尊重和保障人权, 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 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 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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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学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学六五普法
为进一步落实“六五”法制宣传规划和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深入学习,等各部法律。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全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 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参加培训了审计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审计法,坚持依法审计
《审计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网 )《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
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第2页
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 )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就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全县组成普法宣讲团17个、普法宣讲组286个,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全县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4)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全县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文字档案齐全、类别清楚、专室专柜。(5)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县办通过政府网与各乡(镇)依法治理办实行微机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全部开通,运行良好。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以“八项”宣传形式为载体,搭起具有本地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第一,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常规性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以县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为依据,组织创作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回演出。第三开展“法律大集”活动。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确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每个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第四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在县城设置2处“法律广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第五开设“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现有设施,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第六开辟“法制专栏”节目。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银屏字幕”等形式,通过电视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第七开设小区“法制长廊”。在县城繁华小区开设2处“法制长廊”,确定专人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八建立“法律农家院”。每个乡(镇)只少要建立3—5个村标准性高、运用性强的“法律农家院”,并逐步实现“村村有个法律农家院”。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采取政府拨付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一点,法律服务创收一点等措施,县办普法经费10.8万元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提出这个“1234”工程,就是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它们更趋完善、科学。当然,仅就普法“1234”工程的提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尽善尽美。但它不是孤立静止的,可以通过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以未来向度的思维,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教师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教师六五普法(一)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乡村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我认为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二、讲究方式,措施有效,努力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少年儿童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二)活化法制教育形式。
为了加强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我们按照学校法制教育要求,多管齐下,严格措施,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读”、“写”、“察”等灵活多样的、学生喜闻乐见的系列教育活动,强化了教育效果。
1、是“教”,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的有机结合,渗透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政治课、品德与生活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2、是“听”,采取听取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和法制教育讲座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就拿我们学校为例,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系列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基本常识。每年都举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聘请政法机关干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3、是“读”,即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观看法制教育资料图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或者生动形象的法制图片,使广大师生直观地接受法律知识教育。
4、是“写”,即举办法制教育活动。配合“平安校园”建设活动,我们开展了《平安征文》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征文》等活动。通过征文活动,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
5、是“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考察活动。组织学生了解法制夏令营;参观禁毒、禁赌、禁黄等图书展览,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
(二)、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三、联系实际,互动协调,夯实学生法制教育基础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需要校内外相互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协调,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环境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我觉得学校可以基本做到:一是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二是在校内设置名人雕塑、名人画像、格言警句、标兵榜等宣传阵地,悬挂“校园之星”图片、张贴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展示学生“绿化警语”,使校园环境更具有激励作用;三是建立校陈列室,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对学生进行校史校誉教育;四是设立黑板报、专刊、文化橱窗、读报栏,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五是利用校园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自办节目,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2、积极指导家庭教育。一是举办家长学校,家长法制教育工作站,坚持每学期开展1-2次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三是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及时推广先进教子经验;四是建立“家校联系卡”,架起学校和家庭的桥梁;五是坚持每年暑期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对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六是定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系列指导,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3、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凝聚作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凝聚作用。利用业余活动对学生进行纪律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培养学生热爱集体、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的集体观念。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抓“创安”、抓整治。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根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标准,结合各班实际,制订出各班自创工作方案,建立“创安”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分解落实到每位老师身上;把“创安”工作作为年终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从而增强了学生自防自治能力,预防案件发生。与此同时,教师应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广电等部门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台球室、游戏机室、录像厅和歌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着力治理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师六五普法心得体会(二)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教师六五普法心得体会(三)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 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六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六五普法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民普法教育为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发挥着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是国家安定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整个普法期间,我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整个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提高全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乡镇作为基层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部门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此次教育中,我们十分重视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我个人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教育培训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目前社会上一些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这次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对广大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学好法用好法,做到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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