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欢迎你的品鉴!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以贯彻工作要点为重点,做好验收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县(区)至少各确定3个拿得出、叫得响的点。
--以开展法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并推荐“全区法治县(区)先进单位”的表彰。打造特色亮点工程,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以全面落实规划为重点,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和区、市《实施意见》规定( ),积极动员部署,拾遗补缺,攻坚克难,充分弘扬六盘山精神,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确立目标责任制体系,采取分片包干措施,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通过全区、全市验收。
--以“六五”研究制定为重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以创新宣传形式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抓手,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传媒作用。在主流媒体积极创办法制宣传专刊、专栏、专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各级党校、学校、培训中心(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开展法制宣传。借助已有的各类手机宣传平台、公交车载移动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新的宣传渠道和信息平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以组织保障机制为重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各级人大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五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经费保障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及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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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


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的办公厅室设在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实际上由法制宣传科承担。法制宣传科人手少、事情多、责任重。人手少:多数单位只有科长一个人,少数单位两个人,个别单位三个人,里外上下忙得团团转。事情多:不仅承担一个区域政府的社会法制宣传职能,还要承担区域法治化建设办公室的职能。尤其是作为依法治区县办公室,承担区县委对一个区域法治建设办事机构,日常事务很多。责任重:要对区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要为党委和领导当好参谋,谋划好一个区域的法治工作全局。因此,要当好司法局的法制宣传科长比较难,要当好依法治区县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就更难,同时当好这“两个科长”尤其难。
如何当好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起码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多努力。
一、要摆正位置,认清职责。
“位置”与“职责”是联系在一起的,摆正位置才能认清职责。“职责”又是与工作“思路”联系在一起的,认清职责才能理清思路。理清工作思路对法制宣传科长来说非常重要。理清了工作思路,才能在繁杂的工作头绪中“拎得清”哪些属于更加重要的工作;才能面对工作尽快形成具体的落实办法。
一说到“位置”,有些人就认为只有领导才有的,其实不然。“位置”不是领导特有的,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有自已的“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工作“岗位”。认识“位置”的目的在于扮演好“角色”。法制宣传科长的“位置”主要是扮演好两个角色:一是区域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组织者;二是区域法治建设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与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际上是两个“位置(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两种“角色”,两副担子一肩挑。
两个“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要求。但是,两个“岗位”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工作内容上,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发展。()在社会职能上,作为普法,主要是面向社会层面;作为依法治理,主要是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在组织机构上,作为普法是主管机关,直接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依法治理,是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是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不直接面向社会。
二、要热爱法治,自勉自励。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区域法治,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繁杂艰难的社会工作。一是法治建设在我们国家属于建设性工作,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需要培育,对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需要渐进完备,执政党与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和管理方式需要过程,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机制的生成需要不断完善。处在这个过程当中的具体法治工作,既有实际推动上的阻力,也有理论创新上的艰难。二是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区域法治工作既有全国法治水准外部环境制约,也有区域内法治诸环节、诸因素的相互影响。三是全国既没有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机构,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地方法治领导机构和推进模式,不能形成有效互动,推动力量不大、推动效能较低。但是,国家的崛起和民族复兴唯有功走法治的道路。这就需要大批的有志有能、不计个人得失之士。所以,作为区域法治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必须热爱法治事业,不计名利,甘于奉献。
因为现阶段法治工作的艰难特性,当好法制宣传科长,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还必须做到“四勤”。一是做到“勤于学习、勤于思考”。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一个区域的法治化建设,既有空间上的特定性,也有时间上的特定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必须要加强理论上的学习和研究,从前人和外地的经验中吸取养分,启迪智慧,特别要研究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学习前人和别人的东西必须要联系本地区实际,针对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思考。古人云:“学而不思则,思而不学则殆”。只有遵循学习的规律,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做到“勤于工作、勤于总结”。我们不仅要从书本上向别人学习,更要注重通过实践向自已学习。实践是理论之源。区域法治建设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就必须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智慧,既要运用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指导实践,更要在实践中创造新的理论。在实践中创造理论也有规律,其基本的就是善于对“工作”进行及时的、深刻的“总结”,善于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三、要抓住特点,摸索规律。
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也有一些基本的、共性的内在要求。
(一)思考问题取“高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实际上承担着办公室的全部工作,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承担者。其工作应是向区县委和领导小组负责,而不直接向社会负责,是党委、领导进行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参谋和助手。因此,在思考问题时,应该做到“忧党委、领导所忧,思党委、领导所思”,要从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全局着眼,谋划推进法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跳出法治看法治”,正确把握法治与中心工作、法治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提出党委、领导中意的意见,谋划出符合区域整体形势的规划,组织开展好有利于全局发展的法治工作。
(二)协调各方舍“本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量的工作是“协调”。“协调”中内涵着“组织”,“组织”离不开“协调”。善做“组织”工作必是将“组织”寓于“协调”之中,善做“协调”工作必是通过“协调”最大限度起到“组织”的效用。做好“协调”工作,最忌本位主义,不要过多考虑本部门利害得失,要在谋取区域法治建设的成效中凸现出部门工作地位;做好“协调”工作,也不要“拉大旗作虎皮”,以势压人,招人反感;做好“协调”工作,要着眼考虑全局利益,也要尽量选取能够兼顾部门、单位利益的角度,因为,全局利益具有感召力,部门和单位自己利益具有同心力,容易取得更好的“协调”的效果。
(三)指导督促要“到位”。认真履行法治实践中的指导职能,是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指导的机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都是与司法行政要么平行、要么不相隶属。但是,这里所说的“指导”,其身份不是司法行政,而是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身份虽然合法,但毕竟是非常设机构,工作推动力相对较弱。因此,在履行其“指导和督促”职能时一定要把身己摆上位置,要“到位”,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只有坚持把工作做实,指导和督促的职能才能得到强化,法治建设的效果渐显现,反过来又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能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更好基础。
(四)具体工作不“越位”。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个地区党委和领导推进区域法治化的办事机构,其职能十分明确,即“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责任的方向是向上,工作的性质是宏观而非微观,不能去做本应由各职能部门去做的工作,不能干扰司法、不能自行执法,也不包办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自身的法治建设,否则,就是越权、“越位”。这一点,无论是从工作实质上,还是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都应禁忌。


六个专项治理心得体会


“六个专项治理”心得体会
在全市公安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贯彻和落实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应该做到“克服四种消极影响,抓牢四个工作重心”。

一是克服“形式上”的消极想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厅今年内一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措施。治理工作影响力大,工作要求高。但是,在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之初,一些部门和民警简单的认为此项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只是造造声势而已,而没有针对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户证、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等六个方面深入地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治理工作仅停留在形式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通过学习、教育、宣传等形式提高民警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使各部门清醒的看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二是克服强调客观原因的消极倾向。治理工作既要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为建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提供动力。当前,我们的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大,不免会出现急躁和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治理效果。针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学习讨论端正民警的工作态度,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安排工作和学习,统筹兼顾业务和教育,合理协调形式和内容,使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治理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克服认识浮浅的消极认识。“六个专项治理”不仅仅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种形式,更应该是在行风评议和执法水平上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六个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学学文件资料,写写心得体会就达到了要求,而是应该把有效解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基本执法办案技能作为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

四是克服中心工作与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消极影响。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专题教育、“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大量警力和精力主要集中在以上工作上,因此造成治理工作与其它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于是一些单位产生了顾此失彼、疲于应负的现象。为更好的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到边工作、边学习、边治理、边整改,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相互兼顾、交叉进行,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齐头并进,以学习教育促进工作,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治理效果。


在避免四种消极影响的同时,要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特点和队伍实际,牢牢抓住“六个专项治理”的四个核心内容即:“深”、“实”、“长”、“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深”忌“浅”。抓牢深层次的问题不放松,杜绝蜻蜒点水,雨过地皮干。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六个方面的问题要逐一对照,认真排查,深刻剖析和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整改。在治理工作中,敢于亮丑,敢于刺刀见红,要通过采取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坚决把民警队伍中的深层次的问题找出来,这样治理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二是抓“实”忌“虚”。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要通过认认真真的学习,扎扎实实的排查,实实在在的剖析,切实可行的整改,立足长远的建制,真正把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避免走过场,图形式。

三是抓“长”忌“短”。从队伍的长远发展出发,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今年是我局的制度建设年,我局将整理和完善分局队伍规范化各类管理制度、预案等。同时,在不断实践中,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管理“空白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措施。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六个方面的问题,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涉案款物的管理,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是抓“新”忌“僵”。以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突破长期困扰队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民警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上,敢于创新管理机制,通过采取案案测评、集体议案、重大疑难案件会诊、精品案件讲评以及全面规范应用《公安网络执法与监督系统》,严把执法质量关,实现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


篇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2015年5月13日

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

单位姓名

前段时间,我通过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观看并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等视频。通过学习,我感到收获颇大,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对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下参训的学习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湖南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标志着湖南从打造法治政府到法治湖南的跨越。《纲要》的实施,将为转型期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人民群众保护其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具有深刻的意义。 “程序合法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温家宝总理在一次调研时这样说到。从法律人的角度讲,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好方法。从这一方面来看,湖南省是走在全国前列的,2009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

开始了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胆尝试。这也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程序的规章,为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立法提供了前期经验。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和各市州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工作制度,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报刊到电视打造宣传“法治湖南”的专门阵地;分阶段全面开展“法治湖南”的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的基础工作建设,在各地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建设法治国家,大都是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讲依法治国的,而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如可发挥领导作用则所涉不多,然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用浓墨重彩讲了党委如何依法执政,这样就抓住了法治湖南建设的龙头。可以这样说,《纲要》在党委政府扩大决策民主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湖南”的多元化矛盾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并由局首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彻底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

总结,促进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运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三是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维护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维护 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全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和违法行政的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理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行 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结合中央,湖南省及我们单

位开展依法建设的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持学习成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进一步增强普法学习,真实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的头脑。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及宣传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维护,一手抓依法查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自己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推向一个新台阶。

篇三: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六个专项治理的心得体会范文


在全市公安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贯彻和落实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应该做到“克服四种消极影响,抓牢四个工作重心”。

一是克服“形式上”的消极想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厅今年内一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措施。治理工作影响力大,工作要求高。但是,在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之初,一些部门和民警简单的认为此项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只是造造声势而已,而没有针对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户证、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等六个方面深入地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治理工作仅停留在形式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通过学习、教育、宣传等形式提高民警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使各部门清醒的看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二是克服强调客观原因的消极倾向。治理工作既要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为建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提供动力。当前,我们的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大,不免会出现急躁和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治理效果。针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学习讨论端正民警的工作态度,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安排工作和学习,统筹兼顾业务和教育,合理协调形式和内容,使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治理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克服认识浮浅的消极认识。“六个专项治理”不仅仅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种形式,更应该是在行风评议和执法水平上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六个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学学文件资料,写写心得体会就达到了要求,而是应该把有效解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基本执法办案技能作为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

四是克服中心工作与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消极影响。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专题教育、“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大量警力和精力主要集中在以上工作上,因此造成治理工作与其它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于是一些单位产生了顾此失彼、疲于应负的现象。为更好的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到边工作、边学习、边治理、边整改,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相互兼顾、交叉进行,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齐头并进,以学习教育促进工作,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治理效果。

在避免四种消极影响的同时,要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特点和队伍实际,牢牢抓住“六个专项治理”的四个核心内容即:“深”、“实”、“长”、“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深”忌“浅”。抓牢深层次的问题不放松,杜绝蜻蜒点水,雨过地皮干。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六个方面的问题要逐一对照,认真排查,深刻剖析和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整改。在治理工作中,敢于亮丑,敢于刺刀见红,要通过采取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坚决把民警队伍中的深层次的问题找出来,这样治理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二是抓“实”忌“虚”。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要通过认认真真的学习,扎扎实实的排查,实实在在的剖析,切实可行的整改,立足长远的建制,真正把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避免走过场,图形式。

三是抓“长”忌“短”。从队伍的长远发展出发,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今年是我局的制度建设年,我局将整理和完善分局队伍规范化各类管理制度、预案等。同时,在不断实践中,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管理“空白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措施。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六个方面的问题,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涉案款物的管理,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是抓“新”忌“僵”。以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突破长期困扰队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民警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上,敢于创新管理机制,通过采取案案测评、集体议案、重大疑难案件会诊、精品案件讲评以及全面规范应用《公安网络执法与监督系统》,严把执法质量关,实现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目标。

六个专项治理内容及心得体会


广州市城市建设任务逐年增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逐年减少,XX年与XX年年同期相比,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下降了12%,百亿元产值死亡率远低于全国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92的水平。为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广州市建委今年将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建立六项管理制度,来保证目标的实现。
针对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在总结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为杜绝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广州市建委将开展对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的专项治理;为提高劳务工人的安全意识,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降低事故的绝对数,将开展对劳务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防止高空坠落的专项治理;为提高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将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市建委将建立六项管理制度,包括:每日巡查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各方建立安全生产巡查监督组,每日开工前对工程的重要部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跟踪整改;即时上报制度,要求监理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即时上报,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也要即时如实上报受监监督站,以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信息,并对安全隐患及时作出处理;月报制度,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完善各工程项目的监理月报制度,并将监理月报上报给受监监督站;季度巡检制度,要求各监督站建立安全巡查专家库,对受监工程每季开展安全生产巡检工作;群众举报制度,鼓励各企业所有人员向市建委或受监监督站,举报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所举报的安全隐患,一经查实,市建委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季度例会制度,由市建委和市监督站,每季度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通报例会,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研究落实下阶段安全生产目标,通报上季度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及其处理情况。

此外,市建委还将出台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量化扣分制度等,整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依法严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河南省公安厅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改解决一批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警风,树立良好形象,为完成全年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这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违反“五条禁令”专项治理,违规办理证照专项治理,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专项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专项治理和违规使用涉案款物专项治理。

据介绍,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1日起开始,共分为组织准备、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期间,河南省公安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警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是检查领导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排查是否认真、整改是否到位、处理追究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河南省公安厅还专门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列入XX年年度整体工作综合考评,作为年终评选表彰和评差否决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近期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对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证照、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改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警风,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15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程德民强调,在对违反“五条禁令”专项治理中,将进一步整改解决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等违令违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查摆解决一些地方查处追究不严、个别民警心存侥幸等问题。

在对违规办理证照专项治理中,认真整改解决违规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号牌和证照,违规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证照,违规办理出入境证照等问题。

在对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专项治理中,认真查摆解决继续私招乱雇治安员;对协管员、巡防队员等非执法主体管理不严,指使、默许非执法主体单独执法办案或参与执法办案等问题。

在对公路“三乱”专项治理中,认真查摆解决违规上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特别是要整改解决非交警人员上路拦车罚款,不开具统一票据和处罚决定书;安装使用“电子眼”不规范、暗箱操作、随意处罚等问题。

在对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专项治理中,认真查摆解决利用执法办案和管理权力搞创收;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利用职权强制、指定产品和服务;跨区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或明或暗向交警、治安等警种和车管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在对违规使用涉案款物专项治理中,认真查摆解决在执法办案中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和使用涉案财物,不按规定上交、移交;扣押款长期挂账不处理,违规收取保证金,违法没收和不及时退还、上缴保证金,私自处理扣押财物等问题。

据程德民介绍,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1日起开始,至7月底结束。省公安厅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作为年终评选表彰和评差否决的重要依据和内容。对排查整改不力、问题频发、群众意见集中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重新整改;对单位、警种领导不负责任、敷衍应付、失职失察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河南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今年4--7月,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六个专项治理”。
“六个专项治理”的内容:一是违反五条禁令、二是违规办理证照、三是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四是公路三乱、五是利用职务之便乱收乱罚、六是违规使用扣押款物。
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主持大会,常务副厅长刘国庆做了部署,厅纪委程书记宣读方案,全省公安机关股所以上干部参加了大会。

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大同全面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这是记者从25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组长范堆相参加了会议。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从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划,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着手。重

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购销等六个方面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功利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
范堆相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落实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富文在大同分会场,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建立领导机构,形成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上下联动,全面行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全文


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xx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决定约1.7万字,分七部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xx所作的说明约1万字,分三部分: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关于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说明指出,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说明还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10个问题。

《决定》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决定》公布带来哪些变化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完善立法体制

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等等。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等等。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等等。

●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如国有资产保护等,由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使其没有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司法监督。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起草过程

考虑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

确定议题

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

开征意见

1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件起草

由xx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任副组长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审议修改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全会决定。

审议通过

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将《决定》稿修改后提请四中全会审议。10月23日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

六个为什么内容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这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践表明,形势越是复杂,社会越是多样化,就越需要在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六个重大问题:
(一)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而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二)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而不能搞民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
(三)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四)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
(五)为什么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六)为什么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而不能走回头路。

六个为什么的涵义
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而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不是个别人也不是一个党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充分证明,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新中国;没有马克思主义及其在中国的新发展,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我国的发展壮大,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我们与其进行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在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如果我们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就是自陷困境、自毁长城。
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而不能搞民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走封闭僵化老路或改旗易帜邪路的社会主义,而是锐意改革、着力发展、坚持开放、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社会主义,是顺应时代潮流、走在时代前列的客观要求,这是其时代特色。30年来,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中华大地面貌焕然一新;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13亿中国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发展民主只能走自己的道路,脱离本国实际,脱离国情,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盲目照搬别国模式,不但实现不了人民发展民主的愿望,反而会给人民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甚至灾难。我们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要认清资产阶级民主固有的弊端和虚伪性,认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切不可照搬照抄外国政治制度的模式。
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
政党是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发动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采用适合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的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这一基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而绝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
为什么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要求和特点,也是我国经济运行的需要和特点。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如果社会主义公有制被否定了,搞了私有化,社会主义制度也就不存在了,我们也就丧失了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克服各种艰难险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走向共同富裕的基础。当然,我国不搞私有化,应以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作用和绩效为前提,以搞好搞活公有制经济为前提,也就是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让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
为什么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 而不能走回头路
改革开放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改革开放的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改革开放过去、现在和未来始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因此,在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新的更加错综复杂的环境面前,我们必须坚定信念:坚决走充满生机活力的新路,决不走实践证明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那种改旗易帜、放弃共产党领导、放弃社会主义的邪路。惟有坚持改革开放的必由之路,始终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我们才能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航船乘风破浪,驶向更加光辉的未来。在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上,全党要坚定不移,全国人民也要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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