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bjca)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bjca授权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 使用 1.bj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bjca不承担责任。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4.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5.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 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
查看更多>>>02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 https://_________和 ftp://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通过e-mail: 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 https://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 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 https://_____________ 。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 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 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密技术来建立ssl或tls会话。
3.合格的申请者 在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向您提供全球服务器证书。
4.地理限制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允许您在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安装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
5.使用限制 5.1 软件平台限制 您必须保证,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_______网站页面上所列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软
查看更多>>>03
委托方(中/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ce/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申请认证的产品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认证依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证产品取得cb证书情况有无_________________
四、受理/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开始实施受理/代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 (1)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2)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4)在认证各个阶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认证受理/代理工作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2.受理/代理方 (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2)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4)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费用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申请/受理费用:_________元(须送样前交付)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ce/国际认证证书费:_________元; 试验费:_________元; 转报告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
查看更多>>>04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6.2.2 获证方的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获证方应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为审核人员提供检查文件、提供检测样品、进入所有区域的安排、调阅所有记录和访问人员的方便。 (2)当获证方对质量体系实施了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或获证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获证方应在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如发生客户重大投诉和(或)重大质量事故时,获证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4)获证方应
查看更多>>>05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3.1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6.2.2 获证方的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获证方应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为审核人员提供检查文件、提供检测样品、进入所有区域的安排、调阅所有记录和访问人员的方便。
(2)当获证方对质量体系实施了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或获证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获证方应在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如发生客户重大投诉和(或)重大质量事故时,获证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4)获证方应事实求是地宣传被认证的产品,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5)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6)当认证
查看更多>>>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甲方电话: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电话: 0757-85915006, 020-81154888 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 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设备
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 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
查看更多>>>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8.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定舱和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具有与书面单证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对乙方所托运的货物享有运费追索权; 9.电子报文的保存期与纸面单证相同; 10.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电子定舱细则的有关要求; 2.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乙方必须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修改和提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经营机密信息和数据;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报文格式、代码标准和安全保密标准向甲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无误的集装箱托运数据; 4.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报文应包括祥实准确的定舱号、协议号、装卸港口、货物交付地、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箱量箱型、货物明细(品名、件数、重量、体积、特种货物尺寸等)、运费条款、预配船期和其他认为需要特别注明的信息, 查看更多>>>
09
甲方:沅陵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确保我县参合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及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和《沅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机制,制定相应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报帐。 第四条 甲乙双方要健全各种制度、完善所有资料,按时统计、及时报表。 第二章 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具有以下权力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法规政策规章的落实。 2. 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指导(乙方需交全年补助金额1%的网络使用费)。 3. 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帐。 4. 为乙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和提供政策咨询。 5. 对乙方不按相关政策执行的行为进行查处,一年内警告三次或以上不改者,或连续两年评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暂停或申请取消乙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三章 乙方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具有以下权力和义务: 1. 乙方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资料齐全并收集整理归档。 2. 乙方在医院醒目处要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要规范不能太小);设立宣传专栏,定期公示三级医疗补偿情况;设置投诉箱方便群众投诉。 3. 乙方在参合病人入院时,其责任医生和经办人要认真检查病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严防顶替假冒。 4. 乙方在诊治病人时要热情和气、因病施治、规范检查、合理用药。严禁放宽入院标准(特别是挂床现象)、多收费、乱开药、滥检查特别是滥用大型昂贵检查(如果需要做大型检查时必须使用告知书),更不得为病人写假病历、填假清单、开假发票。 5. 乙方诊治农合门诊病人时要使用规定的统一处方,收治住院的要严格按湖南省卫生厅颁布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书写合作
查看更多>>>10
[神机真人] 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
查看更多>>>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栏目为您准备了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格式、2024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范本等供您参考,祝您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