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喝酒的话,不管喝多喝少,不驾车就是对朋友和家人的最大尊重。小饮怡情,大饮伤身,就算真的喝多了,不酒驾也是好样的。好的酒驾危害心得体会是怎么写的呢?范文资讯网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讨论酒后驾驶的危害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去年12月份的一天傍晚,在我县县城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辆轿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撞飞五米外,骑三轮车的'老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
今年春节期间,在漯舞路大刘段,一辆轿车由东向西行使,却一下子开到五六米深的大沟里,车轮向上,车身朝下,司机及车上的人全部重伤,肇事司机还是醉酒驾驶。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亲爱的叔叔阿姨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亲爱的同学们,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5·13”事故通报和交通事故案例让我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结合学习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过往车辆行人的有序行车同时也关系到每个道路交通构成者的生命安全。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了遵守道路交通法则重要性,体会到了“珍爱生命杜绝酒驾”的真正意义。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出门上路,便同道路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在道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学习,我了解到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时刻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杀手一样潜伏在马路上等待道路违章违规的人出现。所以不论我们是在开车还是在走路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忽视了这个虎视眈眈的隐形杀手。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和司机我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通过此次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开车穿梭在车流中还是行走在人流中我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
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行车途中不接听电话“系好安全带不开超速车”。避免心存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 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搞好职业危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职业危害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使企业现场生产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安全环境日益好转,职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发病率逐年降低。我个人认为要从收下几点抓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越来越重视,先后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配备精干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摆上企业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确保企业员工在不受职业危害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约束机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对一些涉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操作性不强、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该修定的修定,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二是要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三是要严格制度落实,不能把制度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对落实各项制度不力,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要抓典型,严肃处理,要切实发挥规章制度的约束力,用制度建设来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三、明确工作目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要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一是要对作业场所认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纺织、砖厂、石材、木材加工、面粉加工、矿山开采、水泥生产企业要把粉尘、噪音危害作为防治的重点,印刷、化工企业要把有毒有害气体作为防治的重点,机械加工企业要把电幅射、噪音危害作为防治的重点,冶炼企业要把防高温、烫伤危害作为防治的重点,所有有锅炉房的企业都要把煤尘、噪音危害作为防治的重点,认真进行治理整改。二是要加强现场管理,有计划的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杜绝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设备运行噪音过大等职业危害因素给员工造成的身体危害。三是要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和员工防护用品资金的投入力度,为职工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进一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护,加强对从业人员进厂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四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除应具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内容外还必须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五是定期不定期对作业场所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与众,同时对检查检测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困难较大的场所,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的场所,要停止作业,等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强化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意识。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板报、各种会议等形式,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传,要通过举办展览、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一是要加强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形势、任务、要求,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概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和防治措施、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意识,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手段。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意识,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落实规定,认真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认真进行检测定位,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安监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立项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把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并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申报、控制效果评价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
六、靠实责任,严格执法,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效果落到实处。
企业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要把员工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接此通知后,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并将结果上报我局。区上从3月11日起将组成由安监、卫生、人力和社会保障、工会等为成员单位的职业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深入企业、作业场所对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大检查,特别对企业在粉尘、有毒物质危害的预防治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劳动合同签订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当场向受检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七、齐抓共管,做到三个纳入。
搞好职业危害综合防治,要结合本地企业实际,坚持做到了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二是纳入群众安全工作和民主管理重点。三是纳入创建现场管理样板化企业的工作重点。在创建现场管理样板化企业过程中,我们要围绕环境优美、清洁生产等五项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总体推进。同时,按要求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单位和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将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以牌板或图表的形式公示于众,起到警示教育和监督落实的作用。通过创建现场管理样板企业活动,促进了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
八、从强化现场管理着眼,抓好尘肺病的源头治理。即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着眼于现场管理,加大源头治理措施,才能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新和县安监局:张永宏
年 月 日
酒驾醉驾的往往会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大家知道酒驾醉驾危害心得体会怎么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酒驾醉驾危害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
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
我对个人犯下的错误造成的恶劣影响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和遗憾。
所以,在此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记得刚开始驾驶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但近几年来,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已经驾驶得很好了。
因此,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受到,自己在驾驶车辆方面还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一直抱有侥幸心理,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惨痛后果。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严重后果,如果在驾驶中,大家都像我一样放松警惕,漫不经心,那怎么能保证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呢。
如果在我们广大驾驶员中形成了这种散漫观念,不良风气,我们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将无从谈起。
所以,我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我为反面教材,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引以为戒,不要犯类似错误。
最后,我恳请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歉意,并监督我,指正我。
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相信我!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
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科学研究发现,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我闻声望去,原来是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撞上了,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尾部,面包车的油漆被撞掉了一块,还有一部分畸形了,而小轿车的车灯也撞了下来。我当时心猛地一震,想:面包车上那么多的学生多危险啊!
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那一车含苞待放的小花朵,或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这场车祸葬送了性命。想到这,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时双方车主争论了起来,我靠近了一点儿,闻道小轿车车主的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了许多的酒。这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来处理这场交通事故。
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们,不要再让自己的生命在生死线上徘徊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吧!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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