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强法治心得体会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党员强法治心得体会,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党员强法治(一)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党员强法治心得体会(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

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着很强的等级观念,不能正确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

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这种认识偏差导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

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在现代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员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不足,是党内法制教育应当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的着力点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应当从管党治党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就党内法制教育而言,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宏观规划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力量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长效机制。为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首要目标在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民权利教育在党内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公民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课题,从而奠定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观念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民权利理念的思维能力。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网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育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上述情形表明,党内法制教育在对党员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方面还有待强化。应当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加强"顶层设计",以创新思路推进党内公民权利意识教育。 针对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党校法制教育特别是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培训力度。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有限的必修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不能帮助学员走出公民权利意识不足的窘境。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探索,增加法制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加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增加公民权利内容的教学专题,加大公民权利知识体系的教学分量,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大局,着眼解决当前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所谓"请进来",即调整和优化培训资源。通过选聘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兼师,让社会优秀法学人才为党内法制教育贡献才智。

三是创新培训方法。比如在相关培训方面,应当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不仅有利于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实效性。还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网校,通过视频讲座、在线解答、学法论坛等技术手段,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互动性。此外,有组织地开展专题活动,包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带学习,助推党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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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党性强法治强责任强基层心得体会2篇


强党性强法治强责任强基层(一)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权力、地位和物质利益的腐蚀和诱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在这些严峻的考验面前,作为年轻干部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学习是前进的动力,创新的基础。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标志,没有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就不会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年轻干部解决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打牢理论根基,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内容,"履行职责,加快了展"的内容,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学习。通过夯实理论根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党性原则清除自身的污垢,重塑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言不出格,行不逾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其次,要自觉淡泊名利,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经常想一想"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明确自己的职责,坚持把个人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人生的价值。再次,要破除私心杂念,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个人奋斗与组织培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的关系;远大理想与当前现实的关系。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强化宗旨意识,坚持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就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首先,要牢记党的宗旨,心中装着群众。"民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此,每一个年轻干部都应该自觉地维护党的性质,牢记党的宗旨,真正做到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急,与人民群众结成唇齿相依的"鱼水关系".其次,要恪尽职守,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地,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重大决策之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路线。再次,以服务奉献为天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克己奉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并把它当作检验自己党性纯不纯的重要尺度。

三、强化自律意识,坚守党性原则

古人云:"君子一日三省吾身".作为新时期的年轻干部,应当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尤其是在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上,要有清醒头脑和平衡心态,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坚持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模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年轻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一要拒腐蚀。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要警惕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自觉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功名利禄、金钱美色的引诱面前立场坚定,心澄如水,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二要讲原则。切实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要处理好原则与人情的关系,增强对党和人民的责任意识,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束缚自己,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只讲人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庸俗作风;三要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即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同时,要注意慎其所好,尤其对有损于自身形象,或影响秉公用权,或可能被人利用的爱好,一定要坚决戒除。做到常怀律已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不为私利所为,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

总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作为年轻干部,要严于律已,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进一步转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真正做一名服务党、服务人民的贴心人!

强党性强法治强责任强基层心得体会(二)

通过两年在党校的学习,使我深深地明白,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是非常重要的,也使我在党性修养上得到了锻炼和提高,特别是使我对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增强党性锻炼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党校两年来的教育即将结束时,把我的党性教育锻炼情况向组织作一个汇报总结。

党校是轮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的熔炉。为了适应高举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新任务、新环境的需要,要求共产党员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就显得更加迫切。

党性教育是党校函授教育学员的必修课,是党校函授教育的重要特色。增强党性是党校函授教育的最重要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求我们要将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函授教育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而且把党性教育作为一门主课,通过这门课的学习使我比较完整,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党性理论的基础知识,更加自觉地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在学习党性教育这门课程时,我还认真地学习了江总书记的""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了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使我真正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党性教育这门课是一门政治性、导向性、实践性都很强的科学,在学习过程中发扬马克思主义的学风问题十分重要。即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特别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二是要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学建设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运用,着眼于深化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三是一定要在改革主观世界上下功夫,联系身边的实际灵活多样,讲求效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政党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组织,是一定阶级利益的政治代表,由于阶级利益不同,决定了各政党所确立的宗旨,也必然不同,决定了各政党所确立的宗旨也必然不同,资产阶级政党由于所代表的资产阶级利益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因而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全体人民意志、愿望和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只能代表和反映资产阶级的私利。与其他一切政党不同,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忠实地代表着无产阶级的利益,而无产阶级作为人类历史上最进步,革命最坚决、最有前途的阶级,其最高利益和理想,就是消灭一切私有制,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阶级差别,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这说明无产阶级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也就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奉行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考虑一切问题,处理一切问题的根本着眼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言行的最高准则。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并将这一宗旨充分体现在党的各条战线、方针、政策中。党必然要求其成员认真履行党的宗旨,一言一行都要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的标准,在行动上作为人民服务的模范。

两年的党性教育课程即将结束,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这门课程教会了我党性修养的方法。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堂堂正正地做人,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四自"是进行党性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方法。特别强调了,在社会生活中,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他们手中的权力是受人民之托,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我更要做到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那样违背党性原则的行为作斗争。

党性修养贵在自觉、贵在坚持、贵在实践,是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过程,所以,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党性教育课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改善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的终结,党性修养贵在坚持、实践。所以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按照党性原则办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知行统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结合自己的实际学习他人进行自己的党性修养,更好地完善自己,努力真正成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

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

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

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着很强的等级观念,不能正确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

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这种认识偏差导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

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在现代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员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不足,是党内法制教育应当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的着力点

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应当从管党治党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就党内法制教育而言,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宏观规划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力量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长效机制。为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首要目标在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民权利教育在党内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公民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课题,从而奠定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观念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民权利理念的思维能力。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网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育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上述情形表明,党内法制教育在对党员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方面还有待强化。应当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加强“顶层设计”,以创新思路推进党内公民权利意识教育。针对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党校法制教育特别是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培训力度。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有限的必修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不能帮助学员走出公民权利意识不足的窘境。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探索,增加法制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加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增加公民权利内容的教学专题,加大公民权利知识体系的教学分量,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大局,着眼解决当前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所谓“请进来”,即调整和优化培训资源。通过选聘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兼师,让社会优秀法学人才为党内法制教育贡献才智。

三是创新培训方法。比如在相关培训方面,应当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不仅有利于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实效性。还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网校,通过视频讲座、在线解答、学法论坛等技术手段,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互动性。此外,有组织地开展专题活动,包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带学习,助推党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二)

坚持党的、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在93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铸就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正是因为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深刻认识、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才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新阶段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顺应人民意愿、更好实现人民利益的生动实践,也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过程。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当前,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党统筹协调群众工作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办事方式粗糙,法治意识不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高。面对严峻的任务和挑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不断获得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只有在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会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会有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自觉。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加强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不断增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群众观点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修课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的自觉意识。要把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深入社会生活最基层,切身体验基层工作的实际,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在深入人民群众中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诚情怀。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定的群众立场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石。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站稳群众立场,才能制定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对待事业、对待群众,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群众的就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着眼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依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依法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科学把握群众方法。科学的群众方法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才能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使群众工作常做常新、充满生机活力。当前社会成员的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迫切要求我们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工作,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运用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化解疑虑,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信法靠法、守法用法,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丰富与群众联系沟通、互动交流的载体,畅通群众表达意见诉求、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按法律办事。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是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程度的必然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既需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需要依靠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来约束。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的本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增强人民对法律法规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要健全信访制度,保证群众提出的重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同时,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法律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和践性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三)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强基层心得体会


强基层(一)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通过集中参加创新社会管理专题活动,聆听王其江、唐仁健、陈向群等七位专家的精彩授课,本人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感受良多。下面谈谈本人的一些学习心得和体会:

一、创新社会管理是科学发展的新思考、新探索和新发展

社会管理理论是的一个极其重要内容,与时俱进创新并自觉践行社会管理理论是各级党委、政府必备的基本功。社会管理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准确掌握其目标体系、方针原则、方法要求,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体制,丰富社会管理内涵,改善社会管理环境,改进管理模式方法,是检验领导干部统筹兼顾、把控大局、协调发展、狠抓落实的能力与作风的重要标准。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分层日趋多元、利益矛盾愈加复杂、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任务日益繁重、社会公共产品相对短缺的背景下,以创新求和谐,积极创建社会和谐的新体制已显得尤其重要。党中央、国务院敏锐发觉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弊端,适时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正是切中了矛盾要害,扭住了问题关键,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政治高度来看待创新社会管理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创新社会管理贵在重民生,谋在顺民意,成在解民忧

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综合的庞大的创新工程,需要经过坚持不懈而富有智慧的探索。近年来,门河镇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滞后,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是关于农村方面的问题;三是关于基层党组织相对薄弱的问题;四是关于基层信访工作难的问题;五是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难的问题;六是关于农村综合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七是关于农村社会弱势群体方面的问题等等。针对这些方面问题,我认为要做好门河镇的社会管理工作必须要有针对性,要创新思维,采取规范管理,依法治理农村土地;突出重点,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以人为本,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出台政策,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创新举措,扎实开展计生工作;加大力度,全面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措施,加大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等举措,强化社会管理。并坚决做到重民生,顺民意,解民忧,确保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领导,基础在基层,根本在落实

开展创新社会管理活动,是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的一个具体行动。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精心规划项目,突出实践特色,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上抓落实。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把手应担负起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第一责任,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讲评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在整体推进、夯实基础上抓落实。当前,既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又要以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统筹抓好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各项工作,推动政法综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开创政法综治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要在完善机制、监督考核上抓落实。以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明确达标要求,并将创新社会管理纳入本镇三套班子成员、各村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中,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建立督查、评查机制。对基层工作的考核,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等办法,通过半年一巡查、一年一考核、日常互学互促和互查互评等活动,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管理。

(四)要在解决问题、见到成效上抓落实。衡量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关键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是否提高,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否增强。要紧紧抓住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关键点上突破,因地制宜,脚踏实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实现门河镇"十二五"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基层心得体会(二)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党地位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强弱,决定着执政的成效。党的十六届四中代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当前,全国掀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构建的高潮。集团公司适时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其目的在于把我们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因此,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应紧紧抓住与时俱进这个关键,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努力使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突破中发展。现结合自己这几天的学习,就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体会。

一、基层党支部书记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一是学习上。当前社会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学习的时代,作为一个党支部书记,必须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理论、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的素质。()二是思想上。必须提升境界,摆正心态,找准位置。作为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并主动切入经营和改革的全过程,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掌握"下情",发挥好桥梁作用。同时抓好"舆论"宣传,及时捕捉典型事例,树立爱岗敬业创新的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思想政治工作"文章"作大作好,起到引导与推动的双重作用。三是作风上。讲究"实"字,就是要实事求是,讲实效,办实事。思想政冶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应该以诚相待,以心换心。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和喜怒哀乐,掌握不同时期、不同人群的共同和个别需求,有的放矢的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加强党员教育,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动力。 改革在不断深化,对党员的教育也要与时俱进地跟上时代步伐,形成有效的教育机制。要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更新教育理念,找准与市场经济的切入点,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当前,要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开展的学习活动,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强化对党员的教育,作为一名企业党员,首先应是一名非常称职的企业员工、优秀的企业员工,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动力。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教育活动,找准一定的形式和载体,如共产主义先锋岗、先进事迹报告会、帮扶活动、争先创优、建功杯等,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结合企业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基层党组织应该紧扣企业发展的主题,紧跟时代步伐,在求新中不断开创新局面。企业在改革中会随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基层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培养大局意识,更要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方法要活,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切实防止因方法死板、机械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要讲工作艺术,讲方法,讲策略,总之,只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找准最佳结合点,才能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发展。

四、落实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强化约束。 重点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评议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党员职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对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他们对工作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不履行义务,不做工作的,要给予批评帮助,促其转化。与此同时,还要严格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度评议工作要坚持政治性、严肃性,确定通过评议,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良好的民主评议气氛。民主评议中,也可参照干部管理中的民主测评方法,征求部分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对大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员,要给予警示,限期改正缺点、错误,促其转化。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最终要靠这一级组织去落实,上级党委提出的各项任务,最终要通过这一级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直接影响党的全部工作的落实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稳定。因此,大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建议上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创新党务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的目标考核体系,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增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最新《法治中国》心得体会_观《法治中国》心得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为全面总结展示中共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中央组织拍摄了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法治中国》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制建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法治中国》全片共分六集,分别为《奉法者强》《大智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公正司法(下)》《全民守法》。

随着《法治中国》的热播,法治成为社会热议的高频词。法治,关乎国家,也关乎每一个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党的xx大大以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地各部门也正在把法治获得感滴灌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向着民族复兴中国梦进发,党员干部应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

法制,法律制度。如果脱离实施的各项具体措施,也就只会是一张纸。所以当我们拥有完善后的理论依据,就要在各方面付诸以实际行动,这时候就需要法治。在我看来,法制是基础,而在过去的探索道路中,我们一步一步的完善,为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的法治是关键,我国走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历史教训中的必然选择。

《法治中国》节目心得体会:法之思

一、法在中国,源远流长

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中国的阶级社会大约开始于六千年前。距今四千年前,伴随着禹的儿子启通过武力手段击败竞争对手伯益,继承了父亲的王位,中国的阶级社会在家天下的父子相承中正式开始了。三代之初没有成文法,完全以习惯法和首领的意志为依据──由是,当时的国家一直无法摆脱部落联盟的形式。至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礼乐制度形成了文书藏在官府,成为了贵族阶级之间遵守的行为准则。春秋时,郑国的子产作刑鼎,中国历史上法律第一次被普通百姓所知晓。战国时,诸侯列国纷纷变法,由于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调动了各个阶层的积极性,故而秦强七世,最终一统天下。秦之后,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最著名的法律体系有三个。第一个是直接继承秦法而损益之的汉律──西汉由是迎来了文景之治的灿烂辉煌;第二个是始于《贞观律》,成的《唐律疏议》唐律──大唐因之而有了贞观的雄风与开元的巅峰;第三个是创于明而承于清的明律,明朝由此而有了洪永宣盛世,清朝亦迎来了康干盛世的霞光。由此可见,大凡在中国的强盛时代,总是有其代表性的法律。

但是,中国古代虽有法治,但从无法制。这其实就是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兴亡周期律的原因。法律没有形成一种制度,一个统治者有一个统治者的法律,甚至于统治者本身就是法律,这样的法律只能成为统治者压迫人民的工具。只有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掌握了法律,才再也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渐渐巩固,依法治国才最终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事实证明,在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时期,国家的发展也势必会被严重迟滞;而在法制昌明的时代,中国乘上了改革开放的东风,有了一日千里的发展。

二、法分善恶,人自有评

法律是社会上人人都应奉行的底线、准则。因此,合理应该是法律的基本属性。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用五个字揭示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直接导火索──失期,法皆斩近年来,有的史学家根据睡虎地秦简中关于误期仅处微刑的记载,认为这个失期,法皆斩是太史公的附会,但我认为《李斯列传》里有二世使李斯更为法令的记载,陈胜起义在二世时,其法或已不同于睡虎地(始皇时)。因此,我们可以说,秦之兴起,由于它能利用适当的法律有效地激励人们的积极性;秦之衰亡,由于它滥施恶法,朝令夕改。

那么,我们现在的问题自然是:怎样杜绝这种足以危害国家生存的恶法出现呢?只有让人民都起来监督,而且应该不只是监督,而是把立法权还给人民。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保证法律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换句话说,只有在立法阶段就充分尊重人民的意志,才能避免在行法过程中,由于法律违反人民的意志而造成人民与法律的冲突造成社会的动荡、国家的衰亡。

三、法律尊严,法大于政

一直以来,领导干部以言代法的恶劣现象屡禁不止,行政干预司法现象所在皆有,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中国自古以来都没有理清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我认为,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屡屡出现,其根源在于皇帝们的金口玉言。皇帝乃至各级官吏一贯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常常以特例为由改变司法判决结果,这其实就是行政干预司法的直接表现。

现在,我们有许多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以致行政权力屡屡践踏司法公正──政府自己制发的红头文件被一些公职人员视作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丝毫不顾及一些文件内容甚至直接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事实;领导干部的批示就是圣旨,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

我们怎样才能杜绝这些行政干预司法的乱象呢?只有牢牢地树立起法大于政的观念。近年以来,我们欣喜地看到,行政应诉率渐渐升高,行政行为被判违法的概率也渐渐升高,这证明人民的法律已经开始慢慢找回自己的尊严,行政权力被关进了由法律织成的、越来越牢固的制度笼子里。

四、善持钧衡,行法如一

再先进、再完善的法律,最终要靠人来执行,法律的执行者手中的权力就叫司法权。从古到今,司法腐败史不绝书──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道尽了司法腐败之下黎民百姓的颠连无告。古往今来,大办金钱案、人情案者比比皆是。神圣的司法权成为了一些人照顾亲友、攫取利益的工具。

因此,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司法者的素质,所有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树立这样一个原则──决定判决结果的只能是法律与事实,绝不能是金钱与人情。只有持钧掌衡者公正无私,才能真正用好法律这个社会的秤砣,使整个社会充满公平与公正。

五、春风化雨(最新观《法治中国》有感_《法治中国》观后感),法信人遵

两千三百年前,秦国国都栎阳的城门,徙木立信的故事就发生在那里。我们有理由相信,当那个搬木头的人从商君手里接过五十两金子的时候,整个秦国看到的是冉冉升起的希望。

事实证明,当法律用自己的诚信赢得了人们的信服,整个社会就会洋溢着一股守法奉法的正气。今天,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也同样需要得到人们的认可,这认可来自法律的公平,这认可来自社会的繁荣,这认可来自十四亿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中国光明前途的高度自信。建国以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渐渐完善,中间虽然经过了十年文革的冲击,但是健康力量终于扳正了社会主义中国这艘大船的航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中国,不再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使法律的尊严有了可靠的保障,法律再也不会朝令夕改,一个完善周密,体现了人民意志的法律体系渐渐成型,人民有理由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满信心。于是,今天,形成全民守法良好社会风气的时机到来了。

全民守法的社会风气,可以让整个社会充满和谐,可以更好的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谋国家的发展,可以让违法者受到整个社会的抵制与谴责。总而言之,全民守法,法护全民,当全体中国人民都真正从内心拥护我们的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制,那真就人人都能做到孔夫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全民守法,从每个人做起,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六、结束语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守住法律,才有提升道德的可能。法律之于个人,是立身行事的准则;法律之于社会,是有序运行的保障;法律之于国家,是富强民主的基石。只有制定良法、严格执行,并对之充满信心,个人、社会、国家才能永远得到法律的保护,拥有美好的未来。

《法治中国》专题片心得体会:让民满意 着力法字

近日《法治中国》专题片热播,展现了中国依法治国、着力法治为民的求实、奋进之路。也再次证明了 法治兴则国兴的实践真理。《说文解字》这样解释繁体的法字: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社会实践发展瞬息万变,既要法与时转,又要奉职循理,法令导民、奉法治国,疏通民意,畅民心。因此,让民满意,尤需围绕民意着力法字。

着力法字,重视法治。历史沧桑,兴衰交替,诠释着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的深刻道理。法治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准绳,重视法治、法治昌明,就国泰民安;忽视法治、法治松弛,就国乱民怨。《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写道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法律、法治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使齐国强盛,齐桓公确立霸业;秦国商鞅变法,赢得国家繁荣;宋代王安石变法增加财政收入,兴修水利,优化良田,军事实力增强,扭转其国家羸弱局面。像这样变法图强的例子很多,不一枚举。无论是富国强兵,还是社会制度根本变革,抑或少数民族向先进汉文化的变革,足见古人对法治与国家的强大的关系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因此,让民满意着力法字,顺应时代发展、遵从社会发展规律,善法为民,就能畅通民意。

着力法字,向心民呼。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难点痛点疤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梗点,立法如何建章立制、定分止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迫切问题,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顽瘴固疾,考量着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切度。《谏太宗十思疏》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此言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邦本地位,也为解民忧、畅通社会经济发展难题提供了方法遵循。xx大大以来的五年,实施两孩政策;依法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对土地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作了授权;制定电子商务法;修订环境保护法;修订安全法;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都始终围绕民之所望,开展立法、修法。北宋王安石《周公》语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契合民意的法律、维护人民利益的良法善法,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固基石,凝心聚力,共促复兴梦。因此,让民满意着力法字,需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凿井之势掘地三尺的坚持,以打破沙锅问道底的不懈,紧紧围绕民之所望,在法字上下功夫,切实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

着力法字,依法公平。《商君书.算地》言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此语告诉我们无论是制定法律、国家制度,都要立足国情,坚持问题导向立法而对于行法、用法要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之下无例外。从天下之事,一断于法的法律思想,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司法理念,都体现了古人面对法律、法治公正公平的维护,而今的每一位执法者都应秉承持权自重、行权为公的依法行政理念。而对于不遵守法律、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害群之马,不管其职务多高,只要亵渎法律、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绝不姑息,必依法严惩。因此,让民满意着力法字,应充分让民感受到法的公正、公平,让民在法治下有获得感。

让民满意着力法字。今天中国的繁荣昌盛离不开法字为民,离不开百姓的支持、赞许,而法字为民的前提是切实为民。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若安天下,让民满意着力法字,既要重视法治,更要立法应民,又要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民意与法治的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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