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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支部:
无论是深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改革,还是推进新的全面开放,都迫切需要法律化、制度化的保障,都迫切需要建设法治政府,都迫切需要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加快法治建设,以法治精神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加快形成现代市场经济的立法保障。现代经济是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缺乏法治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不公平,也不可持续。适应形势变化,通过立法规范改革程序,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市场公平,还可以有效防止改革的扭曲。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看,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仍然滞后。需要通过加快立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不同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以保障公平正义为重点的法治环境建设。现代社会的本质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本质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实践表明,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社会稳定和良序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平正义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基本需求。适应这个变化,重在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以司法公开为重点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程序,在司法独立、公正上要有新的突破。通过形成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环境,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走向善治的根本举措。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真正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形成有效的公共治理。未来5到8年,需要加强财政、税收、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立法进程。
过去35年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由低收入国家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处在历史新起点的全面改革,将使一个13亿人的大国由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行列,其意义不亚于过去35年的改革。中国梦,是13亿中国人走向共同富裕的梦。我们有责任为推动这场深刻伟大的改革,主动担当、敢于作为、乐于奉献。
敬爱的党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有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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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统一实施、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如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 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鉴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从现在起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只有8年期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当前,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日益高涨的关注和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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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多位法学家共聚一堂,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法学家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 字方针展开讨论。
政改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厉行法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 不 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中国法治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哪些重点领域的立法有待加强?法学家们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提出,中美两国的领导人和领导集体更替恰逢在相同时间,而党的十八大在全球获得了比美国总统大选更为广泛的关注,中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昭示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态势,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在望。由此也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党对中华民族复兴的贡献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当前我国重点领域立法应重视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银行利率市场化、民间借贷合法化,并加强金融创新方面的立法,加快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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