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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必须做地三件事:吃喝,睡觉,上厕所。作为一个人这都是必需的,但如果是一直只有这些事,只会使我们变成行尸走肉。人吗,应当有追求,更应该有原则,换句话说,一个人需要理想和信仰。 关于怎样树立理想与找到坚定的信仰,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我们的个人理想无疑要服从国家理想,我们的信仰也要服从马列主义.在不于国家理想矛盾的情况下,树立自己的的理想;根据马列主义找到自己的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历史潮流淹没,成为祖国的罪人.具体细节方面因人而异,但大的方向不能错. 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中,没有哪一个团体比我们的党的理想更远大,没有哪一个组织的成员比我们的党员信仰更坚定,所以没有哪一个团队比中国*更成功。党章中就有我们的党信仰的文字化描述:中国*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理想的描述是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是国家富强。有了这种理想与信仰中国*才能由弱变强,进而主宰中国现代的历史。转而说个人,也是这个道理。 信仰与理想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它们是人生之舟的帆和舵.有了它们,一个人才能称之为人,一个人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迸发出无限的能量,为世界增添一点亮色.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像领导各国人民摆脱民族压迫的的们,像让黑人获得权利的马丁.路德.金,以及在各个领域都有卓越建树的成功人士,毫无例外的,他们都有坚定的信仰与远大的理想,所以作为未来承担历史任务的主体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找到坚定的信仰 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两个人,但理想是可以共有的,信仰也是可以分享的.如果我们中的某些人志同道合,那是再还不过了,因为那不是简单的代数相加而是可能会发生质的变化,将不可能化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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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一
《 你很像一个人》讲述了:乡下小学的一名教师,她带领着孩子们一起玩游戏,一个孩子跑过来,对小艺老师说她很像一个人,小艺问那个孩子,她像谁,但那个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另一次一个孩子调皮被留在教室,小艺送那孩子回家时,孩子又说了你很像一个人,小艺问了,那个孩子却没有回答她,那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又有一次,一个孩子被高年级的孩子把头打破了,小艺批评了那个孩子,帮受伤了的孩子包扎好,问他疼不疼,虽然那孩子说不疼,但小艺心疼的流泪了,那孩子又说小艺像一个人,小艺问了,但那孩子却不说。
从一次作业中,小艺知道了,孩子们觉得小艺像他们的妈妈,小艺忍不住,流下了滚滚热泪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老师也像我的妈妈,除了父母,没有哪个人可以这样照顾一个孩子,小艺却这样做了。读到末尾,我也被感动,我也好想喊小艺一声:妈妈!
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二
尊重是一种崇高的美德,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心灵受到震撼,同样可以使别人得到自尊和自信,只有自己尊重别人了,别人才会重视你自己。
今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在阅览室无意中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尊重每一个人》,便兴趣盎然的读了下去。
这篇故事讲了一位中年妇女领着小男孩走进了巨象集团的花园,把好的餐巾纸扔到一位老人刚剪过的草丛上,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们,把餐巾纸扔进了垃圾箱,可是这样反复了几次,那中年妇女指着老人教导孩子:如果不好好学习,长大便会像他一样卑微低贱的工作。老人借来手机打了个电话,就免去了中年妇女的职务,原来老人是总裁,老人教育孩子要尊重任何人。
故事中的中年妇女为了教导自己的孩子,而向一个老人扔出餐巾纸,而且当着老人的面贬低老人,一点也不尊重他,就是因为她自己的不尊重和傲慢,导致了她被解雇,直接被开除。在生活中不尊重人的现象很多,我曾经看到愤愤不平的一幕,开宝马车的人把捡垃圾的妇人撞到,下车不仅不扶起她,还对她一阵臭骂。行人看不惯了,纷纷指责他,他只好夹着尾巴开车逃窜了。
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多么的卑微,我们都应尊重他。这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而且尊重别人就是在尊重自己。牢记普希金的一句话:尊重别人吧,你会使别人快乐加倍,也能使别人的痛苦减倍!
查看更多>>>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查看更多>>>本书作者为红军后代,有感于老一代革命者对于信仰的不渝追求,为了传承这一革命精神,于退休之后专事写作,发表的作品一经发表,均引起读者广泛关注,读后无不为之动容。选题生动再现了革命战争时期出现的十二个感人故事,讲述了老一辈革命者的战斗、生活及对自己革命信仰的坚守。书稿中既有贺敏学这样的军事将领,也有普通战士,透过对党史细节的叙述描述,以小见大,体现了小众文学,大众观点。对于老年读者可能引起一种时代的共鸣,对于青年读者将是一个很好的信仰教育。书稿将由《苦难辉煌》作者金一南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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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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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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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一)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朱成碧的q一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一爱一。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一爱一,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一爱一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一爱一,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一妈一一妈一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一个人的战争】中的我并不是因为母亲要拿她去换儿子而生气,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而伤了自尊心。从此埋下了恨。母亲的形象在作者笔下丑到无与伦比,倔强的一性一格随着成长而根深蒂固。其实,在母亲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即使换到了别人家,我相信母亲会多了更多的惦念和牵挂。
我是家里唯一自一由恋一爱一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一爱一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一爱一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这点恰恰与【一个人的战争】中所描述的截然相反,而我却能感受文中我在逆反心理下的叛逆行为。读着一句句憎恨,我的眼角终于滴下了泪水。我没想过要恨,只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与做法让我一浪一费了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硬生生让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少女演变成忧虑青年。这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内心的挣扎。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一爱一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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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的信仰》读后感
《种子的信仰》是梭罗继《瓦尔登湖》之后留个世人的有一部力作。在这部书中,作者用详细的笔触介绍了关于种子的一切。梭罗明亮的眼睛不断深情凝视每一颗形状不一的种子,他以日记的形式细细观察种子的活动区域,记录下种子成熟和传播过程中所有环节,幽默地与种子对话,快乐地与种子交流,从种子坚定的生存意志中,探寻大自然的神奇与玄奥。
1、在学生心里种下美丽的种子
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莫过于我不相信, 没有种子, 植物也能发芽,我心中有对种子的信仰。让我相信你有一颗种子,我等待着奇迹。也正是这句话,让我感到深深的震撼并反观自身。对我们每一个老师而言,每一个学生都是一片肥沃的土壤,而一个学生能否成才,最重要的莫过于在他们的心田中种下种子。这些种子,可以是一份自信,可以是一份鼓励,可以是一份期许,也可以是一份真诚的赞美,让这些美丽的种子在学生的心底默默的破土而出。必将能长成一片茂盛参天的广袤森林。
2、每一颗种子都值得热爱
也许,在常人看来,一粒种子从孕育到破土而出,再到成长为一株成熟的植物,是非常的琐屑无聊的事情。而在作者梭罗看来,这所有平淡的一切中都蕴含着无限诗意与无穷乐趣。他很认真地记录下第一株勿忘我开始结籽的时间,第一颗五针松种子掉落的季节,第一颗被红松鼠折断的果球,第一枚白枫木大大的翅果如何漂浮在河上。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叙说着种子的传播、生长继而形成茂密森林和碧绿田野的足迹。而在阅读的时候,我也恍然领悟,每一颗种子都是值得期待,值得热爱的。不管他们是低矮的灌木,高大的乔木,所有的种子不分高低贵贱在作者眼中都是可歌可泣值得赞美的。而我们所教育的每一个学生何尝不是如此。他们就是一颗颗的种子,他们之中或许有着不同的出身,有着不同的资质,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可是这每一颗种子都值得我们平等的对待与热爱,他们的未来都有着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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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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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一陽一光里自一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一陰一暗与欲一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一陽一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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