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翻开这本散发着浓浓墨香的旧书,你会被带进一个维多利亚时期风雨飘摇的英格兰。在这个局势动荡不安、社会剧烈变革的年代,少不了各式各样阴暗奸险的犯罪,也自然会衍生出许许多多能够伸张正义之人。福尔摩斯作为侦探小说中塑造的最成功、最有血有肉的一个正面形象,在百年以来深深打动着无数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中的典型,以缜密细致、经得起推敲的逻辑,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有血有肉、值得回味的人物形象,用侦探小说巧妙揭示并讽刺了当时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新的流派。在《四签名》、《血字的研究》中批判了英国对殖民地的巧取豪夺,在《铜山毛榉之谜》、《花斑带的故事》中斥责了当时真实存在的为牟取钱财亲人间互相算计的行为,在《海军协定》中揭示出当时剑拔弩张的政治局势,其他作品也都罗列了种种丧心病狂的犯罪行为,但这种种都与当时政治制度的腐败黑暗和社会道德的败坏沦丧有关。同时,柯南道尔还揭示了当时法律的种种漏洞,并塑造了雷斯垂德等愚蠢无能但却偏偏喜欢邀功请赏的警察形象,呼吁英国人民改进法律与政治体系,提高道德观念,弘扬正义光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能从众多侦探小说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没有一般侦探小说中易犯的败笔,即看似神奇但缺乏逻辑的神来之笔,让人回味后感觉不可信。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建立在严谨的思考推理的基础上,在构思和布局中埋下伏笔,让故事不仅可信,还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正可胜邪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书中得到了非常明确的体现,无论作案者手法如何巧妙,智慧如何高超,心思如何缜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总是会应验。因为,哪怕是你留下的一丝烟灰、一点土粒,都会被这位如同机器一般孜孜不倦而缜密细致的侦探敏锐的观察力捕捉到,从而推断出整个看上去扑朔迷离的案情。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
在这次行动中,亚森*罗宾化妆成了男爵戴奈利,成功的破获了一起无从查起的案子。
在一家歌剧院,一位女歌手被一对怪盗扒了身上镶满钻石的衣服,没多久,另一位少女也被绑架。两位少女去了一次梅洛曼伯爵家。发现伯爵兄妹家的一切竟与当时一样,便咬定伯爵兄妹就是凶手。其实在贫民窟中,有一栋房子,和那兄妹俩的完全一样。伯爵的仇人就用这房子来诬陷伯爵。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以后,不禁为亚森*罗宾那聪明的头脑而深深地折服了,罗宾虽然是一个性格有些奇怪的盗贼,但是在破案这一方面,他却比其他专业侦探更胜一筹。在其他几个故事中,他甚至比福尔摩斯更聪明。亚森*罗宾的易容术也不赖。一会儿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会儿变成一个跃跃欲试的运动员,过一会儿又变成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没人能认出来。
哎,要是我们现在有这么聪明的侦探就好了,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坏人逍遥法外了,也不会有这么多贪官污吏为非作歹了。社会一片安定祥和,就算大晚上开着门也不会丢东西了。这样的社会多好呀!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我不是很喜欢读书,但喜欢刺激紧张的故事,一次偶然,我接触到了柯南道尔笔下一部优秀的着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部可以堪称完美的侦探小说,我早已不下十次去购买各种版本,去如饥似渴的阅读。我渴望着,自己也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紧密的思维,但是,这如天之骄子一般的人物,我又怎么能胜任?
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从福尔摩斯这个给人印象深刻的天才身上,我却是认为:他是由百分之百的灵感加上百分之百的汗水组成的,对于一个智慧和勇气并存的成功人士,我的存在又是多么的渺小而卑微。
福尔摩斯是公认的天才,没有谁会去否认这一点。
但是天才若是没有人传述他的智慧,又怎能会被世人所得之?是的,我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挚友华生。他是个退伍的军人,勇敢、忠诚、坚定,明明夏洛克是个不与任何人来往的刺球,可他却能够轻而易举的与他成为一起办案的伙伴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没有华生的夏洛克,对我,或者对他们两个来说,都一定是不完整的。
天才啊,需要勤奋,更需要锻炼出敏捷的思维。我希望,我,或者我们身边的某一人,都能够成为世上第二个福尔摩斯,都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正直的性格,拥有他过人的才智。当然,更希望我们能够像他一样获得一位华生,能够拥有一位可以信赖并且依靠的伙伴。
愿你我能成为福尔摩斯和华生。
今天,我终于读了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着《福尔摩斯探案集》。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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