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4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400字》,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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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有感400字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读孔乙己有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读《孔乙己》有感300字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暑假作文: 读《孔乙己》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五年级:tao76

读有感400字


眼睛是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让我们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让我们亲近光明,远离黑暗。

你有想过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么痛苦吗?我死后,也学外公将眼睛角膜捐给失明的人。这句话是永生的眼睛里面可爱的小温迪所说。她把死后捐献眼睛角膜解除盲人的痛苦看成是一件快乐的事,她是多么善良。当她听到捐献眼睛角膜时,并不像作者那样又哭又闹而是以它为荣。这是多么热爱生活的女孩儿,她可以画出栩栩如生的马儿,她可以体会盲人的痛苦,就像不让自己绘画一样。可不幸的是,善良的她却在一次交通事故丧生了。这种悲哀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的,她母亲按照她的遗愿将她的眼睛角膜捐给盲人,但她那处处为别人着想,以帮助别人为乐的高尚品质会根植于后人的心中,并世代相传。

是啊!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生、老、病、死,但在人生的尽头,若能将身上仍然可用的器官用来挽救、延续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美好的事情啊!它体现了生命的美好,人性的真善美。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我感觉文中的蓓茜和阿博特小姐有着深仇大恨,并在逐步加深中。读: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生来第一次,可以这样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本来就有恶感,事实上,我有一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忘乎所以了。我意识到,片刻的反叛了,经常使我难免要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就像所有反叛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了决心,干脆反抗个痛快。从上段我读懂了蓓茜和阿伯特小姐的可能对对方都有很大的压力,我还觉得好朋友应该和平相处,互相帮助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好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为一个小小的问题,而伤了友谊。闭嘴,这么闹法这让人讨厌毫无疑问他真是报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我这样早熟的演员,他当着把我看成是个既心怀鬼胎,又满怀恶意阴险可怕的角色。我当时痛苦万分,泣不成声,里得太太很不厌烦,等蓓茜和阿伯特一走,就什么也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拽,锁上门,不再理睬我,我听着他大步的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大概昏厥了一次纠纷最后就以我不的不省人事而告终。从这两段我读出了两个人到了最后还是分开了。里德太太有一点不耐烦等她们两人一走进屋里就不理睬他们。就因为这场纠纷最后就不省人事而完了。

读《简爱》有感400字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有感我给你门介绍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在舅母家。因受尽虐待,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学校毕业后,到庄园当家庭教师后与庄园主人相互产生爱慕之情。结果发现对方是个有妻室的人,而前妻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独自出逃,而后对其又念念不忘,又返回他身边。这时的男主人已双目失明,简依然和他相伴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文学也有了新的理解。意识到文学是一种理想和抱负,也是聪明和智慧,更是一种信念。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无价之宝,是一种可以发扬光大的传统,精神财富。

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文学功底,锻炼我们在写作中好词好句的驾驭能力。作者也和我们说了,在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我受益匪浅,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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