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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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认真落实经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乡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xx区政办秘[xx]14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区政办秘[xx]145号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努力实现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㈠、整治范围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㈡、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打击、取缔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窝点;依法组织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限量和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违章指挥、加班加点、疲劳生产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事危险工序作业、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
3、全面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未由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㈠、领导组及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成员。
㈡、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治安处罚。
2、镇安监站:负责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综合协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顿关闭工作。
3、镇工商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负责对烟花爆竹随机抽样和质量检验,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4、镇经委:负责监督实施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规划工作。
5、镇城建规划分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燃放工作。
6、司法所:协调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是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全面深入贯彻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或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㈡、落实责任,联合执法
公安、安监、工商、经委、城建办、司法所等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本镇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我镇将立即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发挥积极作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一次排查,切实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组织、任务、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派出所、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强化执法检查。要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要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进入我镇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国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打非”工作。要严格落实镇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质监分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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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威胁公共安全的地点、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2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规划和培训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销毁企业过期、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到2月24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培训和许可发证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13年2月25日到3月15日,重点抓好临时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细致,务求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居和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扎实细致,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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