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期中总结主题及评比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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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期中总结主题及评比奖励方案

扎实抓好期中总结评比 迅速掀起奋战红五月新高潮

期中考试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通过期中考试,认真总结过去的成绩和经验,以便发扬光大;客观证实过去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彻底改正,将后段的工作干得更好。为了抓好期中总结,迅速掀起奋战红五月的新高潮,特提出如下要求,望各教学班遵照执行。

1.各教学班认真组织学生写好期中总结,每个学生对过去了的一段时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有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后段怎么办,表述清楚明白后以班或小组为单位人人宣讲,让大家作证,使每个同学明确努力方向。(此项工作在5月5日前完成)

2.在各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按如下的比例评比“三优”学生:三好学生15%,优秀团员(团员总数)5%,优秀学生干部2名。以上名单于5月6日(星期日)下班谈交到政教处周冬琴收,逾期作为弃权处理。

3.各班出好一期黑板报。主题为“向先进学习,奋战红五月,夺取新胜利”,其内容应有:本班三优学生名单,本班期中考试各科状元和总分状元名单,本班最突出学生的事迹报道,本班奋战红五月的规则。此次黑板报检查定在5月8日班谈时间(毕业班除外)。

4.在学校期中总结表彰大会结束后,高一、二年级各班认真组织一次“奋战红五月,夺取新胜利”的主题班会;高三年级在五﹒一收假后,组织一次“奋战一个月,潇洒写人生”的主题班会。通过这次主题班会,真正地将全体同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迎接高考,迎接期末考试,用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献礼。

5.通过期中总结和主题班会的召开。各个班要制定自己后段治班的目标,同一年级的班与班之间,同一班的组与组之间,人与人之间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的大比赛,各班要精心安排好“一帮一(及一名优秀学生帮一名基础较差的学生),一对红”的帮扶活动,让每个同学对自己能学好充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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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宿舍”评比方案


一、活动宗旨:

寝室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莘莘学子展示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寝室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及心情,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为了将寝室建成整洁、优雅、团结、温馨、文明、进步的生活、学习场所,为了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调动广大同学对寝室内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寝室品位,学校政教处、团委特在全校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二、组织领导:

组长:彭镇强

组员:谢敏庆、王有为、陆世威、吴信忠、吕善辉、全体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XX年11月22日——XX年11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抽查整改(11月22日一11月26日)。各班自查整改,学校总务处、学生处、团委从22号开始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我们将对优秀寝室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寝室将提出批评并要求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比(11月26日——11月29日)。 从本周一卫生大扫除开始对寝室进行第一次检查评比,下周二还将组织两次评比。

第三阶段:表彰宣传(11月29日——12月3日) 活动的第三周将对获得文明寝室的集体予以相应的表彰,并制作宣传栏。

五、评选内容:

1,寝室卫生,内务(50%)

2,就寝纪律(30%)

3,寝室文化建设(20%)

六、评分细则:

(一)寝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污水、无污物,门口无垃圾,门窗干净、无灰尘、室内及走廊墙壁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积灰。(2分)

2、被褥折叠成方块,毛毯、枕头放置在棉被之上,各铺位按统一方向放置,被褥、床面清洁。(2分)

3、床下保持整洁,鞋子放置整齐,鞋头统一向外。(2分)

4、日常用品(衣物、行李、洗漱用品、清卫工具、热水瓶)要统一放置整齐。(2分)

5、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不乱贴,不乱挂衣物。 (2分)

(二)寝室文化:

1,、有墙报(张贴寝室制度、之日表,寝室标语口号等)张贴在寝室入口处,墙报下部边缘与上铺下沿对齐(4分)

2、寝室两侧墙相对张贴2幅贴近学生生活、激发学生高尚情趣的名人名言或学生自创名言的毛笔字画。(3分)

3、寝室要有室名。(2分)

4、整体布置文雅,舒适,美观,文化及学习氛围浓厚;(2分)

若文化布置有特色,有创意,可适当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三)寝室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早上要按时起床参加早自读或早锻炼,晚上要按时熄灯,不做任何影响他人睡眠的事。(3分)

2、上课期间不得随便进入寝室,不得随便翻动他人床铺和箱盒及其他生活用品。不得擅自留宿外客,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外宿,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并在班主任或舍长处登记备案方可外宿。(3分)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更换灯泡,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严禁在寝室楼焚烧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3分)

4、要服从舍长、值日老师及学生会检查组同学的管理,不允许不尊重的言行出现,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1分)

注:文明宿舍按月评制度,名额无限,评上文明班宿舍,每月奖励20元。

项目奖励方案


项目奖励方案(一)

为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直接引进项目投建并投产的中介人。

二、奖励标准:

1、引进工业新建项目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1.5‰予以奖励。

2、引进商贸服务类项目税收当年区财政实得超过10万元的按区财政实得的5%予以奖励。

3、争取特殊专项资金奖励一事一议。

三、奖励方法:

奖励资金须在引进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中介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认定材料,由区发改局及相关部门确认,经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兑现。

四、奖励资金的申报:

引进项目奖励申报时须向区发改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被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对引资者的确认证明。

3、评估报告和有关证明,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工商执照、登记复印件及企业纳税证明。

4、以设备投资的,应提供设备原始发货票及企业收到设备入库证明。

5、应提供的其它证明。

五、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投资指引进资金用于土地、基建、设备投资。对有特殊贡献者及本办法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元宝区项目办负责解释。

项目奖励方案(二)

为充分利用广州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办好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把广州保税区打造成国内进口红酒集散地和最具活力的特殊经济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注册公司开展酒类展示、销售业务,并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办理税务登记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奖励措施。

1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给予 5 年的奖励,奖励标准参考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按 100% 后两年按 50% 进行计算并给予奖励。从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奖励年限。

2 .区财政在预算中安排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并列入保税业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3 .参考计算奖励的核定数,以财政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4 .因违法、违规受到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处罚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

5 .本奖励办法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修订和完善。

二、海关的便捷服务

广州保税区海关为交易中心酒类企业提供如下便捷服务:

(一)优先办理企业注册。

(二)优先办理核仓备案。

(三)设立专窗、设置 VIp 通道,通关现场优先叫号。

(四)进口酒可直接入保税区入仓,仓内查验。

(五)实行分批出货、集中申报。

(六)对展示、零售的酒类实施完税出库、保税区内保税展示,出区非保展示的监管模式。

(七)实行价格备核制度。

(八)专人跟踪、及时处理通关问题。

三、检验检疫的便捷服务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交易中心酒类企业提供如下便捷服务:

(一)优先办理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酒类进口商检验检疫备案。

(二)经备案的进口商其进口酒到港后,允许直接入仓。

(三)给予交易中心 VIp 报检通道和 “ 集中报检,分批出货 ” 便捷服务。

(四)设立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检验检疫进口酒类实验室,为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出区酒类可提前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和符合性检测手续;允许在区内加贴中文标签。

(六)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结合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进口酒类实际情况,采取集中统筹抽样等便捷服务。

四、工商的便捷服务

广州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为交易中心酒类企业提供如下便捷服务:

(一)酒类经营企业无需再提供场地备案证明,即可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凭《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意见书》(相当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

(三)提供专人负责,为进场酒类经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材料齐备的即时发证发照。

(四)允许企业在提交设计效果图后发布 50 平方米以下招牌广告,并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补办审批手续。

(五)派驻工商业务能手,指导酒类交易中心开展酒类经营一条街招商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全程跟进,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建立红酒企业信息数据库,为交易中心酒类经营企业提供免费信息查询。

(七)优先受理交易中心酒类经营企业商标侵权投诉,专人跟踪处理。

(八)优先为酒类经营企业提供商标申请、品牌保护、打假维权等方面的工商咨询和指导。

五、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奖励方案(三)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调动全社会各方面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全县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吸引更多客商来**投资,促进**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奖励,是指对经过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争取、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建设和发挥效益的过程中,以及介绍本县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到本县投资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管项目奖励工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奖励的日常工作。

一、奖励设项及标准

(一)设立项目争取奖。此项奖励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提出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的奖励,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项目基础奖金。分别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凡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其奖金为0.2——1万元;总投资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其奖金为1万元——3万元;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其奖金为3万元——5万元;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奖金为为5万元——50万元。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复之后。(项目争取奖的奖金分配比例按项目批准单位的级别来划分不尽合理,建议改为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额。)

2、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奖金。主要以争取到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数量多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三种相关因素为依据,其中属于无偿补贴的,500万元以下的,按0.5%比例提取奖金;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1%比例提取奖金;1000万元——2000万元的,按2%比例提取奖金;2000万元以上的,按3%比例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1——2‰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0.5——1‰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提取奖金。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补贴全部到位之后。

(二)设立资金落实奖。此项奖励包括贷款落实和自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主要按所争取资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资金到位情况、拆借资金成本高低等因素确定提奖比例,其中: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给奖励;同等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1.5‰的比例提取奖金;无息贷款的按1.5——2.5‰的比例提取奖金。落实一笔资金,只能获一次奖励。

(三)设立项目效益奖。此项奖励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经济效益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按期达产达标达效的情况。社会效益是指此项目的建成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消除公共污染、防疫治病、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具体按以下两个部分奖励:

1、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以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决定,按年度上交地方财政金额的1%提取奖金。

2、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依照项目管理过程中达产达标达效程度决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指定部门认定,达到各项技术指标的给予0.5——1万元奖励,不能完全达到指标要求的不给奖励。

项目效益奖可多次给予,当第二年新增效益达到或超过预期效益时仍可按本条规定的比例提取奖金。

(四)设立招商引资奖。此项奖励按引资(物)额的大小给予,具体按以下两种情况奖励:

1、引荐国外友好人士捐赠钱物的,按实际接受钱物金额(其中,物资的价值以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准)1%的比例提取奖金;

2、引荐外商来**投资的,按投资规模的大小和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相应精神奖励。

二、申报评审与奖励

项目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年底开始申报,次年的三月份公布评定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一)奖励评定的程序:

1、单位或个人申报;

2、按项目审批渠道由主管单位进行把关;

3、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4、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决定。

(二)报奖项目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人申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项目;

3、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验收等文件的批复文本;

4、必要的法定依据、证明等资料;

5、项目费用报告;

6、奖金分配方案等。

县直有关部门应成立初评委员会负责报奖项目的初评工作。

(三)建立公告制度。凡经初评通过的奖励项目,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没有异议的,可上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的奖励项目,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公告期为15天。凡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者,报县人民政府核准授奖。

三、其他事项

(一)拟奖项目如有异议,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裁决。

(二)县财政应当在年度预算中设立“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奖励。

(三)从所有争取到的无偿资金中提取3%用作项目奖励基金。

学生奖励方案


学生奖励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精神,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校内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各类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二、设奖目的

1、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2、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竞争意识。

三、获奖条件

1、优秀学生

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遵守社会公德,校内外表现如一。有理想、有进取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意志坚强,举止文明。期末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智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效果明显,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

期中、期末的成绩考试科目均在85分(含85分,含85分,语文可适当放宽到80分以上)以上,考查科目均在85分以上。

体育:坚持锻炼并有自锻能力,体育成绩为优秀。

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大扫除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和心理均健康。

2、优秀学生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学生的条件

(2)担任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忱;工作效果良好;在班内有一定威信,能协助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评选范围为班委会、团支部成员。

3、“校园之星”单项奖

在文学、文艺(音乐、绘画)、科技、体育、文明、助人、劳动等方面有专长或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且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

四、评定办法:

1、各项奖励均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候选人按规定填写登记表。

2、候选人征求班主任、各任课老师意见。

3、年级组评定,政教处审定。

五、几点说明:

1、学校各类表彰的学生均应在班级、年级表彰基础上产生。

2、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

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以臻完善。

学生奖励方案(二)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一)评定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发生。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有良好的学风,班级集体学习成绩突出(60%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3、班级领导集体团结一致、凝聚力强,班级工作有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班级好人好事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选先进班级:

1、班级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无文明寝室、文明教室。

3、校集会和集体活动秩序差。

第六条“先进文明寝室”评选由舍务管理办公室评定。

第七条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除省里给予奖励外,学校要通报全校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本办法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考试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1、年级第一名奖励现金50元,比第二名多18分以上的分数按1元1分累加计算

2、年级前2-4名可获二项奖励,年级前5-7名可获一项奖励

3、五科相对期末分班年级名次进步30%-50%(含30%,如3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一项奖励。

4、五科相对3月月考年级名次进步50%(含50%,如5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二项奖励。

二、奖励方法

1、发奖状,加盖学校鲜章

2、给家长写祝贺信或者贺卡

3、打电话报喜

4、价值人民币五元的学习用品

5、等价值的(人民币五元)、不违背道义和校规校纪的、可行的承诺一个

6、全班成绩在年级前80名,奖励户外活动一次;全班成绩在年级前100名,可用任意一人的两项奖励换取户外活动一次(仅限一次)。

三、实施方法

1、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共同统计奖励名单,后交班主任核查;

2、核查属实后,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获奖人员选择的奖励方法;

3、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在两周之内实施奖励

备注:本方案适用于高一下期半期考试,获两项奖励者奖项不重复,最多可以获两项奖励;除第一名的奖金外,其余由班费开支。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学校期中总结主题及评比奖励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星级学校评比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星级学校评比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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