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委统计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进一步加强我委工业经济统计工作,提高经委统计工作水平,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委在市经委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确保和提高全县工业经济统计数据质量这一核心,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机关统计执法工作。现将20xx年经委统计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我委对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经委统计执法领导小组,由经委主任任组长,经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工业发展科、非公与乡镇企业科的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检查和协调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要求,制订了工业经济分析统计制度,定期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和统计综合管理,设置了专门科室(经济运行科)、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统计分析工作,配备了专门用于经济运行分析、财务系统的电脑及相关软件,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了统计管理;三是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统计业务以及法律知识相关培训,同时召开了全县工业企业统计员会议2次,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统计业务水平。 四是我委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统计台帐,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备,各种统计资料清楚。五是安排专门人员到市经委参加全市工业统计数据处理与统计信息传输网络化培训,实现了统计数据传送的网络化与信息化。
(二)统一组织,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在我委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一是按照统计目标责任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开展了统计自查工作。6月中旬,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要求,我委就统计考评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建立工业企业各项运行指标、项目备案、乡镇企业统计台帐,力求搞准统计数据。统计人员按照原始纪录对统计数字进行如实上报,有效避免了报表混乱,数出多门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报送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统一实行微机上报,不但提高了统计效率,而且增强了保密性。二是按照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编制了自查报告、并向县统计执法检查组提供了相关备查资料。三是定期到各业务科室进行检查,在坚持全面检查的同时,对经济运行科、非公与乡镇企业科、财务室等重点职能科室进行了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了20xx年1-12月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数据、统计台帐及原始凭证,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限期改正。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委相关业务科室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备;如建立台帐、上报报表、统计档案管理、报表的微机化管理和电子文档报送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微机老化,给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二是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尚未装订成册。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遗补漏,杜绝统计工作中的死角;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学习,尽快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逐步更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备份;
四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
五是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一)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XX年,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政执法督查等责任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细则和依法行政制度,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责任、量化分工,切实做到了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目标,强化责任
年初,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法制办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全区民政系统人员的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同时,局党组与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民政办(所)负责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分解到科室(站、所、办)、分解到人,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工作与民政常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抓,确保了本局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渠道、信息畅通,有利地推进了全区民政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年初,局党组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工作责任措旋。如:2oXX年7月,殡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石板镇一丧葬用品店散发租冰棺的违规广告,我局及时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监督劝导,对当事人做好行政处罚约谈,劝其停止散发虚假广告行为,并于次日进行了行政处罚回访,当事人接受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劝导,及时停止了散发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树立民生建设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切实让低保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1、为低保人群解困。一是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为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运行,我局按照“三级公示”的原则,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公开申请低保政策、手续、程序和举报电话,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公众性和透明度,坚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为了保证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我局采取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城市每月、农村每季度将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到低保金,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截止11月,我区城乡低保5067户、1094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0.77万元。其中城市1664户、3028人,发放低保金23.7l万元,12月分月人均补差66.23元;农村3403户、7917人,发放低保金17.06万元,11月份人均补差18.87元。
2、为低保家庭解难。为了确保低保户与其他家庭一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区政府就低保户安装天然气费用减免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与5家在新都城区开展营销业务的天然气公司协调,达成共识。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对全区1688户低保户使用天然气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未使用的有1274户,其中烧柴火的有39户、烧蜂窝煤的有1024,烧液化气的有211户。针对实际情况,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新都区城市低保户天然气安装费用减免补贴方案》请示,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原则通,予以实施执行。一是减免费用。对XX年在全区城市低保户中天然气管道已入户,但因经济困难未交安装费用的给予了减免,低保户只交上500元(目全新都区每户正常安装费用为3060元),就能享受到城市化家用天然气。二是实行补贴。对减免安装费用后仍有困难的城市低保户,经我局调查核实,由区财政以每户300元实施补贴,对以后出现天然气管理铺设到户的城市低保户,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安装费用或气未通的,也将享受到减免、补贴政策。这样,我区城市低保户最少的只交200元钱就能用上天然气了,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策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加大老年人的维权力度,维护老年龄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上出现个别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或人,个别老年人赡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造成无钱打官司的现象,我局利用区老龄委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委工作站,成功援助了l起子女殴打父亲的案件:积极协调区法院审理1起父母起诉一子三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成功调解赡养纠纷25起,老年人满意度达100%。
2、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我局在进一步深化、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大了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组务合入村务公开栏,增加“涉农价格公示”、“廉政文化建设”等公开项目,使公开的内容、项目更规范、更加完善了。同时,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村(居)务、组务公开,完善和健全村(居)级财务管理、集体财产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
3、认真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大城市流浪(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本年度依法救助325人次,其中妇女91人次;儿童58人次,其他人员176人次。救助率为100%。
4、依法做好殡葬改革、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XX年,我局加大对殡改法规的宣传力度,分别于3月20日至4月10日和9月10日至9月20日共出动宣传车2 3台次,深入各社区、村、组进行了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资料8ooo余份,书写、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覆盖面达99%以上;我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本年度,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056对、10112人;离婚登记1526对、3052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为民责任意识
1、依法服务。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创优”活动标准,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的民政部门办事窗口,为服务对象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了政府窗口统一受理的服务格局。今年我局又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整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由23项缩减为2o项,《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办理,规定的工作时限由30天缩减为15天;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规定办结时限由6o天缩减为10天,这样既减少了办事时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本年度,我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达100%;职责职权、审批程序和依据、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公开率达1oo%;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问题督查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达l00%。
2、文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殡葬改革、查处不规范民间组织和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执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程序合法、无乱罚款、乱收费、乱法的行为.
3、为民服务。我局在为群众办理与其他部门联办件数上,工作人员主动以服务型转变为能动型,加强上下部门(含区级部门)的衔接,为办事群众减少“跑腿”次数,能现场联办的,坚持“即办件”办理,不能实行“即办件”的,以窗口形式要件审查与相互协作实质性审查相结合,有机衔接、高速运转的审批方式,推动审批办事效率的提高,把服务流程明亮化与部门内部行政资源整合有效结合,逐步推动组织再造,方便了群众。
本年度,我局无一人在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过程中被上级机关通报、被中央、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无一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效能告诫.
XX年度,局党组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以民生建设为主线,不断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文明执法作为民政部门为办事对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努力实现区委提出的“翻番调结构,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新新都”宏伟目标做出积极地贡献.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8起,其中立案115起,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90余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个。
2、重视并积极受理质量申诉。利用12365举报投诉网络和社会质量监督员网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为投诉者挽回经济损失4XX元。
3、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新闻报道22篇,其中国家省市级报刊媒体上稿件5篇,编发质监信息26篇。
二、完善和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XX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局长、主管副局长(稽查队长)、稽查队长、执法人员层层签定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压死了责任,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履行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后,建立督查记录,采取日常督查、例会督查、领导督查三种方式,监督责任单位和人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确保按时完成。
三、专项整顿取得实效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家具、服装、絮用棉制品、危险化学品等十类重点产品的检查工作,对专项整顿工作实行局长牵头、分管局长主抓、责任科室主办的层级管理机制,建立了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不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国务院出台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的契机,迅速行动,对全县列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范围的2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70余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活动。特别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对回隆糖果产业园区内的所有糖果生产企业加强了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重点监管。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我县没有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对全县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一登记排查,累计拆除3家浴池锅炉、责令限期整改检验合格或降压使用32台,针对魏县压力容器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我局对全县21个乡镇进行划片分包,建立责任区,进一步加大了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3、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打假
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化肥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在今年3月份“春耕”季节,共抽查化肥15个批次,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2批次。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了技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4、开展建材市场的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建材市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查处15家免烧砖厂无标准生产,10家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企业无证经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培训亟待加强。
2、执法手段单一,受条件限制,执法装备和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备明显不足。
3、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对于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后处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能,立足源头开展打假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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