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眼叔叔》读后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金鱼眼叔叔》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书名:金鱼眼叔叔

作者:赵永芬

大意:

吉蒂的父母亲离婚,只有妹妹茱蒂和他以及妈妈住在一起,他的爸爸到很远的地方,只有偶尔团聚、通电话。自从妈妈认识了杰若˙福克纳,吉蒂发现他和爸爸不一样,他会讨妈妈欢心。虽然一开始不怎么喜欢这金鱼眼叔叔,但是她后来发现叔叔做事很有原则,讲话很公平,他适着去接纳叔叔,但妈妈和金鱼眼叔叔却大吵一架分手了。

心得:

看完这本书后,我越来越同情单亲家庭的同学,因我觉得她们也不想要他们的爸爸妈妈离婚,也不是他们愿意的。所以说:父母离婚,伤得是孩子。但是,每当父母吵架时,很多时候都忘了孩子得感受,说离婚就离婚,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孩跟本没有反抗的机会。就像过年前,妈妈和爸爸为了家里的事情和爸爸吵架。那几天,他们不曾说过话,到最后是舅舅来家里把事情讲开。因此,从那天开始,又回复以前的样子。但是,也因为这场争吵,原本说好了出去玩,也没去了!隔天,姐姐问爸爸还可不可以出去玩,爸爸却说:妈妈道歉,不然就别想出去玩。之后,妈妈决定要去像爸爸道歉,因为妈妈说答应过我们要出去玩,她觉得很对不起我们。可是姐姐却觉得妈妈没做错事,不必像爸爸道歉。于是,我们就和妈妈去台北玩了一天。经历过这件事后,我觉得妈妈好伟大,答应过我们的,都有说到做到。所以说,吵架,要把心中的怒说出来,这样仅能让对方知道,也能延长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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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眼》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蜻蜓眼》,深有感触。

曹文轩是中国儿童作家,我读过他的代表作《草房子》、《根鸟》、《穿堂风》在他的笔下,会为主人公的成长设置很多被围困的异境,却又发出新的象征意味,所以我很喜欢他的作品。

读完《蜻蜓眼》,我的心情难以平静。故事一开始讲了主人公阿梅因长相、神态与众不同,走到哪都会吸引路人的目光。她的奶奶是法国人,经常会给阿梅讲述她和爷爷的故事。她的爷爷是中国人,做着丝绸生意,一家人过着安宁富足,让所有上海人都嫉妒的生活。这让我觉得他们这个家庭十分美好。当我读到阿梅的爷爷与奶奶相遇、相恋的时候,被他们的浪漫情调所感染。

后来,上海战乱,她们一家也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他们用爱对抗艰苦。为了给孙子孙女穿上新毛衣,奶奶拆掉了自己的、爷爷的和小姑的好多件漂亮毛衣;为了给奶奶种下一棵与法国后院相似的杏树,爷爷换掉了自己的劳力士手表;为了给奶奶治病,阿梅的爸爸妈妈当掉了阿梅的高档钢琴;为了赎回钢琴,奶奶又不计成本地换掉了祖传的价值不菲的钻戒;为了换回蜻蜓眼,外公用六幅价值连城名画交换。家就是在互相搀扶、互相成全下,有了温暖。我觉得阿梅、爷爷、奶奶家人之间的情谊比蜻蜓眼更珍贵。

最让我感动的是《打勾》这一篇章。那时候,上海有许多人变得没脑子,成天喊着打倒打倒的口号,目的是打倒那些他们认为的外国间谍。于是,奶奶变成了他们的打倒对象。可奶奶依然给阿梅最幸福、快乐的童年。而阿梅将一封感谢信折成一只纸船放到缓缓流动的江水上。阿梅的爷爷用他那宽阔的、大大的胸膛去抵挡这一切,最后安详地去世。看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冲出了眼眶,豆大的泪水滴落在桌子上。当读到奶奶避难后回来又被抓走,还给奶奶剃阴阳头,准备把她牵到街上羞辱时,我又愤怒又着急,我为奶奶能逃走感到庆幸。后来奶奶给阿梅过了生日,把他们的传家宝蜻蜓眼传给了阿梅后也安详地去世了,看到这里我又忍不住哭了。让我没想到的是,那帮没头脑的人,奶奶死了竟然还要来羞辱她。我生气级了,恨不得钻进书里与他们谈判。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阿梅一家的许多品质都让人深思。奶奶虽然后来在痛苦中生存,但她仍然保持微笑;爷爷总是在后来的生活中快乐地为阿梅和奶奶做许多事情,还帮奶奶得到想要的东西;阿梅体贴关心家人,而且还懂得感恩。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蜻蜓眼读后感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 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长腿叔叔读后感


西汉时期文学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漫长的暑假里,我像一条小鱼儿,在书的海洋里愉快地畅游。《鲁滨逊漂流记》让我觉得神秘而又刺激;《天方夜谭》带给我们天马行空的大胆想象;《笑猫日记》中笑猫经历了千难万险,终于获得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腿叔叔》这本小说,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正能量。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社会活动家简韦伯斯写的。他的叔叔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韦伯斯从小便受到了良好的文学教育,她的著作多以孤儿为主题,其中《长腿叔叔》是最脍炙人口的巨著,被评价为:一本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内容胜过路易莎奥尔科特的《小妇人》。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孤儿少女茱迪,在长腿叔叔查比斯先生的帮助下不懈努力,成长为优秀女xing,后来成为了作家,最终和长腿叔叔幸福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茱迪的生活很辛苦,每天都要在孤儿院里干活,从来都没穿过一件漂亮的衣服,得不到一点关爱,但是她丝毫不感到自卑,总是开朗乐观,积极向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是个阳光girl。最让我感动的是,当她生病的时候还一如既往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最终收到了长腿叔叔的回信,不仅如此,她还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礼物一束鲜花,她激动得泪流满面。我读到这里,也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喜欢,关心,爱护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向茱迪学习,做一个豁达坚强的人。

茱迪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她从未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她因为很贫困,没有钱去买书看,所以她上大学后,一直在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弥补自己的知识的贫乏。她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她上大学时,就开始写小说了,甚至在校刊上发表了。她又开始向杂志社投稿,结果都被杂志社退稿了,可茱迪并没放弃,在长腿叔叔的帮助下,反复认真地修改被退回的稿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小说出版了,并深受人们的喜爱。(星辰ww)茱迪成为了作家,实现了她的理想。从茱迪身上我深深体会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树立理想,坚持不懈,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终究是会成功的!

在书中,我不仅喜欢茱迪,而且还喜欢长腿叔叔。我喜欢他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一表人才,我更喜欢他的高尚的品质。他有一副热心肠,他有一颗像金子般的心。他一直自助孤儿读书学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一点也不求回报,多么令人感动啊!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做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从现在起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受人爱戴的长腿叔叔!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本小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正能量,让我领悟了生活的真谛,让我的暑假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愿化作一条小鱼儿,永远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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