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里,相信很多人都曾经使用过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合同文书的准备工作你做好了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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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宁波市 房 地产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 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 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 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 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 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 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甬 (县、市、区) --- 中介 年第 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合同不仅仅是是维护法律权益的证明,更是对自身责任的规划。在阅读了这篇《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之后如果还想阅读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我们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欢迎下次再来,在此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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