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演讲稿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的演讲稿:道德的抉择,供大家阅读参考。
前些天,我也遇到了一个道德问题。那次,周君叫我去市府广场溜冰,我同意了。我走到了市府广场,迎面走来了一个叔叔,他问我:“小朋友,你来溜冰吗?”我点了点头,他拉着我走到了一个摊子前,找了一双溜冰鞋给我穿。我穿上溜冰鞋付了钱滑走了。我找到了周君,两个人一起玩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时周君的阿姨和叔叔要走了,周君要坐三轮车回去了。我跟周君说:“周君,你等我一下我去换鞋!”周君好象没听到自己走了。
我去找租鞋的人,他们都收摊了。哎!这可怎么办呢?我还不会穿着溜冰鞋过马路,就算我穿回家租鞋的人就亏了。虽然我的鞋在那不过只有五十元的鞋还交了钱,他还是很亏,一双溜冰鞋少说也要一百来块。经过了“千辛万苦”,我终于回到了家,爸爸、妈妈全说没关系鞋子没了再去买一双就行了,这下太好了,下次去租溜冰鞋这双就不要还回去了。我坚决说要找个机会找到他还回去。
我完全可以拿回来不还回去归自己所有,可心里总是过不去。有个细小又有点颤抖的声音一直在对我说:“陈样样,你不能这么做,这么做是不道德的,老师也教了诚实是金呀!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世界不都乱了吗?想要,自己去买呀,快把鞋还给人家吧!”我终于对妈妈说:“妈妈我觉得这么做不是很好,哪天抽空还回去吧!”
妈妈竖起大拇指对我说:“你这么做才是好孩子!”原来刚才妈妈就是要考验我才这么故意那样说的。
每个人都会碰上这样的问题,这就要看你的意志是否坚定的站在正义的一边,或许这个选择决定着你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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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的演讲稿:雨伞的道德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去看不起待一把普通雨伞的,至于我,则是从戴望舒先生的雨巷中,看到那位有着丁香花味的姑娘,撑着一把油纸伞,很郁闷地走出时,雨伞,才有了人文上的意义。
雨伞自从有了这种人文上的意义,它就与情感有了关联,乃至有了一种极深刻的内涵。所以,关于伞的另一个话题,也是极为人文的。爱我论坛女作家施寄青,曾用雨伞设譬,来议论现代人的外遇问题:“买一把伞,借一把伞,偷一把伞。”
这个比喻灵妙无比,也尖刻无比,透着一种不言而喻的睿智与狠劲。
买一把伞,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能随便买一把伞,当然最是阔气的事。但这也似乎只是“潘、驴、邓、小、闲”如西门大官人之类的,才能享有的特权。
一般人对此只能“心向往之,实不能至”。不说别的,独出心裁自收藏一把身价不菲的雨伞,单是财力这一关,就不好过。
至于借,在如今这个凡事都讲契约的时代,无论你借多久,终究是要还的。在“借”的这种方式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誓言,你只能把当作是心灵上的约定,千万别把它会意成三生石上前世注定的缘份。
唐明皇当年,曾从自己儿子的手中,强借来一把他非常喜爱的雨伞,可结局又如何呢?他以为凭着九王之尊,他就可以永远受用这把借来的雨伞,一借永不还。
鲁迅先生对此倒是独具只眼,他看穿唐明皇与杨玉环两人间的爱情早就衰竭了,不然何以会有“七月七日长生殿”,两人密誓愿世世为夫妇的情形呢?在爱情浓烈时候,哪里会想到来世呢?可见,借来的东西,该还的时候,终究是要还的。
偷一把伞,是普通人常玩的把戏。在下雨的时候,顺手偷一把伞,为自己撑出一片无雨的天空,满足一下一时之需,何乐而不为呢?这种随意拿来的“偷”,是很多都非常向往的事。
可他们大都忘记辽样一个事实:使用偷来的东西,除了良知有愧以外,毕竟不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常会有做贼的感觉吧?
在这三种“拿来主义”的取伞形式之外,生活中似乎还有另一种情形:“蹭一把伞”。这种以蹭代玩的手法,恰恰如张爱玲所说的:“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拿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掩蔽。”
喜欢玩外遇游戏的不少人都有此嗜好。可他们在雅好此道的同时,却不知张爱玲在下文对他们还有一种善意的告诫:“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
但,现代的红尘中人,无疑是很聪明的。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取另外那把原木不属于自己的伞。他们会为自己找到许多要取的理由:那么多雨伞放在一起,当然难免有拿错的时候,自己一疏忽取错了,责不在已。这种给自己台阶下的人,其实在与自己捉迷藏:光是不让别人抓不到尾巴还不够,他更不愿露出自己的胆怯。
这种类似取“伞”的外遇形式,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它就是一个见缝就钻的白相人,你一不留神就会着了他的道。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本细胞。但是,任何家庭都应注意外遇这个问题。道理很简单:因为人除了有其社会性之外,还有其生理性的一面,倘若自己婚姻的明镜台不能得以细胞呵护,时久必会惹尘埃。人一旦丧失理性,可能就剩下动物的本能了。
其实,每个人没有必要去拥有两把雨伞。一个人的生活中同时有两把伞,就会像《金瓶梅》中的潘金莲所说的那样:“一只碗放两把汤匙,不是烫着,不是抹着。”这种尴尬的处境,让喜欢额外取伞的人活得很累。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有的。
阿·乔·加德纳,一位英国的智者,他在《论雨伞道德》一文中,对所有缺乏雨伞道德的人们,给出了一个极好的方案:“想要不取错你的雨伞,你就一定要在你的雨伞上用心刻下你自己的名字。”
这句话,按我的理解就是:各人手执自己的一把伞,各自守护自己的一片云。那片云,就是你独一无二的家,就是你今生矢志不移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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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的演讲稿:说说道德
??“道德”一词,源于老子的《道德经》,是“取法自然,顺应自然”的意思,但不知从何时起成了人们行为规范的一种代名词。??最早的人们是没有行为规范的,和动物一样,发情的时候发情,猎食的时候猎食。没有人来互相指责:你欺负了弱小,你强奸了雌类。所以道德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而且是私有化以来产生的东西,那时候,各种东西都有了主,包括人类本身。你要动有主的东西,不得到主人的同意,你的行为便会被谴责。但如果你够强大,他们就不敢或不能把你怎么样,甚至口头的愤怒也没有,你还可以给他们制定规则,让他们来遵守,那便是律法。但如果是一群实力相当的人,谁也不能把对方怎么样,他们便互相指责,你说他不好,他也可以说你不好,没有一个标准,这便是道德。所以说道德这个东西,在各人的眼里都不一样,所以道德这个东西,谁都可以拿来当作武器,来谴责别人,当作狗屎盆子往别人脑袋上口。??后来出了一个大学者,叫孔老二,教了一帮学生,他能说会写,便把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写了一本书,叫《论语》,告诉人们说这个好,那个不好,他后来的徒子徒孙又加以发挥,让人们来遵守。但他又一直没有成为统治者,不能把那东西制定成律法,让人们必须来遵守,不听话便砍头、坐牢。可他们又靠吹拍奉迎,投靠了统治者,统治者也觉得他们还有点用,他们靠着狐假虎威,掌握了话语权,所以,一些软弱者也不得不遵守他们说得那东西;而那些强者只把它当作狗屁,譬如:这天下本无主,但皇帝非说这天下是他的东西,他便想要什么要什么,想搞多少女人搞多少,甚至把他们的老婆干了,他们也不敢放个屁。但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就是看他的女人一眼,他便说你不道德,便和你脸红脖子粗的干一架,甚至找人来揍你一顿。所以道德就成了只能谴责、逼迫弱者,而又不能奈强者何的狗屁。??就拿这回的汶川大地震来说,其间出了两个“”的普通人,一个是高千慧,她因为无知说了两句怨言,于是铺天盖地的讨伐声来了,不仅掩盖了她的骂声,甚至会压坏她那单薄弱小的身子,他们说她不道德,没有同情心。可反过来想想,如果谴责者真是讲道德,有同情心,能够“爱别人的子女象爱自己的子女一样”的话,让她多少感受到一点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她还会骂人吗?她肯定也会把自己的零花钱、把自己心爱的玩具拿出来捐献给灾区的小朋友。??英雄常有,但毕竟是少数,深受道德教化出来的英雄,也毕竟是少数,人类大多还是遵照自己的本能生活。这时有了一个“范没种”(美忠)。可以说逃跑是他的本能,讲真话也是她的本能反应,他也受到了那些自以为很讲道德的人的谴责。我不知道那些讲道德的人处于同样的条件下会不会比范美忠跑的更快???而且如果他们两个不是普通人,那些人还会不会这样说他们?但至少余秋雨这个掌握了一些话语权的虚伪的卫道者不会这样说,不敢这样说,说不定还会加两句赞美词,单看他对那些悲痛的受害学生的家长们的说教,何对那些贪污造假者明明暗暗的开脱,就可以断定他的行为了。??所以说道德是狗屁,所以一个人不要用这种狗屁去左右别人,不要拿自己的好恶去衡量别人,浪费别人和自己的时间,让道德回归自然,也许只有这样,这个国度的民主进程才能更快一点,这个国家的强盛的速度才能更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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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的演讲稿:流氓成了道德家
范美忠事件,成了新闻,成了不少媒体炒作的热点,而随之而起的郭跳跳事件,又紧随其后,变成了又一个让国民们取乐开心的谈资。凤凰卫视把一个口无遮拦的郭跳跳作为嘉宾,请到了和范美忠的理论相对立的反方辩论嘉宾席上。辩论的结果就是:郭跳跳几度愤怒之下,破口大骂范美忠是“畜牲”,并用“无耻、杂种”等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典型流氓方式的人身攻击和谩骂。
范美忠,这个总体来说人格比较自私的人,被人们冠以“真小人”而名扬世界了。但是我看过范美忠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可以说,范美忠在他的文章中,并没有掩饰过什么,几乎文中的每一个文字,都是发自他的心声。也就是说,都是来自于范老师的诚实心态。他不懂得做作和虚伪,一直到被邀请至凤凰卫视的嘉宾席上进行辩论为止,也没见到范老师谩骂过哪个人,没见过范老师对哪个攻击他的人进行了人身反攻击和无视他人人权的谩骂行为。自始至终,范美忠仅仅是在辩论,仅仅通过讲道理的方式去试图阐述着他自己认定的一种意识流。而意识流,也不过隶属于意识形态研究的领域范围之内。现今社会,在我看来,没有一种意识流能够占据绝对的主流地位和统治优势。意识流始终不过是一种意识流,国民们对范美忠的谩骂和批判,在事实上并没有基于探讨意识流的学术原则基础上。恰恰相反,绝大多数谩骂和攻击范美忠的人,几乎都拿出了流氓的痞性,摆出一副流氓恶霸的匪气,并以“老子”自居的姿态,力图通过谩骂和攻击范美忠,找到一种“唯我独尊”的感觉。而范美忠呢?一个北大毕业的文弱书生,一个遇到兵有理也讲不清的秀才,他除了用理论为自己辩解之外,还能如何?
很多人把范美忠定义为:“真小人”。我不知道国人对于小人的定义是从何而来的?从范美忠的文章开始出现于网络媒体到现在,我没见过范美忠说过什么虚假的谎话,没见过他为了给他自己脸上贴金,而宣扬过什么虚伪的“道德”。可以说,范美忠是诚实的,他是那种是对自己诚实也对公众舆论和媒体都诚实的人。这么一个诚实的人,竟然被人定论成“真小人”,这一下我倒真糊涂了。我不知道历来的教育所强调的“做人要诚实”这句话是否错了?更不知道一个诚实的人,怎么也成了小人?如果因为诚实就成了小人,那么弄虚作假的家伙们倒成了“君子”了?这“小人”和“君子”的划分法,自古以来似乎就没这么定义过。而国家对学生的道德教育,难道要从此开始教国民说谎和弄虚作假么?难道要为了把国民都变成“君子”,而让他们都去说谎么?既然范美忠的诚实被定义成“真小人”,那么,无数惯于撒谎的贪官污吏以及伪道德家们,倒成了君子了?如此看来,中国的道德教育,真应该从此填上这么一条法规:“严禁国民说真话,提倡并鼓励国民和学生们撒谎。敢说真话者,格杀勿论!”
很多人说之所以把范美忠定义为“真小人”,是因为他的理论冲击了传统的道德底线,属于典型的小人作风。这我就奇怪了。中国传统的道德底线是什么?典型的小人作风又是什么?如果说了实话的范美忠,是属于典型的小人作风,那么自古以来的奸佞之臣们,利用手中的职权,竭尽所能地给那么多历的民族英雄们制造莫须有的罪名,并竭尽所能地通过三寸不烂之舌,在皇帝面前挑拨是非并诬陷忠良的行为,倒都应该算是“真君子”之所为了?
很多人把范美忠定义为“真小人”,据说是因了范美忠的那一番辩解。而我在看了范美忠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之后,感觉也不过是范老师的主观意识流而已。像这种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个人研究或者看法,是否能作为范美忠被很多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理谩骂的理由?我看很难成立。因为意识流这种东西,属于学术范围,一旦被发表出来,那么产生不同的见解是绝对正常的。不同的意见和见解,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辩论和解析,通过理性的分析和思考,去达到去伪存真的学术研究目的。而范美忠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之所以被一些人称作“恬不知耻的为他的逃跑主义做辩解”,在我看来倒是一个真正的误会。这个误会让无数的国民疯狂,更让无数本来就匪气十足地流氓和地痞找到了一个借机发泄他们个人私愤的借口。范美忠不过是个替罪羊,他的诚实被那些流氓和恶霸给恶意地利用了,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郭跳跳。也许在谩骂和攻击范美忠的那些人中,比郭跳跳更流氓百倍的人也大有人在,但是,能敢于做到冒天下人之大不讳,能在凤凰卫视的嘉宾席上,敢于挑战国人人权意识的流氓,也就郭跳跳一个。凤凰卫视到底怎么了?难道没有在事先详细地调查过郭跳跳的为人及其流氓本性么?在全国的电视观众面前,凤凰卫视竟然请了一个匪气十足的地痞流氓—郭跳跳作为反方辩论嘉宾,难道不是一个天大的渎职行为么?凤凰卫视的这一举措,不是一件简单的辩论问题,请你们认清这件事情的严重后果:“代表着传媒的电视媒体,竟然邀请流氓来做嘉宾,竟然允许一个出身行伍的流氓来挑战中国人的人权意识,请问凤凰卫视,你们这么做的目的何在?居心何在?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不少人认为郭跳跳的流氓习气是大快人心的作为。呜呼,谩骂和攻击之行为,带着历来的流氓和匪气,带着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地痞无赖之行为特点的某一部分国人,在面对范美忠的主观意识流时,早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人权和人道主义概念。他们疯了,同时他们也病了,是精神病!他们不知道,当他们谩骂范美忠的时候,其实范美忠也可以反骂他们的。但是人和人始终不一样!范美忠作为从北大毕业的文科生,他不想撕破脸皮去骂人,也不想去肆意地践踏他人的人权。因为他始终强调他追求的是平等健康的的自由言论环境,所以他是诚实的。而以郭跳跳为代表的所谓“道德家”们,在事实上,却俨然一点都不讲公德,更不讲道德。把谩骂和侮辱他人的人格作为道德的砝码,把攻击他人的基本人权作为宣扬“道德”的借口,岂不可笑?岂不可悲?不讲道德也不讲公德的郭跳跳们,竟然也成了“道德家”?
流氓主义疯狂抬头,地痞匪气的恶性膨胀,老子主义在现时代的强劲逆流,让现今这个社会充满了紧张情绪以及笼罩在全国上空中非常不和谐的乌烟瘴气。社会的舆论导向被扭曲了,留给国民的错觉是:现在的社会是歇斯底里的民匪时代!
在我看来,范美忠老师不但不是“真小人”,还是非常诚实的君子。而郭跳跳们,也不是什么“伪君子”,他们离伪君子的距离差远了,他们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些街头混混,充其量不过是一帮地痞流氓。而伪君子,却常常属于那种有话不敢说,有屁不敢放,天天只知道在恶势力和权势面前低头献媚的家伙们。伪君子,是权势人物以及恶势力们用来对付善良老百姓的御用文人,是用来为一切肮脏丑恶的腐败权势唱赞歌的奴才,是用来蒙蔽老百姓,大搞愚民舆论的御用瘟[文]人。伪君子和地痞流氓的根本区别是:伪君子不会通过谩骂和攻击他人去挑战国民的人权意识,伪君子只知道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只知道信口胡说的去粉饰太平。
类似郭跳跳之流的地痞流氓们,永远都不喜欢尊重他人的人权。他们的灵魂本质就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说话,谁敢放屁老子就枪毙谁!”的霸道理论模式继承人,而且还想尽办法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如果舆论与媒体硬说讲了实话的范美忠是“真小人”,那么我不知道在所有的国民中,还有谁不是真小人?如果一定要牵强地把郭跳跳之流定义为“伪君子道德家”的话,那么,全国所有的街头无赖和匪气十足的地痞流氓,就都应该是“伪君子道德家”!
不管范美忠说了什么,到现在为止,他始终都在说真话,始终抱着一种存在争议和辩论的角度去解释他的理论和看法。他没有攻击谁,也没有谩骂谁。这样看来,他作为北大的文科生,是对得起北大之辛勤培育的,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至少范美忠知道怎样去尊重他人的人权。至少他懂得什么叫做理论,什么叫做“粗口”,他做到了言论要讲理论而不是谩骂。而郭跳跳们呢?除了狗急跳墙暴跳如雷的谩骂之外,讲过理了么?
凤凰卫视组织地这一场和意识形态领域有关的辩论,结果演绎出了郭跳跳在电视媒体中公开挑战国民的人权意识之后果,想来也不是凤凰卫视的初衷。而范美忠的言论,自始至终也不过是一家之言,并不见得就能代表了道德意识领域的主流。他个人的追求和意识流,也仅仅代表了他个人,至于能否被国民认可,也不是通过现在的辩论就能有结果的。意识流的东西,归根结底属于学术交流而非街头混混们之间的武斗。把街头混混们之间的武斗和意识流领域的学术交流混为一谈,其本身就是极度可笑的行为。而把范美忠的意识流定义为“真小人”之舆论本身,也足见国民中的一部分人被酱缸文化所熏染之后果。拿君子和小人之说,来定义范美忠和郭跳跳的辩论行为,除了遗笑于世界之外,也见不到任何一点泱泱中华文明大国之风范。除了让全世界更深刻的了解到现今中国民间的匪气之重,流氓习气深厚之外,我们还能指望人家怎么去善看中国么?
精神文明之建设,首先应该从尊重人权开始!言论再怎么自由,也不能放任地痞流氓们披着道德家的外衣,对他人进行无理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在尊重人权的社会,肆意用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的恶性语言去攻击他人之行为,其本身就是绝对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郭跳跳们,是你们真正地践踏了人权和法律,因为在你们肆意侵犯他人人权的同时,也把你们自己的流氓真面目暴露给了全国的电视观众。你们的灵魂本质就是真正的“畜牲和杂种”。至于范美忠的言论是否正确,还有待探讨,因为意识流的东西,还需要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论证才能有所眉目。而非常多的人认定“范美忠的言论挑战了传统道德之底线”这个说法,到现在也是众说纷纭,各有其理,很难定论,我们不妨拭目以待最终的结论吧!
总之我认为:范美忠并不是什么“真小人”,恰恰相反,诚实的文人品性让范美忠变成了真正的君子,虽然目前范美忠这个君子并不被国人认同,但总比说谎的“伪君子”要诚实得多。而历来国家的教育口号,难道不是一直都在号召学生们努力地去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努力去做一个诚实的人么?而这两点,范美忠都做到了:他诚实,而且文才也高。
和范美忠相对比,郭跳跳之流的卑鄙无耻和以及深藏于他们身上那种地痞流氓的霸道和匪气,却在这场辩论中暴露无疑。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范美忠,你是好样的!虽然我并不赞同你的理论,但是你的诚实和你的文才都证明:你是一个令人尊重的人,你是一个敢于说真话,敢于追求真理的人!中国,最缺少的就是像你这种敢说真话的人。和那些真正的伪君子和那些郭跳跳之流的地痞流氓们相比,你是一个真正值得我佩服的人!
流氓成了道德家,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而凤凰卫视,竟然邀请郭跳跳之流的地痞流氓作为辩论嘉宾,又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料!范美忠,一个根本不配做你辩论对手的郭跳跳,以及那些不配和你说话的“郭跳跳们”,一点都不值得你浪费时间和他们辩论什么,因为他们不配做你的辩论对手!
范美忠,至于你的理论是否正确,且让我们试目以待将来的社会思潮!
2008年6月14日
山野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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